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戰具●火攻具篇 第三十八

經曰:以火佐攻者,明。因天時燥旱,營舍茅竹積芻穗軍糧於枯草宿莽之中,月在箕、壁、翼、軫之夕,設五火之具,因南風而焚之。

推月宿法,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二十八宿四方分之月二十八日夜一周天行二十八宿,一日一夜行一十三度少強,皆以月中氣,日月合為宿首,角十二度,亢九度,氐十五度,房五度,心五度,尾十八度,箕十一度。東方七宿,共七十五度。斗二十六度,牛八度,女十二度,虛十度,危十七度,營室十六度,東壁九度。北方七宿,共九十八度。奎十六度,婁十二度,胃十四度,昂十一度,畢十六度,觜二度,參九度。西方七宿,共八十度,東井三十三度,輿鬼四度,柳十五度,星七度,張十八度,翼十八度,軫十七度。南方七宿,共一百一十二度。

雨水正月中,日月合宿,營室八度於辰,在亥為娵訾,於野衛分并州,於將登明。

春分二月中,日月合宿,奎十四度於辰,在戍為降婁,於野魯分徐州,於將河魁。

谷雨三月中,日月合宿,昂三度於辰,在酉為大梁,於野趙分冀州,於將為從魁。

小滿四月中,日月合宿,參四度於辰,在申為實沈,於野魏分益州,於將為傳送。

夏至五月中,日月合宿,東井二十五度於辰,在未為鶉首,於野秦分雍州,於將為小吉。

大暑六月中,日月合宿,星四度於辰,在午為鶉火,於野周分三河,於將為勝光。

處暑七月中,日月合宿,翼九度於辰,在巳為鶉尾,於野楚分荊州,於將為太乙。

秋分八月中,日月合宿,角四度於辰,在辰為壽星,於野鄭分兗州,於將為天罡。

霜降九月中,日月合宿,氐十四度於辰,在卯為大火,於野宋分豫州,於將為太沖。

小雪十月中,日月合宿,箕二度於辰,在寅為析木,於野燕分幽州,於將為功曹。

冬至十一月中,日月合宿,斗二十一度於辰,在丑為星紀,於野吳越分揚州,於將為大吉。

大寒十二月中,日月合宿,虛五度於辰,在子為玄枵,於野齊分青州,於將為神後。

假如正月雨水一日夜半月在營室八度,至後二日夜半行十三度少強,即至東壁五度,至後三日夜半行十三度少強,即至奎九度。順行二十八宿,每日夜行十三度少強,二十八日一周天,其晦朔二日不見,他皆仿此。《玉門經》曰:倍月加日,從營室順數,即知月宿所在,假令正月五日,倍月成二加五成七,從營室順數七宿至畢,他皆仿此。然東井三十三度,觜二度,恐將不定,故為通算以決之,而用五火之具。

火兵,以驍騎夜銜枚,縛馬口,人負束薪稿草藏火,直抵賊營,一時舉火,營中驚亂,急而乘之,彼靜不亂,棄而勿攻。

火獸,以艾蘊火,置瓢中,開四孔,系豬[上鹿下章]鹿項下,燃其尾端,望敵營而縱飲,使奔彼草中,器敗火發。

火禽,以胡桃剖令空,開兩孔實艾,以火系野雞足,針其尾而縱之,飛入草中,器敗火發。

火盜,選一人勇捷,語言服飾與敵同者,竊號逐便,懷火偷入營中,焚其積聚,火發,乘亂而出。

火矢,以臂張射及三百步者,以瓢盛火冠矢端,以數百端候中夜,齊射入敵營中,焚其積聚,火發,揮亂乘便急攻。

《太白陰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