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卷三

為政之道,在於辨善惡,明賞罰。倘法明而令審,不卜而吉;勞養功貴,不祝而福。

譯文:從事政治的根本規律在於分辨善惡,嚴明賞罰。弱國法令嚴明周全,不用去占卜也是吉利的;出力與有功勞的人得到賞賜,不去祝賀也是有福的。

賢者立而國興;小人立而邦危。有國者宜詳審之。故小人宜務去,而君子宜務進。

譯文:賢能的人得到重用國家就會興盛;小人得到重用國家就會危亡。國家領導應該謹慎考慮這件事情。所以應該趕走小人,舉薦君子。

大德容下,大道容眾。蓋趨利而避害,此人心之常也,宜恕以安人心。故與其為淵驅魚,不如施之以德,市之以恩。

譯文:大的德行能夠包容屬下,大的道義能夠容納眾人。趨利避害是人之常情,應該寬恕別人使人心安定。所以為了保持清明的政治而驅除犯錯的人,不如對犯錯的人施以德,用恩會來收服他們。

而誘之以賞,策之以罰,感之以恩。取大節,宥小過,而士無不肯用命矣。

譯文:而後用賞賜來勸誘他們,用刑法來威懾他們,用恩惠來感化他們。看重一個人的大節,寬恕他們的小錯誤,這樣有才能的人沒有不肯為你效命的。

賞不患寡而患不公,罰不患嚴而患不平。賞以興德,罰以禁奸。使下畏罰而利賞,下也;好德而恩進,上也。天下無不可用之材,唯在於所用。

譯文:賞賜不害怕少卻害怕不公正,懲罰不害怕嚴厲而害怕不能服人心。賞賜是為了鼓勵眾人的德行,罰是為了禁止奸邪的事情。使下屬害怕刑法而希望得到賞賜,是下策;使他們喜歡道義而思進取,才是上策。天下沒有不能夠使用的人才,關鍵在於怎麼樣運用。

《權謀殘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