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頂著冬日午後的煦陽,尤明許站在網吧門外,靜靜打量著。
    即便是工作日,這裡依然有不少青少年和年輕人在玩樂,隔著層深色玻璃,似乎就與外界隔離開。
    這是尤明許帶著殷逢,第一次找到李必冉的場所。
    也是李必冉和劉若煜相遇、熟知、信任,開啟交換殺人的交匯點。
    故事從哪裡開始,就該在哪裡發掘隱情。尤明許走了進去。
    幾個月沒來,這裡似乎沒什麼變化。越過一排排電腦時,尤明許的目光不經意間飄向最角落那個位置,曾經李必冉就躺在那兒的沙發上。如今沙發倒是搬走了。
    看那些幹什麼!你不准打遊戲。
    哦……
    昔日那人軟糯委屈的嗓音,彷彿還在耳邊。尤明許面無表情,走向吧檯。一個小伙子窩在後頭,沒精打采的。
    尤明許趴過去,笑著問:「帥哥,你們老闆呢?」
    小伙子一見是個美女,語氣就柔和了幾分:「沒在。有什麼事兒嗎?」
    尤明許說:「哦,向老闆和我是老鄉,前幾天幫了我個小忙。我這剛從外地回來,想請他吃飯呢。」
    小伙子問:「你沒他手機號嗎?」
    尤明許自然是有的,當初查案時都登記了,卻面不改色地說:「打了,打不通。」她也不怕小伙子打給向榮,隨便一說,向榮記得她是誰。她今天就是來隨意試探一下的。
    小伙子答:「哦,那我也不知道。老闆有時候在忙,電話是打不通。我們也聯繫不上的。」
    尤明許笑笑:「哦?」
    小伙子又說:「老闆去外地了,說是家裡有點事。你回頭再給他打打,或者告訴我你叫什麼,留個聯繫方式,回頭我找機會和他說。」
    尤明許懶懶地說:「不用啦,請人吃飯,肯定得自己主動積極點。我下回再來。」
    她走出網吧,腦海裡卻閃過這幾天在卷宗裡讀到的那些口供記錄:
    第一次她和殷逢來網吧詢問向榮,他就說:「這個男孩,是經常來我們網吧,昨天還和朋友一塊上機。」
    第二次,許夢山按她的吩咐,找了過來,要向榮提供幾天前的監控。向榮主動提到:「剛剛還有人也跑來要監控呢,不過我沒給。也是個孩子,好像姓劉還是姓陳,總和李必冉一塊來上網,前腳剛走。」
    當時沒覺得有什麼,現在結合顧天成的話和殷逢當時的「教父」推理,就覺得向榮的話,其實有點可疑。一般警察來找,這種網吧老闆,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他卻兩次主動提到李必冉的「朋友」,讓你不由得懷疑,他是否知道什麼隱情,甚至有意在引導或者暗示警察?
    畢竟李必冉和劉若煜的交換殺人,就是被殷逢在網吧這個地點,發現了他們行動軌跡的重合。
    而許夢山,也在卷宗裡發現了個之前忽略的細節。
    李必冉和劉若煜能夠達成同盟,還有一個促進因素,就是他們老家是一個地方的,都是辰溪縣桃嶺村。搞不好兩人幼年時還一起玩過。
    許夢山也是賊精,突發奇想去翻了一下向榮的籍貫,結果發現,他竟然也是那個村的人。而且他雖然一直外出打工,直至八年前,家都一直在農村。後來才搬來了湘城。
    這,就有點意思了。
    他們三個人產生交集,會不會比網吧這個點,更早呢?
    但在找到更明確的疑點前,尤明許並不打算貿然去找李必冉和劉若煜。一是之前兩名青少年,就沒有透露過任何這方面的消息,再去問,不見得有效果;二是不知為何,尤明許感覺這次的事要更謹慎,避免打草驚蛇。
    她一走出網吧,就接到許夢山的電話。許夢山說:「我已經到桃嶺村了,向榮家的房子還在,不過看起來荒廢很久了,待會兒我就去踩踩點。」
    尤明許說:「你小心點。他有可能回桃嶺村了。」
    「知道。」
    「我去他在湘城的住處看看,看能不能發現點什麼。晚上碰頭。」
    「老丁那邊要是問起,幫我圓著。」許夢山說。
    尤明許答:「知道。」上頭據說會重新查顧天成這條線索,但一直沒看到有動作,也沒下達任務給他們。畢竟已經結案的兩起案子,單憑顧天成的幾句話,就下大力氣重查,是比較困難的。尤明許估計,上頭把精力更多放在追捕顧天成上了。這也無可厚非。但他們倆怎麼能安分坐住?兩個這麼牛逼的刑警,得知自己破過的案子,背後還有鬼,那就跟百爪撓心似的,只想一夜就水落石出。
    更何況尤明許整個人進出警局,明顯氣壓很低。丁雄偉也收到了殷逢恢復、搬回家的小道消息。大家又看著平日跟進跟出的大作家,突然沒了影,多半也猜出兩人間發生了點什麼。最近沒別的案子,尤明許要把精力耗在這個案子上,許夢山身為兄弟,自然二話不說跟著。甚至連丁雄偉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在他看來,這幫手下本就是群精力過剩的小老虎,為情所傷蔫著?那還不如滾去查案,累生累死更有意義。
    ——
    向榮的家,在湘城近郊一個幽靜的小區裡。因是新開發區,小區裡幾乎沒什麼人,入住率也低。
    尤明許站在樓外,望了一會兒,決定去踩點。
    向榮家就住在一樓,這是棟很樸實的房子,門口有個小花園,窗簾拉得嚴實。
    尤明許知道向榮多年前就和老婆離婚,兒子也是數年前死於溺水意外,如今獨身。他人既然去了外地,家裡自然沒人。所以她也沒了顧忌,左右瞅瞅無人,業務監控呢,直接從花園翻了進去。
    刑警做起雞鳴狗盜之事,那更是信手拈來,只掃一眼,她就瞧見廚房高處有扇通氣窗開著,大小她鑽進去完全沒問題,於是三兩下踩上牆,開始鑽窗。
    腦子裡自動浮現個念頭:要是殷逢在這兒,哪用得上她翻窗,鐵絲戳兩下,大門光明正大的進。
    爬窗的動作稍稍一滯——怎麼又想起那混蛋了?
    不會開鎖怎麼了?她照樣能進!

《待我有罪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