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火打劫(第五計)

本指趁人家失火的時候去搶東西。現比喻乘人之危,撈一把。

【原典】

敵之害大1,就勢取利,剛決柔也2。

【註釋】

1敵之害大:害,指敵人所遭遇到的困難,危厄的處境。

2剛決柔也:語出《易經·夬》卦。 夬,卦名。本卦為異卦相疊(乾下兌上)。上卦為兌,兌為澤;下卦為乾,乾為天。兌上乾下,意為有洪水漲上天之象。《夬夬》的《彖》辭說:「央,決也。剛決柔也。」決,沖決、衝開、去掉的意思。因乾卦為六十四卦的第一卦,乾為天,是大吉大利,吉利的貞卜,所以此卦的本義是力爭上游,剛健不屈。所謂剛決柔,就是下乾這個陽剛之卦,在沖決上兌這個陰柔的卦。此計是以「剛」喻己,以「柔」喻敵,言乘敵之危,就勢而取勝的意思。

【按語】

敵害在內,則劫其地;敵害在外,則劫其民;內外交害,敗劫其國。如:越王乘吳國內蟹稻不遺種而謀攻之,後卒乘吳北會諸侯於黃池之際,國內空虛,因而搗之,大獲全勝。

【故事】

多爾袞趁亂入關。

《三十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