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接受的是素質教育,這是人所共知的。特別是音樂課,多餘的時間就用來講故事。
我承包了這段時間。一次,我別出心裁,講了個探案的故事。
「安娜小姐死了,死時穿著睡衣。據她的鄰居提供消息,在十點種左右,有兩個人拜訪安娜小姐,一個是她的學生—一個無賴,另一個是她的情人。
安娜小姐到底是誰殺死的呢?」
話一出口,胳膊便在我的眼前搖晃。不用數,當然是128只。64個人,一人兩隻。
此刻我的心情是多麼沮喪!啊!我這天才出了道天才的題目,換來了128只手揮舞!而且是偵破故事!實在是慚愧,慚愧!
為了彌補我心中的創傷,挽回我的面子,我決定找一個不聰明的來回答。
我叫了龍超。
只見他扭扭捏捏,嘻嘻哈哈,支支吾吾地擠出幾句話:
「是她情人殺的,因為他們剛剛上過床,所以穿睡衣被殺死的。」
我沒想到他表達得這麼直接。可能這個故事實在不妥。我想,還是找一個純潔的同學回答這個問題,讓他說「不知道」。我就順理成章地說出答案。
思想純潔的楊都都,想了半天,紅著臉說:
「是她情人殺的。他們剛剛做愛。」
沉默的老師不再沉默。開口了:
「同學們!這個故事不適合我們正在成長髮育的少年兒童。方舟!你先下去吧!」
我只好走下講台,不料,走到過道上,被一隻手抓住。正當我猜測是何方妖怪時,那人卻先開金口了:
「嘿嘿!到底是為啥?」
我說:
「因為只有她情人來了,她才會穿睡衣迎接!」
於是這個答案就像多米諾骨牌一樣傳下去。不料穿到中途時,就變成了:
「因為只有她情人來了,她才會穿睡衣淫奸!」
最後一個聽到答案的人,對答案極為不滿。他拽住我的胳膊說:
「你說得不對!一般淫奸不穿睡衣,而是不穿衣服的!!!」
嘩!吐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