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編 王陽明家訓

王陽明家訓:《示憲兒》

原文

幼兒曹,聽教誨:勤讀書,要孝悌;學謙恭,循禮義;節飲食,戒遊戲。毋說謊,毋貪利;毋任情,毋鬥氣;毋責人,但自治。能下人,是有志;能容人,是大器。凡做人,在心地:心地好,是良士;心地惡,是凶類。譬樹果,心是蒂;蒂若壞,果必墜。吾教汝,全在是。汝諦聽,勿輕棄。

譯文

孩子們啊,聽我的教誨:你們要勤奮讀書,孝順父母,敬愛兄長;要學習謙恭待人,一切要適宜和遵循禮節;要節制飲食,少玩遊戲。不要說謊,不能貪利;不要任情耍性,不要與人鬥氣;不要責備他人,要懂得自我管理。能放低自己身份,是有志氣的表現;能容納別人,是有度量的表現。做人的尺度就是心地的好壞:心地好,就是好人;心地惡,就是惡人。這就如同樹上的果子,它的心是蒂;如果蒂先敗壞了,果子必然墜落。我現在教誨你們的,全都在這裡。你們應好好聽從,不可丟棄。

評析

這篇《示憲兒》就是後世所謂的《王陽明家訓》,誕生於1518年,正是王陽明擔任南贛巡撫的尾聲。家訓第一句「幼兒曹」中的「曹」字是「等、輩」之意,整句意為:孩子們。後面的話語,通俗易懂,完全就是向孩兒們說話的口氣。訴說的對象正是他的兒子憲兒,即王正憲。

王正憲並非是王陽明親生兒。1515年,王陽明年已四十四歲,但王陽明及胞弟守儉、守文、守章都沒有兒子,王陽明的父親王華只好選擇將他三弟王兗的兒子王守信的第五子正憲過繼給王陽明。是年,王正憲八歲。

1518年,王正憲十一歲,正是亟待教訓之時,於是就有了這道王陽明家訓。

家訓開篇就是讓人勤讀書,這是教人應有學問;要人孝悌、謙恭,遵循禮義,這是讓人應學會禮儀;要人能下人,能容人,這是智慧的表現;心地好,是良士,這是德行的表現。

學問、禮儀、智慧、德行,是《王陽明家訓》的核心思想,也是其心學的靈魂,更是一個紳士所必須具備的素質。

四個方面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密不可分。套用王陽明的話頭就是,有學問的人,必知禮儀,必有智慧,必懂德行,否則就不能稱他為有學問的人。

不過在王陽明看來,德行是第一位的,做一個好人比任何事都重要。一個人若缺少了德行,那就和「人」這個物種訣別了。

鮮花的蒂(心)如果是壞的,鮮花永不可能綻放,也就不能稱為鮮花;正如人的心地是壞的,人就不能稱為人。

「凡做人,在心地」是王陽明家族的信仰和家法,它不專屬王陽明家族,正如良知之學不是王陽明的專屬一樣,人人皆有良知,只看致或不致。人人都可把「凡做人,在心地」當作是自己的家訓和信仰。

現在,就讓我們走進王陽明家訓,看看這些通俗的家訓背後,到底隱藏著何等玄機。它既是亙古不滅的教育法門,也是另一個角度的陽明心學。

《知行合一王陽明3:王陽明家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