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殷逢呢,陪了她好幾天,時時刻刻看到她,這令他感到異常滿足。就跟小孩子想吃糖,一口氣吃了一大罐似的,也就沒那麼黏糊了,歇歇再用力吃。更重要的原因是,他覺得自己身上太臭了!跟一群刑警同吃同睡,幾天沒洗澡,看他們個個沒事兒一樣,連尤明許似乎都習以為常。

    殷逢可以盡量不嫌她臭,但不可以忍受自己臭,那樣尤明許會嫌他啊!他必須一直在她面前清清爽爽漂漂亮亮的。所以他今天就屁顛屁顛告退了,讓陳楓準備滿滿一大浴缸牛奶花瓣浴,務必在尤明許回家前,把自己洗乾淨。另外,還要在她回家時,給她也準備一盆一模一樣的。兩個人同進同出一樣香。

    而尤明許接下來的時間,一頭扎進案子裡。

    徐嘉元案的現場偵查結果很快出來了:證實他的遇害時間就在那天夜裡11點左右,凶器又是一把西瓜刀,但尺寸和謝惠芳案不同。現場除了徐嘉元的腳印,還留下一個38碼的腳印。這與死者的牌友、室友都不符合。

    ——

    尤明許一直忙到次日晚上,才拖著疲憊的身體,回到家裡。

    推開門的一剎那,以為又會看到某人坐在沙發裡傻等。但當她看到一室黑暗,半點聲響都沒有,兩個臥室的門都洞開著,還是怔了一下。

    野到哪裡去了?

    尤明許有些不高興地想。她也懶得找,回屋洗了澡,換好睡衣,在床上躺了一會兒,那傢伙居然還沒回家。

    她坐起來,給他打電話。鈴聲響起,就在隔壁房間。

    沒帶手機,那就是沒走遠。尤明許蹙眉想了想,忽然想起剛才上樓時,隔壁的燈似乎還亮著。

    隔壁的房子,不是老早就被陳楓租下來了?這邊家裡還備著鑰匙。

    拿起鑰匙,站在兩戶間黑暗的樓梯間時,尤明許沒來由地想:我到底是什麼時候開始習慣和那小跟屁蟲一起生活,並且儼然適應了媽這個角色?

    她先敲了敲門,沒應,掏出鑰匙開門,客廳的燈沒開,前頭的一間房間,燈光從門口照出來。尤明許還沒來過這套房子,隨意看了看,感覺這裡也明顯裝修過了,精緻簡潔,傢俱很少,大概是方便陳楓帶著一幫人伺候老闆。

    到了房間門口,門是開著的,尤明許剛想敲敲門,整個人就定住了。

    不是她經不起事,實在是眼前這一幕,有點震撼。

    這幾乎是一個空的房間,除了四面牆上,都掛著巨大的黑板。此時每一面黑板上,都密密麻麻寫滿了字。殷逢背對著她,坐在一張高腳凳上。還是那樣的坐姿,雙腿張開,雙手摁在腿中間的凳子上,宛如孤獨少年。

    尤明許沒有先和他打招呼,而是先看向迎面那黑板上的字。

    第一排,就是個大大的問句:如果我是兇手?

    那字,如她曾經見過的他的簽名,飛揚跋扈,骨峻姿美。乍一望去,滿滿一版,簡直跟印上去的字帖似的。尤明許實在難以把眼前的這個玩意兒,和寫著這樣一手字的人,聯繫在一起。

    忽然間腦海裡又浮現曾經看過的那張照片:男人穿著灰色T恤,戴著墨鏡,唇邊還有一圈鬍子,臉色冷峻地從車上走下來。

    但尤明許對案情的興趣,無疑比殷逢的精分表現更大。她立刻往下看。下面列出的,是謝惠芳案兇手的作案流程:

    1、準備工具;

    2、跟蹤觀察;

    3、敲門進入;

    4、控制孩子;

    5、威脅母親;

    6、殺死母親;

    7、殺死孩子;

    8、堆積屍體;

    9、換掉血衣;

    10、離開現場;

    *註:表面看來,我與死者無直接關聯,無仇恨。

    所以,大作家是在倒推?先把自己當成兇手,再往後推自己應該要做那些事?

    此外,又列明瞭很多本案的細節和線索,譬如「39碼鞋」、「腳套手套」;「死者性格要強,曾與同事起爭執」;「管教孩子嚴格」;「夏令營繳費通知書」;「兒童感冒藥」;「每天回家午休」;「前夜與外甥大吵一架」等等。

    甚至還畫出了死者生前每天的活動路線、小區地圖;外甥李必冉常去的網吧分佈圖……

    密密麻麻一整版。其實這些信息,尤明許他們也整理過,但基本是分工合作,每個人負責一條線。不像這人,幾乎把所有的信息都堆在一起,而且前後沒什麼邏輯,似乎是想到什麼,就往上寫。

    這時殷逢回過頭來,看到了她。他原本眼眸還空空冷冷的,像在發呆,一下子就好像被點亮了,從凳子跳下來,笑著說:「你回來了!」

    尤明許也不客氣,直接在他空出的凳子坐下,翹起二郎腿,抄手,又看了看其他三面黑板,幾乎囊括了兩起案件所有案情、人員、口供等信息。

    尤明許心裡忽然有那麼一絲觸動。畢竟殷逢不是警察,受害者們和他也沒關係。可他卻這樣認真努力。

    她招招手,示意他彎腰,方便自己揉了揉他的腦袋,說:「辛苦了。」

    殷逢微微一笑,說:「本英俊不怕苦。」

    尤明許也笑了,問:「尤英俊,弄了這麼大陣仗,有什麼發現嗎?」

    他張了張嘴,剛要說話,又癟住,然後目光游向一旁,慢吞吞地說:「要是有發現,阿許給我什麼獎勵?」

    尤明許:「你想要什麼獎勵?」

    他顯得很隨意的樣子,說:「那就隨便要一個吧:案子破了,你帶我出去玩一天。」

    尤明許盯了他兩眼,失笑,爽快地說:「行,你挑地方。」

    殷逢的臉上頓時綻開喜不自勝的笑容,眉梢眼角都在嗖嗖嗖放光,他說:「我把謝惠芳案嫌疑人的犯罪側寫畫像做出來啦!」

    尤明許眉頭輕斂:「說說。」

    殷逢側過身,面向另一黑板,尤明許循著他的視線望去,那裡果然寫著幾排結論,他說道:「第一,謝惠芳案的兇手,年齡在15-20週歲間,男性。至少中等身材,並不瘦弱,經常從事一些體力活兒或者鍛煉。

    第二,他來自一個非常糟糕的家庭,缺少父母和長輩的疼愛,他對此毫無感受;

    第三,這是他第一次殺人;

    第四,他經常閱讀一些刑偵或暴力小說、電視劇,對此很感興趣。

    第五,他心思縝密,善於忍耐,心態扭曲。因此他的心理應激程度很低,也就說,他很容易受刺激,引起情緒強烈震動,進而殺人。」

    嗓音清清爽爽地說完這些,殷逢扭頭看著尤明許,說:「其實我幾天前就猜出答案了。但是我們搞心理學的,也要講究證據。罪犯在犯罪現場的種種行為就是關鍵證據,指向了上面這則畫像。而畫像,又為我們指明了嫌疑人。現在,阿許知道要去抓誰了嗎?最近出現的人中,有一個,是完全符合這個畫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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