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撤殿營居

47 撤殿營居

唐史紀:太宗以魏征宅無堂,命輟小殿之材以構之,五日而成,仍賜以素屏褥幾杖等,以遂其所尚。征上表謝,上手詔曰:“處卿至此,蓋為黎元與國家,何事過謝。”

【解】唐史上記,太宗時的大臣,只有個魏征能盡忠直諫,太宗也極敬重他,一日聞魏征所住的私宅,止有旁屋,沒有廳堂,那時正要蓋一所小殿,材料已具,遂命撤去,與魏征起蓋廳堂,只五日就完成了。又以征性好儉樸,復賜以素屏褥幾杖等物,以遂所好尚。征上表稱謝,太宗手詔答曰:“朕待卿至此,蓋為社稷與百姓計,何過謝焉。”夫以君之於臣,有能聽其言,行其道,而不能致敬盡禮者,則失之薄;亦有待之厚,禮之隆,而不能諫行言聽者,則失之虛。又有賞賜及於匪人,而無益於黎元國家者,則失之濫。而人不以為重矣。今觀太宗之所以待魏征者,可謂情與文之兼至,固宜征之盡忠圖報,而史書之以為美談也。

【注】本則故事出自《舊唐書·魏征傳》。輟:停止。尚:喜好。黎元:黎民百姓。

《帝鑒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