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005年,我們曾遇見
駱以歌。
2005年,我的手心裡,關於你的所有,只有那麼一張單薄的名片,可以讓我以愛情的名義,去追尋我喜歡的男子。而這張名片上,只有你的名字,和一個模糊的地址:北京,通州區,梨園小鎮。
其他,全無。
可是,所幸,我有決心。就像聶小松從小立志要娶我那樣的決心,勢在必得,勢不可擋!
所以,聶小松對青豆給我索要了駱以歌的名片甚是不屑,他說,青豆,你這就是攛掇我們家的妞,讓她紅杏出牆!
青豆撇嘴,說,出就出唄,反正總比爛在你的牆裡面來得好!
當時,聶小松就氣得鼻子眼睛橫飛。他說,黃青豆,我怎麼這麼交友不慎呢!交了你這麼一個禍害!
我悶著頭吃東西,青豆和聶小松只要湊到一起,就沒有不爭吵的時候。哪怕聶小松考入了軍校,在那樣的嚴肅軍紀調教下,都改不了他的痞痞的習性。
他不止一次地蠱惑我,說,你看,好歹我也是一個帥哥,寬肩、細腰、窄臀、長腿的;好歹我也是高鼻、細眼的;好歹我也唇紅、齒白的;好歹你這個姑娘就多看我一眼吧!那個整天寫風啊月啊的男子有什麼可取的?也沒關係,你就繼續你小孩子的偶像崇拜吧!反正,他永遠也不會知道,這麼大的鳥世界,有你這麼一個傻妞,在喜歡他。
而今天,聶小松不再繼續讓我繼續我的偶像崇拜情結,因為駱以歌居然出現在了我的生活中。雖然,他可能已經忘記了我的樣子,忘記了曾經給我改過錯字這件事情。但是,他千真萬確地在我眼前出現了。而且,他的笑容,他沉默的表情,他掌心的溫度,是這樣明媚鮮艷地存在過。
這是我和聶小松都沒有想到的。
駱以歌,你可曾想過,你的這次出現,將會改變一個女孩子生活的軌跡麼?
於是,2005年,在你走後的那個下午,我在吃下第三杯草莓聖代後,對青豆和聶小松很鄭重地說,我說,從今天起,我要寫字。
青豆和聶小松當時正為"如果乘飛機遇到氣流,空中小姐要你寫遺言,你會寫什麼"這個命題在爭吵,我的話音剛落,他們的嘴巴張得彷彿是吞了兩隻雞蛋一樣。最後,聶小松對青豆說,青豆,你一定要在合適的時候,給她和駱以歌的狗屁愛情中做第三者!否則,公子我還真被這個傻妞氣出毛病來!
青豆只是笑。
是的。駱以歌。我用我自認為最聰明的方式,而實際上卻是最愚笨的方式來接近你。
因為2005年,我們曾遇見。
所以2005年,我開始寫字。
我以為我寫字了,我就可以離他的生活更近一些,更近一些,再近一些,就是"在一起"了。這就好像現在年輕的你們一樣,為了更接近那個自己喜歡的籃球隊的帥帥的小隊長,穿著肥大的T恤衫到籃球場上,揮著汗水練習籃球,只希望他能注意到自己。
哪怕只有一個眼神的交會。
也不辜負我們最初的情生意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