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讓我遇見你,在我最美麗的時刻。」
這是圖圖寫給我的第一封也是唯一一封情書裡的一句。
雖然我知道這句話並非圖圖原創,而是出自一位很有名的女詩人的詩,可是每次想起,仍然唏噓。
圖圖遇見我時,我們真的都在最美麗的時刻,最肉麻不堪又最燦爛奪目的青春年華。
她是我的初戀。
那時候,我還是電子系一個不務正業的學生,每週都有幾天扔下功課,去市中心一間酒吧賣唱。一把吉他,一把還過得去的嗓子,是我表演工具的全部。
後來,慢慢有志同道合的人加入進來,先是張沐爾,後是怪獸。
怪獸是貝斯手,張沐爾司鼓。
我們組成一支叫「十二夜」的樂隊。
那不是一間很有名的酒吧,演出場所也很不專業。簡單說,就是不可能每次都有鼓,也不是時刻要用到貝斯。所以大多數時候我仍然是孤單一人,撥幾個簡單的和弦,唱一些或流行或過時的歌曲。
其實酒吧唱歌收入並不高,我在乎的也不是錢,而是那種可以在黑暗處低吟淺唱的感覺。
那種又喧囂又孤單的感覺,無限接近自由。
在那個所有人都各懷心事的地方,其實沒有人在意你的悲喜,他們聽到的只是歌聲。如果運氣好,當然他們偶爾回憶其人生中的這一刻,會忽然想起,有個人在寂寞空曠的背景裡這樣歌唱;他們會想不起這個人的樣子,但那遙遠模糊的歌聲,會讓他們惆悵。
這就是我心裡的音樂,它或許永遠不能像衣食住行一般讓人唸唸於心,卻可以暗中記錄人生的全部時光。至少,當我回憶起每一段光陰,都會有音樂作背景。人生是這麼動盪不安的長路,只有歌聲可以讓人休憩——後來我會刻意地把每一段日子用樂聲標誌,好讓自己不至於遺忘。
比如,遇見圖圖的那天,在我的記憶裡,標誌為:貝多芬的命運交響曲。
因為她的到來實在排山倒海,陰差陽錯,命中注定的,我躲不了,當然,也不想躲。
也可以說,她一直都在,她是這間小酒吧的常客。我以前也模糊看到過她,但當時她和一般喜歡泡酒吧的女生沒什麼兩樣,穿著入時,眼神浮華,總是和一些看上去不太像好人的男生廝混。
我對這樣的女生歷來不感冒。那時候我二十一歲,對愛情有自己的期待。我固執地認為我將來的女友會是那種古典型的女孩,黑頭髮、黑眼睛,開朗善良溫柔,當然,也很漂亮。
在我遇見圖圖那天以前,我對所謂命運,一無所知。
我的工作時間從八點開始,斷續唱三個小時。然後,酒吧老闆請我喝上一杯,結給我當晚工錢。那天我低著頭喝一杯橙汁,夜已經有點深了,酒吧裡的音樂換成勁爆的舞曲,襯著燈光掩映下光怪陸離的人臉,我居然有些昏昏欲睡。
把我吵醒的是酒杯碎裂的聲音,人聲一下變得尖銳起來。有人打起來了!有人跑,有人拉架,總之混亂不堪。這在酒吧裡是常事,我已經見慣不怪,第一反應是去找老闆結工錢,當我好歹背著吉他衝到吧檯,正聽見一個男人尖聲叫囂:「你就這麼走?你敢走?你走了老子殺了你全家!」
黑暗裡不是特別看得清楚,不過我還是看到,他圓圓的腦袋被一杯來歷不明的液體襲擊,他所剩不多的頭髮被那些液體粘成一團,非常有趣。
既然有趣,我當然是要笑的。
吃了虧的傢伙馬上把矛頭指向我:「你笑什麼?你敢笑?你和她是一夥的?」他揮一揮短粗的胳膊,幾個人向這邊包抄過來,我看情形不對,顧不得多想,一記右勾拳,利索地放倒一個。
我還沒來得及為自己衝動的行為後悔,已經看到圍過來的其中一個掏出彈簧刀。我推翻身旁的桌子,桌上的酒瓶碎了一地,酒吧裡的客人開始尖叫。那人閃過,握著刀朝我撲過來,我握緊拳頭已經做好火拚準備,可是這時有人拉住我的衣袖,聲嘶力竭地在我耳邊喊了一聲:「快跑!」
然後,她拉著我開始飛奔。那是一隻柔若無骨的小手,拉得我心裡一激靈,我就這樣背著我的吉它,笨手笨腳,腦子短路地被那隻手牽跑了。那幫人罵罵咧咧地追出來,辟里啪啦的腳步聲亂作一團,身邊的人喘著粗氣一迭聲地問:「跑不掉怎麼辦?」
怎麼可能跑不掉?
對這裡的每一條小巷我都熟悉。我拉著她迅速拐進一條人跡罕至的巷子,走到深處穿過一個廢棄的門樓,往出一拐,就是車水馬龍的大道,明亮喧嘩,安全無比。
我們停下來喘氣。她彎著腰,雙手按著膝蓋,精疲力竭的樣子。
說實話我也累得夠嗆,不過,我終於有閒心打量她。首先,她是個女的。其次,她很扛凍,夏末的早晚已經有涼意,她卻還穿著短裙,露出兩條勻稱好看的長腿。
看在腿的份上我決定對她客氣:「你還好嗎?」我事務性地問。
她不答。
「你還好嗎?」我提高聲音。
她忽然抬頭瞪著我,是那種直愣愣的瞪,她的眼睛水波瀲灩深不見底,我一下呆住。
「真的安全了?」她問,怯生生地,帶點試探的意思。
得到我肯定的回答之後,她呆了一兩秒,開始揚聲大笑。我從來沒見過一個女生笑得那麼放肆,她一邊笑一邊揉著自己的腿,一邊還不忘了上氣不接下氣地嘲弄:「哎,你覺得我給那個矬子設計的新髮型酷不酷?」
「喂,」我覺得我有必要弄清整個事情的來龍去脈,「你是誰?叫啥?幹啥的?那群人為什麼要找你麻煩?」
她一下收斂了笑容,變得倍兒嚴肅。
「你不認識我?」她指著自己的鼻子,「你確定?」
我確定。
她呆了一剎,判斷我是不是在尋她開心。然後,總算搞清楚狀況了的她一臉不解:「那你幹嗎去惹他們?你幹嗎救我?」
我發誓,我不是故意的!我全部的錯誤只在於我太有幽默感,以至一不小心就掉進了命運早就給我刨好的陷阱。
「我還以為你也看上我了啊,老天。」她白癡兮兮地感歎,「哪曉得你沒有!」接下來她用力拍下我肩膀,「敢情,你是個好人啊!」
我靠!
我差點立刻轉身把這個自我感覺超好的不良少女留在原地吹風,可陰差陽錯地,我沒有。相反,我和她開始沿著馬路牙子慢慢走,她其實仍然沒有從剛才奪命的奔跑裡回過神來,我猜她是那種越緊張越多話的人,有些語序混亂,詞不達意。
然而儘管如此,我終於也慢慢弄清了,她叫什麼,是幹什麼的,當然還有那群人為什麼要收拾她。
實在是有些戲劇,但她卻是真實地進入了我的生活。
「叫啥?」我把好奇心按了又按,還是忍不住問道。
「我叫圖圖,圖畫的圖。我在市一職高讀書,讀會計,大概,因為實在我也搞不清楚我在讀什麼。」
以上就是她的開場白,很迷糊,很有圖圖特色。但是她的確很漂亮,當我驚魂稍定,可以用一個男生看女生的眼光正確地衡量她時,不能不這麼承認。她穿一身黑,後來我就再也沒見過任何一個女孩把黑色穿得那麼有型,她的腕上誇張地戴著一串黑曜石的長手鏈,她不斷舉起手把前額的頭髮撥開,樣子真是明麗。
「你也曉得的咯,職高有什麼書好讀?男生閒著沒事就評什麼『四大美女』,我是其中一個,而且,」她有些得意地補充道,「也是最漂亮的。」
「然後那些男生就會為了爭我打架。其實他們也不見得有多喜歡我,但是就是喜歡爭,爭這些,好有面子麼?不過,反正啦,我已經習慣男生們為我打架,他們一天不打我都覺得閒得慌,覺得人生特沒意義,真的。」
「虛榮。」我評價。
「虛榮就虛榮咯!」她滿不在乎,「人生不就來場虛的嗎?」她昂著頭在晚風裡走,像一頭驕傲的鹿,臉上是不屑於對任何人解釋的淡然。「你覺得今天這樣打架很可怕?其實呢,那幫流氓也是來虛的。我不就花了他幾千塊買了件吊帶嗎?花了他的錢他就以為可以把我怎麼樣?殺我全家,我都不知道我全家在哪裡,真謝謝他哦。」
「幾千塊的吊帶!小姐!」我抓狂。
她很敏感地轉過臉:「小姐?你說我是小姐?你嘴巴放乾淨點!」大概是我無辜的表情使她馬上意識到自己防衛過度,她抓住我衣襟,有些自豪,又有些怯生生地屈尊跟我解釋,「其實他連我的手都沒拉過,真的。那種男人,我見得多了。」
我輕輕地把衣襟從她手心裡抽出來。不管她多麼漂亮,我們真的不是一路人。
沙優啦啦,就此別過。
我背著我的吉他快步走,尋找62路站牌,我們學校在數十公里外郊區,公車就這一根獨苗。可她牢牢地跟著我,我不得不回頭建議她:「你自己回家好嗎?」
「回家?」她笑起來。「你說我爸家還是我媽家?我爸家在瀋陽,我媽家在重慶。」她手插腰,居然帶點挑釁的味道,「或者你說宿舍?對不起,我的室友剛剛把我的東西扔出來,因為她的男朋友在追我。」
我不敢置信地看著她,她帶著一臉嘲弄的表情看著我。她的臉上沒有一絲痛苦的痕跡,我有點懷疑她在說謊。
「咳,」我說,「我很抱歉,可是……」
「可是你要錯過末班車了!」她輕快地說,「原來是個乖娃娃啊,錯過末班車回不了家了,我要媽媽……」她擠著眉毛,做出一臉哭相。
我又不是小孩子,被你用激將法?正好過來一輛62,我連招呼也懶得再跟她打,腳一邁就要離開這個是非之地。
「你!」她在我背後喊,「你真不夠朋友!」
誰和你是朋友?抱歉啊抱歉,我認識那個人嗎?我的一隻腳已經上了公車,此刻有人大力拽我的吉他,我一個重心不穩倒摔下去,接連幾個趔趄,靠著路邊的一棵樹才沒摔個仰八叉。
再看看她,她笑容滿面,對公車售票員做著「gogogo」的手勢。
公車開走了。我欲哭無淚。她依舊是那樣,似笑非笑用一種睥睨的眼神看我,好像是在問:「現在,怎麼辦?」
我懊惱:「說吧,你到底想幹什麼?」
「你救了我,你必須負責到底。」
「我不該救你,我錯了,我改行不行?」
「為時已晚。」
我懶得理她,在馬路牙子上坐下開始檢查我的吉他。這可是我的寶貝兼吃飯傢伙,剛才撞了樹撞了人還撞了牆,不知道有沒有傷筋動骨。我順手撥了一個《挪威的森林》前奏,還好,一切正常。
「我聽過你唱歌,嗓子破點,感情還是有的。」她流里流氣地在我身邊坐下,我挪開一點,跟她保持距離。
「你剛才彈的那是什麼來著?聽著挺耳熟。」她沒話找話。
「挪威的森林。」我盡量禮貌。
「哦,這個我知道,那個什麼伍佰嘛!」她馬上又自我感覺良好地哼起來,「讓我將你心兒摘下,試著將它慢慢溶化……」
「打住打住!」我忍無可忍,「這是Beatles的挪威森林,NorwegianWood,你有點文化行不行?」
「你有文化,你倒是唱啊!」她不甘示弱。
唱就唱,怕你怎的。我拉開嗓門,第一句「Ioncehadagirl」就把她震住。我暗暗得意。嘿嘿說實話,我彈吉他唱歌的樣子還是蠻帥的,被公認為「十二夜」樂隊裡最有女生緣的一個,小半年裡收到的情書也有好幾十封。
她在黑暗裡看著我,我在她的眼睛裡看到那些熟悉的仰慕,臭屁地問她:「服不服?」
「服個屁,」她居然說髒話,「唱這些世界上沒有三個人聽過的歌算什麼本事?要把別人的歌唱成你自己的,或者乾脆自己寫,那才高明!」
「你這是明目張膽的嫉妒。」我說,「我要趕末班車回學校Happy,少陪了。」
「末班車幾點?」她笑瞇瞇地問。
「十一點半。」我看看表,還有五分鐘。
「其實你不如給我再唱一首。」她提議。
「為什麼?」
「因為你的表壞了。」
我這才仔細打量手腕上的老爺表,它跟了我已經三個年頭,雖然進過幾次水,可總體來說還算運轉良好。但是現在,可憐的它,表面玻璃裂成幾塊,指針一動不動——看來是剛才那記勾拳的副產品。
現在的回想起來,當時我居然不是很懊惱,相反,有一絲絲慶幸的感覺。那天就是這樣,我遇見圖圖,然後所有的事情便成為我們的相遇而準備,有點巧合,有點詭異,可是都只是甜蜜的鋪墊。
表壞了,時間就此停住。於是她留在我生命裡。
像我這樣一個文藝青年,注定要為這樣的小資感覺付出些什麼。當我敏感地感覺到這一點的時候,我有些沒出息地感到不安,所以我決定往前走,走回家。
她當然還是跟上來。
我繼續走,她繼續跟。
到第二個街角的拐彎處,我站住了。轉回頭,她歪頭,衝我嘿嘿地笑。看來,這姑娘今天是鐵了心要粘上我了。
「你跟著我幹嗎?」我問出一句廢話。
「再唱一首?」她走上前來晃晃我的胳膊,「可以點歌嗎?」
我假謙虛:「我這破嗓子,算了。」
「假謙虛。」她哼哼。
哼完後,她自己開始唱。我們百無聊賴地在路邊且走且停,她也就斷斷續續哼了一路,一開始,只是些零亂不成調的樂句,從這首跳到那一首,上一句還是我的太陽下句馬上變成周傑倫,七拉八扯的能力讓人歎為觀止。
她什麼時候開始專注地唱一首歌,我已經記不清了。很可能,她只會唱高潮部分,但是看得出她喜歡這首歌,所以唱的時候有種自己都沒意識到的專注。那種專注吸引我偷偷看她,她微微仰著臉,白皙的皮膚浸透著月光,眼睛裡居然有種聖潔的光芒。對,就是這個詞,聖潔,雖然今天看來無比誇張,但那千真萬確就是我當時的感受。我真心慶幸自己打出那一拳,因為,誰敢侵犯這樣一個美好的姑娘,簡直十惡不赦,不可原諒。
在我記憶裡,那一刻簡直萬籟俱寂,我的天地裡只有圖圖的歌聲,她認認真真地唱:「啊,如果不能夠永遠都在一起,也至少給我們懷念的勇氣,擁抱的權利,好讓你明白我心動的痕跡……」
後來想起來,我就是輸在這首歌裡。那是林曉培的《心動》,可是被她一唱,馬上打上圖圖的標籤。那一刻我才發現她的聲音無與倫比,低音濃烈高音飄渺,有些微的瘖啞,聽上去有些緊張,卻絲毫不損其魅力。
感覺到我在用心聽,她的歌聲戛然而止。她偷偷瞟我一眼,甚至顯得有點尷尬,可嘴上還是一如既往地強硬:「怎麼樣,我隨便哼哼都比你強吧?」
「你喜歡這首歌?」我岔開話題。
她想了想。「其實,我是喜歡那個電影。裡面的人都好可憐,明明相愛,可是不停地誤會誤會,猶豫猶豫,不小心一輩子就過去了,帥哥變成老頭子,害我在電影院裡哭死。」
我沉默。我也看過《心動》,還記得影片的最後,張艾嘉在飛機上看著往日照片,過去一片雲蒸霞蔚,模糊了青春含笑的臉。很久以後我重看這部電影才恍然大悟,哦,原來痛苦是人生必經之旅,失去也可以作如是觀。
可是直到今天我也沒告訴圖圖,《心動》也是我喜歡的電影。到底是為什麼我也不清楚,可能我是怕說自己喜歡有些刻意討好的意思,也可能是害怕她會認為一個喜歡看文藝片的男生缺乏男人味,總之當你喜歡一個人就會變得那樣患得患失,不可理喻。
等她唱完,我有些愛憐地問她:「你累不累?」
「用這種語氣跟我說話?」她把頭昂起來,「難道你想泡我嗎?難道你忘了我們今天晚上才認識的嗎?」
天下最臭屁的女生!
不過,我怎麼看她越來越可愛的樣子呢?
「這樣吧。」她好像很努力地想了想,然後說:「你今晚救了我,我怎麼也要表示一下感謝才對,雖然我是個美女,雖然你救我純屬自願,雖然我不算是很有錢,雖然今天晚上我已經很累了,但是,我還是打算請你去喝豆漿!」
喝……豆漿?
這個感謝實在有點新奇。
「怎麼?」她很奇怪地說,「難道沒有人請你喝過豆漿嗎?」
「沒有。」我老實巴交地搖搖頭。
「所以說,」她重重地拍我肩頭一下,「嘗試一下嘍!」
她下力很重,我的肩被她拍地塌下去一塊,遲遲起不來,卻有些疼痛的甜酸感。體驗著這種莫名其妙的滋味,一向酷酷的我沒有對此表示任何反對,就跟著她去了。她拉著我的衣袖,虎虎生風地走在前面,長長的頭髮在腦後隨意地挽成一隻好看的髻,露出光滑的脖頸。那時候我也算學校裡的名人,憑借吉他贏來過好些女生的關注,但我畢竟、真的,還從來沒有戀愛過。這樣被她一拉,我好像被拉進了夢境,不知道自己到底是醒著還是夢著,我猜我的樣子看上去一定傻得夠嗆。
不出一站地我們果然看見了一座城隍廟小吃,看來她還真的像她自己說的那樣,輕車熟路。她繼續輕車熟路地走到櫃檯對女服務員說:「兩杯豆漿。」神情就像她是要的兩杯燕窩那樣大方自如。
我已經找了個盡量偏僻的桌子坐定,她端著豆漿走到我面前:「這可是我今年第一次花錢請客呢。」
「謝謝。」我一本正經。
「你呢,歌唱得不錯,就是有點放不開。」她端起豆漿吸了一口,開始老三老四地對我指手畫腳,「你這樣,將來怎麼能當明星呢?」
「我從來就沒想過當明星。」我不得不告訴她。
「咦?」她睜圓眼睛,「那你唱歌是為什麼?」
「唱歌,就是為的唱歌唄。」我不知道怎麼回答。跟剛認識的人談「音樂」,拜託,我還沒有那麼肉麻。
她饒有興味地看著我,用吸管攪著豆漿:「其實呢,我是很想當明星的。」
「為什麼?」
「因為我不當明星純粹是種浪費,每天都是些長得還不如我的人成天在電視上跳來跳去,你不難受,我還難受呢!」
鑒於她說的其實沒錯,我很給面子地沒有反駁。「可是,你打算怎麼當明星呢?」我問。
「我可以去參加模仿秀,」她毫不羞澀地搔首弄姿了下,「你覺得我像不像徐若瑄?就是比她高了點。」
「你比她漂亮。」
「這我知道,不用你提醒。」
我倒。然後窘迫,只好埋頭喝豆漿。本來就不大的杯子很快被吸得見了底。這讓我更加窘迫,因為我一直覺得不吃不喝霸住餐廳的桌子是種罪惡。更可恨的是圖圖馬上發現我的空杯子,大驚小怪地叫起來:「天吶,喝那麼快?拜託,你以為你是尼斯湖水怪嗎?」
快餐店裡人不多,她這麼石破天驚地一喊,所有人目光都聚集在我們身上。
「這樣,我教你一個方法,可以用剩下的豆漿撐到天亮。」看我這樣,她有些過意不去。「就這樣,你看,」她輕輕地嘬了一下吸管,「一次只喝一點點。美好的東西,你要好好保護它,才不會消失得太快。我就是這樣的哦!所以每次到天亮我的豆漿還有一大杯,可以咕嘟咕嘟一口氣喝完然後走出去,感覺空氣真清新,生活可愛極了!」
「要是下雨呢?」我煞風景地問。
「不可能總是下雨。」她肯定地說,「對了,我還不知道你叫什麼名字?」
「林南一。」
「解釋一下?」
「林,樹林的林,南,南方的南,一,」我看了看桌子說,「一杯豆漿的一。」
「哈哈哈哈哈,像文藝片男主角。」她皺皺鼻子。然後她舉起豆漿杯,興高采烈:「好吧,南方樹林裡的一杯豆漿,為了我們的相遇,cheers。」
那天晚上,也許本該發生點什麼的。
可是什麼都沒發生。
我和圖圖都困得七葷八素,趴在快餐店的桌子上,睡得像兩頭死豬。中間我有醒來過一次,圖圖年輕美好的臉幾乎緊挨著我,她睡得那麼安寧,像一個小小的嬰兒,有一刻我幾乎忍不住想伸手觸觸她吹彈可破的臉頰,但終究沒有。
六點多的時候我被窗戶裡照進來的陽光驚醒,她也一樣,愜意地伸著懶腰。我有些不好意思,她倒是落落大方:「早上好啊。昨晚休息得還好?」
我點頭。
「你撒謊啦,這種地方,怎麼可能睡得好?」捉住我的小辮子,她洋洋得意。
我卻不想為自己辯解,只懂得呆呆看她。剛剛睡醒的她臉孔皺皺的,但是眼神澄澈像四月的湖,在我的記憶中,那是她最美的一刻。
「哎,你傻了嗎?沒什麼要說的?」她提醒我,「我就要走了啊!」
「再見。」我說,心裡卻募地湧上來悲傷。也許我應該說的是另外一個詞,可是天曉得,我什麼也說不出來。再見或許就是永遠不見,這個在我生命裡只有一天時限的美麗女孩。
然而她忽然伸出胳膊,狠狠地擁抱了我。
「謝謝你,林南一。」她連珠炮似地開了口,好像生怕被我打斷,「謝謝你救我,謝謝你陪我一整個晚上,你不知道一個人在快餐店的早晨醒來這種感覺有多可怕,醒來第一眼看見你,感覺就像……就像……總之,就是感覺很好很好,從沒這麼好過,你知不知道?」
她鬆開我的時候眼睛似乎有些濕潤,緊接著她果然將面前的大半杯豆漿一飲而盡。然後,她整理著自己的表情,竭力要做出「世界真美妙」的樣子,因為,假使不如此,簡直沒有勇氣把生活繼續。
我很不爭氣地偷偷掐了我自己一下。
是夢?不是夢?
「再見,林南一!」她高高地舉起雙手和我告別。
以後的日子裡我知道,這是圖圖特有的一個姿勢。她告別的時候是這樣興高采烈,彷彿下一秒鐘等待她的不是分離而是更加甜蜜的相聚。
而那天,在微熹的晨光中,她高高揚起的手臂像一對翅膀,在早晨清新的風裡,好像就要飛起來那樣的輕盈。
就在那一刻,我確定我愛上了她。
可我還是那麼沒出息地,連電話號碼都沒敢問她要,就眼睜睜看著她,從一個暗一點的光影走進一個明亮一點的光影,最終,走出了我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