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縣小吏舞弊案

大明嘉靖年間,成都府下轄的彭縣發生瞭一樁普通的官場弊案。

說它普通,是因為這案子的規模很小,案情簡單,罪行尋常,講起來實在是乏善可陳。可正因為它太過平常,在大明一千多個州縣裡頗具普遍意義。於是這一樁普通小縣的普通小案,儼然成瞭一個繁盛王朝的青之末。

彭縣緊鄰成都府的北邊,相距四十多裡,乃是川西重鎮。有詩人寫過一首《彭州歌》:“彭州昔號小成都,城市繁華錦不如。”評價殊高。

嘉靖二十年(1541年)二月,一個叫陶成的當地人走進彭縣縣衙,高高興興領瞭吏帖,成為吏房的一位書手。

先簡單介紹一下大明縣衙的構成。

明代縣衙裡,最大的自然是知縣,叫作主官。他有兩個副手,一個是縣丞,一個是主簿,這兩位叫作佐貳官。他們仨都是有品級的朝廷命官,縣裡的行政長官。在這三人之下,還有一位典史,叫作首領官,但沒有品級,不入流。

再往下,衙門裡最重要的行政機構,叫作三班六房:三班是指皂班、壯班、快班,負責儀仗、治安、緝捕之類,有時候還會多一個捕班,和快班合在一起,就是老百姓熟悉的“捕快”;而六房對應的是朝廷六部,分為禮、吏、戶、工、兵、刑六個部門,各有主管業務。除此之外,還有承發房和架閣庫等辦公機構。

在這些機構裡辦事的人,統稱為吏,也叫“胥吏”或“吏胥”。“胥”這個字,本意是有才幹之人,十有二人,後來引申為基層公務員。

陶成加入的,是分管人事的吏房。他應該受過教育,會識文斷字,在吏房裡擔任書手——顧名思義,就是負責各類公文檔案的書寫、抄錄。

聽起來好像是個瑣碎活,可裡面的門道實在不少。古代沒有復印機和照相機,公文全靠書手一筆一畫寫就。他大筆一揮,偷偷篡改幾個字,往往能決定一人乃至一戶的命運。

舉個例子。崇禎時廣州府有一個糧道吏職出現空缺,一個叫劉俸的吏員垂涎已久,但是資歷差一點。他遂買通瞭吏房書手,偷偷修改瞭自己的申報材料,把最關鍵的一個日期“五月二十八日”塗抹成瞭“九月二十八日”。幸虧當時的推官心細,查瞭官府裡的原始檔案,發現日期對不上,這才查獲弊案。

書手落筆一字之差,甚至能左右官職的選拔。可以想象,他的尋租空間該有多大。陶成靠著手裡的這點權力,沒事收取一些常例賄賂,日子過得不亦樂乎。

四年之後,也就是嘉靖二十四年八月,一個叫陳佐的人也加入彭州縣衙,在戶房擔任算手。

戶房和吏房並稱兩大要害機關。戶房管的是錢糧稅賦之事,日常業務涉及大量繁復計算。陳佐腦子靈活,數學好,對於數字得心應手,很適合這個職位。

和吏房書手一樣,戶房的算手也有能力掌控著別人的命運。他隻消在賬簿上做一做手腳,一戶農民便會生不如死。比如萬歷年間的濟南府,曾有一戶劉姓人傢,得罪瞭當地算手。納稅之時,算手硬把他傢六畝三等瘠田劃成瞭一等上田,結果概算下來,要繳納的田稅翻瞭一倍,一傢人隻好上吊瞭事。想避免這事?很簡單,拿銀子來喂飽便是,可見這其中的尋租空間也不小。

書手和算手都是胥吏的一種,他們沒有官身,不算體制內,薪俸也不納入國傢財政開支。可是這些人把持著具體政務,又是本地人,比上官更熟悉地方情形和法令文牘,很容易從中做手腳,有時候日子過得比主官還滋潤。

尤其嘉靖年間,對胥吏來說正是個好時候。在這之前,胥吏都是有名額限制的,可到瞭嘉靖年間,突然掀起瞭一陣擴編熱潮,胥吏人數陡增。有人曾抱怨說:“衙門吏胥,原有定額。今郡邑吏想如故,胥較前增十倍不止。朝穿青衣而入,暮各持金而回。”可見其盛況。

陶成和陳佐的入職,即得益於這個大背景。

這兩個人為瞭能放心舞弊,不約而同地拜瞭縣衙裡的屠主簿當靠山,就此相熟。吏房和戶房本來聯系就比較緊密,兩個人很快勾結到瞭一起,沆瀣一氣,其所作所為,用後來官府判決的話說就是:“各結攬寫法,討錢使用。”

怎麼個討錢使用呢?

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八月,彭縣決定僉派一批老百姓來三班服役,指派吏房和戶房執行。陶、陳兩人一聽,哈哈,錢來也。

這裡要先說明一下,大明的縣衙體制很有意思,大致可以分成三類:官、吏、役。

彭縣的知縣、縣丞和屠主簿這樣的人,在朝廷吏部掛著號,算是官員編制;像是典史以及六房的正副主官,無品級,算是吏員編制;至於像陶成、陳佐這樣的書、算手,連編制都沒有,差不多算是聘任的合同工——當然,胥吏往往世代相繼,比合同工可穩定多瞭——無論如何,他們仍舊屬於“吏”這一層級。

再往下,到瞭具體的執行團隊,則隻能稱為“役”。

這個“役”,指的是徭役,更準確點說,是力役。說白瞭,就是給政府出力氣白幹活。一縣的日常雜事,比如馬夫、門子、庫夫、禁子、防夫、纖夫、傘夫、吹手之類,都屬於役。這些役職並沒有常設員工,都是從當地老百姓裡挑選出來的,維持機構運轉。很多公共事務,比如修繕營造、解糧征糧之類,官府也會僉派老百姓來應役。

甚至連負有治安職能的三班,都不是專職。比如皂班,主要負責迎來送往、站堂呵道。青天大老爺在公堂上一拍驚堂木,他們拿著水火棍喊“威武”;青天大老爺出巡,他們負責在前頭舉著“肅靜”“回避”大牌子的儀仗。看著威風體面,其實這些皂隸也屬於“力役”,可能今天站完堂,明天把皂服一脫就回傢種地去瞭。為啥叫他們衙役而不是叫衙吏,原因即在於此。

在一個衙門裡,幾個“官”在金字塔尖負責決策,幾十個“吏”在金字塔中間負責調度規劃,幾百個甚至上千個“役”在金字塔底吭哧吭哧幹活。

事實上,縣衙的大部分工作,都是靠這種僉派百姓來完成的。原因很簡單,便宜啊。來充力役的老百姓是不拿工資的,還得自負夥食。徭役之害,大半來源於此。正如李樂批判的那樣:“居官者利其白役無工食,宴然差遣之,竟不知食民膏髓,為可痛惜,一大害也。”

當然,朝廷也深知這事對百姓負擔重,雖然不能免除,但多少會做到公平一點。在具體的僉派規則上,要充分考慮百姓傢庭情況,依次輪值,人口錢糧少的,去服一些相對輕松的徭役;人口錢糧多的,去服一些比較重的徭役,以示均平。

可惜,這隻是理論上的設計,實踐中有的是辦法可以突破。

咱們回到嘉靖二十五年這一次僉派。

彭縣三班這一輪的役期已滿,很多衙役要返回傢裡,必須僉派一些新人來填補。這個動作,涉及戶房和吏房兩個部門:戶房負責查詢戶籍輪值表,確定應役人選;吏房負責登記造冊。這份工作,便交由陶成和陳佐兩人來完成。

他們倆接到任務之後,第一件事,就是尋找合適的索賄人選。

可巧在僉派名單裡,有一個叫劉選的平民。他被安排的役職是快手。這個快手,可不是做主播,而是在快班服役之人。快手的日常工作有兩大塊:一是遞送官府公文,二是緝捕治安。常年要奔走於十裡八鄉,很是辛苦。

劉選不大樂意去做快手,可拒服徭役是很大的罪過,他隻好找到陶成、陳佐二人,商量看有沒有啥法子。陶、陳二人居中協調,很快就拿出一個辦法。

他們找到一個叫劉本敖的閑漢,劉選每個月出三鬥米、三錢白銀,讓劉本敖替他應這個差事。反正審核的人是陳佐和陶成,隻消在劉選戶籍上勾一個應役,然後在三班名簿上補一個劉本敖,人數不缺就行瞭,沒人會認真核對名單。

這個操作,在貪腐業內有個專業術語,叫作“買閑”。

劉選花瞭錢,但免得辛苦,自然心滿意足。劉本敖也很高興。快手雖然是個卑賤的職位,可若有本事,也能賺錢。劉本敖這種人,常年混跡衙門,熟悉各種門道。普通百姓避之不及的差役,對他來說,反而是好事。

比如衙門發現某戶人傢牽涉官司,發下牌票——一張紙,上用墨字寫明事由與限定日期,朱字簽押,蓋有官印,作為差役執法的憑。劉本敖拿著這張牌票,便可以上門訛詐。《幾亭全書》裡對這種情況描述得特別生動:“差人持糧票下鄉……黑夜排闈,就床擒索,舉傢驚惶,設酒送飲;及去,衣服雞犬一空。假如欠銀五兩,此番所費二三兩。手頭愈空,錢糧愈難完辦。”

還有更絕的。劉本敖還可以勾結陶、陳這樣的胥吏,開出一張不蓋官印的白頭牌票,下鄉隨意找人訛詐。反正老百姓不懂法,很容易就被唬住。《官箴書集成》裡如此記錄:“每一快手一二十兩,賄買戶書寫就。……蓋快手借票催糧,原非為催糧計,不過借印票在手,無端索害鄉人。農民多不識字,又多良善之人,彼即有完票在傢,快手欲無端害之,幾十裡外向誰分訴。……一張票,乃一快手幾年生活也。”

一張票能榨出幾年逍遙日子,可見區區一個快手,隻要勾搭上胥吏,就能打開一片天地。

不消說,劉選、劉本敖事後還得拿出一點錢糧,孝敬陶、陳兩位。

很快,一個叫王廷用的人也找上門來。他一直在皂班當差,這次應役期滿,可以回傢瞭。可王廷用不願意走,因為皂隸的油水不少。比如打官司時內外遞個東西、傳個消息,打板子時輕重斟酌幾下,也頗有幾分銀子可收,比種地輕省多瞭。

於是王廷用求到瞭陶、陳二人。在他們一番運作之下,王廷用成功買閑,頂替瞭另外一位叫嚴思安的徭役,繼續待在衙門。嚴思安還得每月給王廷用提供三鬥米、三錢銀的工食。

王廷用覺得這兩位太厲害瞭,便把自己的同族親戚王廷美介紹過去。王廷美受過教育,能識文斷字,他不想在役職裡混日子,打算弄個胥吏幹幹。

這事陶、陳能辦成嗎?也能。

縣衙裡的胥吏,來源大多靠僉充,即從地方上選拔而來。隻要你身傢清白,年紀沒過三十,而且通過瞭業務考核,就有機會充任。不過吏職少,申請的人多,因此朝廷立下個規矩,叫“行柱定參”。

簡單來說。你取得瞭僉充資格,並不會馬上授職,而是作為“候缺吏”寫入“公格眼簿”,排上隊。什麼時候吏職出缺瞭,按照公格眼簿的先後順序,依次參充,這叫行柱。

行柱排序的門道很多,有超參行柱、陛納行柱、農民行柱、截參行柱、東征行柱等等,算法各不相同,彼此之間還有優先級。但是,越復雜的規則,越容易被經手胥吏玩出花樣來,什麼戀參、壓參、超參、指參、爭參,讓人眼花繚亂。

陶、陳為王廷美準備的花樣,叫“越次爭參”,就是通過塗抹、篡改公格眼簿,把他的候選排名挪到最前頭,一有吏缺,立刻便能授職。

於是,王廷美就這樣被運作進瞭戶房,成為陳佐的同事。

可巧在這一次僉派結束之後,屠主簿病逝,新來瞭一位主簿叫王仲傑。陶、陳、王三人趕去巴結,很快成為其心腹。有這麼一尊神上頭鎮著,他們行事便更加肆無忌憚瞭。

我們看到,這麼一番操作下來,陶成、陳佐兩人上結主簿,橫勾六房,下聯快手、皂隸,儼然在彭縣衙門裡形成瞭一個上下貫通官、吏、役,橫跨諸多部門的小利益集團。

這個利益集團形成之後,都幹瞭什麼事呢?史無明載,不過後來官府在審判這個集團時,批語裡用瞭四個字——生事害人。字裡行間,可以想象是怎樣一番尋租的熱鬧勝景。

轉眼之間,到瞭嘉靖二十八年十月,又到瞭繳納糧稅的時節。

這是官府最重要的工作之一,一到這會兒,諸縣上下都會忙得不可開交。老百姓們除瞭苦著臉納完糧稅之外,還得提防另外一種麻煩,叫“解戶”。

要知道,糧食不會自己走路。各村各鄉上繳的糧食,還得集中起來,運到指定的倉儲地點入庫,才算完。大宗糧食的運輸調動,是一樁耗費浩大的工程。好在官府聰明得很,把解送糧食劃為徭役的一種。也就是說,可以僉派老百姓來做這件工作,而且是白幹。

這些負責運糧的老百姓,被稱為“解戶”。

彭縣在嘉靖二十八年十月的總征收額,是六千六百石整,一共僉派瞭六十二個解戶。每一個解戶負責解送的糧食數量與地點,都不一樣。

篇幅所限,咱們隻介紹涉案人員的情況:杜山一戶,解送本倉祿米二十五石;張馮剛、龔本舟、易本真、江淮四戶,共運廣豐倉火米四百三十石六鬥。其他五十七戶也各有任務,不過與這個故事沒關系。

根據流程,解戶要準備一份標準尺寸的空白文簿——連這個都要自己出錢——帶去衙門。吏房會先與戶籍比對,驗明身份,在空白文簿上寫下解戶名字,證明到役;然後戶房會根據事先的計劃,在文簿上填好解戶負責的解額以及運送地點,蓋上官印。

這份文簿,即解戶在解糧過程中的通行證、介紹信和回執。

彭縣吏房與戶房負責填寫文簿的,不用說,又是陶成與陳佐兩個人。如此好的勒索良機,他們兩個是絕不肯放過的,遂公然向六十二個解戶索賄。

解戶們對此痛恨不已,卻根本無計可施。因為陶成和陳佐身在兩房,職秉親書,想要整人,光是明面上的手段,就能把你玩得欲仙欲死。

比如說,你拒絕賄賂,陶成會查看你的傢產,把你傢快病死的老黃牛算作成年畜力一頭,把你傢兩個半大小子算成丁壯兩口。天哪,這麼富裕的一傢,必須多承擔點責任才行。他大筆一畫,把原來你負責解送的五十石漲到瞭一百石。

這還不算完。你帶著文簿到瞭陳佐那裡,陳佐在上頭寫瞭四個地名,讓你去提糧食運入縣庫。你一看,好嘛,三界、慶興、磁峰和龍門山,這四個鄉分別位於彭州東邊、北邊、西邊和西南,差不多可以圍彭州跑一圈。而且其中三處都位於山區,推起小車運起糧食,感覺極度酸爽。

你就算上告,也隻能去主簿王仲傑那兒告。他會支持誰不言而喻。你如果連主簿都不服,還想上告知縣,那更得想清楚瞭——嘉靖二十九年,彭縣知縣和縣丞職位一直空缺未補,由主簿代理縣政……

好在陶、陳二人不算太貪心,每一個解戶隻索賄七成色銀八分。六十二個解戶,一共湊瞭四兩九錢六分,交兩人平分。

兩人收完賄賂,便開始給這六十二個解戶安排運輸計劃。由於大傢都出瞭銀子,陶、陳也不必特別偏袒誰,盡量公平地進行調配。說來諷刺,這本該是小吏分內之事,卻要在集體行賄之後才能實現。陶、陳兩人不用多做任何事,隻是盡責地完成瞭本職工作,就能憑空造出一片尋租空間來。

計劃分配完畢,六十二個解戶領取文簿,各自散去忙活不提。

在杜山負責的區域,有一個叫方曉的農戶,需要繳納二鬥七升糧食。他嫌有點多,便求到瞭王廷用那兒去。王廷用雖然隻是一個小皂隸,可他跟陶、陳二人關系不錯,深諳尋租之妙。王廷用先從方曉那裡收取三升糧食,落進自己口袋,然後帶著一鬥七升糧食去上納,強迫杜山按二鬥七升足額收取,還順手訛瞭對方五分銀子。

杜山為此十分憤恨,要知道,解額如果不足,是要解戶自傢往裡填。王廷用這麼一截一收,等於自己要平白多負擔兩鬥大米。若是陶、陳二人也就算瞭,你一個皂隸怎麼也敢湊過來訛詐?

可他隻是一介平頭百姓,皂隸也是沒法惹的。不提別的,王廷用若是說動劉本敖,拿著空白牌票到傢裡來不走,幾天吃喝用度就足以讓杜山破產。

皂隸已經算是衙門生態鏈的最底層,權力小到可憐,可即便如此,仍能從兩頭榨取些許好處。

來到瞭嘉靖二十九年三月。大部分解戶都完成瞭自己的運輸任務,放心歸傢。可是杜山隻完成瞭二十二石五鬥,還差二石五鬥;張馮剛、龔本舟、易本真、江淮四戶,完成瞭三百九十石二鬥三升,還欠三十八石三鬥七升。

這五個解戶,一共拖欠瞭四十石八鬥七升大米。

如果是別的時候,這點差額含糊一下就過去瞭。可不巧的是,從去年——嘉靖二十八年——開始,每年年底,朝廷要求各地官府要把一年出納錢谷修成會計錄,分列歲征、歲收、歲支、歲儲四柱,以杜絕積弊。

更不巧的是,在嘉靖二十九年,貴州銅仁和雲南沅江陸續爆發瞭規模不小的叛亂,朝廷調集四川、湖廣、貴州三省大軍會剿。這一應軍費開支,都得仰仗四川佈政司承擔,其中成都府更是力扛大頭。

成都府為瞭應付審計和軍費,恨不得把倉廩裡最後一點糧食都刮走,對於轄下諸縣的稅賦數字極度敏感。彭縣的糧食一少,成都府立刻就有瞭反應。

最先覺察出問題的是一位姓鄢的巡按禦史。他本來想責成彭縣自查,又怕上下串通,於是調來瞭墊江縣的胡知縣,以第三方的身份去核查錢糧。

胡知縣抵達彭縣的時間是嘉靖二十九年的六月。署理縣事的主簿王仲傑派瞭本衙戶房的一個人配合工作,這人正是陳佐。

此事調查難度不大,很快胡知縣便查明,短少的四十石八鬥七升大米,是彭縣僉派的解戶解糧不足額之故。胡知縣認定是那些解戶監守自盜、暗中侵吞瞭這部分糧食,決定判他們一個侵欺之罪。

註意,胡知縣查明的,是彭縣解戶侵欺這個事實,但具體是哪一個解戶幹的,他一個外地人無從措手,得靠當地戶房的胥吏去調查明白。於是胡知縣把陳佐叫過來,讓他去把相關人等拘來衙門聽審。

陳佐嗅覺靈敏,膽大包天,一聽胡知縣的口風,立刻意識到這又是一個發財的良機。

他身為戶房算手,一查賬冊就知道怎麼回事。陳佐把杜山、張馮剛、龔本舟、易本真、江淮五個人叫到一起,說你們要倒黴瞭,胡老爺知道你們欠糧太多,要判重罪。你們幾個如果湊二兩銀子給我,我就給你們想辦法遮掩。

杜山本來就一肚子氣,聽到陳佐還敢要錢,堅決不肯給,轉身走瞭。其他四個人琢磨瞭一下,紛紛表示,他們願意出錢免災。

陳佐收下二兩銀子,施展出瞭一招“李代桃僵”。

胡知縣在墊江做官,並不熟悉彭縣情由。錢糧短缺,他可以通過賬冊計算,但到底是誰侵欺,就沒有什麼人脈可以去查實瞭。

陳佐抓住這個破綻,找到吏房的陶成,憑空捏造出一個解戶,名字特別有日本味道,叫作江張本舟——其實就是從四戶人名各取瞭一個字,那四戶所欠的三十八石三鬥七升大米,都一股腦算到這個虛構人物頭上。

接下來,陳佐上報胡知縣,聲稱是杜山和江張本舟兩個解戶拖欠。胡知縣隻關心錢糧落實,哪裡想得到其中一人是虛構的。他大筆一揮,判決兩戶侵欺之罪,徒五年,如數追繳前糧。不過《大明律》允許用谷物折抵刑期,胡知縣給開瞭個價,如果犯人願意上納七十二石罪谷,便可以抵消徒罪。

這七十二石罰款,名義上由杜山與江張本舟分攤,一人三十六石。

江張本舟的三十六石,自然是那四戶人傢分攤負擔。他們雖然肉疼,好歹不用被抓起來瞭。隻是苦瞭杜山。本來五人均攤罰款,一人隻需負擔十四石四鬥。現在那四個人合為一人,自己負擔陡然增加瞭一倍不止。

判完案子,胡知縣便按程序上報按院,抄送成都府通判,同時發給彭縣主簿,責成他們監督人犯繳納前糧以及罪谷。

到瞭這一年的十月份,這四戶人傢總算把沒完成的解額與罪谷繳納完成,逃過一劫。

隻有杜山陷入瞭絕望。

當初戶房安排給他的解額是二十五石,尚且完不成,更別說還有追加的三十六石罪谷。杜山在後來的供狀裡,自承當時自己“陷入死地”。

就在這時,杜山忽然聽說,那四傢人是靠陳佐捏造出一戶假人才得以過關的。他大為憤怒,如果當初陶、陳二人沒有收取賄賂,如果王廷用沒來敲詐,他說不定能完成自己的解額,不用受這麼多罪。

這兩個人是罪魁禍首,拼上自己破產,也不能饒過他們!杜山暗暗下瞭決心,可是縣裡有王主簿一手遮天,要告,隻能去成都府裡投訴。

可告官也不是那麼容易。杜山的案子已有瞭定論,想要翻案太難,而且也沒什麼可翻的,他確實沒完成。得選一個好切入點,才能引起上級高度重視。

杜山大概得瞭一位高人指點,他向成都府提告的狀子,對自己的事隻是約略一提,重點放在瞭“李代桃僵”這件事上。他控訴陳佐這個刁吏,明知胡知縣前來盤查錢糧,仍收取賄賂,偽造戶籍,替那四戶遮掩罪行。

這一招特別狠。領導不介意你糊弄百姓,但非常介意你糊弄他。平日魚肉百姓也就算瞭,上峰來查賬也敢弄虛作假?也太不把成都府放在眼裡瞭。

這一劍,就戳到瞭要害。

杜山的招數不僅如此。他在狀紙裡還特意提瞭一句,說彭縣上一任楊知縣,曾經打算要革除陳佐、陶成、王廷用、劉本敖等人,結果反被他們聯手陷害而死。這些人至今仍逍遙法外,剝害鄉民。

這一招就更狠瞭。

這幾個人到底有沒有陷害楊知縣、怎麼陷害的,後人永遠不可能知道瞭。但這種事情,在當時很有可能發生。

知縣是科舉出身,精熟典籍,卻未必瞭解庶務,何況他又是流官,幹幾年就要調走。胥吏們雖然地位卑賤,卻深諳鄉情,彼此抱團,把持著大部分基層政務。所以在縣衙的生態圈裡,胥吏集團可以和縣太爺相頡頏。真逼急瞭,胥吏們施展手段,甚至可以把知縣生生逼走。

在崇禎朝的廣州府新安縣,曾有過這麼一個案例:新安縣裡有個胥吏叫陸榮祖,想要謀求一個職位,可負責選拔的承行吏員陶一魁秉公行事,拒絕瞭他的要求。陸榮祖大怒,竟然活活把陶一魁毆打致死。這麼一起嚴重的人命官司,新安知縣居然不敢管,生怕得罪瞭陸榮祖。直到苦主上告廣州府,兇手才得以伏法。當時的廣州府推官顏俊彥在判決裡感慨:“吏之如虎也,令之如羊也。”可見有時候知縣也是弱勢群體。

《吏治懸鏡》裡對胥吏的兇悍,描述得更加精準:“本官稍有瑕疵,輒指為把柄,講呈說告,恐嚇多端,賣訪勾窩,陷害無罪。於是長厚受其挾制,莫敢伊何;嚴刻者化為癡呆,憚於用罰。”

知縣上任,往往會帶至少兩個師爺幕友,一個精通刑名,一個精通錢糧,分派到六房,就是為瞭從胥吏手裡稍微奪回主動權。

不過胥吏欺官這種事,很少會拿到明面上來說。朝廷體面還要不要瞭?官員威嚴還留不留瞭?杜山一紙狀書戳破瞭這一層窗戶紙,直接指控陶成、陳佐等幾個人欺官,操控縣治,連知縣都坑死瞭。結果整個案子從一樁賄賂小事上升到瞭“彭縣還姓不姓朱”的問題,不由得上峰不上心。

這一份狀書,於嘉靖二十九年十月二十三日遞交給成都府。

一般來說,此類案件會交由成都府推官負責審理。不過推官業務很多,未必每天都在,因此在這之前,公堂還有一個預審環節。

成都府的公堂,每天會有兩名刑房吏員值守,一個叫直堂吏,一個叫直印吏。直堂吏負責預讀上交的訴狀,初步判斷其性質,並簽發牌票,召喚涉案人員等;直印吏則負責記錄公文往來,他的手裡有一個簿子,上面寫今天哪一房收到公文幾道,用瞭幾次印,有幾封訴狀上交,有幾道牌票發出,等等。兩者互相配合,也互相監督。

二十三日這一天,值班的直堂吏叫楊漢采。他收到杜山的訴狀,先讀瞭一遍,並沒有急著轉交。這個指控很敏感,不能偏聽一面之詞。推官老爺就算要審,也得等原告被告到齊瞭再說。直堂吏的主要工作,就是預先把相關人等材料準備齊全,讓老爺可以直接升堂斷案。

於是楊漢采當堂寫瞭一道牌票,交給防夫劉景高——防夫也是一個役職,可以視為保安與郵遞員的合體——讓他在本月二十五日之前趕到彭縣,把陶成、陳佐等人提到成都來問話。

劉景高拿著牌票,一路從成都趕到彭縣。二十五日他一進縣城,迎頭就看到兩個衙役走過來,看穿戴,一個是快手,一個是皂隸。他們倆特別熱情,說設下瞭宴席,非要拽著劉景高去吃酒。劉景高問他們倆是誰,兩位自我介紹瞭一下,一個叫劉本敖,一個叫王廷用。

原來杜山上告這事,早就被陶成、陳佐發現瞭。兩個人很驚慌,成都府不是他們的勢力范圍,斷然不能去。好在他們熟悉政務,知道成都府一定會派人來提審問話,隻要把這個持牌票的人多拖住幾日,說不定就能把這事給拖沒瞭。

於是陶成把劉本敖、王廷用叫過來,讓他們二人等在縣城門口,專等劉景高抵達,務必死死拖住。劉、王久在公門做事,對這一套慣熟得很。他們在城門附近找瞭一處房子,弄瞭半壇子酒、兩斤肉還有一盤面,等著劉景高到來。

劉景高不過一介防夫,平時也是有一頓沒一頓的,看到有人設宴款待,自無推辭之理。三個人在房子裡推杯換盞,吃得十分盡興。言談之間,劉本敖聽出來這位防夫頗好女色,心裡立刻有瞭一個主意。

他假意殷勤,請劉景高去自傢安歇,然後直接敲開瞭對門的門。劉本敖的對門住著一個小媳婦趙氏,閨名叫八兒,平時生活不怎麼檢點,跟劉本敖有一腿。劉本敖給瞭趙氏五分銀子,要借她美色來羈留來人。

劉景高在劉傢舒舒服服睡瞭一宿,次日起來,準備拿牌票去衙門提人。劉本敖卻說不急,拽著他去瞭趙氏傢裡喝茶。收瞭銀子的趙氏稍一撩撥,劉景高立刻把持不住瞭,當晚便奸宿在她傢裡。牌票哪及白嫖好,辦事不如辦人忙,從此深陷溫柔鄉中,此間樂,不思蜀。

劉景高不光免費享受美色,還不停地問劉本敖他們要錢。於是陳佐出瞭一兩五錢,陶成出瞭一兩二錢,王廷用、劉本敖各自出瞭一錢,湊瞭二兩九錢,送給劉景高。劉景高給瞭趙氏五錢買吃食,自己留下瞭二兩四錢在身上,日子過得美美的。

這邊廂劉本敖用美色拖延,那邊廂王廷用偷出成都府的牌票,仔細研讀瞭一下,發現一件怪事:這個牌票上面,陶、陳、劉、王等人俱在其上,可是唯獨缺瞭王廷美的名字。

前面說瞭,王廷美是王廷用的親戚,之前借陶、陳之力進瞭戶房,也屬於這個小集團成員之一。不過最近幾年因為一些瑣事,王廷美跟他們的關系並不算和睦。

王廷用一直懷疑,杜山一個泥腿漢子怎麼知道去成都府上告,訴狀怎麼寫得如此犀利?一定是有精通刑名之人從中指點。如今看來,八成就是王廷美,不然怎麼牌票上沒他的名字?

好哇,你做初一,我做十五,別怪我不顧親戚情面。

王廷用大怒之下,向陶、陳二人說明真相,那兩個人又連忙稟明主簿王仲傑。幾個人頭碰頭,想出一個壞主意。在這之前,正好有彭縣鄉民控訴衙門小吏私收紙罪銀五錢四分,王仲傑直接把這個罪過栽到王廷美頭上,不容申辯,直接打瞭他二十大板,投入牢獄裡。

這一招釜底抽薪,斷絕瞭杜山的法律咨詢之路。沒有王廷美支著,一個老百姓能折騰出什麼花樣?

一來二去,時間進入瞭嘉靖二十九年的十一月份。趙氏再漂亮,劉景高也睡得差不多瞭,無論如何要提人回成都瞭。十一月初一,劉本敖在街上溜達,琢磨著該用什麼辦法繼續拖延。他忽然一抬頭,看到自傢一個親戚。

這個親戚叫鄢乾,跟劉本敖是表兄弟,傢裡尚算殷實。早在嘉靖二十五年九月,傢裡人出瞭十五兩銀子,給鄢乾捐瞭一個彭州司獄司的候缺吏,那一年他才十二歲。

地方吏員的選拔,一般有三種途徑。一是僉充,即選拔有文化的民間百姓,輪候任職,陶成、陳佐、王廷美就是這麼進來;二是通過罰充,即把犯瞭過錯的生員、舉人、監生等讀書人,罰為小吏;從景泰年之後,還多瞭一個選項,叫作告納,說白瞭,就是所謂捐錢買職。

到瞭嘉靖年間,告納變得非常泛濫,年齡、能力什麼都不考核,交錢就給。當時的價格是,州縣典吏二十兩,衛所典吏十五兩。所以鄢乾捐瞭十五兩銀子,遂以十二歲沖齡成瞭公務員。

鄢乾在彭縣候缺瞭幾年,轉任成都府,仍為司獄司候缺吏。到瞭嘉靖二十九年,鄢乾不過是個十六歲的少年。這一年的十一月,他剛剛輪完值,請假返回彭縣,打算問傢裡要點零花錢。

劉本敖一看是他,大喜過望。這個表弟在成都司獄司,正好能用得上。於是劉本敖熱情地拽著鄢乾回到傢裡,吃喝一通,然後提出瞭要求。

他希望鄢乾能利用手裡的職權,把成都府催問的牌票再拖上一拖。當然,親兄弟,明算賬,陶、陳、王幾個人湊瞭三兩七錢銀子,給鄢乾作為酬勞。鄢乾卻礙不過親戚面子,自傢又有錢拿,便欣然答應下來。

這事果然辦得及時。

十一月初三,杜山見久提人犯不到,再次上堂提告。成都府於初四發下第二張牌票,交給一個叫杜廷玉的差役,去彭縣拘人。也恰好在同一日,鄢乾匆匆趕回成都府銷假。

不過鄢乾是在司獄司,沒法直接幹預牌票。他走到四川佈政司衙門前的洗墨池街,撞見一個老同僚。這同僚叫黃德,在成都府戶房做吏,兩個人平日關系不錯。鄢乾想到,杜山的案子事涉錢糧,一定會落到戶房做審驗,便問黃德,能不能請他在戶房拖延一下。

黃德當時的表情應該很駭異。這個年輕人膽子太大瞭吧?事涉錢糧,多大幹系,他怎麼就敢在佈政司門口隨意談論?黃德有心推辭,說戶房裡沒看到這件案子的案卷,估計還留在一堂,沒有落房。

他是個老成持重的人,有心勸瞭鄢乾一句:“本府老爺法度甚嚴,你年小不知利害,快莫壞事。”

黃德這句話,絕非虛言恫嚇。因為此時擔任成都知府的官員,叫蔣宗魯。

蔣宗魯是貴州人,普安衛軍籍出身,是有史以來普安州第一個進士。此人能文能武,行事極端方。駐守成都時,蔣宗魯每逢初一、十五日,總要焚香起誓,誦讀禱詞:“貪婪害民,天必譴之;忠君愛民,天必佑之;有利即興,有弊即革,凡我僚屬,相以勉之。”

這個不是政治作秀。蔣宗魯在成都知府任上一直兢兢業業,做瞭很多實事。後來他轉任雲南,嚴嵩要當地運輸大理石入京做屏風,他深感民眾負擔太重,憤而上瞭一封《奏罷石屏疏》,冒死直諫。這事終於作罷,他也因為得罪瞭嚴嵩,被迫告老回傢。

趕上這麼一位有風骨的上司,你還想舞弊挑事,瘋瞭吧?

說完這話,黃德便離開成都出差去瞭。鄢乾對蔣老爺心存忌憚,有心把三兩七錢賄款退還劉本敖,可他有本職責工作,不敢擅自回彭縣,便把銀子留在辦公室內,尋思著下次回傢捎回。

這邊黃德辦完差回來,心裡可犯瞭難。按道理,他既然知道瞭這個行為,應該立刻舉報。可這樣做,等於跟鄢乾結瞭仇。可不舉報,萬一鄢乾真是失心瘋,收瞭錢去拖延瞭牌票,事發一審,他也會落得一個知情不報。黃德心下猶豫,便去堂前查瞭一下,看這案子到底辦得如何瞭。

一查才知道,還好,鄢乾沒辦成這事,黃德也就放下心來。

這時成都府發出瞭第二張牌票,由杜廷玉前往催促彭縣提人。彭縣這邊一看催票要到,陶、陳、劉幾個人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他們久知蔣宗魯的威名,知道自己若去瞭成都府,事情怕是要壞。他們商量不出結果,決定去找主簿王仲傑拿主意。

誰知這些人走在街上,無意中被杜山的老婆陳氏看到瞭。

陳氏對自傢丈夫的官司很上心,一看牌票裡要提的這些人居然還敢在街上閑逛,上前一把抓住劉本敖去王仲傑那裡見官。王仲傑自然是偏袒自傢小弟,把陳氏打瞭一頓,攆出公堂。杜山聽說以後,心裡更是惱怒,等著第二張牌票到彭縣,有你們好看。

說話間,杜廷玉抵達瞭彭縣。代理縣事的主簿王仲傑痛快地接瞭牌票,派出一個叫劉興二的快手,趕往杜山傢裡。劉興二先吆喝杜山請他吃瞭一頓酒肉,然後將其當場鎖拿,送進瞭縣獄裡頭。

等會兒,牌票上要提的不是陶、陳、劉、王四個人嗎?抓杜山幹嗎?

因為杜山是整個案子的源頭,必須先把他控制住,然後才好幕後操作。王仲傑老於宦海,深知關鍵所在。他明面上催促劉興二繼續去拘拿另外四個人,做做樣子,暗地裡卻安排這四個人盡快脫罪。

怎麼脫罪?

陶成、陳佐二人當晚找瞭本縣的三個平頭百姓,分別叫高汝沖、趙偉和段自成。陶、陳在趙偉傢擺下一桌酒席,請三位吃飽喝足,然後說出瞭脫罪的計劃。

首先陶、陳二人會設法說服杜山承認是誣告。既然是誣告,這個案子自然也就撤銷瞭。

可是撤銷之後,杜山所積欠的解糧和罪谷,還得如數交清。杜山顯然出不起這個錢,接下來高、趙、段三人會站出來,說我們平日跟杜山關系良好,情願替他繳納解糧和罪谷,替他免罪。

這筆糧食,亦不用他們三人真出。陶成、陳佐各出十四石二鬥五升,劉本敖、王廷用各出五石,湊出三十八石五鬥,恰好可以抵消杜山積欠的二石五鬥解糧和三十六石罪谷。

換句話說,這幾個人打算花錢免災,自己掏腰包把缺額補上,換杜山閉嘴。

這個方案代價不菲,可為瞭避免觸怒蔣宗魯這尊大神,他們也隻得忍痛出血瞭。

杜山被關在彭縣監牢裡,吃瞭不少苦頭。他聽到陶成、陳佐提出的方案之後,雖然心中不爽,可這已是能爭取到的最好的結果,隻好點頭同意。幾方面都疏通好瞭之後,陶、陳先去稟明主簿王仲傑,說杜山自承誣告,自願銷案。然後段自成出面,把杜山從監獄裡保出來,表示願意交糧贖罪。

這一套手續做得滴水不漏。王仲傑和劉興二解釋瞭幾句,說案子是一場誤會,縣裡已經解決,讓他不必提人。一場危機就此弭平。

可讓彭縣小集團沒想到的是,這邊剛安排妥當,那邊又出事瞭。

事情出在劉景高身上。

他貪戀趙氏八兒,一直滯留彭縣不歸,這引起瞭成都府的關註。當初發下牌票的直堂吏楊漢采一查記錄,發現十月二十三日發出的牌票,到十一月中還未繳還,持票人劉景高也一直沒回來。楊漢采當即又發出一張牌票,派出成都府直屬的快手王童生,去拘劉景高的歇傢張萬益。

歇傢在明代是個特別的職業,營業范圍很寬泛,舉凡生意買賣、說媒拉纖、薦工借貸、訴訟寫狀之類的都能做,可以說是一個代辦各類業務的公司。尤其在官府事務上,歇傢很重要。比如老百姓告狀時,得有歇傢作保,官府才收你的呈狀;比如官府收押犯人,怕監獄條件太差囚犯死掉,就由歇傢作保領回去關著;再比如官府要解送或提審人犯,歇傢可以包當防夫或解戶,為其押送犯人作保。

劉景高和張萬益的關系,就是最後一種。張萬益是解戶歇傢,是他推薦的劉景高擔任防夫,負責官府的各種解送任務,張萬益則為劉作保。現在劉景高遲遲不歸,官府自然要找張萬益的麻煩。

可惜張萬益外出未歸,於是成都府派瞭一個叫劉永敖的水夫,把他母親章氏鎖拿關入府倉。章氏在裡頭戰戰兢兢地待瞭好幾天,直到蔣知府清理倉犯才放出來。張萬益回來以後,看到母親如此遭遇,嚇得魂飛魄散,隻好承諾要親自去彭縣找那個渾蛋。

經過這麼一鬧,成都府想起來瞭,怎麼彭縣要提的犯人還沒到?本府第一次發牌票沒到,是因為劉景高失蹤,情有可原;可本府明明派劉興二送去瞭第二道牌票,怎麼還是寂靜無聲?

結果,成都府又發出瞭第三道牌票,由一個叫齊表的快手持票,會同張萬益一起,迅速前往彭縣查看劉景高的下落,兼提人犯。

這一次牌票,誰也躲不過去瞭。

張萬益把劉景高從趙氏閨房裡拎出來,氣哼哼地往成都拽。齊表還要把涉案四人帶走,可王仲傑出面解釋,說案子已經銷瞭,要不我派他們去成都府解釋一下吧。

於是在十一月二十六日,陶成和陳佐分別派瞭堂侄陶田、父親陳春,會同張萬益、齊表、劉景高先去成都。陶、陳、劉、王四人承諾晚一日即至。

這一行人抵達大安門內,陳春、陶田主動花瞭六分銀子,在一戶叫王臺的酒傢裡買瞭一壇酒,請劉景高、齊表、張萬益喝。喝完以後,這一行人來到鐵五顯廟街,尋瞭一處旅店投宿。到瞭二十七日,劉、齊、張三人來到承流坊下,等著陶成他們到來。

這時劉永敖,就是拘捕張萬益母親的那個水夫,跑過來,責問劉景高為何這麼晚才回來,從成都到彭縣也就一天路程,你拖延瞭整整一個月。劉景高面不改色地解釋,說那些人犯俱各有事,我得等人湊齊瞭,才好回來繳牌。

劉永敖說我為瞭你這事,幾次被上司責問,你得賠我點人情。劉景高本不想給,可是他的歇傢張萬益堅持讓他給,他隻好從陳佐賄賂自己的銀兩裡分出四分,給瞭劉永敖。張萬益表示為瞭你的事我媽也去牢裡待瞭幾天,你看著辦。劉景高隻好又吐出兩錢五分,算是給章氏壓驚。

劉景高打點完這些人,繼續站在承流坊下等。可左等不來,右等不來,陶、陳、劉、王都不見蹤影。他起瞭急,隻好再返回彭縣,繼續催提。那四位卻一點不急,反正杜山那邊也打點好瞭,糧食都補繳瞭,再拖幾日,一俟糧食入瞭府庫,賬簿一平,這事便能抹個幹凈。

擺平瞭劉景高,這幾個人松瞭一口氣,覺得有驚無險,這趟麻煩算遮過去瞭。可陶、陳二人萬萬沒想到,在這個節骨眼上,手下那兩個閑漢卻壞瞭事。

前面說瞭,他們四個人合資替杜山還瞭那筆糧食,其中劉本敖、王廷用各出瞭五石。這倆貨平時隻吃不吐,這次被迫割肉,簡直心疼到不行,覺得必須從別處找補回來。於是他們倆又跑去恐嚇王廷美,說他犯瞭侵收紙銀的重罪,訛瞭三錢五分銀子、價值六錢的十二斤茶葉、價值三錢七分的八鬥黃豆。

要說王廷美也挺無辜的,好好在戶房幹著,隻因為被人懷疑是杜山的幕後推手,便被打入監牢,吃瞭幾天牢飯,還被劉本敖、王廷用幾個宵小反復敲詐,出血甚多。

泥人也有土性。王廷美憤憤想到,你們不是懷疑我唆使杜山去告狀嗎?行,爺這次就親自去告一回!他徑直跑來成都府,把陶、陳二人強迫杜山承認誣告,又找瞭三個人替他補糧的勾當,一股腦全說瞭出來。

這次接狀的,仍是直堂吏楊漢采。他一看,咦,這案子有點眼熟,好像是之前那樁久提人犯不到的杜山案後續。楊漢采覺得這事自己沒法自專,上報給瞭知府蔣宗魯。蔣知府一看,好嘛,錢糧這麼大的事,你們都敢肆意篡改挪移,還有什麼事幹不出來?簡直視《大明律》如無物!

蔣知府異常震怒,親自做瞭批示。仍由楊漢采寫瞭一張牌票,派人再去彭縣提人。這一次成都府派的是正經差吏,而且要即提即走,不得耽擱。

這麼大動靜,成都府內部先傳瞭遍。鄢乾很快聽說蔣知府震怒,非常驚慌。倘若劉本敖把行賄之事說出來,自己必然不保。他猛然想起,劉本敖給自己的賄銀三兩七錢還扔在辦公室,趕緊跑回去拿。

拿到瞭銀子之後,鄢乾不知該怎麼處理。他思前想後,居然想出一個令人匪夷所思的計策。他趁著晚上公廨無人,偷偷把這封銀子扔到戶房黃德的桌子上,要行栽贓嫁禍之事。

黃德原本出於好意,沒去舉報,卻沒想到農夫碰到瞭蛇,反而要被鄢乾陷害。好在黃傢有一個親戚黃春童恰在附近,看到有人影扔下銀子在老爺桌上就走,心中生疑,緊追過去連問是誰。鄢乾不敢回答,隻得悶頭跑,跑到庫樓下面時,一不小心,自己頭上的吏巾掉落在地。

吏巾不是頭巾,是吏員專用的軟帽,平頂露額,正中一道折,背面一對烏紗帽翅。這種帽子的主體是庶民樣式,但又多瞭一對官員用的帽翅,正好符合吏在官民之間的地位。

黃春童當即把這吏巾撿起來,連同那一封銀子送到戶房收好,然後把黃德叫過來。黃德一看,便知道是怎麼回事。他對鄢乾再無什麼愧疚之心,把這兩樣東西直接交到瞭知府蔣宗魯手裡。

蔣知府聞言,立刻派人將鄢乾收押審問。這個鄢乾別看隻有十六歲,心思卻頗歹毒,自己都已經陷進來瞭,還要胡亂攀咬,說陳佐的父親陳春送瞭楊漢采白銀七錢五分雲雲,結果這謊話當場被揭穿。

蔣知府把鄢乾收在監獄裡,又追瞭一道牌票到彭縣,叮囑務必拿涉案人員到府。

兩道知府親發牌票相繼抵達,在彭縣的影響力堪比炸彈。這一次再無僥幸,陶成、陳佐、劉本敖、王廷用以及陶田、陳春等人,乖乖被解到瞭成都府。

成都府調來杜山、王廷美的訴狀,一一審問,很快把所有的事情都審瞭個清楚。陶、陳、劉、王四人要挾杜山自承誣告之事;劉、王二人誣告訛詐王廷美之事;劉本敖賄賂鄢乾之事;劉本敖等賄賂劉景高阻撓公務之事;陶、陳將四個解戶捏成一戶欺騙胡知縣之事;陶、陳二人敲詐六十二個解戶之事;甚至連劉本敖、王廷用兩人買閑,王廷美越次爭參等舊事也被翻瞭出來。

蔣知府沒想到,區區一件解糧案,牽扯出這麼多隱情。若無上官庇護,這些人豈能在彭縣如此囂張?他立刻發下一道措辭嚴厲的文書,責令彭縣主簿王仲傑來府上問話。

其實蔣宗魯並沒打算把案子辦到主簿這一級,彭縣知縣、縣丞一直空缺,主簿再落馬,縣裡群龍無首瞭。所以他在文書裡還特意說瞭一句“如查無幹,即放供職”。

可王仲傑的心理素質實在太差瞭。陶、陳等四人被解往成都府以後,他惶惶不可終日。蔣宗魯的文書一送到,成瞭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嘉靖二十九年十二月初三夜裡二更時分,堂堂的彭縣主簿王仲傑居然繞過成都府派來的耳目,翻過衙門後墻跑瞭。

這可真是多少年都沒出過的奇聞。

成都府沒奈何,隻好先把其他相關人等拘押起來,解送府上。

又是一輪審下來,把陶、陳等人多年來敲詐勒索的一樁樁事情全抖摟出來,王仲傑庇護縱容刁吏的事情也被相繼揭發。這個彭縣小利益集團的積年齷齪,終於被完全掀開。

等到瞭這樁案子審結之時,一共有十八個人被判刑。除瞭陶、陳、劉、王四名主犯之外,還有那四個未完解糧的解戶,那三個自願替杜山贖買的百姓,彭縣主簿手下的幾個小吏,成都府先後派去彭縣提人的幾個防夫、快手、水夫,包括陪劉景高睡覺的趙氏八兒、受賄栽贓的鄢乾、被劉景高連累的歇傢張萬益,連苦主杜山與王廷美,都被關起來瞭——他們倆一個解糧未完,一個當初賄賂主犯越次進入戶房,這些罪行不會因為他們是受害者而免除。

所有涉案人犯裡,最無辜的要數那位戶房老吏黃德。他雖然舉報有功,可在審理中發現,他當初聽見鄢乾徇私的要求,沒有及時報官,也要判罪。

這件案子雖然涉事甚繁,但內情不算復雜。很快成都府推官便宣佈瞭判決結果:陶成、陳佐兩人,杖一百,徒三年,而且要先在衙門前站枷號一個月,以儆效尤;劉本敖罪減一等,杖八十,徒兩年;王廷用再減一等,杖七十,徒一年半。不過劉、王二人最終免去瞭杖刑,代價是發配到附近的衛所,終身充軍。

趙氏八兒、杜山、劉景高、張萬益等十幾個人,分別判處杖八十,但允許用錢糧折免。隻有王廷美和黃德,他們雖然犯律,但情節輕微,態度又好,蔣知府法外開恩,將他們無罪開釋瞭。

至於鄢乾,他先被判杖八十,然後被褫奪瞭候缺吏的身份,革役為民,這輩子也別想做官吏瞭。

這個判決,應該說是很公允的。畢竟案子裡沒鬧出人命,涉案金額也不大。人犯們忙來忙去,都是幾分幾錢地摳著銀子,最大的一筆贓款,也不過陶、陳向那六十二個解戶索要的四兩九錢六分……

有意思的是,在這份檔案後,還附瞭一份“照出”。

“照出”裡開列的,是犯人需要承擔的訴訟費用——術語叫紙銀——以及各種贓銀的最終去向,每一個人都不一樣。比如鄢乾、黃德等人,得掏紙銀二錢,其他彭縣犯人要掏紙銀一錢。“照出”裡還特意寫明,劉本敖賄賂鄢乾的那三兩七錢銀子,由黃德上繳,充入府庫。

一幹費用,算得清清楚楚。

唯一在逃的犯人,隻有一個前彭縣主簿王仲傑。這位腿腳挺靈便,比香港記者跑得還快,出逃之後,成都府一直沒逮住他。蔣知府沒辦法,給王仲傑的原籍西安府行瞭一道公文,提請當地有關部門註意,一發現他的蹤跡,立刻拘拿。至於後來到底王仲傑有無歸案,這個就實在不知道瞭。

縱觀這一樁彭縣窩案,案情一點也不曲折離奇,也沒什麼詭譎兇殘的情節,動靜隻限成都一府一縣。但它相當具有代表性,我們從中可以清楚地看到明代胥吏們的日常生態。

從戶房的算手到府衙的防夫,從公堂上的皂隸到奔走鄉間的快手,隻要有那麼一點點權力在手,他們便會挖空心思,在每一個細處尋租,從每一件政務裡訛詐。更可怕的是,這幾乎已成為一種不假思索的習慣。陳佐得知胡知縣查侵欺案時,第一反應不是惶恐,而是借機敲詐杜山;劉景高奸宿之餘,還不忘問劉本敖討要零花錢;劉本敖、王廷用補交瞭賠款之後,一定要再勒索王廷美來找補;就連負責催促牌票的小角色劉永敖,見到劉景高回成都之後的第一個反應,就是問他討要辛苦費。

整個案子裡,充滿瞭小人物揮舞著小權力的身影。

胥吏之害、之貪,在這麼一件普通案子裡可謂表現得淋漓盡致。

這是一種細致無聲而又無處躲藏的恐怖,驅之不盡,揮之不去。你的生活,隨時可能處於威脅之中;你辛苦積攢的錢糧,隨時可能被啃噬。這個案子,被蔣知府雷霆萬鈞地打滅瞭,可陶成、陳佐這樣的胥吏,在全國每個地方都有。他們密密麻麻地攀附在各地府縣的底層,肆無忌憚地剝害生民。不是每一個人,都有杜山那麼好的運氣。

所謂青之末,即指於此。

按照慣例,最後還是要說說史料來源。

這個案子,是我在《四川地方司法檔案》裡翻出來的,編號九十一號。這套資料特別有趣,它以《明嘉靖年錢糧冊》和《四川各地勘案及其他事宜檔冊》為基礎合編而成,裡面是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至三十年在四川佈政司各地辦理的案子,一共九十八件。按照規矩,地方辦完的每一件案子,都要提交佈政司留底,因此得以保存下來。

檔案裡收錄的,全是當時官府判決的司法文書原件。四川的司法官吏們的態度很嚴謹,每一份案卷記錄都非常詳盡,細節充實,很多案情經過跟寫小說似的。本文裡提及的細節,不是筆者腦補,而是皆來自這些記錄。比如鄢乾在佈政司衙門前的洗墨池街遇到黃德,有地點,有對話,有心理活動,看似小說,其實是出自當時的供狀。

這些案子都不是大案,案情也不曲折,但我們從中可以看到四川官吏、平民的日常生活、經濟物價、風土人情,甚至還能看到很多當時社會上的潛規則。不記得19世紀哪位法國小說傢說過,想要瞭解一個社會的形態,去法院裡坐幾天就夠瞭,那裡是最容易看到人生百態的地方。《四川地方司法檔案》也有相同的功效。

感謝那些保留下《四川地方司法檔案》並做瞭點校的學者,大明底層社會的鮮活,就藏在這裡。

《顯微鏡下的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