包公智判聞香案

一年一度的元宵佳節快來臨了,在鳳陽府定遠縣府的衙門深處,包公正與夫人在內衙商量過年的事,他在仕途幾十年,為官清廉,兩袖清風,他一生沒有什麼愛好,惟一喜愛就是燈謎,他準備在元宵佳節,到城隍廟去設燈謎,讓市民來猜,與民同樂。

這時,有人前來擊鼓鳴冤告狀,包公馬上升堂,看見階下跪著一個肥頭大腦的鄉紳,扭著一個文弱的書生,前來告狀。

包公一拍驚堂令板,喝道:「你等有什麼冤情,從實道來,好讓本官為你作主。

這肥胖的鄉紳稟道:「我叫何志強,是灰沙街炸雞店的店主,我前來告我的房客張天,偷我店裡的東西,求大人為我作主!」

於是,何老闆道出一樁荒唐絕倫的案子;

事情是這樣,三年一次的科舉考試即將開始,定遠縣鄉下有一個窮書生,姓張名天,從百里的鄉下,來到縣城,準備參加鄉試,因家窮,沒錢住得起旅店,故此在何老闆家油炸食品店的樓上,租了一個小綁樓讀書,準備參加當年的科舉考試。這張書生,勤奮好學,為人忠厚老實,而且非常風趣。但是這位炸雞店的何老闆,卻是一個混身銅臭的吝嗇鬼,總想方設法從別人腰包裡刮金錢,更怕有人佔他的一絲一毫的便宜。有一天,他偶然路過那個張書生的樓底窗下,聽到這個張書生和他的一個同樣是窮書生的朋友的一段談話,這張書生的朋友訴苦地說:「哎呀!我現在實在是窮得不可開交了,錢快用罄,我現在每頓只能吃白飯,一點菜也沒錢買,每餐飯真難下嚥啊!」

張生聽到這窮朋友的訴苦,一向安貧樂道的他,卻坦然地哈哈大笑著說:「我的錢也快用完了,但是我不用操心,沒菜送飯,我道是什麼難於解決的事情,我這裡不費吹灰之力,就得到了解決吃菜的難題。」

窮朋友急忙問道:「你有什麼妙方?請你賜教!」

張生幽默地故作神秘狀,悄悄地說:「哈!必於吃菜,我一分錢也不用花,我吃的是免費菜,香味可口呢。」

李生更是不解,追著問道:「此話怎講?」

張生風趣地說:「我的辦法再簡單不過了,每天我吃飯的時間,都是趁何老闆炸雞的時候,嘿!這時,那炸雞的香味,異香撲鼻,香極了,那香味兒,濃濃地飄上樓來,讓人饞涎欲滴,我雖然也同你一樣,沒錢買菜送飯,但是由於有了何老闆這濃郁的炸雞香味兒飄來,我猛吸一口香氣,吃一口飯,就好似有佳餚下飯一樣,我吃得津津有味。」

這兩個窮書生,本來是窮開心的玩笑話,可是被何老闆這吝嗇鬼聽了,認真起來,他越想越氣,越氣越不自在,心裡想,嗨!我租一間小綁樓給他住,每月只得他三錢銀子,可是他不花一分錢,每天就白白聞到我炸雞的香味兒,他不付錢就要了我的東西,我不是太虧了,這不是偷又是什麼?他越想越心痛,當天晚上,他因吃了虧,轉輾反側,一夜都沒入睡。翌日中午,他的夥計剛好炸燒雞,他就伏在張生的窗下,監視張生偷聞他的炸雞香味兒。果然見張生手上端著一碗白花花的飯,一點菜也沒有,卻狼吞虎嚥吃起來。果然,他認為張生是用他的炸雞香味兒下飯,他越看越氣,感到吃了大虧,馬上氣急敗壞衝入門去,漲紅著脖子吼道:「你這個不要臉的竊賊,我終於在現場把你逮住了,你還有什麼話好說的?你賠我的炸雞香味的錢來!」

張生開始是莫名其妙,後來才聽清楚他這麼說,才明白原委,連忙爭辯說:「氣味是它自己飄蕩上我的閣樓來的,任何人想聞都能聞到,你憑什麼要我付錢?」

何老闆勃然大怒,這窮書生,竟敢狡辯,他不花一分錢,就美美聞了我的炸雞香味幾個月,現在他竟敢拒不付錢,他惱羞成怒,扭著張生到包公的衙門告狀來了。

在公堂上,何老闆理直氣壯地說:「稟告大人明斷,我是灰沙街開炸雞店的老闆,三個月前,我將小店上的小綁樓出租給張天住,可是真想不到,這窮書生,卻是一個賊,他每天都是躲在閣樓上,偷我店裡的東西!」

包公一聽,那還得了?讀書人偷東西?包公惱怒,一拍令板,說:「他偷你店裡什麼東西?從實說來,讓本官為你作主!」

「大人!他偷我店裡的炸雞香味兒,我要他付聞我炸雞香味的款,他卻拒不付,因此我扭送他到老爺這裡,望老爺給我作主,追回我的炸雞香味款。挽回損失」

包公聽了,感到這何老闆,真是財迷心竊,蠻不講理,提出這樣荒唐的要求,真是愚蠢可笑,怎能受理這個滑稽透頂的案子呢?他正想將這愚不可及的傢伙逐出公堂,但是為了打擊一下這個貪得無厭、為富不仁的奸商的威風,包公想了想,哂然一笑,居然受理這個案子。他叫師爺寫出告示貼到街上,決定三日後,審理此案,公開宣判,歡迎廣大群眾前來旁聽。

三日後,開庭這一天,因案子的離奇,驚動了周邊的老百姓,都紛紛前來觀看包大人審理這樁聞所未聞的荒唐離奇竊香案。

開堂時,包公叫人將公堂設在院子裡,周邊的老百姓都來了,裡三層外三層圍著公堂前的院子。包公向圍觀的老百姓宣佈說:「我是朝廷之命官,在公堂上,如不服我的判決,人人都有申訴權,炸雞店的何老闆,認為他有足夠的理由,控告關於他家的炸雞香味被張生偷聞事件,這是他應有的權利,而我作為朝廷命官,就應秉公辦案,才不辜負皇上對我的重托。」

包公坐上公堂上,傾聽雙方的申訴和有關人員的證詞,最後,他宣佈案情的判決,他面對何老闆鄭重其事地說:「張書生不付錢老闆分文,就私自偷偷聞何老闆店裡炸雞香味,香味就是物品,這與其他財物沒什麼區別,顯然,這是侵權行為,是要付貨款的,這是天經地義的事……」

旁聽的群眾聽到包公如此判斷,聞到香味都要付款,這是哪兒定的法規?

感到真是出於意料之外,個個瞪大眼睛望著包公。心裡想,都說包黑子大公無私。看來只是徒有虛名而已,這麼一樁簡單的案子,竟這麼胡判,袒護何老闆,莫不是他也得到錢老闆的不少好處費?

何老闆聽到包公如此判斷,非常得意,以為自己勝券在握了,喜形於色。兩隻見錢就開的金魚眼,笑得只有一條縫隙了。

那張書生可嚇壞了,心裡想,我的老天,聞他的氣味也要付錢,現在包大人也是這樣判決,沒錢付給他,如何是好啊!他心神忐忑不安直望著包公。正當張生慌恐不安的時候,包公眼望著張生,眼裡閃著智慧的光芒問道:「張天,你現在還有多少錢?」

「我……我只有十多文銅錢了!」他懾懾懦懦地說。

包公一本正經地說:「好!那你就賠錢老闆的炸雞香味錢,你拿錢來!」

「大人,這這點錢,我還得吃飯……我總感到這案子如此判,有點不公……」

「胡說!迸話說,殺人償命,要貨付錢,你聞了人家的雞香味兒,就該付錢,這有什麼不公的,你把錢拿來!」

公堂下,圍觀的群眾哄的一聲,嚷了起來,一遍唏吁聲,顯然,大伙認為,這是怎麼搞的?包大人判案也如此不公?袒護奸商,紛紛議論著。

張書生把衣袋裡僅剩餘的十多枚銅錢,慢吞吞地掏出來,呈上給包公。

包公剎有介事地將銅錢放在手裡,向上拋了拋,在場所有的人,都聽到銅錢互相碰擊發了清脆悅耳的叮噹聲。於是包公對何老闆說:「好啦!何老闆!你現在聽到錢的響聲了吧!」

何老闆卑恭地說:「大人!我已經聽到錢聲了!」

包公又說:「這麼說,你現在已經收回了你的炸雞香味的貨款啦!此案判決完畢,退堂!」說完,將銅錢歸還張書生,說:「這是你吃飯的錢,現在物歸原主!」

何老闆見包公將錢還給張書生,他不服地說:「大人!罷才你判決是讓他照付我的炸雞香味款的,可是直到現在,我並沒得到他的賠款啊!」他瞪起一雙貪饞的眼睛,定定盯著包公。

這時,包公板起臉孔,瞪他一眼威嚴地說:「這是本官公平的判決,我判定你的炸雞香味的價格與張書生銅錢響聲的價格是相等的,他聞到你炸雞香味,現在付給你他銅錢的響聲,公平交易,這買賣兩清了,公正,是本官判案之本,我從不偏坦哪一方,退堂!」

何老闆受到包公的蹊落,臉紅耳赤,無地自容,鄉親們在他後面戮著他的背後議論紛紛,一片嘲笑聲,他感到無自容,只好灰溜溜地抱頭竄回家去了。

《民間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