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 雜式●龜卜篇

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則之,則靈龜負圖,自河而出也。是龜龍麟鳳四靈,龜居其一;托夢於元王,何其賢也!不避豫且之網,何其愚也!生既不能全身避害,死亦安能灼骨而知吉凶。古人所以設此法者,謂「兵為凶器,戰為危事。」聖人得之以興,凡夫得之以廢,不可輕舉矣。愚人不自謂其愚,皆自謂其智,故立卜法,假於陰陽,亦惑愚人之心,非為智也。太公曰:「蓍,朽草也;龜,枯骨也。安知聖人之智慮哉?

是知神亦不能自智,聖亦不能自智。贊聖人之事者,其猶砥乎!凡龜有五色,隨其旺相而用之,一龜之內有六廚左右翼,君王用上尺有二寸,大夫用中,庶人用下;後左足為春,前左足為夏,前右足為秋,後右足為冬,四季用中廚。

經曰:何知我神,骨白如銀!何知我聖,千里路正!又曰:其骨須白,其色須鮮,其皮如蠟,其界如法。

龜有五兆,以定吉凶。一兆之中為五段,可以彰往察來:內高為金,外高為火,五曲為木,正直為土,頭垂為水。水無正形,因金為名,常以晴霧為水。一兆之中從頭分為五鄉,頭為甲乙,次為丙丁,次為戊己,次為庚辛,次為壬癸。常以頭微高為上兆,正橫為中兆。春夏以內為頭,秋冬以外為頭。

假令木兆:甲乙鄉為本宮,丙丁鄉為子孫,戊己鄉為妻財,庚辛鄉為官鬼,壬癸鄉為父母。但以此鄉斷吉凶,及支入兆,假令木兆:金支是官鬼,木支是兄弟,土支是妻財,火支是子孫,水支是父母。看支入鄉,以斷吉凶成敗。

我往攻彼,則彼為主。兆欲頭伏足落,及格橫,身內摧折、暗霧、昏驚、震動、猖狂、文不食墨、火天穿者,破軍殺將。

彼來攻我。兆欲頭仰足舉。彼支援助,身內有力、食墨、鮮明、肥濃、安穩,兆吉言吉,兆凶言凶。萬端吉凶,一看兆身,往往有驗。無假日辰,夫有動不如無動,有支不如無支。有支則被支吉、格支凶,故兆連新,起動由人;新兆連故,起動無路。

捉頭足,所作不成;頭足銜芒,所求無累。君子動頭,天下同憂;小人動足,天下馳逐。兆身過度,日向衰微;兆不出臼,勢將微滅。

凡占賊:被支有外救,格支有外敵。若吾擊敵,兆旺相、洪潤、軒昂、有力、重偃仰吉;枯槁、伏落、霧悴、驚摧、分伏、足落、兆細而暗,凶。凡卜:以支及動鄉,賊數日月,遠近裡數,生數三,成數八,旺相依數,休廢減半。

凡卜兆:為我為客,支旺克兆,客勝;支囚為兆所克,客敗。支洪潤,賊強;支枯槁,賊弱。

「ㄟ」,飛鳥出林兆。出軍行師,吉;安營入師,凶。

「ㄏ」,飛鳥入林兆。安營築城,吉;行師,凶。

「工」,驚獐兆。有賊奄至,防閒城堡,吉。

「爪」,走鹿兆。有賊至,主奔走之事。

「一」,土兆大橫。安城堡社,吉。

「八」,棲鳳兆。自守,吉。

「[上十下四]」,需兆。安城壘,吉。

「川」,天兆。城壘襲人,吉。

《太白陰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