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卷速戰

【原文】

凡攻城圍邑,若敵糧多人少,外有救援,可以速攻,則勝。法曰:「兵貴拙速。」

三國,蜀將孟達降魏,遂領新城太守,未幾,復連吳附蜀以叛魏。司馬懿潛軍進討,諸將言達與蜀交結,宜觀望而後可。懿曰:「達無信義,此其相疑之時,當及其未定,促而決之。」乃倍道兼行,〔八日〕至其城下。吳、蜀各遣將救達,懿乃分兵拒之。初,達與諸葛亮書曰:「宛去洛八百里,去吾一千二百里,聞吾舉事,表上天子,比相往反時,一月間也,則吾城已固,諸將足辦。吾所在深險,司馬公必不自來;諸將來,吾無患矣。」及兵到,達又告亮曰:「吾舉事八日,而兵至城下,何其神速也。」上庸城三面阻水,達於外為木柵以自固。懿渡水,破其柵,直造城下,〔八道攻之〕,旬有六日,李輔等斬達首,開門以降。

【譯文】

大凡圍攻城邑的作戰,如果守城之敵糧多兵少,且有外部援助,可以採取快攻速決,就能(乘其外援未到而)取得勝利。誠如兵法所說:「用兵最為寶貴的是,寧肯指揮笨拙但求速勝。」三國時期,蜀國將領孟達投降了魏國,於是被任命為新城太守而駐紮在上庸城。但不久,他又聯吳歸蜀而背叛了魏國。魏將司馬懿秘密發兵進討孟達。當時,眾多將領都說孟達與吳、蜀二國有了聯絡,因此應當首先觀察事態的變化爾後再採取行動。但司馬懿卻說:「孟達是個沒有信義的人,現在正是他與吳、蜀之間相互猜疑的時候,應當趁其猶豫不決之時,迅速把他解決掉。」於是就親率大軍以一天趕行兩天路程的速度,連續行軍八天而抵達上庸城下。此時,吳、蜀兩國也都各自派將統兵前來援救孟達。對此,司馬懿則分別派兵加以抵禦。孟達在叛魏附蜀之初,曾給蜀相諸葛亮寫信說:「宛城離洛陽八百里,而距我這裡有一千二百里。駐守宛城的司馬懿獲悉我起兵舉事後,必先寫奏表上報洛陽的魏明帝,等到皇帝批復回來時,已經一個月時間了。到了那時,我的城防已經加固,諸將所屬部隊都已部署停當。況且,我軍地處深遠而險要,司馬懿必定不會親自前來,其他將領來進攻,我就沒有憂慮之事了。」但當司馬懿親自率兵突然來到之後,孟達又趕緊告訴諸葛亮說:「我起兵舉事僅僅八天,司馬懿就率兵來到我的城下,他的行動怎麼這樣神速啊!」上庸城三面臨水,地勢險要,而孟達又於城外構築木柵以加強防禦。司馬懿揮軍渡過河水,衝破木柵,直抵城根,然後分兵八路攻城,僅僅經過十六天時間,孟達的部將李輔等人便殺死孟達,打開城門而投降了司馬懿。

【賞析】

本篇以《速戰》為題,旨在闡述在何種條件下的攻城作戰應取速戰速決的指導原則問題。它認為,對於兵少糧多、外有強援的守城之敵,只有採取速攻戰法,才能便於取勝。實戰的歷史經驗表明,在攻城作戰中,究竟是採取緩攻,還是採取速攻?這要依據敵我雙方力量對比情況和戰場態勢的實際情況而定。敵人糧多且有外援,其兵力雖少,但利於憑恃堅城持久固守。故對此種守城之敵,進攻者如果緩攻久拖,兵力雖優,但極易師老兵疲,反為敵人所乘;進攻者如能以優勢兵力乘敵外援尚未來到之前,採取速戰速決,則容易戰勝此守城之敵。三國時期魏將司馬懿圍攻孟達的上庸之戰,就是體現速攻取勝指導原則的一個成功戰例。孟達原為蜀將,魏黃初元年(公元220年)七月,叛蜀降魏,被委以新城太守而駐兵於上庸城。後在蜀相諸葛亮的策動下,又「陰許歸蜀」(見《資治通鑒·魏紀二》,下同)。司馬懿在獲悉孟達「欲舉兵叛」的情報後,一面「以書慰解之」,企圖穩住孟達;一面組織兵力,準備立即進討。當時,魏軍諸將皆認為孟達已與吳、蜀聯絡,不可速攻,只「宜觀望而後動」(見《晉書·宣帝紀》)。但司馬懿卻與諸將的看法不同,他認為孟達反覆無常,乘其猶豫不決之際,迅速出兵,突然進攻,是完全可以取勝的。於是,司馬懿於魏太和元年(公元227年)十二月,集中四倍於孟達軍的優勢兵力,親自統率自宛城西進,「倍道兼行」,一千二百里的路程,僅用八天時間即進抵上庸城下。然後,分兵八道發起進攻,僅十六天即迫使孟達部下不得不斬達首而開城投降。此戰,從其長途行軍到攻佔上庸,在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就告勝利了,可謂速戰速決的典型戰例。後來,司馬懿於景初二年(公元238年)進攻公孫淵的遼東作戰中,曾就其對孟達作戰為何採取速攻取勝的指導原則問題,向其隨軍司馬陳珪作過很好說明。他說:「孟達眾少而食支一年,吾將士四倍於達而糧不淹月,以一月圖一年,安可不速?」(見《晉書·宣帝紀》)司馬懿能夠根據敵我雙方的實際情況,採取切實可行的原則和方法,此種恰到好處的作戰指導,無疑是其戰勝攻取的重要原因。這是值得用兵者很好傚法的。

《百戰奇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