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自行車族

幾周前,我偶遇瞭一個自行車男孩。那時我正在參加一個簽名售書會。活動在一個大理石裝飾的宴會廳裡舉辦,街道兩旁有樹蔭環繞。我正在偷偷摸摸地往嘴裡塞熏三文魚的時候,一個作傢朋友跑過來說:“剛才和我說話的那個人,簡直是世界上最有趣的人。”

“哦,是嗎?哪兒呢?”我一邊問,一邊懷疑地掃視著大廳。

“那人以前是個考古學傢,現在在寫科普書……真是太有趣瞭。”

“先別說瞭。”我說。我的目光已經鎖定瞭一個看起來很有問題的男人。他穿得就像城市版的科考隊員似的——咔嘰褲、淡黃色格子的襯衫,外加一件破破爛爛的花呢夾克。灰白的頭發從額頭梳到後腦勺,不過側面看起來還是挺帥的。於是我踩著系帶高跟涼鞋沖瞭過去。他正和一個中年男人聊得起勁,不過我立刻掌控瞭局面。“你,”我說,“剛才有人告訴我你很有趣,希望你不要讓我失望。”我不由分說把他拉到窗邊,遞給他香煙和廉價紅酒。聊瞭二十分鐘後,我就去和朋友吃晚飯瞭。

第二天一早我接到他的電話。那會兒我正因為宿醉而賴床不起。我們就叫他赫拉斯·艾克爾斯好瞭。他和我談起瞭他的風流史。我覺得頭疼的時候躺在床上聽帥哥在電話裡調情還不錯,於是我決定和他共進晚餐。

沒想到這就是一連串麻煩的開始。他先是打電話說他會早到一小時,然後又打過來說他早到不瞭瞭。過瞭一會兒,他又說會晚一個半小時。然後他又在電話裡聲稱他已經走到拐角處瞭。最後他整整晚瞭四十五分鐘才出現。

而問題的關鍵是,他竟然出現在一輛自行車上。

我一開始完全沒意識到,隻註意到他過於凌亂的頭發和急促的呼吸——我還以為那是因為我呢,“你想去哪裡吃飯?”他問。

“我已經定好瞭,”我說,“依蓮傢餐館。”

他的表情立刻扭曲瞭。“我還以為我們要在拐角的地方隨便吃點兒東西。”

我一邊給他臉色看一邊說:“我從來不在拐角的地方隨便吃東西。”我們開始僵持不下,最後他脫口而出:“但你看,我是騎自行車來的。”

我轉過身,盯著鎖在路燈上的那個討厭的東西。

“我可不這麼想。”我最後說。

紐約客先生和他的變速自行車

這可不是我第一次遇到這類曼哈頓的傳奇物種——我把他們叫做“自行車族”。前段時間,我和其中一個有名的自行車族共進晚餐。他是《紐約客》(1)雜志的編輯,所以就讓我們叫他“紐約客先生”好瞭。他看起來隻有三十五歲(但實際年齡比這大得多),軟塌塌的棕色頭發,很有殺傷力的的笑容。他總是帶單身女性出去,當然,不僅僅是因為這些女人想靠他在《紐約客》上發文章。他有時有點兒不修邊幅,但人很溫和。聚會的時候他會在你的身邊坐下,跟你聊聊政治,認真地傾聽你的看法。這會讓你飄飄然地覺得自己很聰明。但接著他就不知不覺地離開瞭,而你毫無察覺。“嘿,‘紐約客先生’上哪兒去瞭?”大傢互相詢問著,而這會兒才不到十一點。“他打瞭個電話,”一個女人說,“然後就去取他的自行車瞭,好像要趕著去見誰。”

我眼前立刻浮現出這樣的畫面:無邊夜色中,紐約客先生的身影一閃而過。他穿著花呢夾克,發瘋一樣地狂蹬他的變速自行車(車上還細心地裝瞭擋泥板,以免弄臟他的褲腳)。我猜他是要趕去上東區的一幢公寓,或者是SOHO區的一個閣樓。他按瞭一下門鈴,然後喘著粗氣把自行車抬上臺階。門開瞭,他的情人咯咯地笑著,幫他的愛車找到安放的地方。然後他們熱烈地擁抱,一起倒在地毯上……

自行車族在紐約擁有悠久的傳統。他們的教主是《巴黎評論》的王牌作傢喬治·普林頓(2)和《紐約新聞日報》的人氣專欄記者默裡·肯普頓(3)。前者堂而皇之地把他的自行車倒掛在辦公室裡,就在雇員們的頭頂上,簡直就是單身族中的貴族。他們習慣騎行,被新一代自行車族們奉為偶像。這種風潮在文藝圈裡蔓延,影響瞭無數年輕的作傢和編輯——當然也包括之前提到的紐約客先生。他們踩著踏板,孤獨而驕傲地在曼哈頓的浪漫景色中穿行,認為自己拉風得要命。自行車族絕對是紐約單身漢中的一個獨特品種——聰明、有趣、浪漫、瘦削,有一種與眾不同的魅力。他們代表著某種在成人世界裡不切實際的夢想。一個穿著花呢外套的男人在自行車上等你的時候,有種難以名狀的吸引力——特別是當他戴著一副很呆的大眼鏡的時候。

這類男人很容易點燃女人們的激情與憐愛。但凡事都有陰暗的一面——幾乎所有的自行車族都是“單身族”。他們沒有結婚,也根本不打算結婚——至少在他們對自行車失去興趣之前。

為什麼小肯尼迪不算自行車男孩

“騎自行車可沒什麼殺傷力啊,”艾克爾斯先生說,“除非是像喬治·普林頓那種氣場強大的人。否則你就得每天鬼鬼祟祟地把自行車藏在街角,然後偷偷摸摸地把塞在襪子裡的褲角揪出來。”他們騎自行車可不是為瞭運動——他們打死也不願意和那種繞著公園一圈又一圈地騎車鍛煉的傻瓜們歸為一類。他們騎車當然有一半是為瞭方便——在交通擁堵的曼哈頓,自行車不失為出行的好選擇。但對他們而言最重要的理由是為瞭留住青春,留住青澀的少年時代。想象一下,日暮時分的牛津校園,你在鵝卵石路上悠然地騎著車,一個穿著長裙的少女在徹韋爾河畔等待著,優雅地捧著一本葉芝的詩集,裙角隨風飄揚……自行車族們浮想聯翩,以為自己就是浪漫畫面的男主角——而現實是他們置身於擁擠的曼哈頓,躲閃著嘈雜的車輛和地上的坑窪。

小肯尼迪(4)是紐約最炙手可熱的黃金單身漢之一,盡管他也酷愛自行車,但他的健美身材和驚人的能量使他和其他自行車族之間有著天壤之別——自行車族們寧願穿著泡泡紗的衣服,騎車穿過整個城市,也不願意穿著運動短褲和緊身恤。他們更鄙視那種專門為自行車運動設計的緊身褲,那一大塊護襠的泡沫海綿對他們來說可笑至極。自行車族們可不介意被自行車的硬座硌得生痛——他們覺得這種痛楚能夠提升他們的文藝氣質。“打死我也不會買那種彈力運動褲!”紐約客先生得意地聲稱,隨後又遲疑地補充說,“冬天我會穿秋褲保暖。”

這可能也是自行車族們更容易受傷的原因之一——相對於真正的自行車運動員而言,自行車族很容易在街上被人襲擊。另外一個原因就是他們的出行時間。雖然你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都有可能見到他們風雨無阻的身影,但他們最喜歡在深夜出行——他們覺得自己很浪漫。

“夜裡你會聽到街上到處都是酒鬼的咆哮聲,真恐怖。”艾克爾斯先生說。當然,還有比這更糟的。

某年的萬聖節,紐約客先生穿著英格蘭警察式的鬥篷,一群十幾歲的小鬼把他從自行車上拽瞭下來。“我跟他們說:‘我一個人就能撂倒你們所有人,但我們得來一對一的。’於是他們中間最大的一個往前站瞭一步。我瞬間意識到我連他都打不過。”那群傢夥一起撲上來開始痛毆“紐約客先生”,直到某個看熱鬧的人開始尖叫。“我還挺幸運的,”紐約客先生說,“他們沒把我的自行車搶走。不過他們拿走瞭我車筐裡的唱片。”(紐約客先生特意強調瞭他帶的是“黑膠唱片”,而不是CD——真正的自行車族怎麼能聽CD呢?)

艾克爾斯先生也遇到過類似的事。“前兩天,大概晚上十點左右,我騎車經過中央公園,一群玩直排輪滑鞋的野蠻傢夥把我圍住瞭。他們從側面包圍過來想攔住我,還好我騎得快。”

而最大的危險總是跟性事脫不瞭幹系,一個叫切斯特的記者的親身經歷證實瞭這一點。切斯特現在不怎麼騎自行車瞭,一年前那場風流韻事的後果讓他現在還有心理陰影。他在寫一篇關於艷舞女郎的報道時認識瞭羅拉。估計羅拉以為自己是瑪麗蓮·夢露,遇見瞭她的亞瑟·米勒(5)。切斯特隻記得某個晚上羅拉打電話說她正躺在特朗普大廈某個房間裡的某張床上,問他願不願意過去陪她。切斯特立刻跳上自行車,風馳電掣地騎到那裡——隻用瞭十五分鐘。他們整整做瞭三個小時。然後她突然說他必須得走瞭,因為給她提供這套公寓的那個男人隨時都有可能回來。

切斯特落荒而逃。他跑出大廈,跳上自行車。但問題是剛才激烈的酣戰讓他的腿抖得厲害,騎到默裡山下坡的時候他的腿肚子開始抽筋。於是他從馬路邊上沖瞭出去,重重地摔在人行道上。“那可真是太疼瞭!”他說,“胸口的皮膚都被刮傷瞭,簡直就像一級燒傷。”——還好他的乳頭後來長回來瞭。

“兩腿之間的大傢夥”

在曼哈頓騎自行車絕對是一項危險的運動。如果這些男孩們住在西部,他們肯定都帶著槍——就像拉裡·麥克默基、湯姆·麥葛尼或考麥克·麥卡錫(6)的作品裡的人物一樣。但在紐約,這些自行車族更像是超人克拉克·肯特(7)——白天他們是文質彬彬的記者,疲於應付咄咄逼人的女編輯們,晚上則搖身一變成為社會搗亂分子。但誰又能指責他們呢?切斯特說:“你可以闖紅燈,可以騎著車亂跑,和飆車族一樣帥。”一個不願意透露名字的自行車族說:“我感覺兩腿間有一個巨大的鐵傢夥在悸動。”“我現在就在摸我的自行車呢,”作傢經紀人基普說,他正坐在他的辦公室裡,“在城市裡,自行車帶給你自由,感覺就像是漂浮在喧嚷人群的上空。隻要和我的自行車在一起,我就無所畏懼。騎在車上的時刻就是我生活中最美好的時刻,將我和整個城市完美地融合在一起。”

自行車族通常不騎那種高科技的變速山地車,變速器和彈性減震懸架都跟他們絕緣。紐約客先生的車就是一個典型——一輛貌不驚人的變速車,裝著擋泥板,後面的車筐散發著復古的情懷。“你總得有個籃子用來裝些雜物吧,”紐約客先生說,“還有電腦和工作材料什麼的。”“我的自行車就像我的狗狗或者我的孩子一樣,”基普說,“我打扮它、照顧它、寵愛它。”

每次聽自行車族的人說到他們的愛車時,我都以為他們是在說女人。

“我愛死我的自行車瞭,你會對它產生依賴感。”一個自行車族說,“雖然自行車和自行車之間其實沒多大差別。”

“我之前的那輛車簡直讓我愛得發瘋。”基普說,“車架是用鋁打造的,我親手給它打的蠟,還仔仔細細地纏瞭車把。結果它被偷瞭。我傷心得要命,整個人就像被掏空瞭一樣。後來我又弄瞭一輛新車,給它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心裡這才好過一些。”

在紐約,自行車就像女朋友一樣很容易被人撬走。“哪怕你隻是在書店裡待十分鐘,等你出來的時候,車一定就不見瞭。”艾克爾斯說。

不過紐約客先生倒覺得這不是什麼問題。“要是坐地鐵的話,三個月的地鐵票錢就足夠買一輛新自行車瞭,”他說,“打車的話隻要一個月。”

不僅如此,自行車還是追女孩的利器。“這可是一個找話題的好道具。”作傢薩得說,“冷場的時候還可以轉移一下註意力。”

當然,你也可以借著自行車試探你跟一個女人是否有戲。“有一次,我跟一個女人說我想騎車去她傢,結果她大發脾氣。”薩得說,“所以我覺得,如果一個女人能對我說:‘快把車弄進來!’這樣的女人才是最性感的。”

“要想判斷一個女人是否隨和,就要看她願不願意你把自行車推進她的屋子裡。”艾克爾斯說,“那種謹小慎微婆婆媽媽的女人絕對不會讓你的自行車靠近她的東西。”

但有些時候自行車並不僅僅是自行車而已,而且女人們似乎都深諳這一點。“她們會借此評判你的個性,說你太過獨立或者太多變之類的。”艾克爾斯說,“讓你覺得特沒面子。”

“有些人會覺得你像彼得·潘一樣長不大,”基普說,“所以我現在不像以前一樣到哪都騎自行車瞭。”

“她們覺得自行車還暗示瞭某種自私,”艾克爾斯同意說,“因為你不能像開車一樣載人回傢。而且騎自行車的人讓人覺得太自由自在瞭。”艾克爾斯補充說,他有十多個理由說明他為什麼五十多歲瞭還不結婚,“女人們的這些屁話沒有一條是站得住腳的。”

某種程度上,它還意味著廉價。一個男性雜志的女助理編輯想起她和一個自行車族約會的事情。在一次簽名售書會上,這個男人向她搭訕,約她去上西區一傢頗有情調的牛排餐廳。

她如約而至,站在餐廳外邊等他,不耐煩地抽著煙。他遲到很久才出現——當然,和他的愛車一起。然後他們坐下,看著菜單。那個自行車族突然說:“嘿,我說,我突然覺得特別想吃披薩……你不介意,對吧?”他邊說邊站瞭起來。

“但我們得……”她邊說邊看著旁邊的服務生。他猛地拉住她的手臂把她拽出瞭餐廳,說:“你不過喝瞭幾口水而已,我連水都沒喝——碰都沒碰。他們怎麼能要錢呢?”

他們去瞭她傢,一起吃披薩,他對她動手動腳的。他們之後又見瞭幾次,但每次他都要求去她傢一起吃外賣,還總是晚上十點才姍姍來遲。她終於忍無可忍,把他給甩瞭,然後找瞭一個銀行傢。

一個自行車架引發的後果

自行車族的最大誤區是,他們總是試圖把女朋友也變成自行車族。喬安娜,一個把第五大道當成傢的室內設計師,曾經嫁給過一個自行車族。“我們都騎車,”她說,“所以一開始我沒覺得有什麼問題。但當他送瞭我一個自行車座當生日禮物的時候,我就覺得不對勁瞭。好戲還在後頭呢,我的聖誕禮物居然是個自行車架——就是能把自行車擱在轎車裡的那種架子!我們離婚的時候,他居然還把那個架子要回去瞭!簡直就難以置信!”

“自行車族?我的媽呀,我再也不想提起他們瞭。”小說傢瑪格達說,“你不知道他們的那玩意兒有多惡心!我差點沒被這些騎自行車的男人搞死……他們就跟神風特攻隊一樣橫沖直撞的,完全不顧及你的感受!要是他們能像騎車那樣認真做愛,那我就太謝謝他們瞭——但速度別那麼快!”

“女人們覺得騎自行車一點兒都不性感。”撒得說,“她們覺得很幼稚。但你並不會為瞭取悅她們而改變真正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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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紐約客》(The New York)是一本內容覆蓋新聞報道、文藝評論、散文、漫畫、詩歌、小說,以及紐約文化生活動向的美國綜合類雜志。

(2) 喬治·普林頓(George Plimpton),美國著名作傢、記者、編輯。

(3) 默裡·肯普頓(Murray Kempton),美國記者,普利策獎得主。

(4) 小肯尼迪(John F. Kennedy Jr.),美國總統肯尼迪的長子。

(5) 亞瑟·米勒(Arthur Miller),美國著名劇作傢,瑪麗蓮·夢露的第三任丈夫。

(6) 拉裡·麥克默基(Larry McMurtry)、湯姆·麥葛尼(Thomas McGuane)、考麥克·麥卡錫(Cormac McCarthy),三人均為作傢、編劇,都以西部題材作品聞名。

(7) 克拉克·肯特(Clark Kent),美國漫畫《超人》男主角。

《欲望都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