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說完他就走了,留下班花一個人在哭。我追上他,說他拒絕得太給力了。他摟著我的肩膀對我說:必須的,我就喜歡你一個。

  後來,我們高中畢業,上了不同的大學,他去了武漢,我去了合肥。他每個月都會把生活費省下來,換成火車票來看我。從大一到大二,如果他把車票都攢著,估計能有一指厚吧。

  再後來,他來的次數漸漸少了。我從在武漢上學的同學那裡聽說,他背著我和高中時向他告白的班花在一起了。我自然不能相信,我買了車票去武漢找他。路上,我撿了一根木棍藏在衣服裡,我對自己說,如果是真的,我就打得他吐血。

  結果,他說:是真的,她被那個分數夠上一本,卻執意跟著他來武漢讀書的校花感動了。

  我握著木棍的手,緩緩垂下來,棍子從衣服裡滑下來,掉在地上,「匡匡」地響。

  他看見了,自覺地撿起木棍,使勁地抽打著自己,一邊打,一邊跟我說對不起。

  木棍太長,只能打到腿,我看著他的腿,就像當初我們站在講台上,我低著頭看著他的腿一樣。只是,那時那個少年是屬於我的,現在卻不是了。

  失戀之後,我好像整個人置身於針堆裡一樣,一動就疼,一想就疼,醒著哭,睡著了也哭。我無法相信,一個那麼愛我的人,現在不愛我了。

  我不停地在空間寫日記,像一個傻瓜,一個怨婦。

  我一個好朋友就回復說:何必呢,我們都知道,他真心愛過你,只是他輸給了時間和距離。

  是啊,他真心愛過我,我記得那時他會在早讀課之後,從人堆裡擠進學校的小賣部給我買早飯;我記得他每天躲在我家門口外的巷子裡等著接我上學;我記得,他當著老師和同學們的面特別堅定地說:不分手;我記得分手的時候,他一邊拿棍子抽打自己,一邊流著淚和我道歉。

  這些記憶,我一直記得。我想,他應該也記得吧,只是他比較笨,記得不夠牢。

  所以,我覺得我們應該學會原諒,學會放手,那些說過愛我們的人們,真的深愛過,他們陪我們走過了一段路程,看過一段風景,帶給我們許多感動和甜蜜,可惜,我們和他們的緣分太淺,只能到這裡。

  所以,不要傷心,不要抱怨,親愛的孩子,從失戀中站起來吧,你會遇見更好的。

  就像我,初戀離開之後,我遇見了像夏木一樣的男孩。

  陽光每天都在,好男孩總會遇見。

  記憶裡的你美得像天使

  昨天收拾東西的時候,居然翻到了我大學時候的學生證。打開一看,黑白照片上的女孩特別清秀,特別瘦,我忍不住拍了張照片發給好友看,使勁說,你看你看,我年輕的時候多瘦,多漂亮,當年我們學校的校草還追過我呢。

  朋友不相信,哈哈笑著說不可能。

  我說是真的啊。當年我們學校的校草是體育系的,長得特別像劉燁,大大的眼睛,高挺的鼻樑,穿著一身運動服,騎著山地自行車穿行在學校裡。一開始的時候,我並沒有注意過他,只是經常聽同學們提起體育系有一個帥哥。後來,我的室友喜歡上了他,又不好意思表白,連話也不敢上去和他說。每天傻傻地守在教學樓門口、食堂門口,就等著看他一眼。

  我說,哎,你這樣怎麼行呢?要主動出擊啊。

  室友很羞澀地說,她不好意思,問我能不能去幫她跟他要個電話號碼。

  我說,好啊。

  那時候的我臉皮特別厚,我們寢室的姑娘在學校看中了誰,都是派我去要電話號碼的。因為經常是在下課的路上,或者在食堂才能看見他們喜歡的人,所以我每次要電話號碼,都是殺進一群男生中間,對著姐們看上的男生說,嘿,同學,能給我你的電話號碼嗎?

  我室友都說,我每次這樣做的時候,就像一個女流氓,堵著人家秀氣的小哥在調戲。我特別無辜,我說,不是你們要的電話號碼嘛,怎麼就變成我是流氓了!

  我對校草小哥也是這麼做的,我記得那天是下雨,他打著傘和一群男生走在學校裡,我被室友推著衝了出去。我沒打傘,淋著雨,一路衝進他的傘下面,望著他笑,我說,同學,能給我你的手機號碼嗎?

  他似乎被我嚇住了,呆呆地報出了自己的手機號碼,我將他的號碼記下,笑嘻嘻地說,謝謝啊,我會聯繫你的。

  說完,又從他的傘下面跑走,跑回我姐妹們的傘下面,打打鬧鬧笑成一團。他被他的哥們使勁推搡哄叫著。我回頭看了他一眼,他似乎有些不好意思了。

  後來,我把他的手機號碼給了我的室友,再後來他開始叫她出去玩,可是每次都要叫上我,再後來,他和我的室友說,他喜歡的人是我。

  我室友人很好,並沒有像小說裡的壞女孩一樣,嫉妒我傷害我,而是非常大方地對我說,你要是也心動就答應他吧,我不會生氣的。

  但我還是拒絕了,我覺得並不是是否心動的問題,而是,我要當個講義氣的女孩。他既然不喜歡你,那我就不喜歡他。他拒絕你讓你傷心了,我就不能答應他,再讓你傷心一次。

  室友沒說什麼,可是看得出我沒答應校草,她挺開心的,我們依然一起上學、放學、睡一張床、跟看中的帥哥要手機號碼。

  那之後,我參加了學校的校籃球隊,校草居然是教練,我們又有了聯繫。他總是在訓練的時候買雪糕給隊員吃,訓練結束後請我們大家吃飯,週末的時候叫我們的隊員去看電影,雖然人很多,但是我總覺得他一直都在看著我。

  我大二的時候,校草大四了,他要去社會實習,基本不用來學校。他走的時候把他的飯卡留給了我,說裡面還有一些錢,又退不掉,讓我幫他用掉。

  我當時以為裡面最多只有幾十塊,就欣然接受了。後來去食堂一刷,發現裡面居然有很多錢,足夠我吃一個學期的。

  那個時候室友都說,你就從了他吧。

  可是那個時候,他都要畢業了,還有什麼好從的呢。

  我記得他畢業那天晚上,打電話叫我出去,我覺得挺尷尬的,說不去。可他寢室的兄弟們,輪番給我打電話,叫我出去。連續打了一個晚上,我才在十點多的時候出去了。

  那天,他強硬拉著我的手,逛遍了整個校園,他說他要把所有的一切都記在心裡,他怕忘記。那麼美麗的大學,他說他唯一的遺憾就是沒追到我。

  後來,他畢業了。再後來,我也畢業了。我找工作並不順利,他叫我去他的城市,讓我嫁給他。

  那是第一次有人向我求婚,可當時我太小了,幾乎沒有猶豫就拒絕了。

  之後,我們就少有聯繫。現在想起他,依然會覺得,也許他是這輩子追我追得最久的人。之後的人生,我可能再也遇不到比他好的男人。可我並不後悔,我覺得我和他的故事,這樣結束才是最美的。他會永遠記住我,在大學時代他唯一沒追上的女孩。

  錦衣少年不歸來

  前幾日整理舊照片,居然找到了一張我和阿翔的合影。阿翔是我們學校體育系的帥哥,高高的個子,一頭亂糟糟的頭髮配著濃眉大眼,又陽光又帥氣。他總穿著黑色運動服,拉開拉鏈,露出裡面的T恤,一臉酷酷的表情,惹得女孩們頻頻回頭。那一年,正好是偶像劇《斗魚》瘋狂流行的時候,而阿翔因為長得像裡面的男主角於浩,而被全校女生評為校草。

  那個時候,青春期的少女們,被偶像劇洗了腦,估計整個學校的女生都想當他的女朋友,坐在他的自行車後面吧。

  大二的時候,阿翔終於找到女朋友了,是我們班的小熏,藝術系系花,很水靈的一個姑娘,看上去就像從江南煙雨中走出來的古典美女。不說話的時候,一雙水汪汪的大眼睛瞅著你,真會讓人有一種心跳加速的感覺。

  當然,這只限於她不說話的時候,和好好打扮的時候。其實很多時候小熏就是個女漢子,和我們每個藝術生一樣,晚上通宵畫畫,熬夜做設計,睡到第二天吃午飯的時候,才迷迷瞪瞪地爬起來覓食。可自從她當了阿翔的女朋友之後,就變了,變得有點矯情,別人碰不得罵不得,稍稍得罪她一下,她就兩眼汪汪地告訴阿翔,讓他幫著出氣。

  而阿翔真是將她當成寶貝一樣在寵著,誰要罵小熏一聲,他就跟誰急。大四的時候,有個男人總是送小熏貴重的包包,半夜給她發曖昧短信約她出去玩,這一舉動惹怒了阿翔,他堵在那男人家門口狠狠地收拾了他一頓。那男人也不是吃素的,告到學校去,阿翔就被開除了,眼看即將到手的畢業證也沒拿到。

  後來,聽說他在東莞打工,混不下去,又回了老家。他們家裡人又是幫他張羅工作,又是幫他張羅媳婦,可是一個又沒學歷又沒工作的小伙,誰看得上他,在這個現實的社會裡,長得帥也不能當飯吃啊。

  有一天,他忽然從在同學群裡Q我,問:「你知道小熏的號碼嗎?」

  我想了想小熏現在的情況,回答道:「不太清楚。」

  他有些失望地「哦」了一聲,就再也不說話了。

  我轉頭Q小熏,把和阿翔的消息記錄發給她,小熏在QQ那頭激動地狂叫:「你可千萬別告訴他我的消息啊!萬一他以後騷擾我怎麼辦?萬一他找我老公麻煩怎麼辦?他找我想幹嗎?!不會是想纏著我吧!」

  我:「當年你和他談戀愛的時候不是愛他愛得要死嗎?現在怎麼這般嫌棄。」

  小熏:「我那時不是青春期嘛!看見個練武術的帥哥就覺得他狂跩酷炫啊,沒辦法,誰的青春期沒得過少女病啊!」

  我:「也是。」

  是啊,也是啊,我們從青春期,從少女病,從英雄夢中醒來,我們都已經過了追逐帥哥,崇拜偶像,崇尚武力的年紀。阿翔念念不忘的人,早已不再是原來那個崇拜她的少女了,她那些可愛的、天真的、幼稚的、充滿幻想的少女病早就已經被現實治癒了。

  現在的我們小心地計算著自己的得失,小心地觀察著這個社會,誰對我們有用,而誰又會給我們帶來麻煩。

  阿翔,在現在的小熏眼裡,你不過是一個麻煩的舊情人而已。

  現在的我們,是不是現實得很可怕?有時候我真的真的會很懷念那傻傻的少女病時代。

  年少時,我們以為自己很酷很跩,動不動就愛得要死要活,動不動就對得罪自己的人放狠話,不給任何人留餘地,我們覺得這樣很有個性!可是當我們從青春期走過,從少女病中醒來,卻發現,那些所謂的個性,不過是荷爾蒙過剩鬧的笑話而已。

  我們最重要的就是,別像阿翔一樣,病得太重,當你過了那個年紀,卻還沒被時間治癒,那才是世界上最傷心的一件事。

  路過的風景就別回頭

  大學的時候,我們一個寢室都是懶貨,我們可以一個月不打掃房間,直到垃圾堆滿我們的寢室,讓我們連立足的地方都沒有。都說男生又髒又懶,其實女孩子懶起來只會比男生更可怕。還好,我們寢室還有一個邵歡,她是唯一一個愛乾淨的女孩,她每天早上起來都會下樓去打開水,幫我們把牛奶泡好。每天晚上下完晚自習,都會把地拖一遍。週末的時候,會幫我們收拾桌子和抽屜,簡直就是個絕世大好人啊!也因為這樣,我們都愛叫她歡媽,她就是我們的媽!

  歡媽大三的時候,羞澀地對我們說,她有男朋友了,是已經畢業的學長,學長長得又高又帥,兩人吃了幾次飯,看了幾次電影,送了幾朵花就確定了戀愛關係。我們都說,歡媽,你太好被搞定了!怎麼的也要增加難度吧。

  歡媽卻笑得一臉溫柔:我喜歡他,不用他做什麼我都跟他。

  自此,我們都無話可說,唯有祝福。學長對歡媽還是很不錯的,一到週末就來學校找她,拿了工資也會給歡媽買些衣服,歡媽卻總是不要,說他剛剛工作,別這麼浪費錢。

  大四畢業以後,為了上班方便,歡媽住進了學長家裡,據說學長爸媽特別喜歡她,她總是將家裡打理得井井有條,學長回家連熱茶都泡好端給他。學長媽媽病了,她比學長還緊張,還貼心地照顧。

  看啊,多麼賢惠簡樸的女孩,身為女人的我都想把她娶回家了。

  可就是這麼好的姑娘,一起生活了三年之後,學長並沒有提出結婚,甚至還想要和她分手!歡媽整個人都崩潰了,拚命挽回,甚至去學長家,哭著求學長的爸媽,勸勸學長不要和她分手,學長爸媽也是苦勸,歡歡好啊,沒見過比她更好的姑娘了。

  可學長卻誰的話都不聽,鐵了心一般,完全忘記了那個女孩曾經對自己那樣好過。

  歡媽和我說,那天晚上她哭著跪在門外,求著學長說:「求求你了,開開門,我們談談,你到底對我有什麼不滿意的,我都改,我都改還不行嗎?我會對你更好的,真的,我什麼都不要求你,我再也不逼你結婚了。求求你了,開門吧,再給我一次機會吧。」

  可是不管她怎麼求,學長都沒開門,直到第二天早上,學長出門上班,將她最後一點行李扔出來,特別殘忍地說:「我有別人了,你走吧。別纏著我,哭得我煩。」

  歡媽整個人心都碎了,可她還是不願意放棄,她拉著他的衣袖說:「你喜歡上別人了?沒關係,我等你,你知道的,你的脾氣這麼壞,沒有哪個姑娘能忍受得了你的,我等你一年,等一年以後,你不喜歡她了,或者她不喜歡你了,你再回來找我好不好?」

  學長不說話,看著這樣卑微的歡媽,他也許也有點難過了吧。

  「好不好?」歡媽又問。

  學長點頭說:「好。」

  就這樣,學長終於甩掉了癡情的歡媽。那一年裡,我們整個寢室的人都在不停地給歡媽介紹男朋友,歡媽其實心裡也清楚,自己沒什麼希望了,所以也配合,但終究都不喜歡。一年後,歡媽看著學長的QQ控制不住地發了一條消息:已經一年了。

  她發過後,又深深地懊惱,甚至有些看不起自己,可卻也帶著期待。沒想到學長居然回復了:是啊,一年了,時間過得好快。

  歡媽不敢再和他說話,把對話截圖發給我看。

  我冷笑一聲說:呵呵,這個男人一定在想一個對他舊情不忘的女人,記著他們的約定癡情地來找他了,他的魅力真強大啊,哎喲,說不定還能約出去佔點便宜。

  歡媽回復我:籽月,你什麼時候能不這麼刻薄嗎?

  我笑:事實就是這樣。

  也確實,事實就是這樣,學長果然又開始約歡媽吃飯看電影送花,求復合,歡媽被感情蒙蔽了雙眼,欣喜地答應了他所有的邀請,兩人又好上了,歡媽整個人身上都洋溢著幸福的感覺。

  就這樣,過了三個月,有一天我的哥們兒找我吃飯,他一邊吃一邊刷微信的朋友圈,我怒起搶過他的手機:「煩不煩啊,約我出來吃飯就知道看手機,作死啊。」

  罵完他我也順便掃了一眼他的手機,居然發現他的朋友圈裡有學長這個賤人,學長的微信頭像是他自己的照片,我打開他的相冊看他最近的狀態,發現前幾天的一條是這樣寫的:等了我一年的前女友來找我求復合了,這一年裡她一直沒接受任何男人,其實蠻感動的,但是我現在還有女朋友,我該不該和女朋友分手呢?

  下面的評論一溜都是:這女的好癡情,不上白不上啊!

  或是:劉哥魅力就是大!

  我冷笑一聲,將手機摔到地上踩了兩腳,唾棄道「:賤人!」

  哥們兒淒厲地大喊:「我的土豪金啊啊啊啊啊!」

  要知道,他發這條信息的時候,和歡媽已經復合三個月了。我把他的這條微信截圖發給了歡媽,歡媽一直沒回復。

  過了幾天,一個下雨的晚上,歡媽淋著雨來找我,雙眼通紅,可一滴眼淚也沒流,歡媽說:「我終於明白了,路過了的風景,就不該再回頭。就算回頭,也不是原來的樣子,原來的心情。」

  我說:「是啊,說不定那些美麗風景早就被拆了,留下的只是一攤子垃圾和臭水溝。」

  歡媽那天在我家喝了好幾瓶酒,第二天早上起來,特別堅定地和我說,她再也不會聽他的甜言蜜語了,再也不會被男人的幾朵花幾場電影就騙去芳心!女孩子,就不該上桿子地追求一個男人,先愛的就是輸了,愛得深的,就是會被欺負。

  我歎著氣,不知道該怎麼說。

  後來,歡媽把學長和他現任女朋友都約了出來,事情穿幫後,學長兩個女孩都失去了,盡在微信上發一些傷感的話,惹得我們寢室的女孩冷笑連連。

  歡媽也終於從初戀的迷霧中走出來,開始新的生活。雖然現在她還沒談戀愛,但是我相信,這麼好的女孩,總會有個人來好好愛她的。

  青春年少不知疼

  高中的時候,孟林在我們班上絕對是個香餑餑,長得帥氣,學習又好,不少女生都對他有點意思,靜靜也是其中一個,但卻是不起眼的一個。靜靜內向,又不漂亮,自然沒什麼機會。

  後來,上了大學,聽說靜靜狂追了孟林四年,終於把男神給拿下。

  那時候,靜靜把孟林當寶貝一樣,時時刻刻捧在手心,孟林去網吧打遊戲,她跑很遠的地方買他最愛吃的煎餃送到網吧;孟林的衣服剛換下來,就被她拿回寢室洗;孟林花錢快,一個星期就花完自己一個月的生活費,她就把自己的生活費全部給他。

  我們都說:「靜靜,你可真賤,愛情不是這樣的。」

  靜靜卻無所謂,她說,只要能待在他身邊,她願意做一切事情。

  後來,大學畢業了,孟林找工作特別不順利,眼高手低,任何工作都幹不了兩個月,不是嫌累了就是嫌無聊,或者單位的同事不好相處,老闆是傻子。他總有各種各樣的理由不去工作,靜靜也由著他,讓他慢慢找。在她的心裡,孟林是王子,不能受一點委屈。

  就這樣過了一年多,孟林還是沒有工作,家裡急了,出錢讓他開個店,孟林想來想去決定開個飯館,他讓靜靜辭職來幫他,靜靜一口答應,辭掉了正要升職的工作,幫著孟林開飯館。

  廚師,靜靜請的。

  菜單,靜靜親自做的。

《蔚然成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