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卷害戰

【原文】

凡與敵各守疆界,若敵人寇抄我境,以擾邊民,可於要害處設伏兵,或築障塞以邀之,敵必不敢輕犯。法曰:「能使敵人不得至者,害之也。」

唐時,朔方軍總管沙矺忠義為突厥所敗,詔張仁願攝御史大夫代之。既至,賊已出,率兵躡擊,夜掩其營,破之。始,朔方軍與突厥以河為界,北崖有拂雲祠,突厥每犯邊,必先謁祠禱祀,然後引兵渡而南。時默啜悉兵西擊突騎施,張仁願請乘虛取漠南,於河北築三受降城,絕虜南寇路。唐休璟以為:「西漢以來,皆南守河,今築城虜腹中,終為所有。」仁願固請,中宗許之。表留歲滿鎮兵以助其功,時咸陽兵二百人逃歸,仁願擒之,盡斬城下,軍中股慄,役者盡力,六旬而三城就。以拂雲為中城,南直朔方;西城南直靈武,東城南直榆林。三壘相距各四百餘里,其北皆大磧也,斥地三百里遠。又於牛頭朝那山北置烽候千八百所。自是突厥不敢逾山牧馬,朔方復無寇。歲省費億計,減鎮兵數萬。

【譯文】

大凡在敵我雙方各守自己疆界的情況下,如果敵人進犯我邊界,襲擾我邊民時,可在邊界要害之處埋設伏兵,或者構築障礙要塞用以攔截敵人。這樣,敵人必定不敢輕率來犯。誠如兵法所說:「能使敵人無法達到其預定目標的,是我設置重重障礙妨害它的緣故。」唐朝中宗神龍三年(公元707年),朔方軍總管沙吒忠義被突厥軍打敗,唐中宗因此下詔任命張仁願兼任御史大夫而前去接替沙吒忠義的防務。張仁願抵達任所時,突厥兵已經退走,於是他便率軍跟蹤追擊,乘夜偷襲敵營,擊敗了突厥軍。在此之前,唐朝朔方軍與突厥是以黃河為分界的。黃河北岸有個拂雲祠,突厥首領每次率兵南下侵犯邊界,必定先到該祠禱告以求神靈保佑,然後再引兵渡過黃河南下。張仁願剛來這裡時,恰值突厥可汗默啜率領全軍西向進攻突騎施,仁願奏請中宗批准其率兵乘突厥內部空虛之隙而攻取了漠南地區,並於黃河以北修築東、中、西三座受降城,以此切斷敵人南犯的進軍道路。但此請求卻遭到了尚書右僕射唐休璟的反對,他認為:「自兩漢以來,國家在這個地區都是以北守黃河為限,如今卻要築城於敵人腹地之中,最終結果還是為敵人所佔有。」為此,張仁願一再上表申述自己的請求,唐中宗最後終於批准了他築城的請求。仁願還上表請求准許其把服役期滿即將返鄉的士兵留下幫助築城。當時有咸陽籍鎮兵二百人怠工逃跑,仁願派人抓回後全部殺死在城下,全軍上下都為之所震懾。自此以後,參加築城的人都很賣力,僅用六十天就將三座城壘修好了:以拂雲祠處的築城為中受降城,向南直通朔方鎮;西受降城向南直通靈武鎮;東受降城向南直通榆林鎮。三座城間各相距四百餘里,其北面是大沙漠,這樣為國家拓寬疆土三百里遠。同時,又在牛頭朝那山北設置烽火瞭望台一千八百個。從此以後,突厥人再也不敢越過陰山放牧,朔方地區不再有敵人侵擾了。每年可節省上億的軍費開支,縮減邊鎮兵數萬人。

【賞析】

本篇以《害戰》為題,取義於「要害」,其要旨在闡述防禦作戰中如何利用險隘要害阻擊敵人進攻的問題。它認為,對於向我進攻、襲擾的敵人,可於險隘之處預設伏兵,或在要害之處築壘設障,如此敵人就不敢輕易來犯了。本篇引自《孫子兵法》的「能使敵人不得至者,害之也」句,意思是,能夠使敵人無法達到其預定目標的,是我採取有效辦法妨害它的緣故。實踐經驗表明,妨害敵人達到其預定目標的辦法是多種多樣的,而憑據天然險隘或人工壘障以阻截敵人進犯,這在古代戰爭中,往往是為防禦一方所常採用的妨害敵人的有效辦法之一。唐代將領張仁願在對東突厥的防禦作戰中,積極構築三受降城以防突厥進犯所取得的明顯成效,便是利用築壘設障達成防禦目的的成功事例。唐中宗時期,據有漠南地區的東突厥,屢從河套地區南下襲擾,嚴重威脅唐朝北部邊境安全。神龍三年(公元707年),御史大夫張仁願奉詔率軍北進,乘東突厥全力西擊突騎施,其內部十分空虛之機,一舉奪取了漠南地區。為了鞏固既得勝利和消除突厥南下襲擾之患,張仁願力排尚書右僕射唐休璟的阻撓,奏請中宗批准,於豐州(治九原,今內蒙古五原南)地區的黃河之北修築了三座城壘,號稱「三受降城」;又於牛頭朝那山北設置烽火台一千八百個,從而形成了一道東西八百餘里的,依恃黃河、「首尾相應」(見《舊唐書·張仁願傳》,下同)的,能夠阻絕突厥「南寇之路」的防禦屏障。這不但鞏固了唐朝北部邊防,而且減少了數萬邊防鎮兵和節約了大量軍費開支。這說明了築壘設障在防禦作戰中是有重要作用的。

《百戰奇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