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有了媳婦忘了娘

  張母哪裡經得住兒子這樣的哀求,又心疼又心酸又心痛,苦口婆心地勸道:「兒子啊,你怎麼這麼傻!萬一人家不喜歡你,只喜歡你的金錢、外貌、權勢呢?她如果是好女人,為什麼要離婚?自古道,英雄難過美人關,你別一時糊塗,自毀前途,鑄成終身大錯!」
  「媽媽,不是這樣的。她之所以離婚都是因為我,一切都是我的錯。請你接受她,好不好?」
  兒子竟然對一個女人沉迷到這等地步,張母哪裡能高興得起來?但是又不忍心再給他施加壓力,只能火大地說:「反正你翅膀硬了,我也管不了你了。我明天就回上海,省得待這裡討人嫌。」事到如今,還能怎麼樣?總不能真的因為一個女人鬧得母子決裂。以前大家族裡子女眾多,多一個少一個無所謂,如今都是獨生子女,把孩子趕出家門那就跟割走心頭肉是一樣的,怎麼捨得?
  張說聽她口風送了,心中大喜,連忙說:「急著走做什麼,家裡又沒事,不如把爸爸也接來北京,好好玩幾天。」
  張母白了他一眼,「你想氣死他!」看著兒子眼裡掩不住的歡喜,她暗暗歎氣,算了,兒孫自有兒孫福,想管也管不了,隨他去吧。喜歡也是他,痛苦也是他,得意也是他,失意也是他,硬要阻攔,只怕將來兒子嘴裡不說,心裡少不得要怨她。
  張母提著行李走的時候,鍾筆跟在張說身後去送機,賠著笑臉說:「伯母,這是北京特產,糖果蜜餞豌豆黃之類的,不值什麼錢,帶回去給親戚朋友們嘗一嘗。」
  張母十分冷淡,「不用,我已經買了。」
  鍾筆一臉尷尬,伸出去的手縮不回來。張說接了過去,硬塞在母親行李袋裡,「沒事,特產哪會嫌多,帶回去送給舅舅家的孩子們吃。」
  張母無可奈何,暗地裡罵了一句:「多事。」張說嘻嘻一笑,當做沒聽到,「幾時有空,我跟鍾筆一塊兒回去看你跟爸爸。」
  「不用了,我消受不起。」張母翻了翻白眼,說出的話很不客氣,拿了證件登機去了。
  鍾筆吐舌,「你媽可不是一般的不喜歡我啊。她一定把我看成狐狸精,無所不用其極地勾引你。」幸虧她已經在廣大群眾的唾沫中鍛煉出來了,張母的這點兒厭惡對她來說不過是小兒科,完全不受影響。
  「可不是,把狐狸尾巴收好了啊,可別讓我媽看見。」張說偶爾也會開玩笑。
  鍾筆嘻嘻笑,挽住他的胳膊,「你要不要看看,就在裙子裡面藏著呢。」手像扭動的小蛇滑進他襯衫裡,在他腰上來回撫摸著。
  張說有些緊張,見周圍的人沒有注意,這才鬆了口氣,拍掉她胡作非為的手,不悅道:「老實點兒。」這麼大膽,到處是人,頭上還有監控器。
  鍾筆撇嘴,鬆開手,離他有一米遠,「行啊,那我先走了。」沒走幾步,張說卻不追上來牽她的手,若無其事地說:「省得等下又走丟了。」鍾筆側頭看著他笑。張說一開始有些不好意思,隨即也笑了。
  倆人手牽手出來,上了車,手也不肯放開,他們竟然如此愛戀著對方。
  鍾筆看了看他的手。他的手十指修長、纖瘦,沒有指甲,敲鍵盤的時候運指如飛,握住她的時候卻是如此溫暖,讓人安心,像深藏在記憶力的夢,又回到年少時的未名湖畔。
  張說開車的時候目不斜視,「回公司?」
  「不用,請了一下午的假,還是回家吧。」
  在分岔路口,他將車子掉頭,「既然沒事,我們去約會。」
  難得「冷美人」開竅,鍾筆自然是滿心歡喜。
  他們像普通人一樣吃飯、逛街、看電影,在人群裡擠來擠去,十指交握,寸步不離——那是遲到了六年的幸福。
  剎那間,鍾筆原諒了一切,所有的人和事,包括左思,包括自己。她將以前所有不好的記憶全部快進,留下的是此刻溫馨快樂的一幕,她突然心生感激。
  也許是為了讓他們永遠在一起,上天才迫使他們暫時分開——從來好事都是多磨。
  經歷過這麼多的磨難,他們的愛情可以更堅定、更持久、更幸福,他們才能更加清醒地認識到對方是自己唯一的幸福。
  「你還記得第一次見到我時是什麼樣子嗎?」她問了個傻乎乎的問題,一問出口就後悔了,他一定會說不記得。
  「穿著花裙子,在台上跳舞,然後摔倒了。」
  鍾筆愣住了,「什麼時候?」
  「慶祝大學生軍訓二十週年慶典的時候。」他也在台上伴舞,看著她狼狽地爬起來,調皮地沖台下眨眼睛,他覺得這個女孩子的眼睛會說話。
  鍾筆想不起來了,應該是大二國慶時候的事。「哦,當時你在哪裡?」她記得摔倒這事,但是對他怎麼一點兒印象都沒有?
  他想說「就在你旁邊」,但是話一出口就改成了:「在觀眾席上。」不能說一見鍾情,但他對這個臨危不亂、活潑可愛的女孩子印象深刻。
  「觀眾席啊。」她於是興致缺缺,沒有再追問。
  愛情就像是一粒種子,等待了一個漫長寒冷的冬天,在春暖花開的季節破土而出,在夏天茁壯成長,但是在秋天不一定開花結果——有些樹,需要十年八年之久才能孕育出香甜可口的果實。時間讓一切變得成熟。
  愛情同樣需要時間醞釀,在恰如其分的時候瓜熟蒂落。
  秋老虎依然悶熱,外面太陽又大,他們坐在冷飲店裡吃冰。鍾筆搶說杯子裡的水果,故意把焦糖奶油挖出來給他吃。張說不喜歡這些甜甜膩膩的東西,但還是皺著眉頭吃了,然後將眼前的冰淇淋推開,轉移她的注意力,「下個星期五是中秋節,連著週末有三天假,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回家?」
  鍾筆嘴裡的勺子一下子掉了下來,瞪大眼睛說:「這,這,這……不好吧?」要是她去,只怕連張家的大門都進不了。狐狸精在外面勾引人家兒子還不夠,居然還敢找上門去,張爸張媽還不得舉著掃帚將她打出來啊。
  張說見她躲躲閃閃的想要逃避,有些不高興,「醜媳婦總得見公婆。」
  鍾筆乾笑,問題是人家得先承認她是媳婦,丑點兒也沒關係——只好隨口敷衍道:「下星期再說,下星期再說。」
  中秋節那天,明明收拾好了東西,結果她臨陣脫逃,將左學一把推了出去,「有事兒子服其勞,左學去也是一樣的。」張爸張媽總不能為難一個孩子。她如果跟了去,其火爆場面不堪設想。
  張說氣得吹鬍子瞪眼睛,「鍾筆,你……」
  鍾筆低著頭,幽幽地說了一句:「欲速則不達,過猶不及……」還不是時候,慢慢來,反正她又不打算嫁給別人,何必急在一時?
  左學正想出去玩,又不想鍾筆跟在一邊管手管腳,高舉雙手贊成,「我願意,我願意。」
  張說沒有辦法,只得帶了左學回家,算是投石問路、試探風聲之舉。他也擔心父母態度不好,鍾筆下不了台,但左學只是一個小孩子,不要緊,卻沒料到他居然大受歡迎。左學嘴巴甜,人又乖,爺爺奶奶叫得那叫一個親熱,哄得張父張母心花怒放,十分歡喜,大讚他聰明伶俐,說他跟張說小時候簡直一個模子刻出來的。
  張說小時候可不會說什麼「爺爺真有學問,將來我要跟爺爺一樣讀好多的書;奶奶做的菜真好吃,我要天天吃」這樣的話。左學見到年輕的就叫哥哥姐姐,見到中年以上的就稱叔叔阿姨,見到頭髮花白的一律是爺爺奶奶,一大家子人被他哄得團團轉,樂得合不攏嘴。
  鍾筆打來電話,「左學怎麼樣,還聽話吧?」
  張說苦笑,「我媽都把他當成親孫子了。」剛才還神神秘秘地來試探他當年是不是做了什麼「錯事」。鍾筆聽他這麼一說,有些急了,「哦,那你怎麼說?」她可沒想到這一層。
  「沒事,隨他們怎麼想。」就這麼不清不楚的也挺好。因為左學,老人家對鍾筆的態度改觀不少,有一次老爺子甚至摸著鬍子說:「能教出這麼聰明伶俐的孩子,母親應該也差不到哪裡去。」
  鍾筆悶笑,「到時候追究起來,可不關我的事。」又問,「這幾天你在上海都做什麼了?」
  「也沒什麼,見了些親戚朋友,帶左學各處逛了逛,明天我就回去了。」
  「這麼快?難得回家,你就多住幾天,反正你是老闆。」若是連這點兒自由都沒有,還當什麼老闆?
  「不了,有點兒吵……」頓了頓,他又說,「我昨晚夢見你了。」
  鍾筆哧哧笑起來,一定不會是好事。
  倆人又聊了一些廢話,這才掛了電話。
  睡覺前,張母埋怨張父,「人家說得沒錯,兒子都是給別人生的。回來三天,一到晚上電話就不離手。平時一兩個月才往家裡打一次電話,通話沒有超過十分鐘的。」
  張父在床上翻了個身,「兒大不由娘。」鼾聲跟著響起。老人家熬不得夜,一到點就犯困。
  張母憤憤不平,罵道:「有了媳婦忘了娘!」
  天氣逐漸轉涼,路邊的銀杏葉子似乎一夜間就染成金黃色。就在這秋高氣爽的季節,鍾筆和張說收到一張喜帖。
  她翻來覆去看了兩遍,確定上面的名字沒有錯,嘖嘖歎道:「瞧人家這速度,不過是去了一趟泰國,回來連婚都結了。」
  張說說:「他們這叫破鏡重圓,可喜可賀。」
  魏建平和小薇能再次走到一起,鍾筆很為他們高興,「喜酒去喝,不過紅包是不給的。說起來,我還是他們的媒人呢,應該給我紅包才是。」
  他們的婚禮定在九月初九重陽節那天。
  左學去給他們當花童,穿著小西裝,打領結,兩腮塗得鮮紅,像兩瓣紅蘋果。他對著鏡子很不樂意。
  去的朋友取笑新郎新娘,「你們結婚,離婚,再結婚,跟過家家似的。」
  魏建平笑,「哪裡,哪裡,上次的婚禮太潦草了,這次重辦。」眾人聽了哈哈大笑,都點頭,「不錯,重辦,重辦。」有人笑道:「這叫緣去緣又來。非得經歷這麼一些波折,才能白頭偕老。」
  呵,緣去緣又來。
  鍾筆去化妝間看新娘子。小薇含羞帶怯,眉眼含春,多了幾分女人味。鍾筆打趣說:「恭喜你們夫妻破鏡重圓,和好如初——只不過這謝媒錢是不是……」撮起兩指,做了個點錢的動作。
  小薇從簸箕裡揀出一個繫著綵帶的紅包,「喏,早有準備。」鍾筆摸了摸,厚厚的一沓,立即眉開眼笑,「哎呀,祝你們白頭偕老,早生貴子。」在小薇身邊坐下,拍著她的肩膀說,「想通了就好,管別人怎麼說呢,自己的幸福最重要。」
  「以前拉不下面子,總覺得好馬不吃回頭草。現在明白了,日子是自己在過,別人不過時看熱鬧。年輕的時候總是太任性,總以為有更好的,橫衝直撞,吃過苦、受過騙才發現,最好的早已錯過。」小薇的感歎裡多了幾分滄桑。人總是要走一些彎路,才會明白某些道理。
  鍾筆拍著她的肩安慰道:「不要緊,幸好還不晚,一切重新開始。」沒有誰生而知之,我們總是自以為是,自作聰明,吃一塹長一智,碰過撞過才知道痛,痛過以後才能幡然醒悟。這些彎路我們沒有白走,它可以讓我們更清楚地認識到真正的幸福在哪裡,然後牢牢抓住,不再三心二意,不再猶豫不定。
  小薇笑著點頭,「只要傻過,才會變聰明。我們自詡為天才,哪知到頭來機關算盡,聰明反被聰明誤,人還是傻一點兒好。」不知想起什麼,抿嘴一笑,「呵呵,傻人有傻福。」頓了頓又說,「那麼你呢?你跟張說之間的故事都可以編成一部電視劇了,情節跌宕起伏,形勢峰迴路轉,令人可羨可歎。什麼時候喝你們的喜酒?」
  鍾筆低頭笑,沒有搭腔,她的意志動搖了。看著眼前火紅的喜字,她不由的想,結婚其實不是一件壞事。人們總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其實大家都忘了,婚姻還是幸福的殿堂。我們總是人云亦云,而忘了事情的本質。

《你可聽見我的心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