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一位機修工單手拿著汽化器,那隻手上沾滿瞭黑色機油,騰出另一隻手給我指路。酒吧的名字是電車軌道旅館,伯特·麥克馬倫經常來這裡喝酒。

“我怎麼知道哪個是他?”我問。機修工輕笑,躺在公交車底部繼續倒騰發動機。

我輕而易舉就找到瞭電車軌道酒吧。外面的黑板上有塗鴉:“有瞭啤酒你就不用說‘我渴死瞭’。”我推開門,走進酒吧。房間裡很昏暗,地板上沾著污垢,擺放著裸木傢具。紅色的燈光把整個酒吧照成瞭粉紅色,有點像以前美國西部地區的妓院。墻上裝飾著有軌電車和以前公交車的照片,還有現場音樂演出的照片。

我不急不慢地數瞭數,發現酒吧裡有八個人,幾個青少年在廁所旁的後凹室打臺球。我站在啤酒龍頭前,等著酒吧招待員給我倒酒,結果他正忙著看《賽車郵報》,懶得理我。

伯特·麥克馬倫坐在酒吧的角落裡。他穿著皺皺巴巴的花呢夾克,可以看出肘部縫補過,還用各種公交徽章和大頭針裝飾瞭一下。他一手夾著煙,一手拿著空品脫玻璃杯。他慢慢轉動玻璃杯,仿佛在端詳杯壁上刻印的隱藏標記。

伯特向我吼道:“你瞅誰呢?”他濃密的胡子仿佛是從鼻子裡冒出來的,灰黑相間的胡子末端沾著泡沫和啤酒。

“不好意思,我不是故意的。”我提議請他再喝一杯。他半邊身子轉過來,打量瞭一下我。他的眼睛像水玻璃珠,最終目光停在瞭我的鞋子上。“你這雙鞋多少錢?”

“我忘瞭。”

“估算一下。”

我聳瞭聳肩,說:“一百英鎊吧。”

他厭惡地搖搖頭。“就算價格是兩根爛火柴,我也不買。這種鞋走不瞭二十裡路就得裂開。”他還在看我的鞋,一邊招呼酒保過來,“嘿,菲爾,給我一車這樣的破鞋。”

菲爾靠在吧臺上,看看我的鞋,問:“你怎麼稱呼它們?”

“懶漢鞋。”我感到有些不自在。

“拉倒吧!”兩個男人嫌棄地對視。“為什麼你要穿叫‘懶漢’的鞋?”伯特問,“看來你腦袋不太靈光。”

“它們是意大利產的。”我回答,仿佛我的鞋子因此而不同尋常。

“還意大利!英國鞋硌你腳瞭?你是外國佬嗎?”

“不是。”

“可你穿外國佬的鞋。”伯特湊近我。我可以聞到烤豆子的味道。“我覺得穿這種鞋的人一輩子都沒正經幹過一天活。你應該穿靴子,老弟,穿那種鞋頭帶鋼帽,鞋底摩擦力強的鞋。穿你這種鞋幹一周,鞋子就得報廢。”

“除非,當然瞭,他坐辦公室。”酒保說。

伯特警惕地看著我:“你是不是大衣幫的人?”

“什麼是大衣幫?”

“從來不脫大衣的人。”

“我工作挺努力的。”

“你投票給工黨瞭嗎?”

“我投票給誰跟你無關吧。”

“你是天主教徒嗎?”

“我是不可知論者。”

“不可他媽的什麼?”

“不可知論者。”

“老天!好好好,這是你最後一次機會。你支持強大的利物浦球隊嗎?”他在胸口畫瞭個十字。

“不。”

他反感地嘆瞭口氣。“回傢吧,你媽做好瞭蛋奶糕等你呢。”

我看看他,又看看酒保。這就是利物浦人的毛病。在他們沖你臉上砸個玻璃杯之前,你永遠分不清他們是在開玩笑還是認真的。

伯特向酒保眨眨眼。“他說請我喝酒,但我不能任他浪費我的時間。他滾之前可以待五分鐘。”

菲爾朝我咧嘴一笑,他的耳朵上掛滿瞭銀環和吊墜。

酒吧有些靠墻的桌子,中間空出來當舞池。那幾個青少年還在打臺球。他們中唯一的女孩看上去像未成年人,穿著緊身牛仔褲和無袖背心,露出肚子。男孩們都想在她面前展示自己,但是我一眼就能看出誰是她的男朋友。她的男朋友很壯實,應該進行過力量訓練,壯得像隨時要爆開的膿腫。

伯特盯著黑啤酒表面升起的泡沫。幾分鐘過去瞭,我感覺自己變得越來越渺小。最後,他舉杯放到唇邊,大口灌下啤酒,喉結隨之滾動。

“我想問問你有關倫尼·摩根的事。我在公交站場問過瞭,他們說你是倫尼的朋友。”

他無動於衷。

我繼續說:“我知道他在一場大火中喪生瞭。你是他的同事。我隻是想瞭解一下發生瞭什麼。”

伯特點燃一根煙,說:“我不覺得這和你有什麼關系。”

“我是心理醫生。倫尼的兒子惹上瞭麻煩。我想幫他。”我聽到自己說的話都覺得有點愧疚。這真的是我在做的事情嗎?我在幫他?

“他叫什麼名字?”

“博比。”

“我記得他。放假的時候,倫尼常常帶他到站場。博比會坐到後排,響鈴提醒司機。他惹上什麼麻煩瞭?”

“他毆打瞭一個女人,有可能要坐牢。”

伯特嘲諷地笑道:“這種破事總會發生。你問問我老婆。我打過她一兩次,但她打我打得更狠。第二天早上大傢就都忘光瞭。”

“那個女人傷得很嚴重。博比把她從出租車裡拽出來,在喧鬧的大街上踢到她不省人事。”

“他要上她嗎?”

“不。他不認識她。”

“你站哪邊?”

“我在給他做精神評估。”

“所以你想幫警察把他關起來嗎?”

“我隻是想幫他。”

伯特對我嗤之以鼻。外頭,馬路上車前燈發出的亮光掠過墻壁。“對我來說,橙汁和杜松子酒才是要緊事,孩子,但倫尼怎麼和這件事扯上關系瞭?他都死瞭十四年瞭。”

“失去父親會帶來巨大的心理創傷。或許這樣就能解釋清楚事情的原委瞭。”

伯特頓瞭頓,想瞭一下。我知道,他在衡量對我的偏見和自己的直覺哪個重要。他不喜歡我的鞋子。他不喜歡我的衣服。他不喜歡和陌生人打交道。他想對我咆哮,一頭撞過來,但是他需要一個好的理由。再請他喝一杯黑啤酒或許能幫他做出決定。

“你知道我每天早上會做什麼嗎?”伯特說。

我搖搖頭。

“我會在床上躺一小時,腰酸背痛得連翻身去拿煙都難。我盯著天花板,想一下今天要做什麼。日復一日,重復同樣的事情:我準備起床,然後一瘸一拐地走去浴室,再去廚房。吃完早飯,我就來到這兒,坐在這張凳子上。你知道為什麼嗎?”

我又搖搖頭。

“因為我發現瞭報仇的秘訣所在。比那些渾蛋命長就行。我可以在他們的墳頭跳舞。比如瑪格麗特·撒切爾。她毀掉瞭這個國傢的工薪階層。她關瞭礦場、碼頭和工廠。但是她已經銹跡斑斑瞭——就像那邊的船。不久前她中風瞭。不管你是破壞者還是救世主——最終都會被鹽分腐蝕。我要在她墳墓上撒尿。”

他把杯裡的酒喝得一滴不剩,仿佛要沖掉嘴裡的壞味道。我朝酒保點點頭。他開始倒另一杯酒。

“博比長得像他爸嗎?”

“不像。他長得像個大佈丁,還戴眼鏡。他很崇拜倫尼,像隻小狗一樣跟在他後面,幫他跑腿,給他端茶遞水。如果倫尼帶他一起去工作,他就坐在酒吧外頭喝檸檬汽水,倫尼則坐在裡面喝酒。然後他們一起騎車回傢。”

伯特喝得有點上頭。“倫尼以前當過商船水手。他的前臂有文身。他平時沉默寡言,但是一旦和你聊起來,他就會告訴你他文身的故事,怎麼文上去的。大傢都喜歡倫尼,提到他的名字時都會微笑。他真是太好瞭。有時候有些人就會利用這一點……”

“什麼意思?”

“比如他老婆。我不記得她的名字瞭。她是個愛爾蘭人,信天主教,是個售貨員,屁股很豐滿,短褲上通常配個‘開傘索’。聽說倫尼隻和她做過一次。他太紳士瞭。她懷上瞭孩子,告訴倫尼是他的。其他人都懷疑到底是不是,但倫尼二話不說就娶瞭她。他買瞭房子——花光瞭本來打算出海用的積蓄。我們都知道他老婆是那種人:如假包換的浪蕩貨色。我們叫她‘二十二號’——乘客最多的公交車。”

伯特看我的眼神有點傷感,拍打著袖子上的灰塵。他告訴我,倫尼先是在車庫裡當柴油機械師,然後改行做瞭售票員,掙得更少瞭。乘客都喜歡他那頂滑稽的帽子和隨口哼的小曲。一九八一年歐洲杯決賽中,利物浦隊擊敗瞭皇馬隊,他把頭發染成紅色,還拿衛生紙裝飾瞭公交車。

照伯特的說法,倫尼知道妻子的不軌行為。她毫不掩飾自己的不忠——穿著超短裙和高跟鞋,每晚在帝國舞廳和格拉夫頓與人共舞。

伯特毫無預兆地像風車般甩起手臂,好像準備打人似的。他的臉痛苦地扭曲起來。“他太軟弱瞭——不僅心軟,腦子也不好使。要是哪天天上下的是湯不是雨,倫尼肯定就拿著把叉子,站在路中間不動瞭。有些女人真是欠打。她奪走瞭他的一切……他的心,他的房子,他的兒子。換作別的男人,早把她弄死瞭。可倫尼不是別的男人。她把他榨幹,榨幹瞭他的靈魂。她每個月的開銷得有一百英鎊,這讓他入不敷出。他不僅要雙班倒,還得做傢務。我以前經常聽他在電話裡懇求她:‘今晚待在傢好不好,寶貝?’她啥也不說,隻是笑他。”

“他為什麼不離開她?”

他聳瞭聳肩。“估計他也有自己的難處吧。或許她拿孩子威脅他。倫尼絕不是個窩囊廢。我以前見過他把四個小流氓從車上扔下來,因為他們打擾到瞭其他乘客。倫尼這個人,他能從容面對任何場面。但他就是拿她沒辦法。”

伯特沉默瞭。我才註意到,酒吧裡人多瞭起來,嘈雜聲越來越大。周五晚間的樂隊已經在角落裡做好瞭上場的準備。人們一個個望著我,好奇我是來做什麼的。當你和周圍格格不入的時候,“低調”這種東西就不復存在瞭。

紅燈搖曳,木地板回聲四蕩。我努力跟上伯特的節奏,他喝,我也跟著喝。

我問起瞭那次事故。伯特解釋說,有時,倫尼會利用周末的時間到工程車間弄自己的發明。老板對他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周末公交車依然要上路,但車間是空的。

“你對焊接瞭解多少?”伯特問。

“不怎麼瞭解。”

他把啤酒放到一旁,拿起兩個玻璃杯墊。接著他跟我解釋,兩片金屬是如何通過集中高溫焊接在一起的。一般來說,有兩種工具能產生這種高溫。一種是弧焊機,它利用低電壓、高電流,產生強大的電弧,溫度可高達一萬一千華氏度[1]。另一種則是以氧作為燃料的焊接機,它將純氧與乙炔或天然氣這類氣體混合點燃,產生火焰,這種火焰可以用來雕刻金屬。

“使用這種設備的時候,你可不能瞎來,”他說,“但倫尼是我這輩子見過的最優秀的焊接工。人們常說,他甚至可以把兩張紙焊在一起。

“在車間工作的時候,我們會做許多預防措施。所有可燃液體都要存放到遠離切割機或焊接機的另一個房間裡,易燃物也要放到至少三十五英尺外。我們會把排水溝蓋上,同時把滅火器放在旁邊。

“我不知道那天倫尼在弄什麼。有人開玩笑說,他在打造一艘火箭,然後把他前妻扔進去,送到外太空。那場爆炸直接掀翻瞭一輛八噸重的公交車,乙炔罐把屋頂炸瞭個洞,周圍人隔著幾百碼都看見瞭。

“倫尼被炸到瞭卷簾門附近。他身上唯一沒有被燒傷的地方隻剩胸部。他們猜,火球吞噬他的時候,他肯定是臉朝下趴著的,因為他胸前位置的襯衫隻有一點點燒焦的痕跡。

“幾個司機把他拖瞭出來。我到現在都不知道,在那種高溫下……他們是怎麼做到的。我還記得他們說,他們把他拖出來後,倫尼的靴子都冒煙瞭,皮膚噼啪爆裂。他意識還是清醒的,隻是說不瞭話。他已經沒有嘴唇瞭。我很慶幸自己沒看到那一幕。但我還是會做噩夢。”伯特放下玻璃杯,胸部隨著嘆息起伏不止。

“這麼說,那是一場意外?”

“一開始看起來是一場意外。每個人都覺得,或許是從焊接機上飛出去瞭一顆火花,點燃瞭乙炔罐。可能是軟管上有個小洞,或者出瞭什麼別的故障。也許他用來焊接的罐裡積聚瞭氣體。”

“你說‘一開始’是什麼意思?”

“人們把倫尼的襯衫脫下來後,發現他胸口上寫瞭些東西。他們說,每個字都寫得整整齊齊,分毫不差——但我是不信的,因為他要從左到右反過來寫。他拿焊槍,往自己的胸口上刻瞭個‘對不起’。我說過,他是一個寡言少語的人。”

[1]約合6093.3攝氏度。

《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