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3 今晚,就算她要吸光他的精血,他也要將她拆骨卸肉地吃了!

  時簡今天還特意妝扮了一下自己,洗了頭,化了妝,換了一套前陣子小姨帶她買的新衣服。駝色連帽大衣,搭配著她自認為A市最好看的一雙高跟鞋,打底的緊身長襪將她小腿拉得修長又漂亮。大衣她原本想買黑色的,小姨不可理解地阻止了她,年紀輕輕穿那麼成熟做什麼?所以她選擇了駝色,寬鬆的連帽設計看起來很減齡,也符合她現在這個年齡。

  今天葉珈成生日,她自然要穿得漂亮一些。領先了十年時尚,「不小心」就在人群裡顯得亮眼又摩登……

  6號出口,易霈走近了,打量了她兩眼,然後將提包遞給她,並開口:「走吧。」

  時簡挪不動腳:「……易總。」

  易霈沒有聽到她蚊子叫般的音量,走在了前面;她低頭看了眼懷裡的提包,咬咬牙跟了過去,易霈稍稍放慢了腳步,問起:「這兩天上班感覺如何?」

  時簡心情複雜成一鍋粥,點點頭:「挺好的。」

  易霈又問:「張愷讓你過來的?」

  不是的……時簡轉了轉頭,實在不知道怎麼開口。她一邊跟上易霈腳步,一邊忖度:要不直接說吧,不過她要怎麼說呢?易總,不好意思,我是來接男友的,不過他晚點了。

  這話,還真是不好意思到……令人難以啟齒!

  易霈的車就停在機場一樓這裡,時簡一路都在琢磨怎麼解釋這個誤會。易霈已經上了車,坐進了駕駛座。他看她還沒有上來,稍稍蹙了下眉頭:「時簡,上車了。」

  時簡臉一陣紅,一陣更紅,然後硬著頭皮打開了車門,坐進了副駕駛。

  易霈親自驅車,很快上了機場高速。

  時簡趴著車窗,像只被人拎錯的小狗,看著外面飛逝而過的廣告牌……哎!時簡轉過身,找著話問易霈:「易總,您這幾天還順利嗎?」

  「還可以。」易霈開著車,車速平穩,語氣更平穩,「合同都談下來,明年易茂置業會比較忙,大家一起辛苦辛苦。」

  時簡點點頭:「……嗯。」

  然後,易霈笑了笑,沒有了剛剛的正經嚴肅,像個朋友那樣詢問她:「怎麼了,感覺你心情不好的樣子。」

  「哈哈……有嗎?」時簡也笑了笑,易霈挺會察言觀色的啊,然而——他剛剛怎麼沒有看出來,她根本不是來接他的呢!

  易霈不置可否,沒有繼續說笑下去。上司可以和下屬說笑幾句,說多了就不好了,尤其和是漂亮的女下屬。墨色的鏡片裡,易霈轉了轉偏移的視線,收了收心,認真開起了車,中間還接了一個藍牙電話。

  時簡也拿出手機,她剛剛在機場裡還提前給葉珈成發了一條短信,告訴他自己就等在六號出口的柱子旁邊。

  葉珈成還沒有回她,是還沒有下飛機嗎?

  葉珈成是晚點了,整整晚了一個多小時。他下了飛機才開機,跳出來的第一條短信便是時簡的。他推著行李車走出來,直接往六號出口走去。今天是他生日,手機裡出現很多生日祝福,熟悉的,不熟悉的,他挑了幾個回復謝謝,略過了宋曉京。

  和前任女友保持距離,是對現任女友最基本的尊重。哦,不對,還不是女友,不過等會就是了。

  六號出口到了,葉珈成望了望。

  左右,前後。

  人呢?

  時簡跟著易霈先回了公司,車子停在了易茂置業專用停車位;同時口袋裡手機也震動起來了。她抱著易霈的文件包下來,關上了車門。

  心情難以形容,像是口袋裡不停震動的手機,抖擻極了。

  「易總。」她走到易霈旁邊,主動坦白了,「我……就不進去了,今天我請了半天假。」

  易霈立在車旁,聽她說。

  實話實說吧,總比誤會越鬧越大好。時簡揚起了笑容,盡量將事情敘述得生動又好玩,「其實我今天去機場是接朋友的,沒想到……」有人捷足先登了。

  當然,她肯定不能這樣說。時簡繼續「幽默」地說:「沒想到我運氣那麼好,居然……榮幸地接到了易總您……」

  說到這,時簡真好笑地樂起來。其實沒什麼大不了,有誤會說清楚,玩笑幾句就過去了。做人做事,會減少很多沒必要的負擔。難道易霈會小氣到辭退她?如果真小氣成這個樣子,就算她現在知道以後的易霈有多輝煌,她也會主動辭職。

  果然,易霈輕鬆且自在地笑了起來,「如此說來,我運氣也不錯,今天白白賺了員工的請假時間。」

  嘻嘻嘻嘻嘻,真可以這樣說。時簡揮了揮手,道別:「易總,那我先走了,明天見。」

  易霈:「好,明天見。」

  時簡走在人行道,剛剛的未接電話果然是葉珈成打來的。她按了回撥鍵,只響了兩聲,葉珈成就接聽了。他直接問她:「時簡,你在哪裡?」

  易茂置業附近的安義大道兩旁是一撥魁梧的梧桐樹,夕陽已經落在了樹梢,只剩下半邊天了。她無奈又愧疚地說:「我還……在公司這邊。」

  電話那邊,葉珈成頓了下,彷彿明白過來,「所以,你一直在逗我。」

  「沒——有。」時簡低著頭否認,她發短信說自己六號出口的時候,她的確在六號出口,只不過……

  「我……沒來得及。」

  葉珈成沒有聲音了,時簡轉過身,眼前是川流不息的人群和車流,她開心地說:「今天你生日,打算怎麼過?」

  葉珈成沒有回她,她知道葉珈成最討厭別人戲弄他。突然有個感覺,葉珈成下一秒就要掛掉電話。果然,葉珈成幾乎冷靜的聲音從聽筒裡傳來:「時簡,我有點累了。今天先不過生日了。」

  「……」

  葉珈成掛了電話。

  嘟——嘟——

  時簡放下了手機。

  女人總是很容易被所愛的人傷害,不需要朝心窩裡捅刀子,一句冷漠的話就夠了。手機突然嘀了一下,她條件反射看向手機屏幕,原來是蛋糕房發來的提醒短信。她昨天訂的黑森林蛋糕做好了。

  時簡抿了抿唇,無所謂的,繼續往前走。原諒下他嘍,今天的葉先生可是大壽星呢。

  如果是原來,他會掛你電話麼?

  肯定不會啊。就算他真的累了,葉珈成也是朝她伸出手:「過來,寶貝,讓我抱抱。」

  點點沒有的時候,葉珈成告訴她,以後她就是他最大的寶貝,唯一的寶貝。

  ……

  葉珈成一個人從機場過來,天色暗了下來。大概是時差沒調整過來,他總覺這個天怎麼黑得那麼快。

  不過生日了,他直接回了城南的公寓。他不習慣住小房子,一個人也租了一套大房子。高彥斐說他浪費,然後又說他可以在裡頭金窩藏嬌好幾個了。

  金窩藏嬌?恐怕他想藏的那個人,根本不是什麼好嬌嬌。

  葉珈成輕哼了一聲,開門。不知道這些天時簡有沒有來過這裡,他隨手打開過道燈,先看看玻璃缸裡的魚有沒有死。

  條條活潑,不僅沒有死,裡面還多了兩隻龜。他伸手碰了碰,會動。也是活的。

  客廳的燈相繼亮了起來,葉珈成踩著地板,房子靜寂。他慢騰騰地走進來,視線停在客廳的餐桌,多了一束花。黑色桌面還放著一個禮盒和一些蠟燭。

  他錯過了……一份燭光晚餐?打開冰箱,裡面果然有兩份包裝好的菲力牛排。

  他還真是錯過了一份燭光晚餐。

  她做的牛排,好吃麼?

  夜幕降臨,冬日的城市總是霧濛濛的,街道下方兩排路燈氤氳在夜色裡,視線模糊。葉珈成靠在窗邊,修長的手指撥動著號碼,一個個地翻過,最後停在「小狐狸」這裡。

  然後,撥號。

  手機很快接通。他還是再次問了她在哪兒。

  「時簡,你在哪兒?」

  時簡提著一盒子蛋糕,走在路上接聽著葉珈成的電話,她看了看路標說,「我……應該在你家附近了。」

  「……附近是哪裡?這樣,你告訴我具體方位,我出來接你。」

  「好。」時簡掛了手機,微笑,低頭給葉珈成發起了短信。

  很多事情……還是一樣的。比如每次她找不到地方,發位置共享給葉珈成,葉珈成就過來找她,他總是怕她會丟了。

  時簡一個個打字,呼出一團白氣,真懷念手機裡語音消息和位置定位啊。有點冷,她一隻手發完短信,立馬放進了暖和的衣兜裡;另一隻手,提著蛋糕,快要凍僵了。

  等了五六分鐘,時簡仰了仰頭,感覺要下雪的樣子。

  倏然……手裡的蛋糕被拿走,凍僵的人也被握住了,熟悉的聲線飄在她頭頂,「難道,你不會找個暖和的地方等麼?」

  當然會啊,不過她怕他找不著啊。時簡笑盈盈地轉過身,看著趕過來的葉珈成。他不也只穿著毛線衣就出來了。

  這一路,葉珈成都是牽著她走。

  對的人,終將是對的人啊。就像葉珈成求婚說的那句「你是我喜歡的,想要的那個,對的人」。時簡心裡頭暖和,腳步輕快了,感覺走幾步就可以開心地蹦幾步。她清清嗓子,問了出來:「葉珈成,我現在算是你女朋友了嗎?」

  葉珈成沒說話,下巴輕抬,沒讓她看到神色。

  居然還在猶豫?時簡又開口,賭氣了:「如果不是,你就鬆手……我自己走。」

  葉珈成沒有鬆手,反而握得更緊了。

  緊緊的,溫熱的。他的掌心還燙出了一層薄薄的汗液。

  一切都要回來了。時簡咧著嘴,開心吶!她終於回到了最愛人的身邊了。

  和葉珈成走出電梯,她說了說今晚的計劃,聲音甜蜜:「等會我們先吃燭光晚餐,我給你煎牛排;然後看電影,等午夜的時候,我們再吹蠟燭吃蛋糕……有人說午夜吹蠟燭明年運氣特別好……」說午夜吹蠟燭會有好運的這個人,其實也是葉珈成他自己。

  8點多了。進了屋,時簡拿起上次一塊買來的圍裙。

  葉珈成也放下蛋糕,看著她,然後走過來幫忙。心血來潮,還是蠢蠢欲動,他伸手,圈住了她的腰。

  氣息忽然相加,是兩個人的。

  他以為她會躲開,沒想到她還自然地往他懷裡靠了靠,然後面對面朝著他,瑩瑩美眸閃著清淺動人的笑意。

  這是一雙會說話的眼睛,可是他看不懂。她給了他其他女孩都沒有給過的感受,澀的,苦的,甜的,膩的……以及令人瘋狂的衝動。

  他克制著衝動。

  然後,她居然,大大方方地踮起腳尖,還用紅潤的唇碰了碰他的嘴角,「生日快樂,珈成。」

  瘋了瘋了!葉珈成覺得自己要瘋了。

  她是妖孽麼,如果是妖孽,是一隻多少年道行的妖孽?無緣無故出現在他世界裡,一會扮演乖巧可愛的兔子,一會又是優雅迷人的狐狸,不管哪一面都吸引著他注意……

  沒關係。

  葉珈成將頭彎得更低一點,慢慢的,吐出一口灼熱的氣息,他也學著她,輕輕碰了碰她的唇,然後一點點撬開了她的唇。

  沒有猶豫。

  今晚,就算她要吸光他的精血,他也要將她拆骨卸肉地吃了!

《時間都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