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愛惜郎官
明帝時,館陶公主為子求郎。帝不許,而賜錢千萬,謂群臣曰:「郎官上應列宿,出宰百里。苟非其人,民受其殃,是以難之。」
【解】東漢史上記,明帝的姊館陶公主,向明帝上乞恩,要將他的兒子除授郎官,明帝不許,以公主的份上,不好直拒,乃賞賜他銅錢一千萬,以見厚他的意思。公主退後,明帝向群臣說:「天上有個郎位星,可見這郎官之職,上應列宿,出去為宰,管著百里地方,責任非輕,豈是容易做的,必得其人,方可授之,若錯用了一個不才的人,叫那百姓每都受他的害,豈我為民父母之意哉!今公主之子,賢否未知,我所以不肯容易許之也。」夫朝廷設官分職,本以為民,不是可以做人情濫與人的。明帝於館陶公主之子,寧可以千萬錢賜之,以益其富,不肯輕授一職以遺害於民,誠得聖王重官爵惜名器之意,史稱當時吏稱其官,民安其業,有由然哉!
【注】本則也出自《後漢書·顯宗孝明本紀》。館陶公主名紅夫,是明帝的姐姐。列宿:天上的星宿。宰:主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