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序言

  可惜不是我,陪你到最後

  文/鄰居家的貓(「夏木」三部曲責編,「初晨1」初版責編,籽月百萬銷量「少年」系列小說初創人和執行人。)

  2010年罹患重症,2014年秋惡化,目前在保守治療中。也許這會是我寫過的最不像序言的序,說是序言,不如說是寫給籽月的一封信吧!原諒我這時候已經不能用左手打字了。不過還好,上帝讓我的右手還能活動,所以我用手寫下了這些文字。原諒我現在思緒混亂,也許以下文字和這本書關係不大,但相信我,我對「初晨」的期待遠遠不少於當年的「夏木」。記得2014年底的時候我就已重病了,但是為了不影響籽月寫「初晨2」,我要公司瞞過了她。當然我知道,籽月到了今天,沒有我的「三萬字一審」的跟稿進度,她也會完成得很精彩。放棄「初晨」這本書的製作工作一度讓我感到心痛,就像自己的孩子再也回不到母親身邊了一樣。可是我不得不停下來,不得不去面對生命這般惡意的挑釁。和月月合作的五年來,她基本上瞭解我的每一次生病、復發,然後我不得不停下她的項目去治療。她慢慢寫著稿子,等我治療好後又再回來。很榮幸,雖然病了那麼多次,病了那麼久,我也沒有缺席過你之前「夏木」系列的製作。我想上天還是愛我的,讓我陪著「夏木」,讓我們依舊在彼此身旁。可是這一次,我不知道上天還會不會一如從前。你要我等一等,等「初晨2」寫完,等「夏木」電影上映。說實話,我很害怕,我對生病沒有預知能力,我提前寫了這些文字,雖然身體已經不好了,但是畢竟我答應你的事,我要盡力去完成。還記得2014年的時候,我們為了「夏木3」去北戴河拍照,那時風很大,陽光剛剛好。我們四個人站在沙漠裡青春飛揚的年輕模樣,還有一襲紅裙的你,在我腦海裡記憶格外深刻。我們把「夏木」的記憶留在了那片黃沙中,眼淚、笑臉還有歌聲,如果有一天我不在了,請你想,是夏木帶走了我吧。也許是這樣,我會幫你和他說,嗨,好久不見。

  鄰居家的貓

  2015年7月29日

  第一章:初晨,我從未想過會變成這樣

  (一)小聚

  窗明几淨的咖啡廳裡,黎初遙穿著棉質的白襯衫悠閒地仰靠在淺白色的沙發椅上,裹著黑色褲子的大長腿斜斜地伸在桌子下面,修長的身材完全舒展開來,兩手漫不經心地玩著手機。

  片刻之後,林雨終於風風火火地從咖啡廳外面疾步走來。這幾年,林雨的穿衣風格越來越火辣,連大冬天都穿著小短褲,上身套著白色的狐狸毛皮草大衣,塗著烈焰紅唇,一副小情婦的樣子。她風風火火地走到黎初遙對面的沙發椅上,小香包一扔,屁股一坐,雪白的二郎腿一架,風情萬種地挑著唇說:「我說黎初遙,你不會在這兒坐了一個小時一直在喝檸檬水吧?」

  黎初遙瞅著她笑:「我怎麼知道你林大小姐會不會失約啊,你要不來我就回家吃飯啦。」

  林雨連連嘖了好幾聲,也斜著眼看她:「得了吧,摳就摳,有什麼不好意思承認的。這麼多年了,我還不知道你什麼德行?吃什麼點吧!」

  林雨把桌上的菜單丟到黎初遙面前。黎初遙又推了回去,她不喜歡點菜,每次看到花花綠綠的菜單都不知道吃什麼:「你點,我和你點一樣的就行了。」

  「行,那我看著點了啊!」林雨叫來服務員,隨便點了一些食物後問,「哎,你弟呢?」

  黎初遙揉了揉有些癢的耳朵說:「在家啊。」

  「你怎麼不叫他一起來吃飯。」

  「天氣太冷了,我怕他出來凍著了。」

  林雨瞭然地點頭,有些擔心地問:「他現在身體怎麼樣了?每個月還要去醫院檢查嗎?」

  黎初遙點頭:「嗯,還是要去,不過已經好多了。」

  「那就好。」林雨放心地說,「我都好久沒見他了。」

  「你哪裡有空去見他啊,忙著當你的新娘吧。」黎初遙忍不住取笑著一臉喜氣的林雨。

  「別弄得好像我重色輕友一樣,我可是很關心他的。」林雨連忙甩開黎初遙給她套上的黑鍋。

  黎初遙連忙點頭:「是啦,我知道你關心他。」

  初晨剛出事那會兒,林雨借了不少錢給她,也幫了她很多忙,對於這份恩情,她一直是很感激的。

  林雨嗤笑了一聲,忽然想到什麼說:「哎,你要真想謝我,就來給我當伴娘。」

  黎初遙神色一囧,連忙拒絕:「不要不要,我去給你幫忙可以,伴娘就算了,我穿不來裙子的。」

  林雨伸手幫服務員把端上來的食物擺好,把給黎初遙點的奶茶推給她:「別這樣嘛,你總有一天要嫁人的。」

  黎初遙怔了怔,接過奶茶的手停頓了幾秒後,又恢復了原樣,低頭喝了一口,輕聲道:「我可沒想過嫁人。」

  「你怎麼沒想過嫁人了,當初韓子墨對你求婚的時候,你不是答應……」林雨說了一半忽然住口,嘴巴裡塞著滿滿的芝士炒飯,兩腮鼓鼓的,小心翼翼地抬起頭,有些抱歉地打量著黎初遙。

  黎初遙喝著奶茶,安靜地看著她,臉上的神色未變,好像那個名字在她這兒已經泛不起任何波瀾一樣。

  林雨真想抽自己兩巴掌,她是傻了嗎?一定是好不容易嫁出去,高興傻了,居然口沒遮攔地提起這個人!

  明知道這個名字在黎初遙面前殺傷力有多大,那個男人騙光了黎初遙家裡所有的錢,拋棄她遠走美國,還給她欠下了巨額高利貸,差點兒害死她的弟弟。

  那兩年,在她心裡一向堅強的黎初遙都差點兒崩潰了,整個人暴瘦三十多斤,她本來就不胖,一瘦下來似乎就只剩下了皮包骨頭,臉上連一絲血色也沒有,整個人就像一個殭屍一樣,除了那雙漆黑的眼睛還在轉動之外,真的感覺不到一絲生氣。

  林雨用力地將嘴裡的東西嚥下去,挺不好意思地道歉:「對不起啊,我不該提他。」

  黎初遙雲淡風輕地揮了揮手:「沒事啦,你不提,我都快忘記這個人了。」

  林雨靜靜地和她對視,見她的眼神裡一絲波瀾也沒有,臉上的表情也並不緊繃,鬆了一口氣。

  也許,黎初遙真的看淡了吧,不是都說時間是最好的療傷藥嗎?

  六年,也已經夠久了啊。

  可為什麼她還覺得,那件事就像發生在昨天一樣,那無助的初遙,抱著她號啕大哭的初遙,那在搶救室裡瀕死的初晨,那兩年的牢獄之災……

  居然,就這樣熬過來了。

  小聚結束,兩人並肩從咖啡館走出來,外面的風很大,吹得林雨的長髮四處亂飛,林雨裹著身上的皮草說:「我送你回去吧。」

  「不用了,我還得去公司。」黎初遙指了指就在咖啡店對面的公司大樓說。

  「那好吧,我先走了哦。拜拜。」林雨抱了抱黎初遙,踩著她的高跟靴子,在風中搖曳著走了。

  黎初遙淺笑著目送她離開,然後轉身,踱向人行橫道,紅燈,高高的讀秒燈一秒一秒地往後倒數著。寒風很大,黎初遙從咖啡廳出來時只是穿上了大衣,並沒有系紐扣,風吹著她的衣擺劇烈地擺盪,額前的劉海兒也被吹得向後翻飛。她筆直地望向前方,臉上的淺笑漸漸消失,神色安靜而冰冷,眼神空洞而漆黑,整個人像是籠罩在一層黑暗的霧霾之下……

  韓子墨啊……

  時隔多年,我已經快要記不清你的樣子了,卻依然記得你總是一副好像沒有我就會死的虛偽模樣。

  我已經記不起我為什麼會愛上你,卻依然記得你留給我的羞辱。

  我已經記不起你說的那些甜言蜜語,只記得你不辭而別後留下的那些債主,他們的謾罵聲吵得我好幾年都無法安睡。

  我以為一切已經過去,噩夢已經清醒,卻沒想到,一直到現在,只要聽到你的名字,依然會像是被人當街扒光了衣服一樣,那麼難堪與憤怒、委屈與不甘。

  韓子墨啊,這輩子,你一定要躲得好好的,一定不要回來!不然,我一定會……

  黎初遙緩緩抬起頭,那雙空洞的雙眼裡,已經填滿可怕的恨意。

  (二)出界

  「姐。」忽然,一聲深切的呼喚傳入黎初遙耳中。

  嘈雜的世界忽然安靜下來,雜亂又刺眼的車燈也瞬間變得柔和,黎初遙動了動有些僵硬的身子,緩緩轉過身去,望著離她不遠的地方,站著的那個漂亮男孩兒。

  哦,他已經二十六歲,不能再叫男孩兒了。

  只是,不知為什麼,他在她眼裡似乎永遠是那個滿眼閃著渴望的男孩兒。

  他一步一步、緩慢地向她走過來,就像這些年來,他一次又一次地向她走來一樣。記得有一次他說過,每一次向她走去,就像是一條變成人類的美人魚,一步一步踩在刀尖上,疼得刺骨,疼得鑽心,可因為前方的人是她,所以,再苦也能忍。

  他走到離她只有一步的地方,輕輕伸手,將她冰冷的手握在手裡,柔聲問:「你怎麼站在這裡發呆?」

  當他手心的溫度傳遞給她,將她凍僵的手指暖得有知覺的時候,黎初遙才如夢初醒一般,輕輕地叫出了他的名字:「初晨……」

  他低下頭,輕輕揚起嘴角,給她一個暖暖的微笑,輕聲應道:「嗯。」

  人行橫道上,行人依舊神色匆匆,紅綠燈也在輪番變著顏色,車水馬龍,笛鳴四起。即使在寒冷的冬夜也顯得那麼嘈雜,可奇怪的是,黎初遙的世界裡因為他的出現,緩緩變得安靜了。他總是有這股魔力,很輕易地就將她從可怕的情緒裡拉出來。

  黎初遙定了定神,望著他凍得有些紅的鼻子,皺著眉心疼又責備地說:「這麼冷的天你跑出來幹嗎!」

  黎初遙不等他答話,立刻反過手,將他的手拉在手裡,拉著他走到路邊,揮手攔下一輛的士,將黎初晨塞進了溫暖的車後座,自己也跟著坐了進去。車上的暖氣熱得她吸了吸鼻子,她搓著手對司機說:「師傅,麻煩你去龍井中心小區。」

  「好勒。」出租車司機爽快地答應了一聲,開著車就走了。

  「你怎麼跑到我公司樓下了?」黎初遙倚在車座裡,轉過頭,奇怪地問黎初晨。

  黎初晨笑:「我就是去前面的書店買書,順路就想來看看你下班了沒。」

  「書呢?」黎初遙懷疑地看著兩手空空的他問。

  「沒買到。」黎初晨聳聳肩,抿著嘴唇笑了。他的笑容乾淨又清澈,棉服帽子上毛茸茸的人造毛蹭著他白皙的皮膚,清瘦俊秀的臉頰上還透著被寒風吹紅的色澤。

  黎初遙伸手,將他外套上的拉鏈往脖子上拉了拉,不滿地嘀咕道:「真是的,出來也不知道多穿點兒衣服,一會兒回去腰腿疼,又有你受的。」

  「你還說我,你穿得就多嗎?」黎初晨也伸出雙手,幫她把大衣的紐扣一粒一粒扣上。

  「我沒事,我再穿少點兒也不會覺得冷。」黎初遙無所謂地躺在椅子上,任由黎初晨幫她扣著扣子,無事閒聊地說,「對了,林雨要結婚了。」

  「這麼快?上次見她不是還在和你哭訴自己嫁不出去了嗎?」

  「現在流行閃婚,你懂嗎。」黎初遙伸手在電腦包裡面掏了掏,拿出一盒紅色的喜糖,望著他說,「吃嗎?」

  黎初晨點點頭,黎初遙打開盒子,挑出一粒巧克力剝開,很自然地喂到初晨嘴裡。黎初晨張口輕輕咬住巧克力,然後雙手抓起她的大衣領子,將她微微扯起來一些,讓她俊秀的臉龐面對著他。他就這樣,毫無聲息、毫無預計地,猛然俯下身去,用嘴巴將巧克力餵進了黎初遙的嘴巴裡。黎初遙愣了一下,有些慌張地望向司機的方向,司機正在專心地開車,似乎沒發現後排的乘客在做什麼。黎初遙有些惱怒地推了推黎初晨,黎初晨卻強硬地伸出舌頭,將她的牙齒撬開,然後將圓圓的巧克力頂了過去。黎初遙臉頰微紅,掙扎地推開黎初晨:「你幹嗎呀!」

  「想讓你先吃啊。」黎初晨一副理所當然的樣子說。

  黎初遙抿著嘴巴,皺著眉頭,不爽地瞪了他一眼。她實在是無法弄懂這傢伙,他好像總是熱衷於從她的嘴巴裡面搶食物,或者把自己嘴巴裡的食物強塞給她,好像這樣才能證明他們是最親密的人。小時候她和初晨經常這樣,也不覺得噁心,但是,真的從沒想過長大後還要和一個掛著自己弟弟名字的男人,繼續玩這種口水混口水又混食物的遊戲啊。

  黎初遙單手托著腮,有些懊惱地看著窗外,嘴巴裡的巧克力化開來甜甜地瀰漫在口腔裡。

  黎初晨安靜地低著頭,看著林雨的喜帖,大紅色燙金龍紋花邊,打開喜帖,裡面用漂亮的楷書寫著新郎新娘的名字,旁邊還貼著一張他們甜蜜的婚紗照。新郎戴著眼鏡,很斯文的樣子,個子比林雨高上很多,林雨在他懷裡顯得那麼小鳥依人。

  車子不知不覺已經到了目的地,黎初遙付了車費,和黎初晨下來,一前一後往小區走著。忽然,黎初晨一個大跨步衝上前去,一把抓住黎初遙,眼神特別渴望地望著她問:「姐,我們會結婚嗎?」

  黎初遙愣了愣,似乎沒想到他會問一個這麼突然又爆炸的問題,她皺著眉頭,張了張嘴,用簡直不可思議的眼神看著他反問:「你覺得呢?」

  他和她雖然沒有血緣關係,可還是名義上的姐弟啊,而且自從親弟弟早夭後,愛子如命的母親受到巨大打擊,神志不清,怎麼也不肯接受初晨去世的現實,把來家裡做客的李洛書當成了兒子。而李洛書本身就是孤兒,便默默認下了母親,成了黎家的養子,改了姓名。

  這一改,就是十二年,別說母親了,身邊的親戚朋友,全都早已忘記了李洛書原來的名字,甚至忘記了這個人,他們記得的,只有黎初晨。

  有的時候就連自己,如果不是特意去想,也不會想起李洛書這個名字。

  所以他們別說結婚了,連現在的關係都偷偷摸摸不敢見人。就連和她關係最好的林雨,也不知道,他們已經發展到這種地步了。

  黎初晨緊緊抓著她胳膊的手,一根手指一根手指地慢慢鬆開,抿了抿嘴唇,有些難過地垂下手臂。

  黎初遙有些心疼,卻又不知道怎麼安慰他,只能轉過身去,緊了緊手裡的電腦包,沉聲道:「回家吧,天冷了。」

《初晨,是我故意忘記你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