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中心的洞

回到波士頓,他丟掉在雷諾克斯偷的那輛車,換成一輛道奇126型汽車,他到多徹斯特時發現它停在宜人街邊。他開到南波士頓的K街,來到他從小長大的那棟房子前,坐在車上思考自己有什麼選項。結果並不多,等到天黑之後,大概連一個選項都沒有瞭。

下午版的報紙上都登瞭:

三名皮茨菲爾德警察殉職

《波士頓環球報》

三名麻州警察被殘忍殺害

《標準晚報》

西麻州警察遇害

《美國人報》

喬在池塘裡發現的那兩名警察是唐納德·別林斯基和維吉爾·歐騰。兩人都已婚,歐騰還有兩個孩子。研究過他們的照片後,喬判斷出歐騰是開車的,別林斯基則是在水裡往上指著他的那個。

他知道他們死的真正原因,是他們的一個警察同僚太蠢瞭,竟然在一輛行駛於凹凸不平路面的警車上拿出湯普森沖鋒槍開火。他知道是這樣沒錯。但他也知道自己是希基的白蟻,要不是他和巴托羅兄弟跑到那個小城搶一傢小銀行,唐納德和維吉爾就絕對不會葬身在那片田野。

第三個死掉的警察雅各佈·佐伯是麻州州警,在十月山脈州立森林的邊緣攔下一輛汽車。他肚子被射中第一槍,打得他彎下腰,接著,第二槍從他腦殼頂端穿入,讓他送瞭命。兇手加速離開時,車子碾過他的腳踝,把他的腿骨碾斷瞭。

這個開槍的手法很像迪昂。他打架就是這樣——先朝肚子來一拳,讓對方彎腰,然後打腦袋,打到對方倒地不起。據喬所知,迪昂從沒殺過人,不過有幾次就差一點兒,而且他恨警察。

調查人員還沒查出任何嫌疑犯的身份,至少沒有公開。其中兩名嫌犯被證人描述為“壯碩”和“有外國血統和臭味”,但第三個——可能也是外國人——則臉部中槍。喬看著後視鏡裡的自己。嚴格來說,這個說法沒錯。耳垂就連在臉旁邊,或者以他的例子來說,曾經連在一起。

盡管還沒有人查出他們的名字,但皮茨菲爾德警察局已經找瞭人像素描專傢,畫出瞭他們的模樣。所以大部分報紙都在頭版的下半版登瞭三名警察的照片,上半版則登瞭迪昂、保羅和喬的素描畫像。迪昂和保羅看起來下巴太寬瞭,另外喬得問問艾瑪,他的臉看起來是不是真的那麼瘦、那麼像狼,除此之外,的確畫得非常像。

警方已經針對麻州等四個州展開搜索。聯邦調查局也正在聯系中,據說會加入追捕行列。

到現在,他父親應該看到報紙瞭。他父親,托馬斯·考克林,波士頓警察局的副總警監。

他的兒子,參與瞭一樁殺警案。

自從兩年前喬的母親過世後,他父親就一星期工作六天,總是忙到筋疲力盡。現在警方對他兒子佈下瞭搜索網,他就會把行軍床搬進辦公室,在結案之前,大概都不會回傢瞭。

他們傢是一棟四層樓的連棟房屋。屋子的結構優美,各層樓中央房間的弧形窗面對街道,構成瞭整棟建築外凸的紅磚正面。屋裡有桃花心木樓梯、拉門、拼花地板、六間臥室,兩間浴室都有抽水馬桶,餐廳豪華到可以匹配英格蘭城堡的大廳。

有個女人曾問喬,像他這樣出身高貴傢庭、傢世良好的人,怎麼還會變成黑幫分子?喬的答案有兩個:(a)他不是黑幫分子,而是法外之徒;(b)他是出身於高貴的住宅,而不是高貴的傢庭。

喬進入父親的房子,用廚房的電話打到古爾德傢,但沒人接。他隨身帶著的那個皮革背包,裡面裝著六萬兩千塊錢。就算隻有三分之一,隻要省著點兒用,也可以過個十年,或許十五年。喬不是節儉的人,在正常狀況下,他猜這些錢夠自己過個四年。但如果是跑路的話,頂多隻能撐十八個月。到時候他應該可以想出一些辦法。反正他很擅長隨機應變。

毫無疑問,他腦海裡冒出一個聲音,很像他大哥。到目前為止,一切都進行得很順利。

他打電話到博博大叔開的那傢地下酒館,也一樣沒人接。他想起艾瑪今天晚上6點要去參加史泰勒飯店的開幕酒會,於是從背心裡掏出懷表看:差十分鐘就4點瞭。

眼前,這個城市正在追殺他,而他還有兩個小時要消耗。

兩個小時足夠瞭。足以讓警方查出他的名字、地址,列出他已知熟人和最常出沒地點的清單。他們會鎖定所有火車和巴士站,甚至是郊外地區的,而且會在每條道路設下路障。

路障有雙向,警方應該以為他還在城外,所以隻會針對入城的方向設路障。沒有人會想到他人在這裡,正打算再溜出去。因為隻有全世界最蠢的罪犯,才會在犯下這個地區五六年來最大的罪案之後,還冒險回到自己傢裡。

所以他是全世界最蠢的罪犯。

或者是最聰明的。因為現在警方唯一不會搜索的地方,很可能就在他們眼前。

至少他是這麼告訴自己的。

他還可以銷聲匿跡,之前在皮茨菲爾德他就該這麼做的。不能再等兩小時,而是立刻。他不該留在這裡等一個女人——以目前的狀況,那個女人很可能選擇不跟他走。他應該拿著手裡的錢,趕緊離開。所有的道路都被監視瞭,沒錯。火車和巴士也是。即使他有辦法跑到城市南邊或西邊的農場偷一匹馬也沒有用,因為他不會騎馬。

於是隻剩海路瞭。

他需要一艘船,但不是精巧的遊艇,也不是運私酒的平底小船。他需要一艘漁船,系纜楔生銹、纜索磨損的那種,甲板上高高堆著破爛的龍蝦簍,停泊在赫爾、綠港或格洛斯特。如果他7點前上船,大概要到凌晨3點或4點,漁民才會發現船不見瞭。

所以他還要偷漁民的東西。

但是船上有牌照數據,他會挑一艘有牌照的船下手。牌照上有地址,他會寄一筆錢給船東,讓他足以買兩艘船,或者他媽的這輩子都不用再捕龍蝦瞭。

他忽然想到,自己這種思考方式可以解釋為什麼以前幹瞭那麼多票,口袋裡卻老是沒什麼餘錢。有時他從這邊偷瞭錢,好像隻是為瞭把錢白送給那邊。但他偷錢也是因為好玩,而且他擅長這個,何況偷錢讓他得以接觸其他擅長的事情,比如制造和運送私酒,這也是他會熟悉船隻的緣由。去年6月,他從加拿大安大略的一個小漁村駕駛一艘船,橫越休倫湖到密歇根州的貝城;10月又從傑克遜維爾駕船北上到巴爾的摩。剛過去的這個冬天,他還曾駕船從佛羅裡達州的薩拉索塔出發,把一桶桶剛蒸餾出來的朗姆酒經由墨西哥灣運到新奧爾良,一個周末就把剛賺到的錢在新奧爾良的法國區花得精光,至於怎麼花的,他到現在也隻記得零星的片段。

所以大部分的船他都有辦法駕馭,這表示他幾乎什麼船都能偷。走出眼前這扇門,他三十分鐘內就可以到達南海岸。北海岸比較遠,不過在這個季節,那裡大概有更多船停泊。如果他從格洛斯特或巖港出發,三到四天就可以抵達新斯科舍。兩個月後,再把艾瑪接過去。

兩個月好像有點長。

但她會等他。她愛他。沒錯,她從來沒這麼說,但他感覺得到她想說。她愛他。他也愛她。

她會等的。

或許他可以經過飯店一下,很快看一眼,看能不能找到她。如果他們兩個都消失瞭,警方就沒法追蹤瞭。如果隻有他消失,又想辦法把艾瑪接過去,到時候警方或聯邦調查局已經查出瞭她的身份,知道她對他很重要,等她到瞭新斯科舍,警方早就跟在後面瞭。他開門迎接她時,兩人就會雙雙慘死在槍林彈雨下。

她不會等的。

如果現在不帶她走,就永遠不要想瞭。

他站在母親的瓷器櫃前,看著玻璃門板上映出自己的影子,想起自己一開始為什麼來這裡——無論他決定去哪裡,如果不換衣服,就走不瞭太遠。他大衣的左肩處被血染黑瞭,鞋子和褲腳上都沾瞭泥巴,襯衫在樹林裡鉤破瞭,上面還有點點血痕。

在廚房裡,他打開面包箱,拿出一瓶芬克牌朗姆酒。他脫瞭鞋,帶著那瓶酒走送貨樓梯上樓,到他父親的臥室。在浴室裡,他盡可能洗掉耳朵上幹掉的血,動作很小心,以免動到結痂的傷口。等他確定不會再流血瞭,便後退幾步,看著鏡中自己的臉。盡管耳垂不見瞭,但隻要沒有血痂,就不會引起任何人註意。現在,他耳朵的下緣大部分仍然結著黑色的痂,雖然會引人註意,但不像打傷的黑眼圈或斷掉的鼻子那麼顯眼。

他喝瞭幾口芬克牌朗姆酒,從他父親的衣櫃裡挑西裝。裡面總共有十五套,一般警察的薪水頂多隻買得起兩套。鞋子、襯衫、領帶、帽子也一樣。喬挑瞭一套浩獅邁的糖褐色單排扣條紋西裝,配上白色箭牌襯衫。絲領帶是黑底,每隔約四英寸有一道紅色斜紋。黑色的內特爾頓皮鞋,帽子則挑瞭一頂滑順如鴿胸的黑色納普-費爾特氈帽。他把手槍和鞋子放在衣櫥頂上,換上他父親的衣物,然後把手槍插回後腰裡。

從褲子的褲管長度判斷,他和父親的身高畢竟不是一模一樣。他父親稍微高一點點。帽子尺寸也比喬小。喬把帽冠往後推瞭一點,看起來時髦一些。至於褲子,他把褲腳翻邊往上多折瞭一道,又從他母親縫紉桌上找來安全別針,把翻邊固定好。

他拿著換下來的衣服和那瓶朗姆酒下樓,到他父親的書房。即使現在父親不在場,要踏入那房間時,那種冒犯的感覺還是揮之不去。他站在門口,聽著整棟房屋的聲音:鑄鐵暖氣片的滴答聲,客廳裡那座老爺鐘要敲響前,鐘錘舉起的噝噝聲。即使他很確定屋子裡沒有其他人,卻還是覺得有人在看他。

時鐘敲響時,喬踏入瞭書房。

俯瞰著街道的凸窗前,放著他父親的書桌。這張裝飾華麗的維多利亞時代雙人大書桌,是上個世紀中期在都柏林制造的,對於一個出身愛爾蘭柯克郡克洛納基爾蒂鎮那種窮鄉僻壤的佃農之子來說,是不太可能夢想擁有的。同樣的話也適用於窗下的矮櫃、地上的東方地毯、厚厚的琥珀色窗幔、沃特福德水晶玻璃醒酒瓶、橡木書櫃、他父親從來懶得閱讀的皮面精裝書、銅制窗簾桿、古董皮沙發和安樂椅,還有核桃木制作的雪茄盒。

喬蹲下身,打開書櫃底下的一個櫥子,一個保險櫃出現在眼前。他轉瞭號碼——3-12-10,是他和兩個哥哥的出生月份——打開瞭櫃門。裡邊有一些他母親的珠寶、五百元現金、房契、他父母的出生證明、一沓喬懶得檢查的紙張,還有一千多元的國庫債券。喬全部拿出來,放在櫃門右邊的地上。那個保險櫃的背墻跟整個保險櫃一樣,都是用厚厚的鋼制成的。喬兩隻大拇指用力按瞭上方的兩個角落,讓保險櫃彈出,放在地板上,然後面對著第二個保險櫃的轉盤。

這個轉盤的號碼組合要難猜得多。他試過瞭所有傢人的生日。都不對。又試瞭他父親這些年工作過的分局的電話號碼,一樣不對。他回想起父親有時說到好運、壞運、死亡都會連著三次出現,就試瞭各種有“三”的排列組合。還是不對。他從十四歲開始,就會跑到父親的書房偷翻東西。十七歲那年,他發現瞭父親留在書桌上的一封寫給老友的信——對方已經成為緬因州劉易斯頓市的消防隊長。信是用他父親的昂德伍德打字機打的,裡面充滿一個又一個謊言——“愛倫和我很幸運,依然如初遇時那般彼此傾心……”“在黑暗的‘九一九’事件之後,艾登恢復得相當好……”“康諾的狀況大有進展……”“看起來喬瑟夫秋天會進入波士頓學院。他說想做債券交易的工作……”在信的最末尾,他簽上瞭“您誠摯的,TXC”。他所有簽名都是這樣,從不寫全名,好像寫瞭全名就是一種妥協。

TXC。

托馬斯·澤維爾·考克林(Thomas Xavier Coughlin)。

TXC。

字母順序是20-24-3。

於是喬轉瞭這個號碼組合,隨著鉸鏈發出一個尖銳的吱呀聲,第二個保險櫃的門打開瞭。

這個保險櫃大約有兩英尺深。其中一英尺半裝滿瞭錢,一沓又一沓像磚頭似的,用紅色橡皮筋緊緊捆著。有的錢是喬出生前就放在裡面,有的大概是上星期才放進去的。一輩子的賄賂、回扣和分贓所得。在號稱“美國的雅典”“山上的城”“宇宙的中心”的波士頓,他父親是個中堅分子,但他卻比喬曾渴望成為的那種罪犯還要可怕。喬面對這個世界,向來不知道如何拿出第二張臉,但他父親有好多張臉,讓人搞不清哪張是真的,哪張是假的。

喬知道如果他搬空父親的保險櫃,這些錢夠他跑路十年。或者,如果他逃得夠遠,不用擔心有人追捕,可以把這些錢投資在古巴的煉糖廠和糖蜜蒸餾廠,三年內就能成為海盜王,餘生不必再為生活操心。

但他不想要父親的錢。他偷父親的衣服,是因為他很想穿得像那個老渾蛋的模樣離開波士頓。要他花老爸的錢,他寧可剁掉自己的雙手。

他把折疊好的衣服和沾瞭泥巴的鞋子放在他父親那堆臟錢上面。本來想留張字條,但想不出要寫什麼,於是他關上櫃門,轉動號碼鎖。接著,把第一個保險櫃放回原處,也鎖上瞭。

他在書房裡轉瞭一圈,又從頭考慮瞭一次。在一個全市名人雲集、賓客搭著禮車、隻能憑邀請卡進入的社交場合,他竟想跑去找艾瑪,真是瘋狂到瞭極點。在這個冰冷的書房裡,也許某些屬於他父親的務實、冷酷終於褪去瞭。喬必須接受上蒼賜予他的退路,趕緊離開這個大傢以為他要進入的城市。時間對他不利。他得趕緊走出門,跳上那輛偷來的道奇車,火燒屁股似的趕緊往北飛奔。

他看著窗外潮濕春日傍晚的K街,提醒自己她愛他,她會等他的。

出門之後,他上瞭那輛道奇車,回頭看著自己出生的那棟房子,把他造就成今天模樣的那棟房子。以波士頓愛爾蘭裔的標準,他從小養尊處優。他從來沒挨過餓,鞋底從沒磨穿過。他受過良好的教育,先是修女辦的學校,然後是耶穌會中學,直到他十一年級時輟學。比起他那一行的大部分人,他從小就過得很安逸。

但他人生的中心有個洞,他和父母之間的鴻溝,正反映瞭他父母彼此間的鴻溝,以及他母親和整個世界的鴻溝。早在他出生之前,他父母就在進行一場戰爭,盡管以和平收場,但這種和平脆弱得不堪一擊,連承認和平的存在都有可能導致破裂,因此從來沒有人提起過。他們兩人之間的戰場依然存在。她坐在她那邊,他坐在他那邊,喬則坐在中間的戰壕和焦土中。他們房子中心的那個洞,本來是他父母婚姻中心的洞,後來也成為喬人生中心的洞。在他童年時期,有整整好幾年,他都一直希望能有所改變。但現在,他已經想不起自己為什麼會有那種想法瞭。事情從來不是該有的樣子,他們始終維持既有狀況。事實就是這麼簡單,不會因為你的期望而有所改變。

他開車到聖雅各佈大道的東海岸長途巴士總站。那是一棟小而低矮的黃磚建築物,周圍環繞著高樓。喬是在賭,追捕他的警方都會守在巴士站的北邊,而不是位於西南角的置物櫃那邊。

他從西南角的出入口溜進去,正好碰到下班高峰時間的人潮。他任由人潮帶著他,毫不反抗,從不擋著誰。難得一次,他慶幸自己長得不高。一鉆進人群中,他就隻是眾多波動的人頭之一而已。他看見門旁邊有兩個警察,六十英尺外的人群中還有一個。

他逐漸脫離人潮,來到安靜的置物櫃墻邊。這裡沒有其他人,所以他變得很顯眼。他之前已經從背包裡拿出瞭三千塊錢。他右手拿著217號置物櫃的鑰匙,左手拿著背包。217號置物櫃裡有7435元現金、十二塊懷表和十三塊手表、兩個純銀鈔票夾、一個金領帶夾,還有各式各樣女用珠寶,當初沒拿去賣掉是因為懷疑收贓人會坑他。他腳步流暢地走向那個置物櫃,舉起微微發抖的右手,打開櫃門。

在他身後,有個人喊道:“嘿!”

喬雙眼還是看著前方。把櫃門往後拉時,手上的顫抖變成抽搐。

“我說,嘿!”

喬把背包塞進置物櫃,關上門。

“嘿,你!嘿!”

喬轉動鑰匙,鎖好櫃門,把鑰匙放回口袋。

“嘿!”

他轉身時,想象著那個警察正在等他,手上拿著值勤的轉輪手槍,大概很年輕,大概很神經質……

結果是一個酒鬼,坐在垃圾桶旁邊的地上。骨瘦如柴,隻剩紅眼睛、紅臉頰和一身的筋腱。他朝喬的方向昂起下巴。

“你他媽在看什麼?”那酒鬼問。

喬笑瞭。他伸手到口袋裡,掏出十塊錢,彎腰遞給那個老酒鬼。

“不得瞭,老哥。不得瞭。”

那酒鬼大聲喊著,但喬已經離開,消失在人群中。

出瞭車站,喬走在聖雅各佈大道上,朝東走向那棟新飯店。飯店有兩盞強力弧光燈照向天空,來回掃射著低低的雲層。他想象著自己的錢安全又穩當地躺在那個置物櫃裡,等著他隨時去取回,於是平靜下來。轉入艾塞克斯街時,他心想,對於一個打算展開終身逃亡的人來說,這樣的決定還真是不夠正統。

如果你要離開這個國傢,為什麼把錢留在這裡?

這樣我就可以回來拿錢瞭。

那你為什麼要回來拿錢?

以防萬一今天晚上沒走成。

原來這就是你的答案。

什麼答案?這事情沒有答案啊。

你不希望他們在你身上發現那些錢。

一點兒也沒錯。

因為你知道你會被逮到。

《夜色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