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殷逢被打斷有點不高興,對著她,嘴巴裡又鼓滿氣,成了個圓圓的包子,然後「噗」一下吐掉。

    尤明許心裡才舒服點,這樣的殷逢看著才順眼。

    他這才接著說道:「這兩起案子,看起來風馬牛不相及。但仔細想想,有不少相同點。」

    尤明許眉頭一挑,被他的話,也勾起了興趣,她抄手想了想,率先說道:「第一,兩起案子,都沒有嫌疑人。」

    殷逢微瞇起眼笑了,跟頭甜甜的大奶貓似的。只是搭配高大結實的身材和俊朗立體的五官,令人再一次感覺到無處不在的精分。

    他答:「是啊,有動機的沒時間,有時間的沒動機。」

    尤明許在心裡琢磨了一下他這句話,感覺到心臟輕輕震了一下,說不出的詭異感覺。

    「接著說。」殷逢說。

    尤明許點點頭,剛想繼續,忽然反應過來,他這是什麼語氣,老大似的。看著他一臉坦然模樣,尤明許輕哼一聲,一抬腿就踢在他腰上。他一呆,扶著腰滿眼委屈望著她:「阿許你踢我幹什麼?」

    「想踢就踢,你管得著嗎?」

    他瞪大眼,一副敢怒不敢言的模樣,只好往旁邊躲開了一步。

    尤明許頓時舒爽了,眉眼一揚,波光橫飛,接著說結論:「第二,兇手都熟悉受害者的生活習慣和規律,熟悉周邊環境;第三,都偽裝成拙劣的謀財害命;第四,兇手都是直奔殺人目的,手段凶殘,充滿仇恨。」

    殷逢小聲說:「第四點不就是我一直強調堅持的?」

    尤明許看他一眼,他馬上又往旁邊一縮。不過尤明許欺負人一向得到滿足就好,似笑非笑又用腳尖輕踢了他一下,說:「姐姐說完了,英俊有什麼高見?」

    殷逢又不是真的傻,感覺得出來她這一踢的溫柔意味,這讓他腦子裡忽然有點懵,像是觸碰到了一點什麼,又好像什麼都沒有。他搖搖腦袋,讓自己清醒一點,一旁的尤明許看著卻只以為他又在犯傻。

    然後就聽到他說:「還有兩個共同點,第一,受害者雖然性別不同、職業不同,可他們都在一個局部微型人際關係圈裡,佔據強勢和統治地位;第二,每個案件,都有一個青少年,進入一個全新環境,面臨全面壓力,得不到身份認同,並且生活在受害者的強勢影響之下。我想他們的心理狀態一定非常相似:迷茫、痛苦、煎熬、孤獨,以及強烈的……怨恨。」

    殷逢的話,讓尤明許心裡有些不痛快,她冷冷地說:「那是他親大姨,還有表弟表妹!」

    殷逢只是看著她,目光清亮。

    尤明許說:「一切不過是你的猜測,沒有任何證據,指向他們是合謀。他們還是孩子!」

    殷逢說:「有證據啊。謝惠芳案案發現場的腳印是39碼,徐嘉元案的血腳印是38碼。兩個孩子的腳分別是什麼尺碼?」

    尤明許不吭聲。

    每個案件相關人的腳碼,他們都登記過。但兩個案子沒有並案調查,誰也不會往這方面想。眼前這人是怎麼想到,把兩個案子聯繫到一起的?而且,如果她沒記錯,李必冉的腳是38碼,劉若煜是39碼。

    「徐嘉元案的兇手,沒有謝惠芳案謹慎,他沒有戴腳套。只要把現場血腳印,和李必冉的鞋印花紋對比一下,就知道了。小孩子不一定洗得乾淨,說不定還能發現點別的,譬如血跡和現場泥土。」

    「腳印我會查的。」尤明許說,「可還是太牽強了。不能因為兩個案子青少年所處的環境有相似之處,就斷定他們是兇手。我寧願他們不是兇手。」

    殷逢聽了,居然微微一笑,說:「阿許就是心軟。可如果仔細想想,就不覺得牽強了。兩位少年並不只是所處環境相似而已。是兩起案子太相似了。明明是仇殺,兇手對受害者十分熟悉,最後的調查結果卻都指向陌生人。

    而這個時候,恰恰兩起案子裡,與受害者剛剛起過劇烈衝突的兩個人,腳印都和對方案件裡的嫌疑人一致,那麼巧,兩人的腳碼都是同齡人中偏小的。而且很重要的一點,他們都基本符合對方案件裡的犯罪畫像。這要是湊巧,就太湊巧了。」

    尤明許再也坐不住了,掉下椅子往外走:「我現在就去查。」殷逢立刻跟著,到門口時,他說:「你不要穿睡衣出門!」

    他不說這個,尤明許還真忘了自己穿著睡衣,衝進家裡臥室,迅速換了套衣服出來,說:「走吧。」

    尤明許一邊走,一邊問:「你是怎麼想到,把兩個案子聯繫到一起的?」

    殷逢答:「徐嘉元室友說的一句話:他說案發前幾天,劉若煜還和徐嘉元一起,去市裡網吧玩了。工廠附近鎮上,網吧是不缺的,為什麼專程跑到市裡去?而且我在腦子裡計算過,從工廠出發,最方便最近到達的商業區,就是李必冉泡網吧的那條商業街。如果劉若煜讓李必冉來工廠認人,就會留下目擊證人和證據。但是把徐嘉元帶去網吧,讓李必冉看個夠,都沒人會注意到吧。我覺得劉若煜一定看了很多刑偵小說,很機靈了。不過,這種交叉殺人的特點就是,如果沒有識破,你就怎麼也找不到線索;一旦看穿,那證據就是一把一把的。」

    尤明許腦子轉得飛快,殷逢的這番推理,依然是假設遠多於實證。但是,如果按照這個思路去捋,兩個案子都豁然開朗!而且之前困擾警察的情況,全說得通了。為什麼他們的刑偵經驗和現場作案風格,都指向熟人作案。可是有嫌疑的熟人,都有確切的不在場證據?因為他們交換殺人了。

    她掏出電話:

    「樊佳,立刻查一下謝惠芳案發那天晚上,劉若煜的行蹤。」

    樊佳:「噯?」

    「許夢山,我記得那個網吧老闆說過一句,謝惠芳案發之前一天的晚上,李必冉是和一個朋友一起來的。查監控,我要知道那個朋友是誰。」

    許夢山:「好!」

    夜色已深,兩人打了個車,尤明許說:「去三中。」

    三中正是李必冉就讀的學校。殷逢聽到後,讚許地點頭:「阿許和我想的一樣,柿子先挑軟的捏。」

    尤明許倒不想否認這一點。靜了一會兒,又說:「我倒希望,這兩個案子,不是這樣。」

    他們都沒注意到,一輛原本停在尤明許家小區門口的黑色轎車,也在黑夜裡啟動,遠遠跟了上來。
《待我有罪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