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節 露茜·佈萊克曼到底出瞭什麼事?

我得打個電話給蒂姆·佈萊克曼,他人在英國。我答應過給他打電話的。

他希望我一知道他的女兒露茜出瞭什麼事就告訴他。佈萊克曼先生在要求尋找他女兒的問題上跟東京都警視廳鬧得太僵瞭,他們有消息恐怕也是最後一個通知他。東京都警視廳知道,隻要他們告訴他什麼,他就會跑去告訴記者,而他們不喜歡他這樣做。他也意識到他們再也不會把最新的消息告訴他瞭,所以希望從他認識的人那裡得到消息,而不是在報紙上讀到它。我答應過他,不論是白天還是晚上,隻要有確切的消息,我隨時都會打電話告訴他。現在就到這樣的時候瞭。

他的大女兒露茜·佈萊克曼在2000年7月1日那天失蹤瞭。當時我並不知道這件事,更沒承想這起案件竟成瞭我職業生涯中的一個重要契機。日本色情業盡管有著逍遙自在、無所顧忌的外表,裡面卻充斥著卑鄙齷齪的勾當和性剝削,而我卻對此一無所知。在我的人生詞典裡,甚至可以說在我的意識領域裡還沒有“人口販賣”這個詞。這起案件發生瞭許多年之後,我才終於理解瞭在尋找露茜的過程中自己應該領悟的事情。

露茜是個英國女孩,2000年5月4日來到日本。她本來一直在英國航空公司當兼職空姐,但她最要好的朋友路易絲·菲利普邀她一起去日本,說在那兒當女招待有好日子過,還能賺不少錢。露茜在英國背瞭一些債,而空姐的活兒也一直讓很難倒時差的她覺得疲憊不堪。所以,她覺得來一次“帶薪休假”或“工作假期”也挺不錯。

路易絲的姐姐已經在日本當瞭幾年的女招待,對這種行當的技巧和賺錢的潛力有所瞭解。露茜和路易絲拿著旅遊簽證一起來到日本,立即住進瞭一棟很不安全的外國人公寓,那是一種大部分居民都是外國人的大樓,押金低,還不用交“禮金”(1)——通常要付給房東的一種酬金,更不存在檢查簽證的事情。

在法律上,持旅遊簽證的人是不能在日本工作的。而實際上,當時的日本當局一般對此采取容忍的態度。大多數在日本當女招待的外國女孩都是幹瞭幾個星期之後才明白她們的工作是非法的,這樣,管理層就可以利用這個問題作為交涉工資以及出現別的問題時的籌碼。

露茜身材高挑,一頭金色秀發,是個非常迷人的女人,她和路易絲去瞭六本木。六本木就是“六棵樹”的意思,長期以來一直是居住在日本的外國人和那些想跟外國人交往(相識,拍拖,然後結婚)的日本人出沒的地方。在20世紀80年代末的經濟泡沫時期,這裡是高檔消費區,一個精心佈置的迪斯科舞廳光門票動輒就得30美元,而且還有嚴格的著裝規定。然而,經濟泡沫崩潰的時候,這些場所還是一如既往,把下等人拒之門外,結果,一些更便宜的陪酒屋、小夜總會、性按摩院、賣淫酒吧、各種麻藥一應俱全的深夜酒吧以及用廉價酒和免門票的噱頭來迎合那些外來人口中的平庸之輩的巨型俱樂部逐漸占據瞭這個地區。那些上等俱樂部遷往西麻佈,留下破舊的六本木在那裡自認倒黴。

有個沒學過幾天英語的日本無名氏給六本木取瞭個“High-Touch Town”(高層次區)的綽號,還把這幾個字刻在一座跨越六本木岔口的天橋的混凝土墻面上。這裡在許多方面和歌舞伎町很相似,但略顯寒酸,而且到處都是老外——由此得名“老外歌舞伎町”。這裡隻要發生罪案,受害者就多半是外國人,麻佈警方早已對整頓這個地區失去瞭興趣。露茜來到這兒的時候,這個地區實際上才剛剛開始從寒酸走向骯臟。

6月9日那天,露茜和路易絲就在“卡薩佈蘭卡”上班瞭。這是一傢陪酒屋,就在六本木的第一傢外國女脫衣舞酒吧的斜對面。當時,這傢陪酒屋裡還有另外9個女孩,除路易絲外,全都是金發的。她們的工資是每小時5 000日元(約合50美元),外加酒水回扣(2)以及對個人提出的特別邀請的回扣。

三個星期之後,7月1日那天,露茜從澀谷打電話給路易絲說:“我要去跟陪酒屋的一個顧客碰面,他要給我買一部手機。我太高興瞭。”晚上,她再次打電話給路易絲,說她正在回傢的路上。但她再也沒有回來。

7月3日,路易絲的手機接到瞭一個非常奇怪的電話,是一個自稱“高木晃”的日本男子打來的,他告訴路易絲:“露茜已經加入瞭千葉縣的一個邪教組織。她不能回傢,不用擔心她。”

這下路易絲變得非常擔心起來。她到英國大使館去咨詢瞭一下,然後就去麻佈警署報案說有人失蹤。麻佈警方剛開始並不打算接這個案子,但大使館已經得到瞭通知,而且對那個神秘電話也不能不聞不問。沒有那個電話也許就永遠不會有真正的調查瞭。7月9日,東京都警視廳調查科(負責兇殺、搶劫及其他暴力犯罪)正式決定接手此案。這起案件就不歸當地警察管瞭,現在成瞭總部的一個難題。

就在那前後,我接到瞭一個資深警方記者(他叫西島,又名“巴勃羅”)的電話,要我幫忙采訪這事,盡管當時還算不上是一篇報道;東京都警視廳還沒有正式公佈,《讀賣新聞》也是剛剛啟動準備工作,露茜失蹤的一些細節還相當模糊,巴勃羅提醒我暫時不要聲張。

我很喜歡巴勃羅,他是個優秀的記者,而且很有教養。山本和巴勃羅當時都在負責東京都警視廳的警方采訪,主要采訪暴力犯罪和國際犯罪(分別由調查一科和國際犯罪科負責),巴勃羅是山本的得力助手。

巴勃羅不像日本人。他的傢譜裡有一個美國人祖先,讓他有瞭一副近乎拉丁人的相貌。有個同事常常開玩笑說,國內新聞部裡實際上有3個外國人:一個蒙古人(山本),一個猶太人(我)和一個墨西哥人(巴勃羅)。

電話裡,巴勃羅的話坦率得令人振奮:“嘿,傑克,看來你真的派上用場瞭,換換口味吧。受害者是外國人,她的朋友也全都是外國人。我們需要一個人既能配合工作,還可以跟認識她和她傢人的人交談。這個人就是你瞭。你有興趣嗎?”

當然!我向他保證。

說實話,當時我覺得整個事情是被誇大瞭。我認為露茜也就是又一個被男友或她傍的大款帶到泰國或巴厘島去的老外女招待,隻不過忘瞭通知別人罷瞭。

不過,我還是提交瞭申請——批準我把平時的工作放一放,去協助東京都警視廳采訪組幾個星期。7月9日,調查正式開始的時候,我去瞭東京都警視廳總部,警衛擺手讓我進瞭門;我上到9樓,巴勃羅和山本已經在那兒等著我瞭,東京都警視廳記者俱樂部的主管兼隊長三澤泥醉在沙發上。那裡看上去和1993年的時候一模一樣,隻是麥當娜的寫真集《性》早已不在書架上瞭。

山本一副和藹可親的樣子,熱情地跟我打著招呼:“傑克,好久不見瞭。還在吸海洛因?”

“不吸瞭,山本。我現在正把它賣給小學生呢,自己已經不用瞭。”

“真的?難怪你變得這麼胖。”

這是真的——不是說我已經不吸(或吸過)海洛因,而是說我已經變得相當胖瞭。

而山本卻掉瞭不少膘——也許掉得太多瞭。在警方采訪的所有任務當中,兇殺案和暴力犯罪的采訪是最艱苦的,這已經損害到瞭他的健康。關於種種風化行為的采訪不容易進行,但你很少會在半夜被叫出去采訪警方的突擊搜查。風化行為不是不知不覺間發生的犯罪活動——我在負責采訪第四管區的時候明白瞭這一點。警方突擊搜查性愛俱樂部或沒收色情光碟的社會影響充其量是象征性的,不是那種需要迅速而深入地進行報道的新聞。風化糾察隊采取的大部分行動隻要不公佈就甭想登報。唉,但你總得寫一些文章,盡管心裡明白你的努力很可能都是白費力氣。兇殺事件和暴力犯罪是不一樣的。在一個很少發生殺人事件的國度裡,這類事件幾乎都會成為重大的新聞報道。這類事件的發生和發現的時間沒有規律,還可能來得很不是時候,但作為新聞報道就得有真正的即時性——你必須迅速趕到現場,在激烈的競爭中搶到那轟動社會的獨傢新聞報道。我並不羨慕山本。

而巴勃羅興許是因為沒有一官半職,似乎活得非常滋潤。他很快就讓我參照他的記錄熟悉瞭案件的情況。警方當時已經掌握瞭下列有關露茜的情報:

露茜失蹤的當天,最後的目擊者看到她穿的是黑禮服、黑涼鞋,挎著一個黑包。她的錢包是棕色鱷魚皮的、對折式,裡面有一些零錢。她戴著一條心形鉆石項鏈和一塊方形阿瑪尼手表。她在英國航空公司當瞭近一年半的空姐。她父親並沒有不讓她來日本;露茜手頭有錢,她父親還會給她寄錢。她曾跟她的父母說過,她有可能去日本觀光,順便打零工掙點錢。她並沒有長期逗留日本的打算。

東京都警視廳不相信跟邪教有關的說法,尤其是考慮到以前的類似事件。處理兇殺案的警察認為她很可能是被陪酒屋一個顧客綁架並殺害瞭,“高木晃”這個人根本就不存在,極有可能是對她的失蹤負有責任的人制造的一個假身份。

他們正從兇殺組調一些隊員來調查這起案件,其中有幾個警探會講英語(或者說是英語講得不怎麼樣卻還想講的人),都有處理性犯罪的經驗。巴勃羅把負責這起案件的警探的名字給瞭我,裡面有一個是我認識的人。

巴勃羅還在對情況做簡要介紹的時候,山本來到瞭我們身邊。

“那你們要我來幹什麼?”

山本接過話頭:“我們要你去找和跟她一起住在外國人公寓裡的人談談,同時開始在六本木附近尋找認識她、有可能曾經是她的顧客的人。你在那兒應該會有些朋友吧?”

實際上,我像躲避瘟疫一樣躲著六本木。我的朋友大多是日本人。我覺得在歌舞伎町、澀谷、惠比壽甚至韓國街閑逛更開心。我有淳,不必(也不想)去六本木找一個放蕩的、沒有附帶條件的女孩來搞。我不嗑藥,也不迷戀大胸外國脫衣舞娘、迪斯科舞廳或昂貴的餐館。我根本沒有和其他老外交往的欲望。六本木跟我毫不相幹,就像它跟巴勃羅或山本毫不相幹一樣。

我把這些話對山本說瞭。

他隻是搖瞭搖頭:“你是美國人,卻不去六本木,不知道棒球的規則。你一定不是真正的美國人,其實是朝鮮間諜吧。坦白交代。”

巴勃羅加入進來:“連我現在都還偶爾去一趟六本木,我還是日本人呢。”

“巴勃羅先生,你看上去比我更像外國人。所以大傢才叫你巴勃羅嘛。你是屬於六本木的。我敢肯定,菲律賓女孩都會愛上你的。”

“阿德爾斯坦,真的?嘿,起碼我不像伊朗人吧。”

我和巴勃羅正在拿我們的民族特征互相揶揄著,山本從口袋裡掏出一疊現金遞給瞭我。

“這是幹什麼?”

“我很少去六本木,”山本解釋道,“但我知道一件事,那兒是個昂貴的遊樂場。可能的話,別忘瞭開發票。”

我不知道該從哪裡開始尋找,但我心想,露茜的老東傢應該是個最合適的地方。遺憾的是,我到瞭那兒才發現門上貼著“閉店整修”的告示。這可不是個好兆頭。

2000年7月12日,東京都警視廳正式公佈它正在進行露茜·佈萊克曼失蹤案的調查。日本的報紙對此沒有太大的反應,但沒過幾天,這一事件成瞭英國報紙的主要話題。

我每天晚上都在六本木的街頭四處搜尋著認識露茜的人。我遇到瞭極為怪異而令人困窘的情況——誰都不跟我交談。我很長一段時間都一頭紮在周圍都是日本人的環境之中,連英語都快說不好瞭,結結巴巴的,聽起來很可能跟日本人講得一樣蹩腳,對方一定在懷疑我是警察。

7月20日前後,麻佈警方收到瞭一封非常奇怪的信,看上去像是露茜·佈萊克曼自己寄出來的。

那封信上蓋的是千葉縣的郵戳,據說露茜在接受精神訓練。信中告訴警察和她的傢人不要再尋找她瞭。麻佈警方認為這是一出拙劣的惡作劇,要不然就是作案人企圖誤導調查。我在第四管區時認識的一個隊裡的警察把那封信拿來給我看,征求我的意見。這個警察雖然是日本人,卻起瞭一個非常怪異的名字,怪到他自己不得不在名片上標出讀音,別人才懂得怎麼念。我還覺得他的甲狀腺有毛病——毫不誇張地說,他的眼睛鼓得都快掉出來瞭。他的警察同事憑著職業習慣註意到瞭這一點,就給他起瞭個綽號,叫“金魚眼”。

我一看就知道,那封信是一個日本人冒充以英語為母語的人寫的。冠詞的誤用,行文的僵硬,加上愛用雙重否定,明擺著就是個日本人寫的。主意不錯,但效果不佳。如果說我在日本教英語時有什麼收獲的話,那就是掌握瞭一套有關日式英語的怪癖的實用知識。我這樣跟“金魚眼”解釋瞭,他看起來相信瞭我說的話。

第二天,蒂姆·佈萊克曼開瞭一條電話專線來收集有關露茜的消息。

8月的第一周轉眼之間就過去瞭。露茜是拿著90天的旅遊簽證來到日本的。如果她還在日本的話,現在就是個非法逗留的外國人瞭。

蒂姆·佈萊克曼到日本來瞭,這是一場媒體的鬧劇。在英國大使館的記者招待會上,他聲稱會對能夠發現或救出露茜的消息提供一筆150萬日元(約合1.5萬美元)的賞金。同時,警方正在嘗試慢慢揭開那個“高木晃”的神秘面紗,但關於露茜目前的下落依然沒有任何消息。

9月1日,露茜迎來瞭她的生日。她要是活著的話,應該22歲瞭。

我也還沒有發現有關露茜的任何確鑿消息。唯一似乎用得著的消息是一個被人們稱為“雄二”的男子的情況。“雄二”留著一頭有些花白的長發,經常出沒於六本木、赤坂和銀座的外籍陪酒屋。他穿著講究,在到訪的每個俱樂部裡都大把大把地花錢,而且比較喜歡金發女人。6月下旬以來就再也沒有人見過這個“雄二”瞭。誰都沒有得到過他的名片,也沒有人有他的照片。

要獲得有關露茜的消息,最好的辦法就是融入六本木的夜生活。而且我還不能說自己是個記者,否則什麼消息也打聽不到。許多外國人都在那兒非法打工,他們都覺得警察和記者不可靠。所以,我用瞭一個假身份。

我裝不瞭在六本木四處遊蕩的反文化人士、嬉皮士、酷老外、唱片騎師或英語教師,我不是那種類型的,能讓別人覺得我是個高收入但低俗的外國商人就不錯瞭。這類人到處都有,學著模仿一下他們並不難。我穿瞭件比較像樣的西服,不系領帶,在酒吧裡跟女孩子們攀談,不問過多的問題。我曾經思忖要不要戴上一隻耳環,不過那樣似乎過分瞭點。

我給自己取瞭個假名字,挑瞭個和我的工作比較接近的職業:保險調查員。我做瞭張假名片,另外準備瞭一部手機,每個周末都在六本木的社會渣滓裡尋找認識露茜的人或者帶她去過海邊的顧客。

我得到瞭有關“雄二”的消息,把這個消息轉告給瞭我的上司,同時也轉告給瞭“金魚眼”。我本想讓巴勃羅瞭解我的消息來源,但還是不能那樣做。消息來源不能不留給自己啊。

我僅有的另一條確鑿的消息是,“雄二”過去常去一個叫“抄本俱樂部”的地方。我去查瞭一下,這傢俱樂部是一個叫“滑頭”的日本人開的。

我一走進抄本俱樂部,就覺得這兒的氣氛有點與眾不同。咦,這不就是個典型的陪酒屋嗎——燈光昏暗,有幾盆假盆栽,天鵝絨的沙發和桌子,桌子上放著裝有威士忌和水的雕花玻璃瓶。然而,顧客的衣著跟大多數俱樂部相比似乎寒酸瞭些,那裡的東歐女性看起來並不開心——她們的笑容是擠出來的,個個都像驚弓之鳥。當時我並不知道俱樂部裡到底發生瞭什麼事,到瞭後來我才知道。我隨口跟其中一個女孩提瞭一下“雄二”,差一點被立刻攆瞭出來。我認為,這一舉動證實瞭“雄二”曾經來過這裡,而且她們都知道他正在或即將受到調查。不虛此行,我還得到瞭另一條消息。那個跟我攀談過的愛沙尼亞姑娘說過一句話:“雄二?聽起來好像你在說喬吉(3)啊。”

喬吉?雄二?同一個人用不同的別名?我被弄糊塗瞭。

我不能確定警方是在我把得到的消息給瞭他們之後跟“滑頭”接觸的,還是“滑頭”自己跟警方取得瞭聯系。不論怎樣,在這前後,“滑頭”把自己知道的一切都告訴瞭東京都警視廳。

幾年前,“滑頭”店裡的一個女孩被酒吧的常客“雄二”強奸瞭。“雄二”當時邀她開車去海邊兜風,結果把她帶到橫濱的伊豆濱海大廈去瞭。最後,他把她帶到他在逗子的公寓裡,用下瞭藥的酒把她迷倒後強奸瞭她。她事後滿腔憤怒,想要去找警方報案,顯然是“滑頭”勸阻瞭她。這事發生之後,“滑頭”並沒有禁止“雄二”到陪酒屋來,而隻是告誡女孩子們要提防他。“滑頭”一股腦兒把他的店員被帶去的碼頭名稱和他知道的所有情況都說瞭出來。這些消息結果成瞭調查的突破口。

在跟當地居民交談中,我經常聽到的另一個名字是織原城二。織原是個很有錢的地產主和開發商,時年48歲,他定期頻繁出入六本木的外籍陪酒屋。我覺得他很像“雄二”。我把自己聽到的這個名字告訴瞭警察,但他們已經聽說過他瞭。

到瞭10月1日,織原確實成瞭犯罪嫌疑人。10月12日,警方以在另一起案件中犯有性侵罪為名逮捕瞭他。

新聞稿非常簡明扼要:

在初步調查的過程中,一系列對外國女性施暴的事件真相大白。在這些案件中,加害者一般都是先接近外國女性並提議“一起去看海吧”,然後巧妙地誘騙她們跟他去開車兜風。他給她們喝摻瞭藥的酒,等她們意識模糊之後強奸她們。我們已經能夠確定對這些案件負有責任的男子,並在這個月的12日逮捕瞭他。

利用催眠藥使外國女性幾乎完全喪失抵抗能力後多次強奸她們是一種極其惡劣的犯罪行為。對這些女性采取的作案手段和露茜·佈萊克曼失蹤的情況非常相似。

這種犯罪行為在日本國內和國際上引起瞭強烈的反響。因此,我們正在把原來的特別調查組擴充為正式的特別調查總部,並投入100多名警員去查明這些案件。

我們認為對這些案件負有責任的男子是織原城二,時年48歲,是一名公司董事。

他以性侵無抵抗能力的人的罪名被拘捕瞭。他被指控於1996年3月對一名外國女性(當時23歲)實施瞭性侵。他在六本木第五區的一傢陪酒屋裡認識瞭那位女性。他提議一起去看海,邀她去開車兜風,然後把她帶到他在神奈川縣的公寓去瞭。他說服她進入他的公寓,讓她喝酒,使她失去意識數小時,並在此期間對她實施瞭性侵。

新聞稿發佈之後,警方舉行瞭一個很短的記者招待會。下面就是會上的問答:

探長:露茜案和織原的犯罪行為之間的聯系尚未得到證實。但是,罪犯接近受害人的方式很相似,都是邀請女性到海邊去。這就是有必要把我們的警探隊伍擴大到100名左右的原因。因為證據來源眾多,這將是一次大規模的行動。

問:現在已經接到多少其他的投訴瞭?

答:不少。有些女性已經打電話來瞭。如果我們擴大調查范圍,有些人的情況可能會有利於警方的指控。

問:所有的受害者都是外國人,你怎麼看?

答:其中也有一些是日本人,現在正在商議之中。她們正在考慮要不要報案。

問:她們都是女招待嗎?

答:案發當時是。

問:有多少物品已經被查抄瞭?

答:很多,約有數千件。能裝滿1噸位的卡車。具體的數字我說不準。

問:那裡面大部分是什麼?

答:有一些是我們認為誘使他犯罪的書籍。有一些文件和錄像帶。別忘瞭,我們處理的不是單一的性侵案,而是連環性侵案。

問:他下的是什麼藥?

答:已經證實是催眠藥物。

問:酣樂欣?

答:是這一種和另外幾種藥物。

問:在哪裡發現的?

答:在跟他有關的一些地方。

問:調查的規模有多大?

答:約有100名警探參加。

問:誰是主要警探?

答:(說瞭4個主要警探的名字。)

問:誰是這個部的頭頭?

答:(說瞭4個人的名字。)這就是第一科投入到這起案件中的全部警力。

問:特別調查總部是不是設在麻佈警署?

答:是的。查抄的物品都放在東京都警視廳總部。麻佈是負責收集情報的。

我認為“金魚眼”對織原的總結十分精辟:“他是個死變態。”

檢察官後來得出結論說:“早在1973年,織原就多次引誘女性到他在逗子的公寓,給她們喝摻有會導致嗜睡或人體機能受損的藥物的酒。等她們失去瞭知覺,他就對她們實施非法性行為(或性侵),還將這些行為錄在錄像帶或其他媒介上。他稱這是‘征服遊戲’。”

在挺身而出的第一批受害者中,有一個女性的案例可以說是織原的犯罪行為的一個樣板。它顯得幹巴巴的,而且不帶感情,但這就是他的犯罪模式。

下面就是檢察官在織原的一次庭審時的開場白:

被告與受害人之間的關系

這起案件的受害人(以下稱作受害者)於1998年2月20日來到日本,居住在東京都澀谷區。她晚上在港區的六本木兼職做女招待。

被告在同年3月上旬認識瞭受害者,當時他去瞭她工作的那傢陪酒屋,是由她接待的。

案發時的狀況

被告對受害者說:“我在東京邊上有一處海邊公寓,我可以帶你到那兒去。我會給你做好吃的,周末一起去吧。”3月31日中午前後,他在赤坂東急飯店前面跟受害者碰面後就開車帶她去瞭他在逗子預先準備好的住所,以大海為背景拍瞭她的錄像。

隨後,被告與受害者去瞭他在伊豆濱海大廈4號的公寓,房間號4314。他們一起在客廳吃瞭海鮮之後,被告對受害者說:“我有一點菲律賓草藥泡的酒。”然後就倒瞭一杯摻瞭催眠藥物的酒給她喝。受害者喝瞭一口就慢慢失去瞭知覺。

被告把不省人事的受害者抱進臥室,仰面放在床上。脫掉她的褲子和內衣之後,用一條浸泡過讓人精神恍惚藥物的佈捂住她的嘴,延長她的無意識狀態。在這種狀態下,他強奸瞭她,錄下瞭全過程。

案發後的狀況

第二天晚上,4月1日,受害者恢復瞭意識,發現自己躺在床上,身上隻穿著浴袍。她感到劇烈的頭痛,而且頭暈、惡心。但她全身無力,隻好從床上爬下來,一直爬到浴室裡,趴在馬桶上嘔吐。

為瞭隱瞞施暴的事實,被告對受害者說:“你真能鬧。喝瞭一整瓶的伏特加,結果吐得自己滿身都是。我隻好幫你把衣服脫下來,帶你去洗澡。”然後讓她聽錄音,裡面有洗澡的聲音和她的呻吟聲。

隨後,被告開車送受害者回傢,一路上她又吐瞭兩次。被告對受害人說:“你這個樣子,起碼兩三天不能去陪酒屋上班瞭。讓我來付你的工資損失吧。”然後付給她6萬日元作為三個工作日的工資。

受害者一直覺得頭暈和惡心,結果從4月1日至4月4日總共4天沒有去上班。

檢察機關采取的步驟

受害者不知道被告的名字和住所,甚至不知道自己已經被強奸瞭,因為她已經失去瞭知覺。2000年7月初,她遇到一位在東京經營餐廳的熟人,那位熟人告訴她,有個英國女性說她要去見她的一個顧客,那個顧客提議帶她到海邊去玩,她從此就不見瞭。當時,受害者對那位熟人說:“前一陣子,有個叫‘和’的傢夥邀我去海邊,我跟他去瞭。他讓我喝瞭藥,結果我失去瞭知覺。”在解釋瞭隨後發生的事情之後,那位熟人勸她去報警。

2000年8月9日,受害者去麻佈警署舉報瞭該犯罪情節。8月13日,受害者認出瞭被告的照片,29日,雖然該犯罪情節仍不明朗,但被告受到瞭對無行為能力的人施暴的指控。

2000年10月12日,警方下令搜捕被告,在被告的眾多錄像帶中找到瞭有關該犯罪情節的記錄。23日,受害者在東京地方法院公共檢察官辦公室裡從公訴律師那裡獲悉瞭該犯罪細節,首次公佈瞭該犯罪情節是對無行為能力的人進行瞭性侵。同一天,東京地方法院公共檢察官辦公室的公訴律師指控被告犯有性侵無行為能力的人的罪行。

這就是織原幹的事——據說不下100次。(4)

10月16日以後,隨著一天天過去,越來越多的證據浮出水面,證明瞭織原是一個連環強奸犯,警方也把他跟露茜的失蹤聯系起來瞭。露茜失蹤之後,織原出現在三浦一間他多年沒有居住的公寓裡,有人目擊到他的手上沾著水泥,他還不讓公寓的管理人進他的房間。他在想要換掉管理人的門鎖時被逮住瞭,原來他誤將管理員的房間當作自己的瞭。有人還在附近的海灘上看到他,手上正好拿著一把鐵鍬。

管理人起瞭疑心,向警方舉報瞭他。警察來瞭,織原也不讓他們進屋,後來在他的公寓裡發現瞭水泥的痕跡。

很多人自然會覺得不可思議,警方當時為什麼沒有搜查他的公寓。沒有合適的答案。

織原在被捕前的10月裡買瞭一輛昂貴的摩托艇,這下不必費心去察看瞭。東京都警視廳認為他是準備用這艘船來銷毀把他跟犯罪行為聯系起來的證據。

警方分析瞭從織原的幾個住處拿來的藥物,發現瞭好幾種不同類型的安眠藥,這些藥物很有可能被用在性侵上瞭,而受害者裡不僅有外國女性,也有日本女性。

一旦受害者裡還包括日本女性的消息泄露出去,輿論就會一片嘩然。

最確鑿的證據是錄像帶。警方能夠確認的織原錄下的性侵女性的錄像帶有100多盒,其中大多數是白種女性,都錄在8毫米盒帶和VHS盒帶上。警方已經把他在世田谷區的舊宅以及他在神奈川縣逗子地區的新公寓裡的錄像帶都收瞭上來。所有女性看上去都是不省人事的樣子,沒有能力抗拒織原的強暴行為。

這些錄像帶裡沒有出現露茜。錄像帶按年代順序標著日期,雖然記錄不完全,但沒有一盒錄像帶是在露茜失蹤前後錄制的。10月底,東京地方檢察院以眾多指控中的第一項正式起訴瞭織原。

遺憾的是,織原還是沒有開口。對此誰都不應該感到驚訝,他畢業於慶應義塾大學的法律系,既精通法律,也熟悉警方的套路。

警察試瞭一下常規手法:“如果你不告訴我們露茜埋在哪裡,她的靈魂將永遠得不到安息。”

一點都不管用。織原不僅從一開始就矢口否認自己認識露茜,他還聲稱,所有受害者都是得到瞭報酬的妓女,是心甘情願跟他發生性關系的。

關鍵還是這個問題:有沒有人看到織原和露茜在一起過?

大傢期望我能找到這個問題的答案。如果我們能夠找到這個目擊者,我們不僅有瞭獨傢新聞,還有瞭跟警察交換的東西——他們想要得到的消息。這就等於有瞭兩個獨傢新聞。

山本非常期望我能找到點蛛絲馬跡。

“阿德爾斯坦,”我們坐在六本木“傳道”店的櫃臺前,他拍著我的後背說,“你知道‘魚有魚路,蝦有蝦路’這句諺語嗎?”

“知道。我想那就是‘物以類聚,人以群分’的意思吧。”

“對。你是老外,受害者是老外,受害者的傢屬也是老外,那些證人呢,很可能也都是老外。織原本人很可能是韓裔日本人,他也算是個老外,所以,你是從非警方的角度跟蹤報道的最佳記者人選瞭。帶點好東西回來給我吧。”

“我會盡最大的努力。”

“別盡最大的努力啦,開動你的大腦吧。要的是結果,光努力有屁用。我會體恤你的努力,但隻有結果才算數啊。”

“好吧,那我就要幹蠢事瞭,不過,我會帶點有意思的東西回來的。”

“那就對瞭。”

他又給我買瞭一杯喝的,然後先走瞭。他要到一個警探傢裡看看能不能撞見他。

迄今為止,我已經花瞭好幾個星期在六本木的女招待酒吧和脫衣舞酒吧裡轉悠瞭。剛開始的時候,你會覺得有點刺激好玩,酒精和外激素(5)足以讓你忘瞭你最終要尋找的是悲慘、邪惡的東西。裸體、性感舞蹈、逢場作戲、酒精、汗味和香水味、被明顯高於我的工資水平的女性愛撫、讓她們為我揉肩膀、讓《讀賣新聞》為這一切埋單,怎麼會不愉快呢。

不過,一個星期過去,這種吸引力便消退瞭。你會註意到那些女人眼睛下的皺紋,瞭解到她們的背景,看到她們胳膊上的瘀傷。你會聽到日本經營者像挑選牲口一樣對那些女人逐個評頭品足。如果你平易近人——我就是這樣——那些女孩就會開始跟你講述那個世界的真相。她們並不開心,許多在那兒上班的女孩把你看作要打垮的仇人、要榨取的無賴……我再也不覺得好玩瞭。

我的女兒貝尼在那一年的9月出生瞭,我寧願待在傢裡,跟淳待在一起,和小嬰兒逗樂,可我卻做不到,而是每天晚上泡在低級庸俗、光線昏暗的酒吧裡。淳知道我要去的是什麼樣的地方,她理解這種工作,不太會為此而感到煩惱。她自己曾經當過記者,心裡很清楚,隻要我成為社會部的記者,一旦我們有瞭孩子,她基本上就成瞭單身母親。

我記得有一天晚上坐在名為“隱密之眼”的店裡,我的腿上坐著一個大胸脯的印度女子,她把乳頭擠在我臉上的時候,我腦海裡想的隻有一件事:貝尼現在有沒有在吃奶?

我去瞭好幾次名為“輪廓”(6)的店裡。織原是那兒的常客,而且店主手頭有一張他未滿20歲時的照片。我第一次去的時候就坦率地表明自己是個記者,我知道店主看得出來。不過,隻要我付陪伴費,他就讓我跟那些女人交談。有的女人認識織原,還有的女人認識露茜。露茜個子高,很友善,在六本木的部分地區小有名氣,挺受歡迎。我找到瞭一個既認識織原又認識露茜的女孩,但誰都沒有見過他們在一起的時候。我的上司再三叮囑我:隻要找到跟這兩個人都有聯系的人,我們就可以發獨傢新聞瞭。

據“輪廓”的經營者稱,織原到俱樂部裡來的時候總帶著保鏢——一個面目兇狠的傢夥,那個人也是他的司機。織原是個五短三粗的傢夥,老板娘說,織原和他的保鏢看上去幾乎一模一樣,隻是織原那頭有些花白的頭發長一些。

她又加上一句:織原也長著一張韓國人的臉。

“韓國人的臉是什麼樣子的?”我問老板娘。

“就是像織原的保鏢那樣的臉啊。”

她補充說,織原的臉與其說是圓的,還不如說是方的;他的話不多,看似有點陰鬱。這種信息沒有太大的用處。

我去瞭“七重天”,心想露茜也許和那兒的一些女孩交瞭朋友。當時,在六本木打工的外國人的社交圈非常小。

這傢俱樂部的基本格局和這個地區絕大多數的脫衣舞俱樂部差不多,有一個圓形的木制小舞臺,舞臺上立著一根稍微有點高的桿子,背後有一簾帷幕。店裡很暗,擴音器嵌在天花板裡,舞臺周圍放著幾組座椅和沙發。最左邊是私密舞區,用厚厚的帷幕隔開,裡面有三個小隔間,每個小隔間裡都放著幾張沒有扶手的椅子。

觀看私密舞蹈的時候,顧客坐在那裡,舞女在他身體上方扭來轉去,模擬真實的性交動作,跳一曲7 000日元。她可能會舔舔你的耳朵或摸摸你的胯部,僅此而已。你可以捏她的胸脯,但隻有常客或付瞭三次以上私密舞蹈費的人才可以吮乳。這是心照不宣的規矩。

有個叫閔蒂的女孩總會跟我說話——“多嘴的”閔蒂。她是這兒唯一的紅發女孩,個頭不高,胸脯豐滿(也許是天生的),某種程度上講很有愛爾蘭人的魅力。她可以給顧客喂奶,那樣子就像擠奶女工在給一頭奶水充足的奶牛擠奶。我給她買瞭些喝的,她就坐在我的腿上,在我的耳邊低聲說著發生瞭什麼事。她說,那天晚上俱樂部剛要開始營業,來瞭兩個東京都警視廳的警探,他們給經理看瞭一張黑白照片。照片上有兩名男子,一個人用胳膊摟著另一個人的肩膀;照片中央的那個人看得很清楚,但另一個傢夥的臉被剪掉瞭。

警方問經理是否認識那名男子,經理說他認識。閔蒂沒有聽到後面的談話。那名男子就是織原。

《讀賣新聞》還想要一些消息。

說得輕巧。那些女人都不喜歡記者。一個非常有魅力的潛在消息來源就當面叫我“混蛋”。真要命!

10月14日晚上,我換瞭一種新戰術。我發現自己當顧客挖不到更多的消息,所以得找個代理——女孩子會放松警惕的人。我打電話求克裡斯汀幫忙,她是個身材高大、體態豐滿、金發碧眼的蒙大拿州女孩,嫁給瞭我大學裡最要好的朋友。她非常高興扮演私傢偵探的角色,當天晚上教完英語就到六本木跟我見瞭面。

我們精心設計的借口和計劃是這樣的:克裡斯汀要找一份當女招待或脫衣舞娘的工作,而我則是她的男朋友。都市新聞部的錢燒完瞭,借著“面試”的口實造訪俱樂部可以免費進店,還可能得到一些有價值的情報。

我們到“七重天”的時候,閔蒂正獨自一人坐在那裡。經理讓我們在裡面等著,他去打電話給老板安排一次臨時的面試。他們一直在招新的大胸金發女郎來招攬生意,克裡斯汀的條件正好符合。

我和克裡斯汀剛坐下來,閔蒂就一屁股坐在瞭我們兩個人的中間。

她轉過頭來問我。

“哦,你的這位可愛的朋友是誰啊?我是閔蒂。”

“我是克裡斯汀,”我的朋友答道,“我想到這兒來上班,這兒的工作怎麼樣?”

“嗯,”閔蒂說,她已經轉過去跟克裡斯汀促膝而坐瞭,“如果你喜歡男人,這兒的工作不錯,薪酬也不錯。不過,男人,男人,天天都跟男人打交道,都有點膩瞭。男人都那麼薄情,那麼冷酷。”

閔蒂一面感嘆著男人的冷漠,一面把手放在克裡斯汀的膝蓋上,然後順著往上摸到克裡斯汀的胸脯,輕輕揉捏著;她隨後俯身向前,嘴唇朝克裡斯汀的脖子靠去……我拉瞭閔蒂胸罩的背面一下,啪噠一聲,她退瞭回來。克裡斯汀顯得很困窘,抿瞭一小口酒保給她端來的橙汁。

“你幹嗎要這樣?”閔蒂瞪著我,鼓起下唇,噘著嘴。“我知道,”她突然顯得很快活地說道,“你嫉妒瞭,不想讓我分享你的女朋友,對吧?我會給你一個很特別、很長的私密舞蹈,隻要你知道在我的心裡你還是很特別的就好。”

“我今晚到這兒來可不是看私密舞蹈的。”

閔蒂並沒有覺得狼狽,她悄悄用胳膊摟住克裡斯汀的肩膀,把玩著她的頭發,又加瞭一句:“我也會很高興給一個女人跳私密舞蹈的。”克裡斯汀盯著閔蒂看瞭一會兒,然後放聲大笑起來,差一點把橙汁從鼻孔裡噴出來。我告訴閔蒂,如果她能給我搞到織原的照片,我會付4次私密舞蹈的錢,而她可以坐在那兒塗她的指甲。她的眼睛亮瞭起來。

克裡斯汀註意到,閔蒂手腕上戴著一塊鑲鉆的勞力士手表。閔蒂解釋說,那是一個顧客給她的。

“你們絕不會相信這個給我手表的混蛋。他以為給瞭我一塊昂貴的小表,就可以擁有我這可愛的小屁屁。他大錯特錯瞭……”

閔蒂在我們到來之前就已經喝瞭有些時候瞭,我想她的大腦早已管不住自己的嘴瞭。或許是因為克裡斯汀在場吧,但無論出於什麼原因,她一個人自言自語起女招待或脫衣舞娘的事情以及她們對顧客的看法來……這可不樂觀。

離開“七重天”,我和克裡斯汀到“運動夜總會”去瞭。尼日利亞籍保鏢“黑桃”傑克正站在店門口。他和露茜曾經是密友,我每次經過他的身邊,他都會問有沒有什麼消息。他知道我是記者,但沒有聲張。“黑桃”傑克給瞭我幾張“隱密之眼”俱樂部的打折券,正巧克裡斯汀的朋友多爾茜跟我們會合瞭,於是我們都進去喝瞭幾杯。

多爾茜到女洗手間去逛瞭一圈,那兒就像俱樂部裡的中央車站,每個人都會經過那兒。有幾個女孩在小隔間裡吸著可卡因,多爾茜跟一個身上滿是刺青的澳大利亞女孩傑西聊瞭起來,傑西見過織原的兩張不同的照片,警方拿著那些照片在四處打聽著消息。傑西認識露茜的前男友尼克,她告訴瞭多爾茜可以找到尼克的地方。

尼克在一傢書店(早已歇業)附近的拐角處派發著“夜店”的傳單,他們在那些店裡的櫃臺後面偷賣搖頭丸。我問他什麼時候最後一次看到露茜。

他帶著很濃的澳大利亞口音對我說:“你一定是個記者。如果你想知道露茜的事情,先給錢吧。”

我給瞭他5 000日元,讓他看瞭織原的素描,他沒有反應。我告訴他,我會出錢買織原的照片,然後便走開瞭。

我掉頭又走回瞭“七重天”。萊拉正在派發這傢俱樂部的傳單,她是個正在上智大學學習日語的瑞典學生,我在上智校友集會上碰到過她,所以她也知道我是記者。她一米八的個頭,鉑金色的長發,很顯眼。她沒有當脫衣舞娘,而是在做女招待,有時也出來拉客。她遞給我一張警方那天走訪過的俱樂部的名單。她會說日語,也很註意聽其他女孩在說些什麼,所以,她的表現說明她是個有用的線人。

我謝謝她給我清單,她示意我跟她進附近的一傢小咖啡店。

“傑克,”她說,“很多人現在都猜到你是記者瞭,你應該小心點。大傢都認得你。我認為你現在做的事情太酷瞭。我也想當警方記者。你能不能把我弄到讀賣新聞社裡去?”

“如果你繼續像現在這樣努力學習日語,我或許能幫幫你。把你弄進去?我隻是個小老百姓,是個小兵,什麼門路也沒有。”

“哦,沒關系。不管怎麼樣,這就夠令人興奮的瞭。順便問一下,日本有沒有真正的中國黑幫,比如蛇頭?”

“你得去問山本,我的老板。他知道那方面的事情。”

“那我們三個人應該一起出去喝一杯啊。順便問一下,你去過‘抄本俱樂部’瞭嗎?有一個受害者就在那兒上班,我聽說的。”

我讓她放心,告訴她我已經瞭解到有一個受害者過去確實在那兒工作過。但她給瞭我另一個名字——梅麗莎。梅麗莎曾經和露茜一起在那傢俱樂部裡上班。萊拉跟她詳談過,她把聽到的事情都告訴瞭我。

據萊拉說,梅麗莎曾經看到露茜在失蹤前一周跟一個留長發的日本男子在“卡薩佈蘭卡”俱樂部裡交談過。那個男子看上去很有錢,點的都是昂貴的白蘭地和香檳。他跟露茜談瞭將近三個小時,氣氛非常友好。他是用現金付的賬。

他不喜歡別人跟他用日語交談,如果你這樣做,他就會顯得極不友好。他喜歡講英語。

警方已經多次向梅麗莎詢問過那個顧客和他跟露茜之間的情況。梅麗莎不再到六本木上班瞭——她沒有合法的簽證,更何況警方找她談過,她害怕自己再不小心點就可能會被遣送回國。

我一再對萊拉表示感謝。現在我知道警察瞭解到什麼瞭。露茜和織原曾經見過面,而且有目擊者來證明這一點,他沒有辦法否認瞭。我打電話給山本,把這個消息告訴瞭他,他對我表示瞭感謝。我也感謝瞭他對我的謝意,然後掛斷瞭電話。我告訴他的消息足以讓這篇報道成為一個重大的獨傢新聞。我解脫瞭:我們報道瞭這條消息,它對我們來說就是一個獨傢新聞。這樣,我在六本木燒掉的巨額現金就算是值得的瞭。這篇文章惹惱瞭東京都警視廳,他們本想給織原來一個猝不及防(差不多一周之後,其他報紙才報道瞭這條消息)。

我凌晨3點回到瞭傢中,貝尼正哭得死去活來,淳看上去已經完全累垮瞭。她抱著貝尼,踱來踱去,想哄她安靜下來。我從她手中接過貝尼,把那個小鬼摟在我的懷裡,一邊輕輕地踩著踏步機。我放上U2最流行的曲子,調低音量,輕輕地走著,一直走到貝尼開始打哈欠,閉上眼睛。她還一點頭發都沒有,眼睛腫得隻能看見黑眼珠,看上去就像《X檔案》劇集裡的外星人寶寶,但我並不為此而擔憂。就算她是個外星人,她也是我的親生骨肉。她讓我想起“異類警察”來,我突然想到瞭他。

我在半夜裡抱著她,有瞭一點時間來反思一些事情。我想到瞭蒂姆和簡·佈萊克曼(7)。他們對露茜一定也有這樣的記憶吧。

我想到瞭織原,這讓我覺得要嘔吐。我意識到,有瞭自己的孩子,我個人對這個報道產生瞭同情之心。對於記者來說,這未必是件好事。如果報道帶上個人的色彩,那它就會開始讓你分神瞭。

把貝尼放進淳邊上的被窩之後,我做瞭最後一件事——打電話給佈萊克曼聘來調查露茜失蹤的私人偵探戴伊·戴維斯。他告訴我,警方曾要求佈萊克曼先生提供一份露茜的筆跡樣本。顯然,他們正在試圖確定是誰給他們寫瞭那份想要擺脫警方追蹤的假短箋。我想,盡管蒂姆已經告訴警方那不是露茜的筆跡,他們覺得還是需要確認一下。

調查似乎進展得很順利。警方以多項指控逮捕瞭織原,包括1992年對澳大利亞女孩卡裡塔·裡奇韋犯下的過失殺人罪以及數起強奸案。在卡裡塔的案件中,織原用氯仿麻醉瞭她,然後拍下自己強奸她的過程。她死於肝功能衰竭,她的父母卻被告知死因是食物中毒。不知道有沒有進行屍檢——警方很少這麼做,即使對死因可疑的日本人也一樣。

警方搜查瞭織原帶女性入住的那棟公寓大樓和三浦附近的區域,但一具屍體也沒有找到。這樣的情況早已不是第一次瞭。

同樣,織原不承認自己殺害瞭露茜。警方以其他的性侵指控再次逮捕他,以為這樣最終會撬開他的嘴,但他們沒有如願。

11月10日下午6時許,織原的律師向媒體發表瞭一項聲明。織原在聲明中列舉瞭受害者的名字,詆毀瞭她們的名譽,同時重復瞭他對警方說過的那些假話。他在聲明中確實承認自己起碼還是見過露茜的,這顯然是企圖讓媒體對這封信產生興趣。“這是一個完全不知悔改的反社會者才會幹的事情。”一位跟我交談過的罪犯側寫師這樣說道。

聲明的開頭是這樣的:

就在此刻,我被指控犯有一項罪行,起因是過去我曾花錢向外國人酒吧和陪酒屋裡的外國女性買過春,跟提供專業或具有專業水準的賣淫服務的日本女性有過有償約會。我為這種性遊戲(我稱它為“征服性遊戲”)支付瞭公平的價格。

因為我支付瞭和所提供的服務相當的價格,而且在進行性遊戲時征得瞭這些女性的同意,我不認為我強奸或性侵瞭她們。

他接著以名字的首字母為序列舉瞭每一個控告他的人的名字,指責她們是妓女,是海洛因癮君子,是騙子。唯一令人感興趣的是一個名叫TM的人:織原聲稱,他一直保護她免受佐川一政(8)的追獵,從來沒有跟她發生過有償的性關系。

1981年,佐川一政在出國留學期間開槍打死瞭一名荷蘭女孩,奸屍後吃掉瞭她的部分身體。法國的法院宣告他患有精神病,將他遣返日本;他從未在監獄裡服過一天刑。從織原身上聯想到他沒什麼可奇怪的。

織原還試圖澄清一些大傢都感到困惑的問題。其中一個與在他的肉櫃裡發現瞭他的寵物狗凍得硬邦邦的屍體有關:

我相信,克隆技術進步到一定的階段,我就能夠讓我的狗復活,我是多麼喜歡它啊。因此,我把它放在冰箱裡,和它喜歡的玫瑰和食物放在一起,就像它活著的時候一樣。警方有照片。早間電視節目曾經報道說它被切成瞭幾塊,那完全是在說謊。

他接著解釋瞭他為什麼會有大量的人體生長血清。

他還堅稱自己在服用安眠藥,但隻是為瞭讓自己進入潛意識狀態,把自己的潛能發揮到極限。他還用這些藥來解決他的失眠問題,但從來沒有用在性遊戲上。

他一直在用水泥修補公寓大樓裡脫落的瓷磚。

他逐項否認瞭有關他的控告——否認自己認識“高木晃”,否認那些說他著女裝、曾因偷窺舉動而被拘留過的報道……

他威脅說要起訴媒體的誤導性報道,以誹謗罪提出刑事控告。最後,他通報我們,警方正在策劃對他生活過的地方進行一次大規模的搜索,還特別提到,警方會投入機動警察部隊和直升機,所有行動將在7天內進行。

負責此案的探長對這項聲明火冒三丈,甚至想掐死織原的律師。那天,在麻佈警署,他讓大傢知道他真的氣壞瞭。

“我警告過那個律師一千遍瞭,如果他寫的東西牽涉到受害者,那就是刑事誹謗,可他還是那麼幹瞭。這個律師到底在想什麼?我們不應該在一次關鍵的審訊中間停下來給他時間跟那個律師見面,寫這種胡說八道的東西。如果這個公開出去,受害者提起刑事訴訟的話,我願意把這個律師當作刑事誹謗的幫兇拘捕起來。我會這樣做的。有瞭這封信,加上已經見報的所有胡說八道的東西,想要知道誰是受害者簡直太容易瞭。這完全不是新聞報道寫的那種錯誤、跑題的東西,而是誹謗。

“他說到的那個地區的大規模搜索是胡扯。

“他在審訊中用瞭‘征服性遊戲’這個詞?我根本就不知道。

“一些受害者收瞭錢沒錯,但那種行為跟犯罪行為無關。她們並沒有事先同意;受害者醒來的時候,他已經完事瞭,他給她們錢是想收買她們,讓她們沉默。那些受害者,她們失去瞭知覺,所以什麼都記不得瞭。

“等她們醒過來,發現事情有點怪,不正常,織原就搬出他常用的借口,‘哦,你病得不輕哪。’然後給她們錢打的回傢。

“即使他給瞭她們錢,事實也不會改變。他欺騙瞭這些女性,讓她們喝下瞭藥的酒。這是謀殺未遂。我要讓這個混蛋受到謀殺未遂的指控。

“如果你認真看完這封信,你就會看到,那裡面隻有對他有利的消息,壓根不談錄像帶的事情。一句話都沒有。

“還有那個瓷磚的解釋?瞎扯淡。大傢都知道,修補瓷磚根本用不著水泥,什麼樣的強力膠都行。”

如果織原的動機是要幹擾和激怒警方,那他的那封信達到瞭目的,這是他做夢也想不到的。他在嘲弄警察,嘲笑受害者。真是個不知羞恥的傢夥。

2月9日,根據一條新的“密報”,東京都警視廳派瞭近百名警員回到三浦的海灘上,他們之前在那兒搜尋露茜的屍體近4個月。警方對這次行動的解釋是,在分析瞭織原在露茜失蹤後不久租用的汽車裡程表上的距離之後,他們已經推測出瞭織原可能掩埋屍體的地方。《每日新聞》的一位資深警方記者說,他認為警方在第一次行動中已經找到瞭露茜的屍體,就等著織原證實瞭他們的發現後再正式公佈,這次行動隻是為瞭確保這個案子證據充分,滴水不漏。或許是這樣的吧。

那天早上5點,我被叫醒瞭,他們讓我到都市新聞部去等著,一旦找到瞭屍體,就要采訪這個報道中牽涉到的外國人。

我希望東京都警視廳已經通知瞭蒂姆,但我知道他們不會這樣做。那些警察都不喜歡他,他老是對他們的做法挑三揀四的,盡管他完全有權利這樣做。

隊裡的人個個牢騷滿腹,怒火中燒,而且疲憊不堪,誰都不會去平靜地對待那些說他們無能的指責,那些實際的或察覺到的批評。雙方明顯各自持有不同的看法,結果蒂姆就幾乎得不到任何消息瞭。

與此相反,警方在開始搜尋的一周前就把簡·佈萊克曼叫到日本來瞭。他們讓她待在酒店的房間裡,遠離記者,甚至不讓她接其他傢庭成員的電話。她一直由蘇格蘭場的受害者支助人員陪伴著。日本警方曾向她盤問過露茜的生活細節:她有什麼特殊的身體特征,得過什麼病,平時吃什麼,有什麼習慣。佈萊克曼夫人知道有事情要發生,但警方一點風聲都沒有透露。蒂姆對此一無所知。

這次,警方沒費多大工夫就找到瞭屍體,屍體被埋在沿海的一處洞穴內臨時搭建的圍墻裡。據說腐屍的味道非常沖,幾個年輕警察都感到身體不適瞭。他們找到瞭封在混凝土中的露茜的頭顱,鑒定結果當天出不來,但大傢都知道那是誰。“金魚眼”從現場打電話給我,讓我知道瞭事情的經過。他知道我和蒂姆有聯系,我估計他是想讓蒂姆知道這個結果。

終於到瞭披露消息的時候,我不覺得難以啟齒瞭。嗯,不像我原來想象的那麼難。蒂姆·佈萊克曼接起電話的時候,他已經知道我為什麼打電話,我要說的是什麼。

“蒂姆,我是《讀賣新聞》的傑克。”

“哦,傑克。”

“我不知道該怎樣告訴您這個消息會好受一些,就直接說瞭吧。事情正像您所擔心的那樣,警方今天早上找到瞭她的遺體。”

他沉默瞭很長一段時間。

“被埋瞭?”

“身體部分被肢解瞭;按照腐爛的情況來判斷,她看樣子已經死瞭好幾個月瞭。正式的鑒定結果還沒有出來,但所有跡象都表明那是她的遺體。我為她的不幸感到難過,請節哀。您還有什麼想知道的事情嗎?”

“沒有,傑克。非常感謝你的來電。知道到底發生瞭什麼也好。”你在他得體的回答中幾乎覺察不到一點顫抖、咕噥什麼的。我正準備掛斷電話,他又開口問瞭一句:

“嗯,我有個問題,他們在哪裡找到瞭屍體?”

“他的公寓附近,藏在沿海的一處洞穴裡。”

又是很長一段時間的沉默。

“您沒事吧,蒂姆?”

“啊,沒事,該來的都來瞭,嗯,沒被嚇到,可這……畢竟……不是我所希望的。他們以前搜過那片海灘瞭嗎?”

“搜過的,蒂姆。我不知道他們當時為什麼沒有找到她,但就是沒找到。您有什麼想要對報社或者對警方說的嗎?”

“我非常高興知道警方找到瞭露茜。我們得去日本收拾她的遺骸,等一切都得到確認之後給她辦一個體面的葬禮。”

“我知道瞭。蒂姆,要是我說的話能減輕您的痛苦就好瞭。我所能做到的就是讓您瞭解到調查的最新進展。”

“好——的,”蒂姆有點迷迷糊糊地拖著長聲說道,“請記得告訴我。你太好瞭,讓我們及時瞭解到調查中發生的一切,比日本警方強多瞭,真的。謝謝你。”

“嗯,下次再談。”

“好,好,謝謝你的來電。”

“等一下就會有很多媒體打電話來詢問您對這件事的看法,我想很快就會來瞭。”

“好的,謝謝你的提醒。我可以把電話關掉一段時間。晚安。”

“晚安,蒂姆。”

數小時後,我不得不又給蒂姆打瞭電話,《讀賣新聞》想要一個正式的評論。這就是記者的生活狀態。我第一次覺得自己是在往他的傷口上撒鹽,但工作就是工作。

蒂姆已經準備好瞭一段評論:

“在我的內心深處,我寧願認為露茜還活著,但我必須面對現實,事實可能並非如此。如果我停下來想一想所發生的一切,我無法否認那具存疑的屍體事實上極有可能是我的女兒露茜。這樣說可能會讓人覺得反感,但我確實有種如釋重負的感覺。不知道她是活著還是被害瞭……才是最難熬的。我隻希望再也沒有人遇害瞭。”

2月10日,警方驗明那具屍體就是露茜的。4月初,警方正式指控織原犯有強奸、導致她死亡,然後毀屍並遺棄在洞穴裡的罪行。但在織原的第一次審判中,法院卻認定他在涉及露茜的一切指控上都是無罪的。有時候,日本的法院真的讓我百思不得其解。不過,織原還是因8項強奸罪及其他指控被判處終身監禁。這起案件正在上訴中,很可能會年復一年地審下去。(9)(10)

在日本,很多人都想回避露茜·佈萊克曼案,他們認為那隻是在一個世界最安全的國度裡發生的有點畸形的罪案。這是一起非同尋常的罪案,但它向我們提出瞭一系列的問題。我總覺得最大的問題在於:這個人涉嫌強奸瞭一個又一個女人,犯罪區間長達10年以上,怎麼每次都能金蟬脫殼?為什麼警方不能盡早將他捉拿歸案?

警方並不是隻對涉及外國女性的犯罪事件采取消極的態度,而是對所有涉及女性的犯罪事件都是如此。他們似乎仍然沒有領悟到,織原案表現出來的這種糾纏行為有可能導致嚴重的傷害,甚至死亡。

我現在不為報紙寫稿,可以真實地表達自己的觀點瞭。我覺得,對日本警方來說,針對女性的性侵事件一直是優先等級很低的犯罪事件。強奸罪的刑罰極輕(最高徒刑通常為兩年),而且初犯者被判緩刑的可能性極大,它根本就不像是一種重罪。

女招待在很多地方的警方眼裡並不是受害者,而是害人精,是貪得無厭、玩弄伎倆的妓女,那些外國籍女招待尤其如此。我不知道怎樣才能改變那種心態。即使受害者是一名妓女,她仍然是受害者。妓女有權利說不,而那些違背個人意願喝下瞭迷藥的女性卻什麼也說不出來。

在過去的5年中,東京都警視廳已經在派女警官負責調查性侵行為,這是一個好的開端。過去,男警官往往像對待罪犯一樣對待受害者,問一些諸如“你是怎麼慫恿他的”或“你為什麼不拒絕他”之類的問題。我曾經跟三個遭遇強奸的女性交談過,她們都曾在警方那裡有過極不愉快的經驗——她們每個人都被迫等瞭3至8個小時才被送到醫院去檢查;在那段時間裡,警方允許或者說是鼓勵她們去洗個澡,於是,物證自然就被破壞掉瞭。

盡管我早已聽說過確實有性侵犯罪取證套盒這樣的東西,但它並不屬於警署的標準配備,而且極少數警員知道它的使用方法。在一個不把強奸視為嚴重犯罪的國傢裡,像織原這樣的人得以興風作浪實在不足為怪。

英國大使館裡的一個消息來源告訴我,露茜失蹤前許多年就有人向警方投訴過織原。我不知道這個消息是否屬實,我在東京都警視廳裡找不到能夠正式確認這種說法的人。但我心裡清楚得很:要是有人認真對待過那些投訴,不僅織原早就已經入獄瞭,露茜·佈萊克曼也還會活著。

(1) key money,在日本租房時,除瞭租金和押金外,一般都要向房東一次性交納相當於一兩個月租金的“禮金”,這種禮金原則上是不予返還的。——譯註

(2) 顧客為他自己和陪酒女點的每一杯酒裡都有一部分錢算作是陪酒女的回扣。這就是陪酒女們都偏愛點昂貴的整瓶白蘭地、香檳及其他烈酒的顧客的原因。

(3) “雄二”的日語發音是“Yuji”。——譯註

(4) 2008年12月,織原被控犯有八項強奸罪和一項強奸致死罪。

(5) 即費洛蒙,是生物體所分泌的一種化合物質,用來刺激一定距離外的同種生物。——譯註

(6) 2006年秋,“輪廓”受到瞭麻佈警方的突擊搜查。有一個在那兒上班的女孩認識露茜,她被拘留並遣送回澳大利亞,而且五年內不準再回日本。

(7) 簡實際上是佈萊克曼的前妻,當時已改名為簡·斯蒂爾(Jane Steare)。——譯註

(8) 日本作傢,世界十大食人罪犯之一。——譯者

(9) 在2008年12月的最新裁決中,織原被法院宣判犯有肢解和遺棄露茜屍體的罪,而不是犯過失殺害或強奸罪。

(10) 從技術上講,涉及多起強奸案的織原,將不得不面臨終身監禁的懲罰。但根據日本法律,他在服刑7年後便可申請假釋,況且他在案件審理期間已被關押瞭4年半。如果織原的律師上訴成功的話,他或許根本不用再等那麼久便可重獲自由。為此,織原的律師代表織原向佈萊克曼送上瞭巨額的賄賂(或許權且稱作“撫慰金”吧)——1億日元(折合84.3萬美元)——對他們的痛苦以示“同情”。織原的律師說,織原隻想用這筆錢表示哀悼,並不意味著他認為自己對露茜之死負有責任。

出乎意料的是,蒂姆沒等日本法院對案件作出判決,就接受瞭被告方的“撫慰金”。結果,4月24日,日本東京地方法院駁回瞭露茜遭強奸、肢解一案相關的一切指控,盡管法官聲稱那筆“撫慰金”沒有影響到判決結果。可就在作出審判的前一天,佈萊克曼的前妻斯蒂爾在倫敦表示,當初也有人要把這筆錢給她,但她拒絕瞭。她在接受采訪時表示:“就我來說,佈萊克曼接受瞭1億個銀幣,而30個就讓猶大把耶穌出賣瞭。”

英國媒體上充斥著譴責與批評的字眼。一位長期關註日本媒體對這起案件報道的旅英日本人說:“你可以說,這筆錢沒有左右最後的判決,但大概沒有人會相信這麼爛的借口。在日本,沒有人會在這種官司中接受任何錢財的。”法官在同一審判中裁定織原在1992年奸殺瞭書中提到的那個澳大利亞女子裡奇韋。兩起案件的唯一區別就是,裡奇韋的傢人沒有接受被告方的金錢賄賂。

依照日本法律賦予的權利,露茜的父母計劃對此無罪裁決提起上訴。但他們或許已經知道,他們勝訴的概率幾乎為零,尤其是考慮到蒂姆曾作出瞭接受“撫慰金”的愚蠢決定。《每日鏡報》專欄作傢裡德說:“佈萊克曼可以用這麼一大筆錢買個世上最好的枕頭,但很難保證他以後能睡上個安穩覺。”

Richard Lloyd Parry寫的一本關於這個事件的專著People Who Eat Darkness: The Fate of Lucie Blackman也談到瞭這方面的問題。參見:http://www.guardian.co.uk/books/2011/feb/19/lucie-blackman-richard-lloyd-parry-review。2010年12月,日本最高法院終審駁回織原的上訴,織原最終被判終身監禁。——譯註

《東京罪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