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他們是怎麼會相遇的?為什麼這雙生活在現代的愛侶,會如此羞怯如此純潔?他們自以為老成到不至於相信命運,然而,有一點他們卻覺得自相矛盾:如此意義非凡的相逢竟純屬偶然,取決於上百個微不足道的事件和選擇。它沒準兒根本就不會發生——這種可能性是多麼嚇人啊。愛潮初漲時,他們常常驚嘆,十歲之後的頭幾年裡,他們各自的路徑曾如此切近地交叉過,當時愛德華偶爾會從位於切爾頓山的那個臟兮兮的傢——從那偏僻的環境裡跑出來,到牛津走走。在城裡那些出名的青年集會上;在九月的第一周趕“聖吉爾斯集”時;或者在五月一日黎明參加“五月早晨”[1]活動(他們都覺得這是個荒唐透頂、名不副實的儀式)時;或者在“切維爾船屋”租一艘平底船時——雖說愛德華統共才幹過那麼一次;又或者,將近二十歲的那幾年裡,跑到特爾酒吧[2]裡非法喝酒的時候,他們肯定曾擦肩而過——相信這一點可真是叫人開心啊。他甚至想,也許他跟其他十三歲的男孩子一起坐校車去過牛津高中,在一場綜合知識競賽裡被那些跟大人一樣見多識廣、鎮定自若得叫人害怕的女孩子全線擊潰。沒準那是另一所學校。弗洛倫斯不記得自己入過這樣的隊,不過她承認,這樣的事兒她很喜歡幹。他們倆把各自印象中的牛津地圖和實際地圖放在一起比較,發現彼此挺能對得上號。

此後,他們的孩提歲月和學生時代相繼結束,到瞭一九五八年,他們都選擇瞭倫敦——他上瞭大學學院,她則在皇傢音樂學院念書——順理成章地,他們沒有相遇。愛德華借宿在卡姆登鎮一個寡居的姑母傢,每天早晨騎自行車到佈魯姆斯伯裡。他整日用功,周末和室友一起踢踢球,喝喝啤酒。他喜歡偶爾在酒吧外面打個架什麼的,直到後來被這個愛好弄得下不來臺為止。有一項精神娛樂是他頗為看重的:聽音樂,那種強勁有力的電子合成藍調,日後它搖身一變,成瞭英式搖滾真正的前身、不可或缺的引擎——終其一生,他都認為這種音樂遠比數年之後即將風靡全球的那些來自利物浦的傻頭傻腦的“三分鐘歌廳小調”[3]強。入夜,他常常離開圖書館,沿著牛津街走到“一百俱樂部”[4],聽約翰·梅耶爾領銜的“四號發電站”樂隊,或者聽阿歷克西斯·考納,聽佈萊恩·奈特。三年求學期間,那些在俱樂部裡度過的夜晚代表瞭他文化體驗的巔峰,在此後的歲月中,幾經思索,他認為正是這種音樂奠定瞭他的品味,甚至塑造瞭他的人生。

他所認識的那幾個少得可憐的女孩——那些年裡女大學生為數不多——都是從郊區跑來聽講座的,將近傍晚時就離開,顯然都給父母管得嚴嚴實實,非得六點前回傢不可。這些姑娘雖然沒直說,但明擺著要給人這樣的印象,她們是在替一個未來的丈夫“守身如玉”。當時可沒有什麼模棱兩可的事兒——但凡你跟這些姑娘裡的哪一位上瞭床,就一定得娶她。有兩個朋友——足球都踢得挺棒——就走上瞭這條路,在大二就結瞭婚,從此銷蹤匿影。這些不幸的傢夥裡頭,有一位的經歷尤其具有警示作用。他把大學行政辦公室一個姑娘的肚子給搞大瞭,然後,按照朋友們的說法,他給“拖到瞭聖壇”,隨即消失瞭一年,直到有人在普內大街上看到他推著一輛嬰兒車為止——要知道,在那個年月,一個大男人幹這樣的活兒還是很丟面子的。

當時避孕藥還隻是登在報上的一條小道消息,一個荒誕的承諾,是又一個與美國有關的傳奇故事。從“一百俱樂部”裡聽來的藍調音樂讓愛德華隱隱覺得,就在他身邊,在看不見的地方,與他年齡相仿的男人正在過著激情四溢、不知疲倦的性生活,花樣百出,快意十足。流行音樂還算平和的,在這檔子事上尚且忸怩作態,電影就更直白一點,然而,在愛德華的圈子裡,男人們還是隻能滿足於講講黃色笑話,要不就是猛灌一通酒以後躁動不安地誇耀自己雄風傲人,吵吵嚷嚷地渲染哥們義氣,而這樣做就愈發減少瞭與女孩子邂逅的機會。社會變化的步伐從來不是整齊劃一的。有傳聞說,在英語系,在亞非學院門口那一帶的馬路上,在政治經濟學院門口的國王路上,那些穿著黑色緊身牛仔褲和黑色高翻領套頭衫的男男女女動不動就上床,根本就不用去拜見各自的傢長。就連吸大麻的傳言也時有耳聞。有時候愛德華會試探著從歷史系信步走到英語系,心裡盼著能窺見人間天堂的蛛絲馬跡,可是那些走廊,那些佈告牌,甚至那些女人看起來都沒什麼兩樣。

弗洛倫斯在倫敦的另一頭,靠近阿爾伯特音樂廳,住在一座整潔的女生宿舍裡,那裡十一點熄燈,無論何時都禁止男士造訪,而女孩子們總是忙著相互串門,來去一陣風。弗洛倫斯每日練琴五小時,還會跟女伴一起去聽聽音樂會。她最喜歡到威格莫爾音樂廳聽室內樂演奏會,特別是弦樂四重奏,有時候一禮拜連聽五場,既趕午場,也聽晚場。她喜歡那裡黑暗中的肅穆,喜歡後臺日漸褪色、斑駁剝落的墻,喜歡門廳裡熠熠閃光的木工和深紅色地毯,喜歡宛若一條鍍金隧道的觀眾席,有人告訴她,舞臺上方那著名的穹頂上描繪的是人類對於音樂這種宏偉壯麗的抽象藝術的極度渴望,而那團永恒的火焰則象征著和弦之靈。她敬重那些上瞭年紀的人,這些維多利亞時代最後的遺老,要花好幾分鐘才能從出租車裡鉆出來,拄著拐杖蹣跚到座椅旁,正襟危坐、沉默不語地側耳聆聽,有時候他們還會帶來格子呢毛毯,覆在膝蓋上。這些“活化石”枯槁的頭顱沖著舞臺方向謙恭地傾斜著,在弗洛倫斯眼裡,他們象征著久經沙場的經驗和睿智的判斷力,或者叫人聯想起某種高超的音樂技藝——如今手指得瞭關節炎,再也無法勝任瞭。另外,曾有那麼多舉世聞名的音樂傢在這裡演出過,多少偉大的音樂生涯正是從這座舞臺起步的,想到這一點,就會有種單純的興奮油然而生。就是在這裡,她聽到瞭十六歲的大提琴傢傑奎琳·杜普雷[5]的首場演出。弗洛倫斯自己的喜好並非卓爾不群,但格外強烈。她先是對貝多芬的“作品第十八號”迷瞭好一陣子,接著又愛上瞭他晚期的那些偉大的四重奏。後來是舒曼和勃拉姆斯,再後來,她在去年聽瞭弗蘭克·佈裡奇、巴托克和佈裡頓的四重奏。三年裡,她在威格莫爾音樂廳裡把所有這些作曲傢都聽瞭個遍。

第二年,她得到一份在後臺打雜的兼職,比如在寬敞的休息室裡替演員泡泡茶,蹲在窺視孔邊上,看到藝人下臺就趕緊把門打開。在演奏室內樂作品時,她也會替鋼琴傢翻翻樂譜,有一天晚上,她還真的站到瞭本傑明·佈裡頓[6]身邊,當時的曲目是海頓、弗蘭克·佈裡奇及佈裡頓本人的聲樂作品。有個唱童聲高音的男孩,還有彼得·佩爾斯[7],後者與那位偉大的作曲傢並肩下臺時塞瞭張十先令的鈔票給她。她在隔壁發現瞭練琴室,就在鋼琴陳列室下面,像約翰·奧格登和切卡斯基那樣傳奇式的鋼琴傢整個上午都泡在裡面,來來回回地敲打音階、練習琶音,簡直像是神經錯亂的大一新生。音樂廳成瞭她的第二個傢——她覺得,每一個昏暗而邋遢的角落,甚至那些一直通往盥洗室的冷冰冰的混凝土臺階,都屬於她。

她有一項工作是打掃演員休息室,某天下午她在一隻廢紙簍裡看見一張用鉛筆寫的譜註,那是“阿馬迪斯四重奏”扔下的。那筆跡既亂又淡,幾乎無法辨認,內容涉及舒伯特四重奏第十五號的第一個樂章。當她終於破譯出那幾個詞是“用力奏一個B音!”時,不由得一陣興奮。弗洛倫斯忍不住半真半假地想,她收到瞭一條要緊的訊息,要不就是一個關鍵的提示,於是,兩周之後,就在她畢業那年開始不久,她就邀請瞭學院裡三個最出色的學生,加入她自己張羅的四重奏。

隻有大提琴手是個男人,可是,她對查爾斯·洛德威一點兒都不來電。學院裡的那些男人,那些專心致志的音樂傢,雄心勃勃,除瞭他們選定的樂器和保留曲目以外一無所知,他們從來就不會被什麼東西深深打動。一堆女孩子裡但凡有一個跟另一個男學生敲定瞭關系,她就會一下子從公眾場合銷聲匿跡,就跟愛德華的球友一模一樣。就好像那年輕女子進瞭一傢修道院似的。既要跟男孩約會、又要跟老朋友來往是不可能的,既然如此,那麼弗洛倫斯寧可跟她宿舍裡那夥女孩子黏在一起。她喜歡互相善意地開開玩笑,喜歡親密無間、一團和氣,喜歡女孩兒傢把彼此的生日看成天大的事,也喜歡在你不小心得瞭流感的時候,她們忙忙碌碌、津津有味地張羅水壺、毛毯和水果。她覺得自己在學院裡的日子真是過得自由自在。

愛德華與弗洛倫斯各自的倫敦地圖鮮有交叉之處。對於菲茨洛維亞區和索霍區的酒吧她幾乎一無所知,而且,盡管她一直打算去大英博物館的閱覽室看看,卻從未成行。而他對於威格莫爾音樂廳或者她那個區裡的茶室,壓根兒就沒有一點概念,而且,他既沒有在海德公園裡野餐過,也沒有在蛇湖[8]上泛過舟。他們頗為激動地發現,一九五九年,他們曾同時與兩萬人一起聚在特拉法加廣場,堅決要求禁止生產原子彈。

倫敦的課程結束之後,他們遊遊蕩蕩地回到各自的傢鄉,在童年時代便已熟稔的靜謐中懶散地打發又熱又無聊的一兩個禮拜,等待考試成績發佈,直到此時,他們方才相遇。後來,這一點最讓他們匪夷所思——隻消一丁點兒改變,那次邂逅便不會發生。在愛德華看來,那個特殊的日子完全可能像其他大多數日子一樣等閑度過——躲到狹小的花園的角落裡,坐在高大的榆樹陰下一張覆滿青苔的長凳上讀書,避開母親的叨擾。五十碼之外,她的臉蒼白而模糊——就像她筆下的某幅水彩,她會坐在廚房窗前,或是守在起居室窗口,一呆便是二十分鐘,定定地看著他。他努力想忘卻她,可是她的凝視就像她的手,觸到他的背,碰到他的肩。然後,他會聽到她在樓下彈鋼琴,磕磕絆絆地敲完她從《安娜·瑪格達萊娜筆記》[9]上學來的一支曲子,當時,他統共隻認得這麼一部古典音樂作品。半小時之後她或許會回到窗口,繼續瞪著他發呆。隻要她看到他拿著一本書,就不會跑出來跟他講話。多年以前,愛德華還是個小男生的時候,他父親就耐著性子叮囑過她,兒子用功的時候千萬不要打斷他。

那年夏天,期末考一結束,他的興趣就集中到狂熱的中世紀教派和他們那些瘋瘋癲癲、神經兮兮的領袖(他們通常聲稱自己是彌賽亞)身上去瞭。就在同一年裡,他讀瞭第二遍諾曼·科恩的《追尋千年盛世》[10]。受《啟示錄》和《但以理書》中闡釋的天啟末世觀念的影響,他相信教皇是反基督的,世界末日須臾將近,惟有純潔清白之人才能得到拯救,相信成千上萬的暴民將橫掃德國鄉間,一個個鎮子跑過去,但凡見到一個猶太人,便格殺勿論,他們也不會放過牧師,有時候連富人都不能幸免。然後,當局將對這些運動實施殘酷鎮壓,而相隔數年之後,別處又會冒出另一個教派來。愛德華一邊過著既無聊又安全的日子,一邊讀著這些周期性發作的非理性事件,直看得心驚膽戰、浮想聯翩,想想自己好歹生活在一個宗教勢力大體上消弭到微不足道的時代,真是謝天謝地。當時他正在尋思,如果成績夠好的話,他是不是該攻讀博士學位。他可以把這些中世紀的瘋狂之舉當成研究方向。

漫步在山毛櫸林裡,他夢想著自己能寫出一連串簡短的人物志,描摹那些靠近重大歷史事件中心的半明半昧的人物。頭一個是羅伯特·凱利爵士,當年他騎著馬花瞭七十個鐘頭,從倫敦趕到愛丁堡,將伊麗莎白一世的死訊通知其繼承人——蘇格蘭的詹姆斯六世。凱利是個很有意思的人物,他頗為出色地完成瞭自己的回憶錄。他曾跟西班牙無敵艦隊打過仗,本人是個出名的劍客,還是“宮廷大臣劇團”的贊助人。按理說,他單騎北行的壯舉應該換來新國王的恩寵,然而,到頭來卻還是跌進瞭半紅不黑的境地。

換一套更現實的思路,愛德華覺得自己應該找份正規的工作,在某所中學裡教教歷史,這樣就肯定不用服兵役瞭。

不看書的時候,他通常會四處閑逛,先是走上小路,再沿著石灰大道,一直走到北角村,那裡住著他念中學時的朋友西蒙·卡特。可是,就在那個特別的上午,愛德華偏偏看厭瞭書,聽煩瞭鳥叫,對鄉間的寧謐也意興闌珊,於是他從車棚裡推出少年時代騎的破破爛爛的自行車,升高車座,再把輪胎的氣打足,也沒什麼特別的安排,就出發瞭。他口袋裡揣著一張一英鎊的紙幣和兩個兩先令六便士的硬幣,隻想往前運動運動就夠瞭。剎車閘幾乎沒法用,因而他的車速魯莽至極,一路狂奔著穿過一條綠色的隧道,從陡峭的山坡直沖下去,再依次經過巴拉姆農場、斯特雷西農場,駛入斯托納山谷,然後,就在飛速經過公園的鐵柵欄時,他決定要再騎四英裡,跑到漢雷鎮去。抵達漢雷鎮之後,他直奔火車站,心裡隻有個朦朧的念頭,打算到倫敦去看看朋友。可是,等在月臺上的火車卻是往另一個方向開的,直奔牛津而去。

一個半小時之後,他在正午的熱浪中漫步穿過牛津市中心,仍然略感無聊,還惱恨自己浪費瞭時間和鈔票。當年這裡曾是他那塊小地盤的首都,在他幾乎整個少年時代裡,想找點樂子,也就隻能指望這裡瞭。然而,見識過倫敦以後,牛津簡直就像個玩具小鎮,不但叫人直倒胃口,而且土裡土氣,那副裝腔作勢的樣子可真夠荒唐的。一座學院門口的樹陰下,有個戴呢帽的門房幽怨地看著他,弄得他幾乎想轉過身去跟他講講話。但愛德華沒有這樣做,他還是決定去給自己買一品脫啤酒開懷暢飲一番。他沿著聖吉爾斯大街朝“老鷹與孩子”酒吧走,路上看見一張手寫的招牌,宣告午餐時有個當地舉辦的核裁軍集會,不由一陣躊躇。他不太喜歡這些狂熱的聚會,無論是裝腔作勢、巧舌如簧的調調,還是如喪考妣、正義凜然的做派,他都不喜歡。核武器當然十惡不赦,當然應該禁止,可他在集會上還從來沒聽到什麼新鮮的說法。盡管如此,他到底是個繳清瞭會費的會員,眼下又沒別的事可幹,心裡便依稀湧起一陣履行義務的沖動。為拯救世界出力,他義不容辭。

他沿著一條砌著花磚的走廊往前,走進昏暗的廳堂,低矮的房梁上過漆,廳裡散發著一股子教堂裡特有的木漆與灰塵混雜的味道,一個帶著回聲的雜音在其中輕輕響起。就在他的眼睛忙著適應的時候,映入他眼簾的第一個人就是弗洛倫斯,她站在一扇門邊,在跟一個筋骨結實、手裡攥著一疊宣傳冊的黃臉瘦子聊天。她身穿一條白色棉質連衣裙,宛如一襲派對禮服般光彩照人,一條窄窄的藍皮帶緊緊系在腰間。一時間,他以為她是個護士——從某種抽象的、傳統的眼光看,他覺得護士很色情,因為(他喜歡這樣想入非非)她們對他的身體及其需求均瞭如指掌。她跟大多數他在街上看到的女孩子都不一樣,她沒有把視線移開。她的眼神似含譏帶諷,又仿佛幽默感十足,或許還流露出幾許無聊,想找點樂子。那真是張奇特的臉,當然很漂亮,不過是那種骨骼結實、富有雕塑感的漂亮。在廳堂的一片昏黃中,從高處一扇窗戶射進來的光照在她的右側,那光線別樣的質地將她的臉映襯得宛若一張精雕細琢的面具,既生氣勃勃,又鎮定自若,很難揣摩。他一步不停地走進瞭房間。他朝她走過去的時候,一點兒都不知道自己應該說什麼。萬事開頭難,他對此向來一籌莫展。

他靠過來,她凝神看他,等他湊到足夠近時,她從朋友手裡的那堆宣傳冊上拿瞭一本,說,“給你一本好嗎?說的是氫彈要落到牛津的事兒。”

他從她手裡接過宣傳冊的時候,她的手指在他手腕內側慢慢劃過——顯然不是碰巧。他說,“我可想不出還有什麼更樂意看的啦。”

那個呆在她身邊的傢夥看上去惡狠狠的,等著他走開,可是愛德華站在原地,一步也不肯挪。

先前她也在傢裡坐立不安。那是一幢建於維多利亞時期的哥特式風格的大別墅,就在班佈裡路附近,十五分鐘就能走到。她母親維奧萊特整天都在熱火朝天地給期末試卷評分,弗洛倫斯的日常練習讓她不勝其擾——比如反復彈奏音階和琶音啦,操練操練雙音啦,做幾個記譜測試啦。維奧萊特用的詞兒是“嘰嘰喳喳”,好比說,“親愛的,我今天的活還沒幹完呢。你能不能忍著點兒,把你那套嘰嘰喳喳的玩意留到茶點時間之後再鼓搗?”

那本應是個善意的玩笑,可是碰巧弗洛倫斯那個禮拜有點不對勁,動不動就發火,就把這句話當成瞭進一步的憑證,表明母親對她的職業不滿意,而且,因為她對音樂總體上就沒好感,所以對弗洛倫斯本人也生出瞭敵意。她知道對母親應該有點同情心。母親五音不全的程度實在離譜,連一首曲子都記不住,如果脫離語境,哪怕是國歌和生日歌,她都分不清楚。她屬於那種說不出一個音符跟另一個音符之間究竟孰高孰低的人。這可是跟畸形足、兔唇不相上下的缺憾與不幸,不過,在肯辛頓[11]相對自由的環境裡呆過以後,弗洛倫斯覺得傢裡的生活多少有點壓抑,就怎麼也調動不起自己的同情心瞭。比方說,她並不介意每天早晨整理床鋪——她向來如此——可她討厭每天早餐時被人追問到底有沒有整理過。

出門在外時,父親常常喚起她種種矛盾的情感。有時候她覺得對他的肢體頗為抵觸,簡直一看到他就受不瞭——他那微微閃光的禿頂,小小的白皙的手,他那層出不窮的做大生意多掙錢的花招。還有他高亢的男高音,恩威並施的口氣,匪夷所思的重音分佈。她討厭聽到他熱情洋溢地閑扯那艘被他寄存在普爾港的船——船名荒唐得緊,叫什麼“小糖果”。他對某種新款船帆、某種“由船至岸的無線電”以及某種特殊的遊艇漆的描述,總是會讓她著惱。她十二三歲的時候,他帶著她出過幾次海,橫穿過海峽,直到瑟堡附近的卡特雷。關於那幾趟旅行,後來他們誰也沒提。他再也沒叫她去過,而她也挺高興。然而,有時候,一陣關切之情摻雜著內疚的愛意湧上心頭,她會在他坐著的時候張開雙臂,從背後抱住他的脖子,親親他的頭頂,再用鼻子蹭蹭他,她很喜歡他身上那股清清爽爽的香味。她會把這全套動作都做完,事後又為此覺得自己很可厭。

而她的妹妹也讓她看不慣,非但新學瞭倫敦東區口音,而且漸漸積累起對鋼琴愚鈍不堪的資質。既然露絲在酒吧裡裝著連四拍子都不會數,她們倆又怎麼才能達到父親的要求、替他演奏一支蘇澤[12]的進行曲呢?

一如往常,弗洛倫斯善於不讓她的傢人看穿自己的情感。這根本不需要費什麼勁——無論何時,隻要有可能走得比較含蓄,她就幹脆抽身離開房間,然後她會很高興,因為她對父母或者妹妹既沒有惡語相向,也沒有出口傷人;否則她會內疚得徹夜難眠。她時常提醒自己,她是那麼愛自己的傢,這樣很管用,能引誘她閉上嘴。她很清楚,人跟人會吵架,甚至會鬧得天翻地覆,然後又會和好如初。可是她不曉得該怎麼開始——她就是沒有那個技巧,不懂該怎麼消解誤會,而且她向來不太相信,傷人的話一旦出口,還能再收回去,或者忘得精光。最好還是把事情處理得簡單點。於是她隻能怪自己不好,每每此時,她便覺得自己活像是報上的某個卡通人物,兩隻耳朵嘶嘶地往外淌水。

何況她還有別的顧慮。她究竟是該跑到一傢外省的管弦樂團去幹一份後勤文職工作呢——但凡能擠進伯恩茅斯交響樂團,她就算很走運瞭——還是應該靠她父母,說白瞭就是靠她父親再供養一年,好將弦樂四重奏張羅起來,接下第一宗演出邀約?那樣就意味著吃住都得在倫敦,可她不願意向傑弗裡多要錢。大提琴手查爾斯·洛德威倒是樂意將父母傢空著的那間臥室借給她,可他是個神情陰鬱、神經兮兮的傢夥,他的目光會越過樂譜架,定定地、意味深長地凝視她。但凡在他這裡借宿,她就得仰其鼻息。她曉得隻要她張口,有一份全職工作隨時能到手——她可以在南倫敦一傢破敗的大飯店裡加入一個“棕櫚院”式的三重奏[13]。對於屆時必須演奏的音樂種類,她倒是沒什麼顧慮——反正也沒人聽——然而,出於某種本能,或者說根本就是勢利眼在作怪吧,她認定,克羅伊登[14]是個既不能居住也不能靠近的地方。她說服自己,她在學院裡的考試成績能幫著她決定何去何從,於是,就像往東十五英裡之外,呆在那片樹木蔥蘢的山區裡的愛德華一樣,近來她也把自己困進瞭某種“候見室”,焦躁不安地等著她的人生次第展開。

回想在學院裡,弗洛倫斯從一個女中學生脫胎換骨,諸般蛻變似乎都未曾引起傢人的註意。她漸漸發覺,父母的政治主張實在叫人反感,如今她至少能由著自己的性子在飯桌上公開唱反調瞭。於是,在那些漫長的夏夜裡,大小爭論綿延不息。這可以算是某種發泄,但這樣的對話通常也弄得她很不耐煩。對於女兒加入核裁軍委員會的事兒,維奧萊特倒是真的很感興趣,可是弗洛倫斯覺得,有這麼一位哲學傢母親,實在叫人厭煩。她先是聽完女兒的話,然後發表自己的意見,裝出一副鎮定自若——或者,更準確地說,是哀其不幸的樣子,惹得女兒火冒三丈。她說蘇聯是一個憤世嫉俗的暴力政權,是一個殘酷無情的國傢,其一手策劃的種族清洗,規模甚至比納粹德國有過之而無不及,此外還控制著一系列龐大的、簡直匪夷所思的政治犯集中營。接著,她又說起公審大會,審查制度,以及法制的欠缺。蘇聯踐踏瞭人格尊嚴和基本人權,對於周邊地區,它是令人窒息的侵占者——維奧萊特在學術圈結交的朋友裡,既有匈牙利人,也有捷克人——也是狂熱的領土擴張主義者,一定得像反抗希特勒一樣反抗它。如果因為我們沒有坦克和人力來捍衛北德平原,所以無法與其抗衡,那麼也一定得抵制它。再過幾個月,她就會把矛頭指向柏林墻的建成,聲稱證據就此完備——共產主義帝國如今已經成瞭一座龐大的監獄。

弗洛倫斯打心眼裡認為,蘇聯縱然有千般錯處——毫無疑問,與其說那是用心險惡的步步為營,倒不如講它笨頭笨腦,效率低下,處處設防——然而究其根本,在世界范圍內,它是一股創造福祉的勢力。它曾經,而且向來都謀求解放被壓迫者,勇於反抗法西斯主義和貪婪的資本主義的蹂躪。拿它與納粹德國相提並論,真叫她惡心。在維奧萊特的理論中,她認出瞭典型的親美宣傳口徑。她對母親很失望,甚至還把這話說出瞭口。

至於她父親的觀點,不過就是生意人的那點覺悟罷瞭。若是灌下半瓶酒,他遣詞造句就會顯得尖銳一點:哈羅德·麥克米倫一點兒勁都沒使便放棄瞭帝國,他是個傻瓜;沒有強行對工會限薪,他是個大傻瓜;對歐洲佬卑躬屈膝,求著加入他們那個用心險惡的俱樂部,他真是個可憐巴巴的大傻瓜。弗洛倫斯發覺,跟傑弗裡對著幹更難。在她幼時享受的種種特權中,最突出的就是那份熱烈的、原本也許該傾註在一個兄弟、一個兒子身上的關切。去年夏天,她父親下班後定時開著他的“漢堡”車來接她,好讓她一過二十一歲生日就能拿到駕駛執照。可她沒通過。從五歲開始上小提琴課,暑假裡在一所專業學校裡進修,還有滑雪課、網球課和被她斷然拒絕的飛行課。除此之外,還有那些旅行:就他們兩個人,在阿爾卑斯山、內華達山和比利牛斯山遠足,那些特別招待會,那些到歐陸城市裡住一晚的商務旅行——在那些城市裡,她和傑弗裡總是住最高級的飯店。

正午剛過,弗洛倫斯跟母親鬧瞭場無聲的別扭,起因是一件雞毛蒜皮的傢務事——維奧萊特對女兒使用洗衣機的方式有點不以為然,於是弗洛倫斯說她要去寄封信,不在傢吃午飯瞭,然後揚長而去。她在班佈裡路口向南拐,直奔市中心而去,心裡隱隱期待著到裝有頂棚的露天市場裡逛逛,沒準兒能撞見中學裡的老同學。也可以在那裡買個面包卷,跑到基督堂草坪,在樹陰下、河水邊吃掉它。她在聖吉爾斯大街註意到那塊招牌時,比愛德華早瞭十五分鐘,然後心不在焉地漫步進門。當時她滿腦子都在想自己的母親。在學生宿舍裡和那些可親可愛的朋友們廝混許久,再回到傢裡,她發覺,自己和母親在肢體上是何等疏遠。即便在弗洛倫斯小時候,她也從來沒吻過她,沒抱過她。維奧萊特幾乎從來沒碰過自己的女兒。或許這樣也挺好。她這人瘦骨嶙峋,說實在的,弗洛倫斯對她的愛撫沒什麼渴望。即便從現在開始,也太遲瞭。

用瞭幾分鐘,弗洛倫斯從陽光下走進大廳裡,她發覺,顯然,走進門來是犯瞭個錯。就在眼睛適應光線的當口,她用那種漫不經心的、仿佛在“阿什莫林博物館”看銀器的目光將四周打量瞭一番。突然間,一個北牛津的男孩從黑咕隆咚的地方冒出來,把她給困住瞭,此人二十二歲,戴一副眼鏡,形容憔悴,名字她已經不記得瞭。他連句開場白都沒有,就沖著她描述起來,說隻要有一顆氫彈落在牛津,就會出現怎樣怎樣的後果。約莫十年前,他們倆都隻有十三歲,他曾經邀請她去過他位於帕克鎮的傢(與此地僅隔三條街),讓她膜拜一個名叫電視機的新玩意兒,那是她頭一回看電視。雕花的桃花心木門板上嵌著一方小小的灰蒙蒙的屏幕,上面有個穿著無尾禮服的男人坐在一張書桌前,看起來整個畫面上都飛舞著狂風暴雪。弗洛倫斯覺得這是個毫無前途可言的荒唐的新發明,不過自此以後,這個小子——約翰?大衛?邁克爾?——似乎認定她欠瞭他的情,喏,現在他又來討債瞭。

他夾在胳膊下面的兩百本宣傳冊宣佈瞭牛津的命運。他想讓她幫著在鎮上散發散發。他湊過來的時候,他發乳的香氣整個兒裹住瞭她的臉。在昏暗的燈光下,他那紙一般薄的臉上的黃疸微微閃光,雙眼被厚厚的鏡片一遮,成瞭窄窄的黑縫。弗洛倫斯不想顯得很無禮,隻能把臉扭做一團,用力做瞭個鬼臉。瘦高個的男人總有點叫人著迷的地方,他們的骨頭和喉結如此一目瞭然地在皮膚底下抽搐,還有長得像鳥一般的面孔,俯下身子、如同餓鳥撲食般的姿勢。他正在描述的彈坑有半英裡寬,一百英尺深。放射線會把牛津弄得一萬年都沒法靠近。話說到這份上,已經越來越像一份判決書。然而,事實上,屋外,城市在初夏的樹葉中美得如火如荼,太陽曬暖瞭蜜色的科茨沃德石,基督堂草坪也正是光彩照人的時候。而在這個大廳裡,她的視線隻能越過小夥子窄窄的肩膀,看到幾個人影在昏黃的光線裡動來動去,一邊竊竊低語,一邊擺椅子,然後,她看見愛德華,向她走來。

隔瞭好多個禮拜之後,又是炎熱的一天,他們在“切維爾”租瞭艘平底船,順流直上到“維基裝備”碼頭,然後回過頭來向下漂回船屋。半路上,他們靠著一叢山楂泊好船,然後躺在岸上的一片濃蔭裡,愛德華仰面嚼著一根草莖,弗洛倫斯的頭枕在他胳膊上。話說到一半,他們停下來,聽到細浪在船底下輕輕拍打,那浪撞上泊船的樹樁,發出悶悶的聲響。時不時地吹過一陣微風,帶來瞭班佈裡路上那聽起來既愜意又輕快的車輛的聲音。一隻畫眉唱著復雜的歌兒,每個樂句都處理得拿腔作調,末瞭到底捱不住炎熱,閉上瞭嘴。當時愛德華正在幹著各種各樣的臨時工,主要在一傢板球俱樂部裡當管理員。她則把所有的時間都花在四重奏上。他們聚在一起的時間總是很難湊,於是越發顯得彌足珍貴。今天就是一個硬擠出來的周六下午。他們明白,這個日子屬於盛夏的最後時光——已是九月初,樹葉也好,青草也好,盡管仍然綠得一點兒都不含糊,卻多少有點強弩之末的味道瞭。話說著說著,又講到瞭他們頭一回四目相對——如今,彼時彼刻已經被賦予瞭一個秘而不宣的神話。

為瞭回答幾分鐘前愛德華的發問,弗洛倫斯說,“因為你當時沒穿外套。”

“然後呢?”

“嗯,松松垮垮的白襯衫,袖子直卷到胳膊肘,下擺幾乎都露出來啦……”

“胡說。”

“還有灰色的法蘭絨長褲,膝蓋上打著塊補丁,橡膠底的帆佈鞋邋裡邋遢,腳趾頭那裡都快磨破啦。頭發也挺長,差不多要蓋住耳朵瞭。”

“還有呢?”

“因為你看上去有點兒野,就好像剛剛打完一架似的。”

“我那天上午一直在騎車。”

她倚著一隻手的肘部撐起來,好仔細打量他的臉,兩人的視線交織在一起。對他們來說,盯著另一個成人的眼睛,全無尷尬、隨心所欲地連看一分鐘,還是一種教人眩暈的全新體驗。他想,這會兒他們該是離做愛最近瞭吧。她一把拽落瞭他嘴裡銜著的草莖。

“你真是個老土。”

“得瞭吧。還有呢?”

“好吧。當時你走到門口停下來,將周圍每個人都打量瞭一番,就好像這地方歸你管似的。傲氣。不,我是說,魯莽。”

這話惹得他笑起來。“可我當時自己看自己都不順眼呢。”

“然後你就看見我啦,”弗洛倫斯說,“於是打定主意,死死地盯著我瞧。”

“不是那麼回事。明明是你朝我掃瞭一眼,然後打定主意,我根本不值得看第二眼。”

她吻他,不是深深的那種,而是帶點兒調笑的意思,反正他是這麼想的。在最初那些日子裡,他覺得,像她這樣出身於體面人傢的仿佛從神話裡走來的姑娘,跟他混到一起,這樣的機會也就那麼一丁點兒——沒過多久,機會就來瞭。不過,他以為她肯定不會跟他一道出門,到這段常有人涉足的河岸邊來。

他將她拉近,直到鼻尖幾乎碰到一起,他們的臉籠上瞭一層陰影。他說,“那你覺得那是一見鐘情嗎?”

他的口氣輕描淡寫,開玩笑似的,可她還是決定把他的話當真。要到很久以後,那些焦慮才會向她襲來,不過,時不時地,她也會懷疑自己究竟在往什麼方向去。一個月前,他們相互吐露愛意,那一刻既讓人激動不已,也在後來的某個晚上,弄得她輾轉難眠,心裡隱隱擔憂著自己是不是太沖動瞭,是不是放走瞭某種至關重要的東西,是不是把某種其實不屬於她的東西給出去瞭。可是這事兒太有意思瞭,太新鮮瞭,太討人喜歡瞭,太讓人心醉神馳瞭,根本無法抵擋,愛上一個人,再把這話說出來,真是一種解放啊,她隻能讓自己越陷越深。此刻,在這個夏季的某個日子裡,在叫人昏昏欲睡的酷熱中,她在河岸邊一個勁地回想他在會議廳入口處駐足的那一刻,回想她往他那個方向張望時,究竟看到瞭什麼,感受到瞭什麼。

為瞭讓自己回憶得更真切,她抽出身子,挺直腰桿,視線從他的臉上移向那慢慢流淌的渾濁的綠色河水。倏忽間,這河便不再平靜。就在上遊,他們剛才漂來的路上,出現瞭熟悉的一幕:兩艘超載的平底船在側轉著繞過一處河灣時,互相垂直著卡在一起,撞得不可開交,隨之而來的就是那些司空見慣的尖叫,像海盜一般的怒吼,四處飛濺的水花。大學生總是自以為是、瘋瘋癲癲,讓她不由地想起,她是多麼渴望能離開這地方。即便在念中學的時候,她和朋友們就覺得這些大學生是叫人尷尬的傢夥,對他們的故鄉而言,這是一夥稚氣未脫的侵略者。

她努力讓自己的精神更集中。他的衣服固然不尋常,但吸引她註意的還是他的臉——一個若有所思、精巧雅致的橢圓,高高的額頭,黑黑的眉毛又長又彎,還有他那散漫地掃過宣傳冊、進而凝註在她身上的目光,沉靜如許——仿佛他根本就沒呆在房間裡,而隻是在憑空想象,仿佛她是他的夢中人。記憶毫無裨益地添上瞭一處她原本聽不見的東西:他說話的時候略帶點鄉下腔調,跟當地的牛津口音差不瞭多少,有那麼點西南部的味道。

她轉回頭對著他。“我對你挺好奇的。”

可是,實際情形要比“好奇”抽象得多。當時,她甚至並不想滿足自己的好奇心。她沒想到他們會相逢,也想不出她應該做點什麼好讓這事兒發生。就好比,她自己的好奇心跟她渾不相幹——她其實並不在這個房間裡似的。墜入愛河以後,她漸漸發覺自己有多麼古怪,多麼習慣於封鎖在自己每天的思緒裡。每當愛德華問她“你覺得怎樣啊?”,或者,“你在想什麼啊?”,她的答案總是傻頭傻腦。難道非要過瞭這麼久,她才能發覺自己缺少某種別人都有的簡單的思維技巧嗎?這玩意是那麼稀松平常,以至於別人壓根兒就不提,無非是與凡人俗事親近熱絡,與自己的需求和欲望息息相通罷瞭。這些年來,她既封閉在自我中獨處,又匪夷所思地隔絕於自我之外,從來都既不想、也不敢回頭看一眼。就在那間有石砌的地面、有沉重而低矮的房梁,還響著回聲的大廳裡,就在她和愛德華邂逅的頭幾秒,在他們四目相接的一瞬間,他們之間的問題,已經存在。

他生於一九四〇年七月,就是不列顛之戰[15]開打的那個禮拜。後來,他父親萊昂奈爾會跟他講,就在那兩個月的夏日時光裡,歷史屏住瞭呼吸,須臾間便定下瞭日後德語會不會成為愛德華的母語。直到十歲生日時,他才發覺這種說法也隻能姑妄聽之——舉個例子,在被敵軍侵占的法國各地,孩子們還是照樣說法語。“特維爾荒原”連一個小村子都算不上,更像是一小片農舍,零星分佈在樹林裡,分佈在特維爾村高處那道寬闊山嶺上的一塊公用地上。時至三十年代末,切爾頓山東北角,連同三十英裡之外的倫敦一角,都被四處蔓延的城市風貌所侵占,已儼然成瞭一處郊外天堂。然而,在西南角,在比肯山南部(有朝一日,此地將會出現一條滾滾奔馳著汽車和卡車的高速公路,陡然向下,穿過一條白堊土近道,徑直通往伯明翰),彼時大體上還是一成不變。

就在梅休傢的農舍附近,沿著一條印著車轍的陡峭的傾斜彎道穿過一片山毛櫸林,再經過斯皮內農場,就到瞭沃姆斯利山谷,這山谷宛若一個窮鄉僻壤裡的美人兒——有位從此地路過的作傢寫道——被一戶姓費恩的農傢掌管瞭數百年。一九四〇年,梅休傢的農舍仍然從一口井裡汲水,然後一路提到閣樓上,倒進一個儲水池裡。傢族傳奇裡有一節如是說:正當舉國準備面對希特勒的入侵時,愛德華降生,當地的權威人士將此事當作一個緊急情況,一場衛生危機。那年九月,正當倫敦閃電戰打響的當口,抄起鋤頭、拎著鏟子的男人們來瞭——都是些頗為年長的男人,他們在北角村的路上挖溝開渠,將農場的水直接引到瞭房子裡。

萊昂奈爾·梅休是漢雷一所小學的校長。每天清晨,他騎車五英裡趕去上班,晚上將他的自行車推上長長的陡坡,走回特維爾荒原,前把手上掛著的柳條籃裡堆滿瞭作業和文稿。雙胞胎姐妹出生在一九四五年,就在那年,他到“聖誕公共村”,花瞭十一英鎊,從一個在大西洋護衛艦上失蹤的海軍軍官的遺孀手裡買下瞭一輛二手車。在那些狹窄的白堊土道上,一輛汽車從拉犁馬和拉犁車身邊擠過,這樣的畫面還是難得一見的。然而,有好些日子汽油是配給供應的,萊昂奈爾迫於無奈,隻能回過頭來騎自行車瞭。

在二十世紀五十年代早期,他回傢以後的那套程序幾乎與一個職業男性的典型模式毫不相幹。他會帶著他的文稿直接從前門走進小客廳——他把那裡當成自己的辦公室,然後將文稿一絲不茍地攤開。這裡是整幢房子唯一還算整潔的房間,在他看來,讓自己的職業生涯免受傢庭環境的侵擾是至關重要的。接著,他會將孩子們巡視一遍——愛德華、安妮和哈麗特挨個上瞭北角村的學校,都是自己步行回傢的。他會花幾分鐘跟瑪約蕾單獨待一會兒,然後走進廚房,一邊準備茶點,一邊收拾早飯留下的殘局。

也隻有等到晚飯做好以後,傢務活才算大功告成。等孩子們剛剛長到可以幹活的年紀,就紛紛來幫忙,卻收效甚微。隻有那些沒被垃圾蓋沒的地面才有人掃,隻有那些第二天急等著用的東西——多半是衣服和書——才有人整理。床從來不鋪,床單基本不換,狹小而冰冷的浴室裡,洗手盆從來就沒人洗——你可以用一枚指甲在硬邦邦的灰色積垢上刻你的名字。要跟上迫在眉睫的需求可真夠艱難的——廚房的爐子裡得添煤,冬天起居室的壁爐得一直生著火,還得替孩子們備好大體幹凈的校服。衣服都要到周日下午洗,需要在銅制的煮衣鍋下面生火。碰上雨天,一屋子的傢具上都攤滿瞭等著陰幹的衣服。熨燙的活兒萊昂奈爾可幹不瞭——每件衣服都是用一隻手擼平,然後疊好的。間或有個把鄰居到傢裡來搭把手,可是誰也不會呆很久。這些活兒委實太繁重瞭,這些本地的女士自己也有一大傢子要張羅。

梅休一傢圍在一張松木折疊桌邊吃晚飯,身邊緊挨著亂哄哄的廚房。洗碗的活兒通常都要拖到很晚才幹。等大傢謝過瑪約蕾操持的晚餐之後,她就信步走開,去忙她自己的“事業”瞭,與此同時,孩子們先收拾完餐具,然後就把自己的書拿到桌上來做功課。萊昂奈爾到他的書房裡批改作業,處置管理事務,一邊抽煙鬥一邊聽無線電。一個半小時以後,他會出來檢查孩子們的作業,然後打發他們上床睡覺。他總是會給他們念書,愛德華和兩個女孩子聽的是不一樣的故事。他們常常是伴著他在樓下洗碟子的聲音入睡的。

他是個溫和的男人,身材矮胖,活像農場裡的工人,乳藍色眼睛,沙黃色頭發,短短的“軍人胡”。當時他已經過瞭應征入伍的年紀——愛德華出生那年他已經三十八歲瞭。萊昂奈爾很少提高嗓門,也不會像大多數父親那樣扇孩子耳光,或者用皮帶抽打他們。他希望孩子們能聽話,或許是因為感覺到他肩負的責任吧,孩子們也確實順從他。自然而然地,他們覺得呆在這樣的環境裡是理所應當,盡管他們已經看夠瞭朋友們的傢——那些和藹可親、系著圍裙的母親,呆在她們秩序井然的領地上。愛德華也好,安妮和哈麗特也好,從來都沒有明顯感覺到自己不如哪個朋友幸運。扛下那副重擔的隻有萊昂奈爾一個人。

直到十四歲,愛德華才徹底明白,自己的母親有點毛病,具體時間他記不清瞭,反正是他五歲生日前後,她突然就變瞭。和兩個妹妹一樣,對於她神經失常的表現,他早已習以為常。她是個幽靈一樣的人,一個憔悴而溫和的精靈,亂糟糟的棕色頭發,終日在屋子裡遊來蕩去,恍恍惚惚地從他們的童年裡穿行而過,有時候她也挺樂意說話,甚至算得上和藹可親,其餘的時候她拒人於千裡之外,一門心思沉溺在自己的愛好和“事業”裡。每天的任何一個鐘點——哪怕是半夜,都能聽見她抖抖索索地彈著相同的簡簡單單的鋼琴曲,總是絆在相同的地方。花園正中那塊狹窄的草坪上,她“鋪”瞭一張無形的床,她常常呆在那裡無所事事。平日裡鬧出來的那些亂子,多半就是因為她畫畫,尤其是水彩畫(遠山與教堂尖頂的畫面,由前景的樹木勾勒而成)。她向來既不洗畫刷,也不把果醬罐子裡盛的綠兮兮的水倒掉,不整理顏料和抹佈,不把她筆下各種各樣的嘗試收集起來——大部分都沒畫完。她會一連幾天都穿著畫畫用的工作服,盡管那股子作畫的沖動早已偃旗息鼓。另一項活動——一度它或許被視為某種“職業療法”——是將雜志上的圖片剪下來粘在剪貼簿上。她“工作”的時候喜歡在房間裡走來走去,把剪下來的紙扔得腳底下到處都是,於是紙片給踩進光禿禿的地板上積起的灰塵裡。她把敞開的糨糊罐扔在椅子上、窗臺上,擱在裡頭的糨糊刷子漸漸發硬。

瑪約蕾的其他愛好包括坐在起居室的窗邊看鳥,編織及刺繡,伺弄花草,對這些,她一律懷著同樣迷糊、同樣紊亂的熱情。她多半時間都一言不發,可是有時候,碰上一樁繁難的活兒,會聽見她輕聲自語,“那裡……那裡……那裡。”

愛德華從來沒想過該問問自己,她到底開不開心。當然啦,有時候她會躁動不安、驚慌失措,呼吸一陣緊一陣松,瘦瘦的胳膊在身體兩側時而抬起,時而放下,所有的註意力突然都集中到孩子身上,集中到某個她覺得必須馬上滿足的需求上。什麼愛德華的指甲太長啦,她得將某件上衣的洞補好啦,得替雙胞胎洗個澡啦。她會在他們身邊坐下來,毫無用處地大驚小怪一番,責罵兩句,要不就把他們攬到懷裡,親親他們的臉,或者突然就幹起活來,想彌補失去的時光。那感覺幾乎就是愛瞭,而他們也樂滋滋地順著她。不過,根據以往的經驗,他們知道傢裡的現狀是嚴酷的——指甲鉗也好,相配的線也好,都是找不到的,把水燒熱洗個澡也需要好幾個鐘頭準備。不一會兒母親就會飄走,回到她自己的世界去。

這一陣一陣的發作,或許是她過去的自我冒出瞭一星半點,努力想控制局面,她多少有點意識到瞭自身狀況的實質,也隱約回憶起昔日的生活,而且,突然間,令人恐懼的是,她瞥見自己蒙受瞭多麼巨大的損失。不過在大部分時間裡,瑪約蕾都怡然自得地陶醉在那個概念——其實是一個精致的神話裡,即:她是個熱誠虔敬的賢妻良母,一大傢子得以自如運轉乃拜其工作所賜,而且,既然已恪盡職守,就理該享有一點自己的時間。為瞭讓難熬的時刻盡可能減少,萊昂奈爾和孩子們合起夥來制造騙局。開飯時她會先對丈夫的種種努力深思熟慮一番,然後揚起臉,一邊將臉上散亂的頭發拂開,一邊甜甜地說,“我真希望你們能喜歡。我想試點新花樣。”

向來就沒什麼新花樣,因為萊昂奈爾的保留節目極為有限,可是誰也不會頂撞她,而且每餐結束時孩子和父親還會像履行儀式那樣感謝她。這是一種能讓大傢都感到寬慰的騙局。當瑪約蕾宣告她正在擬一份到沃靈頓市場購物的清單,或者她有不計其數的床單得熨燙時,整個傢庭裡就出現瞭另一個並行不悖的、既光明又正常的世界。可是,隻有對這場夢幻諱莫如深,它才不會破滅。他們就在這夢幻裡長大成人,麻木地棲居在種種怪誕的現象裡,因為誰也沒定義過這些現象到底是怎麼回事。

不管怎麼說,他們護著她,不讓那些他們帶到傢裡來的朋友驚擾她,與此同時,他們也在護著那些朋友,不讓她驚擾他們。根據當地眾所周知的論調——或者說,他們聽到的也隻有這一種論調——梅休太太是個附庸風雅、生性古怪且魅力十足的人,沒準是個天才。孩子們聽著母親跟他們說這說那,明知道那不可能是真的,也並不覺得尷尬。她眼前並沒有什麼“忙碌的一天”,她也不會真的用一個下午的時間做什麼黑莓醬。這些都是胡言亂語,是對他們那個“真正的母親”的形容,他們一定得保護她——默默地保護她。

然後便是那值得銘記的幾分鐘,當時愛德華十四歲,跟父親單獨呆在花園裡,平生頭一回聽到瞭母親的腦部是怎麼受的傷。這個詞兒是一種侮辱,是一份褻瀆神明的請柬,誘導他大逆不道。腦部——受傷。她的腦子有問題。但凡換瞭旁人對他母親說出這等話來,愛德華就得義不容辭地打上一架,把那傢夥狠揍一通。然而,雖說他聽著這句誹謗的時候滿懷敵意、沉默不語,卻也覺得卸下瞭一個負擔。毫無疑問,這是真的,他總不能跟真相打架吧。隨即,他就開始說服自己,這事兒他向來都知道。

時值五月末某個既炎熱又潮濕的日子,他和父親站在大榆樹底下。之前一連下過幾天的雨,空氣裡充滿瞭初夏時節的豐饒——鳥兒和蟲子的絮絮叨叨,農舍前那片綠地上成排成排剛剛割下的草散發的陣陣香氣,花園裡那些生氣勃勃、如饑似渴的植物,幾乎與尖樁籬柵外的林地邊緣連成一片,花粉給父子倆帶來瞭這個季節頭一波花粉病的危險,而在他們腳下的草坪上,微風徐來,光斑與陰影在花磚上隨風搖曳。就在這樣的環境裡,愛德華一邊聽著父親訴說,一邊極力想象一九四四年十二月某個冰冷刺骨的冬日,魏考姆忙碌的火車月臺上,他的母親嚴嚴實實地裹在她的厚大衣裡,手裡提著的購物袋中裝著可憐巴巴的戰爭時期的聖誕禮物。她正在往前走,等候馬利爾佈恩站開來的火車,打算搭車去普林西斯—瑞斯伯勞,再從那裡去沃林頓與萊昂奈爾會合。而在傢裡照看愛德華的,是一位鄰居的十幾歲的女兒。

有那麼一種自信的旅客,喜歡趕在火車停穩之前打開車廂門,好一個箭步躥到月臺上。或許,他是想在火車開到終點之前就離開它,藉此宣告自己獨立瞭——他不再是一堆被動的貨物瞭。或許,他激活瞭關於青春歲月的回憶,也可能隻是為瞭趕時間,每一秒鐘都至關重要。火車剎停,可能力道比平時略大些,門從這位旅客手裡甩瞭出去。沉重的金屬邊緣砸在瑪約蕾·梅休的額頭上,那股力量足以令其顱骨骨折,剎那之間,便將她的性情、智慧和回憶攪作一團。她昏迷瞭將近一周。至於那位旅客(據目擊者描述,此人是個年逾六旬、相貌出眾的本城紳士,頭戴禮帽,手持卷好的長柄傘和報紙),一溜煙就從現場逃走瞭——此時,那個腹中懷著雙胞胎的年輕女子,正攤手攤腳地躺在地上,身邊撒著幾件玩具——然後鉆進魏考姆的大街小巷,自此銷蹤匿影,他的罪孽無人知曉,反正萊昂奈爾說但願如此。

花園裡這詭異的一刻——那是愛德華一生的轉折點——將關於他父親的一段特別的記憶定格在他腦海裡。他手裡攥著一隻煙鬥,直到把故事講完才點燃。他故意把煙鬥握成那種樣子:彎起食指勾住鬥部,桿子則懸在離嘴角大約一英寸的地方。那是個禮拜天,所以他沒有刮過臉——萊昂奈爾並沒有什麼宗教信仰,盡管他在學校裡也得敷衍其事。他喜歡把每個禮拜的這個早晨留給自己。對於處在他這個地位的男人而言,禮拜天早上不刮臉實為古怪之舉,他藉此刻意將自己排除在任何形式的公眾交際之外。那天他穿著一件皺巴巴的無領白襯衫,居然都沒用手抹平過。他說話的口氣小心翼翼,多少有點冷漠——這段對話,他肯定在腦子裡排練過。他說話的時候,有時候會將視線從兒子的臉上移到房子裡,仿佛這樣就能把瑪約蕾的情形回憶得更真切,或者就是留神看著不讓兩個女孩子發現。末瞭,他把一隻手擱在愛德華肩上,做瞭個非同尋常的手勢,然後跟他一起走完花園末段的最後幾步路,在那裡,搖搖晃晃的木籬笆在向遠處延伸的矮樹叢下漸漸消失。再過去有五英畝地,上面並沒有一頭羊,倒是移植瞭兩排寬闊的、彼此分岔的毛茛,像兩條路。

他們肩並肩站著,萊昂奈爾終於點燃瞭煙鬥,憑著多年來練就的適應能力,愛德華繼續默默地把震驚轉化為認知。毫無疑問,這事兒他一向都清楚。對她的情形從來就沒什麼詞兒可以形容,因此他一直得以維持某種單純無知的狀態。他甚至連想都沒想過她會有什麼問題,同時也一向承認她就是與眾不同。如今,一次簡單的命名就讓悖論迎刃而解,幾個字眼的威力就讓原本看不見的東西昭然現世。腦部——受損。這條術語溶解瞭親情,用一條人人都能理解的公共準則冷冷地衡量瞭他的母親。剎那間,不僅僅在愛德華和他母親之間,而且在他自己和周遭的環境之間,一道鴻溝赫然拉開,他覺得他的自我,那深埋於心的、他之前從未在意的內核,突然長出瞭堅硬的邊邊角角,橫空出世瞭,那是一枚熠熠閃光的針尖,他不想讓任何人知曉。她的腦部受瞭傷,而他沒有。他並不等於他的母親,他也不等於他的傢庭,終有一天他會離開,再回來時就隻是一個客人。他想象,現在他就已經成瞭一個客人,出國多年後,陪著他的父親一起向外眺望,目光穿過田野,望見那兩條寬闊的毛茛道,它們恰巧在地勢沿緩坡下降、進而向樹林延伸的地方分成岔路。此刻他體驗到的是一種孤獨的情緒,為此他頗感內疚,但其中勇往無前的意味又讓他興奮不已。

對於兒子默不作聲的神遊天外,萊昂奈爾似乎能理解。他告訴愛德華,他在母親跟前表現得很出色,態度溫和,又能幫得上忙,眼下的這段對話並不會改變什麼。那隻不過是承認他已經長大成人,可以知道真相瞭。此時,雙胞胎跑進花園來找哥哥,萊昂奈爾隻來得及重復一句“我說的話並不會改變什麼,什麼也改變不瞭,”兩個女孩子就吵吵嚷嚷地擠進來,拽著哥哥往屋子裡跑,要他評論一下她們倆剛做的一件玩意兒好不好。

然而,那段時間,還有好多別的變化在等著他。他在漢雷文法學校裡念書,已經開始聽到不少老師念叨沒準他是個“上大學的料”。他那個在北角的朋友西蒙,還有平時跟他玩兒的村裡的男孩子都上瞭現代中學[16],而且馬上就要去學一門生意,或者在農場上謀一份職,然後應征入伍。愛德華希望自己的未來能不一樣。如今他跟他朋友在一起的時候,不管是他們這邊,還是他自己這邊,都已經感覺到瞭某種無形的拘束。作業堆積如山——萊昂奈爾雖然百般溫順,在這件事上卻是個暴君——愛德華放學後再也不能跟夥伴們一起在林子裡閑逛瞭,再也不能安營紮寨、挖個陷阱什麼的,把沃姆斯雷莊園或者斯透納莊園的獵場看守人惹得火冒三丈瞭。漢雷那樣的小鎮子喜歡裝出大城市的派頭,他正在學著如何不讓別人知道他認識那些蝴蝶和小鳥的名字,認識那些在緊挨著農舍的山谷裡,費恩傢的土地上生長的野花——風鈴草,菊苣,輪峰菊,十種紅門蘭和火燒蘭,還有頗為少見的六月雪。若是在學校裡提起這些知識,那就等於給他自己貼上瞭鄉巴佬的標簽。

從表面上看,得知母親出事經過的那一天,什麼也沒有改變,然而,他平生所有的細小轉變,所有的微弱調整,都似乎在這新的認識中結晶成型瞭。他對她和和氣氣、關懷備至,他繼續堅持編織小說情節:整個房子都是她操持的,她說的字字句句都是真的,不過如今他是在清醒地扮演一個角色,並藉此強化那個剛剛發現的、微小而強硬的自我的核心。十六歲那年,他開始喜歡上久久地、憂傷地四處亂走。到房子外頭去,能讓他的腦子清醒點。他常常沿著荷蘭巷走——那是一條凹陷的白堊道,懸置在搖搖欲墜、生滿青苔的河岸邊,而河岸徑直向下,直抵特維爾,然後,他再順著漢佈爾登山谷走到泰晤士河,穿過漢雷,進入伯克郡的丘陵地。彼時“三九少年”[17]這個詞兒剛出現不久,他也從來沒有想過,自己所體會到的那種既教他痛苦又讓他陶醉的疏離感,能與別的什麼人共同分擔。

他沒問他的父親,連說一聲都沒有,就在某個周末一路搭便車趕到倫敦,參加特拉法加廣場上舉行的一場集會,抗議入侵蘇伊士運河。在廣場上,他一時興起,決心違背萊昂奈爾和所有老師的意願,不報考牛津大學。他對牛津城實在太熟悉瞭,它跟漢雷之間的區別不夠大。他要到這裡來,這裡的人們看上去個子更大,嗓門更響,性情更難捉摸,而那些赫赫有名的街道似乎對自己的重要性不屑一顧。這個計劃他是偷偷實施的——他可不想在一開始就招來反對。他還打算逃掉兵役,而萊昂奈爾卻認定服兵役對他有好處。這些私密方案將他隱藏自己的感覺進一步精煉提純,敏感、渴望與棱角堅硬的自我意識,彼此緊緊聯結在一起。他可不像學校裡某些男孩子那樣討厭自己的傢,討厭傢裡人。這些小小的房間以及房間裡臟亂不堪的景象,他都覺得理所當然,他也始終沒因為母親的關系覺得難堪。他隻是迫不及待地想讓自己的生活,讓真正的傳奇早日開始,讓那些按部就班的安排早點完結——這隻有等到他通過考試以後才做得到。於是他拼命用功,交出漂亮的作文,尤其是交到他的歷史老師跟前。他對妹妹和父母和和氣氣,同時繼續夢想著有朝一日能離開特維爾荒原的農舍。不過,在某種程度上,他已經離開瞭。

[1] 牛津的傳統儀式,每年五月一日舉行,從清晨開始持續數小時,其中包括唱詩、舞會等,甚至還有牛津學生從馬格達雷那橋上跳水的危險節目。

[2] 牛津最古老的酒吧。

[3] 聯系上下文,此處應該指上世紀六十年代風靡全球、出身於利物浦的“披頭士樂隊”的音樂。所謂的“三分鐘歌廳小調”,原文是three-minute music-hall ditties,專指結構極其簡單、缺乏感染力的無聊小曲。在英國,music hall常用來指歌舞雜耍劇場,與漢語中的“歌廳”相近,可能正是上述這種說法的源頭。從原文得知,主人公的感情傾向明顯而強烈,因此譯者將此詞處理成略含貶義的“三分鐘歌廳小調”。

[4] 一百俱樂部(Hundred Club),歐洲最著名的現場流行音樂表演場所。

[5] 傑奎琳·杜普雷(1945—1987),英國人,二十世紀最傑出的大提琴演奏傢之一,五歲即展現國人天賦,十六歲開始職業演奏生涯,後因罹患多發性硬化癥而英年早逝。

[6] 本傑明·佈裡頓(1913—1976),英國著名作曲傢、鋼琴傢、指揮傢,代表作包括《弗蘭克·佈裡奇主題變奏曲》和歌劇《彼得·格賴姆斯》等。

[7] 彼得·佩爾斯(1910—1986),英國著名男高音歌唱傢,是佈裡頓事業上和感情上的終身伴侶,兩人在音樂界的合作催生瞭大量優秀作品,成就一段樂壇佳話。

[8] 海德公園內的一面大湖。

[9] 據說這是巴赫的第二任妻子安娜·瑪格達萊娜所記錄並改編的她所鐘愛的巴赫作品,也可能包含與其同時代的其他人的作品。

[10] 該書的副標題是“中世紀與宗教改革時期歐洲的革命烏托邦主義及其對現代極權主義運動的影響”,是二戰後英國著名的史學著作。

[11] 弗洛倫斯所在的皇傢音樂學院的主建築位於倫敦南肯辛頓。

[12] 蘇澤(1854—1932),美國作曲傢,改良大號為蘇薩號,作有進行曲一百餘首。

[13] 所謂的“棕櫚院”(Palm Court)一般指高級飯店內的酒廊區域。大飯店內常駐的三重奏組合(小提琴,大提琴、鋼琴)或管弦樂團通常在該區域為下午茶、正餐或餐後舞蹈提供伴奏。由此引伸,常把此類較為通俗、旨在取悅客人、配合氣氛的舞曲和輕音樂稱為“棕櫚院”風格。

[14] 英格蘭東南部城市,屬於大倫敦郡南部。相對於倫敦市中心,此地當然較為貧窮、混亂。

[15] 二戰中著名戰役,系人類歷史上第一次空戰,英軍在極其危難的情況下取得對德軍的勝利,從而扭轉瞭二戰的整體態勢。

[16] 英格蘭及威爾士的中等學校,入學對象為考不進文法學校或技術學校、沒有進大學深造打算的學生。

[17] Teenager,專指十三至十九歲的青少年,其作為一個特定名詞在英語國傢獲得普遍使用,是上世紀五十年代才開始的。戰後,這個年齡段的青少年對整個社會的經濟和文化的影響漸成氣候,逐漸成為一個顯著的社會現象。

《在切瑟爾海灘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