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那天過後, 我又收拾東西出遠門去出差了, 足足一個多月, 沒機會再和林澤聊他的故事。

再次回家時正是重慶最熱的時候, 外面連續七天四十度,主城區溫度預警只截止到42°, 實際上或許可能更高, 只是電視台沒有報。在這種天氣裡, 大部分人是打死也不會出門的, 但林澤很蛋疼的是, 他還要遛狗。

我每天只有傍晚會出去一小會,看到林澤的阿拉斯加的時候不禁十分佩服這狗的忍耐力,居然不會中暑。重慶最熱的時候的晚上和白天幾乎差不多一樣熱,就像個巨大的蒸籠。火鍋店前很多人光著膀子在吃麻辣火鍋,我碰上林澤時就去買冰淇淋吃,在有冷氣的冷飲店裡聊天。

阿拉斯加一進冷飲店就不願意走了,於是我們倆在店裡玩它,輪流騎在它背上,阿拉斯加脾氣比林澤還好, 一直來者不拒,還知道乖乖趴在地上搖尾巴,只要我們不牽它出去, 它樂得一直呆在冷飲店裡。

別的客人看到阿拉斯加好玩也過來騎, 整個店裡的客人哈哈哈地把它騎一次, 店員是個漂亮妹妹, 還給它吃泡芙。

「司徒燁走了以後你完蛋了嗎。」我問他。

林澤想了想,說:「還行,不算最完蛋的。」

我說:「你混得最慘的是什麼時候。」

雖然這麼問他很不厚道,但我知道以林澤其人,說不定還會告訴些別的東西,從林澤這個朋友身上我確實學到了很多。包括對人,對事以及對故事的態度。

林澤鼓勵過我,寫手要拿作品說話是不錯,但也最好不要躲在一個封閉的櫃子裡寫作,別把自己掩藏起來。就拿關於邊緣人群,社會現象這種題材來說。揭開它,朝人講故事,是為了治療它,讓人前來關注。如果以一種旁觀者的思想置身事外,躲在大家看不到的地方來講述它,是起不到多少效果的。

就像□□隊伍一樣,發起者躲在後面喊口號,讓其他人前赴後繼地上去擋槍子兒,並不是同運志願者與彩虹組織的初衷。一邊喊著社會需要對同性戀異性戀一視同仁,舉抗議牌的時候擋著臉,怕被認出來了影響生活,不願意告訴大家是誰,呼籲權益時閃爍其詞,藏頭露尾,又如何說服這個社會接受同志的身份?

他之所以願意把自己的故事講出來,並讓我隨便寫,隨便說,也是源於這種心態,至少保證自己把能做的都做了,站在旁邊與後方指指點點容易,站到前面來說,效果又有所不同。

林澤想了想,說:「我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裡,總覺得自己辜負了兩個人,這兩個人我一直記得,一個就是司徒,幸好我能補償他。另外一個是我遊戲裡的朋友,我卻再也補償不了了。」

「另外那個呢?」我問:「遊戲裡的朋友『也是』嗎?」

冷飲店裡不是個八卦的好地方,說到敏感詞時總要對切口上暗號,太危險了。但林澤說:「不,不是,就是一個傳奇裡的,一起練級的朋友,我以前玩傳奇,給你說過的,我是個戰士,和鄭傑一起玩。」

「大學的時候我們不住一個宿舍,不過偶爾會碰個頭,晚上十點宿舍關門以後也無聊,就玩玩遊戲,鄭傑是法師我是戰士,因為玩的時間多,等級升得挺高。有天上去,發現鄭傑收了個女道士徒弟,我們就帶著她玩。」

「後來沒過多久,『她』自己坦白是男人,人妖號。」林澤笑著說:「一個高中男生,你懂的,反正遊戲裡雜七雜八那些事,說起來都是千篇一律。」

我點點頭,林澤聲音小了些,又解釋道:「鄭傑看到是個男的就不搭理他了,我……你懂的,我喜歡這種小男生,就經常帶著這個徒弟玩,於是鄭傑的徒弟成了我徒弟,知道他今年高二住校,經常逃晚自習出來上網,也喜歡通宵,還有個女朋友。我沒事就帶著他練級,說熟吧,也不算太熟,反正上線看到人就喊過來,大家隨便玩玩,打發時間。就這麼玩了半年多,我畢業了。」

「剛畢業那段時間最難熬,我連自己都養不活,一個月就六百塊錢,鄭傑混得比我還慘,找不到工作,每天在家蹲著。我倆都不敢找家裡要錢,也不住在一起。那會我也顧不上他了,總要讓自己先活下來再說……連著三個月,扣掉雜七雜八的,身上只剩兩百多,手機欠費,全是採訪打的電話,報社說你以後再來找我們報銷。我他媽房租都繳不起,最後一天公佈轉正,三個新人,另外兩個都有關係。我幹的活最多,就是單單把我給炒了。」

林澤:「我被炒魷魚了以後繳不起房租,到月底,要把錢給合租的人,很破的房子,房租只要三百,但我就是連這三百都拿不出,家裡打電話來罵我,報社炒我魷魚,合租的在催房租水電費,身上多一分錢也沒了。我打電話給我老婆,說今天加班,不能讓他來我家過夜做/愛,他就生氣了,掛了我電話。」

「我不敢回家,因為回去就要拿錢繳房租,我在外面逛了一晚上,想起遊戲裡還有點裝備,就找了個網吧上遊戲,裝備都是次的,不知道能不能賣個兩三百。」

「進遊戲以後,鄭傑的徒弟等級已經比我們高了,問我們怎麼好久沒來,我說開始工作,很忙。我想掛個戒指,一把武器去賣,他又問我賣裝備做什麼,我實話實說,告訴他沒錢繳房租吃飯。他就讓我給他個賬戶,他借我錢。」

我說:「你給了麼?」

林澤嗯了聲,說:「給了,我當時也是不懂事,那小孩自己沒什麼錢,省下來的都是午飯錢,要麼就是買飲料的錢,我們都知道的。但我看我那身裝備爛,號又等級低,賣個七八十也是勉強,就把銀行卡號告訴他了,想發了工資了再還他。其實按當時的情況,就算下個月發了工資,也沒錢還他,只有再等幾個月。他過一會給我說好了,給你轉賬過去了,轉了六百。」

「這六百塊錢,救了老子的命。這世界全他媽都是騙子,他居然還會相信我,借我這麼大一筆錢,老子拿著錢回去的時候只想哭,不是因為窮成這副模樣想哭,是感動得想哭。」

我問:「你怎麼不去鄭傑那裡擠擠。」

林澤:「鄭傑自己都在跟別人擠呢。」

我:「……」

「你沒有還你徒弟錢?」我問他。

林澤:「我找他要電話,因為我怕我上不了遊戲,他說沒事,師父,你別賣裝備,有空多上來玩就行了。我說你那手機號給我,他說他沒手機,我說你賬戶給我,發工資我就還你。他說別,不急著還,你有錢再說,我先借我老婆的飯卡用,師父我怕你還了我錢,你就不上遊戲了,我只是想和你們一起玩,你別賣裝備賣號不玩就行。我心想當男人混到我這樣,也真太窩囊了。然後合租的人又發短信來催房租的事,我就跟徒弟說了幾句,匆匆忙忙下線,會去繳房租。」

「後來又上了兩次遊戲,我承諾他的沒能做到,既沒有陪他,也沒有還他錢,我連上網的錢都不敢胡亂花。又找了份新工作,就是在網站當娛樂頻道記者。試用期只能吃泡麵,徒弟很想我和鄭傑回去,陪他一起練級,但鄭傑玩別的遊戲去了,我連一點點時間都抽不出來。」

「後來我找了個週末想通宵,專門和他玩,上去以後發現他沒在,問一個朋友,朋友說他和另外一個女號在一起玩,可能是遊戲裡的老婆。又過了一個多月,留任了,總算活過來了,上去找他,他還是不在,聽說他的號被遊戲裡的人妖老婆騙走了,也不玩了。再後來我一直想還他錢,給他買點好裝備,帶他練級,卻再也找不到他了。我總覺得問心有愧,所以現在只要人向我求助,我都會能幫就幫。就是因為不能辜負徒弟,在我最落魄的時候給我的這六百塊錢。救急不救窮,同事朋友,要是被一分錢難倒英雄漢了,我都會量力而為,借點給他。」

我在吧檯的轉椅上轉來轉去,看他的阿拉斯加,感想是狗很帥,心情很複雜。

我們靜了一會,林澤也在看阿拉斯加,阿拉斯加趴在地上一副幸福的樣子,朝我們呼哧呼哧地吐舌頭,我想它大熱天的,肚皮貼在地上一定很涼快很爽。

當一隻狗的快樂其實也很簡單,肚皮貼地,春暖花開。

「你們怎麼不養隻狗。」林澤的思維跳躍得很快,剛說完自己的慘事就跟沒事人一樣。

「算了吧。」我說:「沒空照顧,一年裡好幾個月不在家,而且阿拉斯加也太大了,吃得多也拉得多,吃得多尚可接受,拉得多太可怕了……萬一我出門的時候豬熊不遛狗,家裡就會變成……」

林澤生怕我描述出什麼畫面感太強的場景來,果斷打斷我,建議道:「有小的,你可以買個哈士奇,哈士奇和阿拉斯加長得一模一樣……」

我:「……」

林澤:「……」

林澤道:「好吧,雖然哈士奇會拖著人跑,不過你可以邊騎自行車邊遛它,把繩子拴在自行車上。」

我曾經試過一次這麼遛哈士奇,不過我沒有告訴林澤,這樣做的結果就是:自行車被哈士奇拖倒,倒下來以後再被它拖著,在路上匡匡匡磕磕碰碰地自己跑了。

「呃……」我說:「阿拉斯加要兩千嗎?」

林澤說:「一千多吧?我不清楚,這隻狗是蓉蓉送的,它爸爸還是賽犬。」

「哦?」我瞬間又知道有料爆了,說:「上次的故事講到一半還沒講完呢。」

林澤:「才一半嗎?」

我:「三分之二或者四分之三吧,你先說這隻狗的事。」

林澤說:「狗其實是鄭傑的,他後來在南坪買了房子,蓉蓉幫他設計裝修,送他這隻狗,我們一起養了一段時間,它剛來我家的時候只有這麼大……」林澤比劃了一下,對比這隻大狗,我可以想像得出幼年的阿拉斯加確實很可愛,林澤又說:「他想讓我快樂點,有隻狗,可以分散一下我的注意力。那天司徒燁給我打電話,鄭傑都在旁邊聽著的,那段時間裡,我就覺得……」

我誠懇地說:「好累,不想再愛了。」

林澤點頭道:「對,後來,我喜歡了鄭傑,這是我第二次喜歡他了。你知道第二次喜歡一個人的感覺嗎?」

我搖了搖頭,這麼說起來是件很奇怪的事,但認真想想,也是很有趣的經歷,第一次,學生時代愛上鄭傑,被彼此的外表,性格所吸引,一起長大的過程裡逐漸就不愛了,在後來的某一天裡,又愛上了,這一次的愛一定與容貌,性格等等無關。第一次對他的愛,以及第二次對他的愛,有著本質上的區別。

我說:「我雖然沒碰過這種事,但也覺得不難理解,你和他現在還當朋友嗎?」

林澤說:「你先聽我說完,這個事情非常複雜。」

那段時間裡,林澤徹底陷入了疲憊狀態,他曾經相信只要付出,就會有回報,哪怕是一點點。

年少時覺得自己的世界與生活,能夠因個人的努力而一點一滴的改變,只要心態積極,一切都會改觀。但司徒燁的事幾乎令他再提不起心情去愛任何人了。

他甚至想過以後是不是也要學楊致遠一樣去結婚算了,當個女人眼裡的丈夫,孩子眼中的父親。

那天他接完司徒燁的電話之後,沉默地躺在床上,鄭傑看完電視,進來給他關上燈。

後來林澤拖泥帶水,一臉疲憊地去上班,到主任辦公室去解釋司徒燁的事,之前司徒燁離開,林澤還抱著能找到他的期望,告訴主編司徒燁還在休病假。接完電話的第二天,林澤只得說司徒燁要回老家結婚了。主任和主編都一反常態地沒有多問,說走了就算了。

林澤有點奇怪,按道理說,主編至少也要罵幾句,但大家都像約好了一樣,誰也沒有在林澤面前提司徒燁。林澤後來逐漸明白了,他和司徒燁的戀情,整個報社都知道了。

應該是那個聽到他和司徒燁吵架的記者說出去的,說不定連對門的女報編輯們都知道了。報社是最八卦的地方,主任,主編等人居然沒有對此發表任何看法。林澤心裡既難過又有點感激,對這種沉默的感激。

他開始慶幸自己進了一個好單位,誰也沒有議論他,至少沒有當面議論他,就算私下議論,應該也是覺得他不容易的態度,而不是「我們報社的林主任居然是個GAY還跟下屬搞在一起結果被甩了哦我跟你說!」的態度。

他勉強收拾心情,努力工作,希望能忘記這些事。然而司徒燁實在佔據他太多的生活了,不是想忘就能忘的。如果只是愛人,那麼認真工作確實能暫時拋到腦後,但林澤每天要採訪,要做專題,要用照片,要開車——這些都與司徒燁有關,他已經在林澤的生活裡留下了千絲萬縷的聯繫,而車還停在北城天街後面的停車場外,沒有開回來,車鑰匙還放在林澤家。

林澤的心很累。

週五他下班後只想回家去睡覺,鄭傑卻等在樓下。

林澤有點意外,說:「鑰匙忘帶嗎?」

鄭傑笑著說:「沒有,去吃飯撒。」

林澤嗯了聲,跟在鄭傑身後,本以為鄭傑約了女朋友,要和蓉蓉一起吃飯,但他們在觀音橋出輕軌,鄭傑買了團購券,兩人就去吃涮涮鍋,蓉蓉沒有來。

林澤捲起袖子挾菜,問:「吵架了?」

鄭傑茫然道:「沒有。」

林澤點了點頭,又問鄭傑最近處得如何,於是鄭傑開始眉飛色舞地給林澤說他的戀愛,說蓉蓉如何如何好,如何如何喜歡他,然後說蓉蓉是小笨豬……林澤笑著聽,在鄭傑的戀愛裡感受快樂,鄭傑說著說著意識到了什麼,忽然有點猶豫。

這個舉動林澤幾乎能直接感覺到,那是長期相處,兩人猶若親人般陪伴許久後,具有的感應——鄭傑意識到自己說得有點過度興奮了,怕他的戀愛影響到林澤的心情。

去死去死團每年情人節和七夕走在路上都恨不得把乾柴烈火隊的拆散再拖去遊街正是這種心態。鄭傑那副說到一半語速毫無徵兆地放慢,吞吞吐吐的表情看在林澤眼裡,險些害林澤的啤酒噴出來。

「你說。」林澤既好笑又不忍,拍鄭傑的肩膀:「然後她帶你去哪了?」

「就……就這樣撒,去她母校。」鄭傑喝得臉紅紅,連自己都好笑,自嘲地笑笑,繼續吃火鍋。

林澤問:「什麼時候上門?」

鄭傑道:「哦對,她說她家的阿拉斯加要生了,問我們要不要,要的話等生了上門去抱回來。」

林澤點點頭,說:「可以,你現在剩多少錢?」

鄭傑想了想,說:「沒去算。」

林澤道:「你第一次上門要帶禮物去,不能空手。」

鄭傑說:「應該還有點,我回去算算,到時候不夠你先借點給我吧。」

林澤想起鄭傑辭職的時候只有三千來塊錢,辭職後一直和蓉蓉約會,之前又給她買了東西,錢應該不多了,蓉蓉是好女孩,不會要鄭傑什麼東西,但吃飯逛街,看電影總是要花錢的,得盡快給鄭傑找個工作。

早該幫鄭傑找工作了,林澤在這段時間裡心力交瘁,沒顧上鄭傑,鄭傑居然也沒有提,一直默默陪著他,陪他去克拉瑪依找人,陪他坐在桌前整晚,晚上林澤不想動躺在床上發呆,鄭傑還會拉他出來看電視讓他別這麼早睡……林澤想想,覺得挺對不起鄭傑的。

「你碰上個好女孩了。」林澤笑著說:「好好珍惜吧。」

鄭傑道:「哦?啷個說?」

林澤說:「你看,你現在辭職沒有工作撒,也不去上班,蓉蓉還願意和你一起,沒有嫌你不上進……」

鄭傑一拍大腿道:「就是——」

林澤點了點頭,說:「所以她相信你一定會有出息。」

鄭傑道:「她對我的朋友也好,還讓我多陪陪你,怕你心情……」

林澤:「……」

鄭傑說漏嘴了,忙捂著嘴巴,想了想,繼續吃火鍋。

林澤無語了,原來還是你女朋友心細。

吃過飯,鄭傑又帶林澤去看電影,兩人在黑暗的電影院裡坐著,林澤想起了和謝晨風談戀愛的日子。

電影他沒看進去,一直在思考自己的愛情,以及未來。

鄭傑側身過來,朝林澤哈哈哈地說了幾句話,林澤根本不知道電影在說什麼,於震耳欲聾的音效中點頭,跟著笑,鄭傑又給他爆米花吃,林澤隨手抓了把。

去年他和謝晨風一起看電影,空曠的電影院裡只有幾對情侶,謝晨風便把座椅中間的扶手拉上去,攬著林澤看電影。有時則是把一整排的扶手全部弄上去,謝晨風橫躺著,靠在林澤懷裡,林澤攬著他。有時則是兩人手指無意義地糾著,繞來繞去。

那是一場真正的戀愛——同性戀者與其他人完全一樣的愛情,他們就像普通情侶一般拍拖,逛街,看電影。

和司徒燁來的時候,則是吵吵鬧鬧,司徒燁總忍不住對劇情以及演員進行吐槽,看一會說一會,林澤看到一半思路就會被他帶著跑,本來蠻正常的電影,被司徒燁說著說著就成了搞笑片。

不吐槽的時候,司徒燁還老和林澤搶爆米花,兩人把一個紙桶扯來扯去,林澤塞他滿嘴爆米花,再把桶搶回來。當然,司徒燁看到緊張的時候還會嚇一跳,把爆米花灑自己一身,林澤在這種時候就會指著他狂笑,再拍他後腦勺,害司徒燁嘴裡爆米花也噴一身。

採訪閒暇時他們經常去看電影,司徒燁看到一半,還和林澤假裝上廁所偷偷溜出來,電影廳都在一條走廊裡,下午電影廳前服務員幾乎全在摸魚划水,沒人守著門,兩人把A電影看得差不多了,從六號廳出來,再溜到十號廳去看B電影。

光影變幻,照在林澤的臉上,他又想起第一任正式談戀愛的男朋友,他比那小零大了三歲,他在報社實習,實習生很辛苦,還總是值班。週六日林澤想方設法請朋友替他,抽身去接小GAY老婆下課,林澤自己在單位吃,老婆在食堂裡吃,不在一起吃晚飯可以省錢。然後見面了,四十塊錢買兩張票,在學校附近一個很破舊的電影院裡看電影。

那時候林澤養活自己都成困難,沒錢開房,老婆也窮,但很喜歡他,每次看到他就飢渴,想和他做,老婆一個月只有五百塊錢生活費,林澤就帶他去電影院,兩人在電影院裡抱著,看那種通宵式的,一場接一場的片子。

林澤一邊看一邊親親他,兩人都挺難過,又覺得挺快樂,後來林澤想起那小孩時,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那黑暗的電影院,有河東獅吼,有紅河谷,有漫步雲端……

一切都過去了,都成為了回憶,那小孩林澤也沒有再聯繫過。前段時間還聽說他在當MB,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電影散場,滿座的電影院裡觀眾紛紛起身,林澤拿著爆米花出去,看到海報時才知道剛剛自己看了什麼電影。鄭傑又提議去吃宵夜,林澤道:「哪吃得下,回家吧。」

鄭傑說:「明天一起去看房子嘛,快有新房子住了哦。」

林澤笑著說好,兩人走著走著,前面有倆女孩牽著手,在晃來晃去地走,鄭傑也笑呵呵牽起林澤的手,兩人牽著手,晃來晃去,跟倆傻逼一樣,回家了。

《北城天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