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這樣,一夜之間,我成了「十二夜」酒吧的總經理。
七七夥同張沐爾他們,叫我「一總」。聽著彆扭,但拿他們沒法子。我很認真地做著一切,但管理酒吧,我是真的沒有能力。酒吧的經營慘淡,一直在不停地賠錢。我們每晚在裡面演出,這樣的演出對我們來說是輕車熟路,但沒有好主唱的樂隊是沒有任何人喜歡的。
如果圖圖在,是會不一樣吧。
總之這已經不是以前的「十二夜」。但怪獸堅持我們應該唱自己的作品,不接受點歌。來酒吧的人普遍對我們興趣不大,大概看在特價酒水的面子上,忍受著我們的死氣沉沉。
所以有人找碴也是早晚的事。
那天我們的演出主題是怪獸新作的一支迷幻的曲子,連我都覺得沉悶。
「你們這都是些什麼亂七八糟的啊!」忽然有人喊。
他走到我們樂池旁邊,我一眼就看出來,是那種閒極無事四處找碴的小混混。難得的是他居然趾高氣揚:「兩隻蝴蝶會唱嗎?」
「不會。」怪獸答。
「隔壁的妹妹就會唱!」他嚷嚷,「你們怎麼不學點好?」
「既然如此,你為什麼來這裡?」怪獸和氣地問。
「因為你們很爛,也很便宜。」他看來成心鬧事。
「你小子討打啊!」七七第一個跳起來。
那人嬉皮笑臉:「好啊,小妹妹,打是親罵是愛,你打我我決不還手。」
他真是搞錯了對象。我還沒來得及攔,七七已經操起一隻啤酒瓶衝上去,那人根本沒料到一個小姑娘會說打就打,我眼睜睜地看著那只瓶子在他腦袋上開了花。
他一臉困惑的表情,好像還不相信自己就被一個小姑娘這麼教訓了。
「你說了你不還手,說話要算話哦!」七七提醒他,無辜的樣子。
這一提醒他才恍然大悟地暈了過去。
張沐爾趕緊衝上去檢查傷勢:「傷口很深……姑娘你夠狠的啊!」他責備七七。
七七一副懶得辯解的樣子。怪獸還是有點緊張,開酒吧的,誰都不想得罪流氓。「今晚就到這裡!」他開始清場,然後拿出手機,大概是想給相熟的警察打電話。
這時候,他的電話尖銳地響起來。
「喂,是我。」他沒頭沒腦地接了這麼一句。
然後他的神色就變得很嚴重很嚴重,就好像有人欠他二十萬沒還似的——就算有人欠他二十萬沒還,他的臉也不會那樣形同死灰。
「我家的廠子出事了,」他放下電話說,「工人死了十幾個。」然後他開始抓狂地翻自己的口袋,也不知道在找什麼,一邊找一邊說:「我得馬上回去。立刻回去。」
他一溜煙地跑走了,中途撞倒兩三把椅子。張沐爾同情地看著他,家大業大原來也是有煩惱的。
七七怪怪地嘟囔了一句:「皮衣廠是煤礦嗎?死人,怎麼死?」
可憐那個被打的混混,居然只有我關心他的死活。我打了個120,並且墊付了他的急救費。
怪獸走了一個禮拜,沒有音信。我們「十二夜」彷彿中了消失咒,一個一個地離開,我甚至懷疑,下一個應該輪到我。
一個星期後怪獸終於回來,他好像七天都沒有睡覺一樣,問他什麼,也都不肯說。他不說也算了,各家有各家的難事,既然管不了,何必好奇。這些日子,「十二夜」還在繼續經營,但有時候一整夜,我們也沒什麼顧客,張沐爾發呆,怪獸生悶氣,我在那裡隨便撥弄吉它,七七坐在高腳凳上,用一小時的時間喝一杯可樂。
「為什麼呢?」張沐爾說,「是不是這裡風水不好?」
「你們的歌太難聽了。」七七說,「你們差一個女歌手。」
「你別逼林南一跳樓。」張沐爾警告她。
「你們應該把圖圖逼回來。」七七說,「我看過林南一拍的DV,她才是你們樂隊的靈魂。」
「夠了!」怪獸喝斥她,「你懂什麼!」
「我他媽什麼也不懂。」七七說,「我只懂這裡想不關門就得想辦法。你們那些誰也聽不懂的狗屁音樂,一錢不值!」
「七七說得有道理。」我說,「明天找新的主唱,唱點流行歌曲,把酒吧養下去了,我們再來談藝術。」
我對怪獸說:「我們不能這樣等死,你想辦法寫點新歌。能流行的,我在網上徵選歌手。」
「好吧。我試試。」怪獸也終於學會了妥協。
為了我們的新歌,怪獸和張沐爾很配合地每週兩次來我這裡錄音,每一次我們都必須用厚厚的毛毯把窗子和門遮起來,所有的人不許說話不需咳嗽,搞得如臨大敵。
每次我們工作,七七總是安靜地坐在沙發上,像在聽,也像在發呆,她變成一個安靜得離譜的姑娘,也成為我們的第一個聽眾,我們寫出一點得意的旋律,就拿去給她聽,她有時候搖頭,有時候點點頭,正經的時候說說意見,不正經的時候跟我們要評審費。
張沐爾問他:「你要多少?」
她答:「那要看跟誰要。如果是跟你要呢,就算了,你一看就是窮酸樣,如果是跟怪獸要呢,我就獅子大開口,因為他一看就比較有錢。如果是跟林南一要呢……」
她說到這裡忽然不說了,眼睛轉過來看著我。
「說吧!」我有些好奇。
「我不告訴你們。」她說完,站起身來,走到陽台上去了。
那晚怪獸把我拉到我家樓下,我們倆面對面地抽煙,他忽然問我:「你忘記圖圖了,是不是?」
「怎麼會。」我說,「是她走了,不肯回來。」
怪獸指指樓上說:「就算她回來,這裡還有她的位置麼?」
我敲敲我的心口說:「她的位置在這裡。」
怪獸笑:「我不是要管你的事,你愛上哪個女人都跟我沒有關係,我只是想提醒你,不要錯過這一生最愛你的人。」
我一把揪住他的衣領:「你是不是有圖圖的消息了?」
「沒有!」他掙脫我,「你也不大不小了,不要有事沒事就動手動腳的,難道你因此惹的麻煩還不小嗎?」
我知道他是在說七七。
是的,如果那天我忍著一點兒,興許,就不會有七七這場意外了。
但是,那些都是如果,該發生的都發生了,只有迎頭接受所有的事實,才有活路可走,不是嗎?
遺忘,未嘗不是一種好的方式。
那天晚上七七問我:「林南一,為什麼你們樂隊裡的歌都是怪獸寫,你不覺得他寫歌真的很難聽嗎?」
「還好啦。」我說:「請問您有何高見?」
她眼睛看天:「你不覺得有點羞恥嗎?」
「什麼意思?」
「你應該自己給你女朋友寫一首歌!」她終於忍不住,「不然她就算回來,也不是回你身邊!」
然後她就昂首闊步衝進浴室,留我在客廳裡聽著水聲發呆。
她說話不留情面我知道,但我沒想到這一次她這麼狠,直接打我死穴。
嘩嘩的浴室裡的水聲,像記憶裡的一場雨。
那天晚上我一直撐著沒睡,等到臥室裡沒有動靜了,才做賊一樣打開壁櫥。
那裡面有一把吉他。
不是七七送我的那把,是樂隊的那次爭吵中,被摔壞的那把。
這是我第一次正視它的慘狀,不過,情況比想像的好得多。
琴體大多完好無損,斷的是琴弦——還剩三根。
我試著輕輕撥了一下,它像一個沉默很久的朋友,遲疑地對我打了聲招呼,聲音沙啞卻親切。
也許,殘破的吉他,未必彈不出美麗的和弦。
也許,只有當一個人消失了,她的美,才會一天比一天更加驚心動魄,讓人撕心裂肺地想念。
這是我第一次寫歌,很生澀,一個音一個音地試探。我想,首先我要寫出,當我們第一次遇見,那一場宿命的雨。
我歇口氣,有人在我身後說:「好聽。繼續。」
「你是鬼啊,走路沒聲音!」我嚇了一跳。
七七看著我微笑:「林南一,我知道你可以寫出好歌來。」
夜晚實在太具有迷惑性,在那一剎,我真以為她是圖圖,心裡一下子悲喜交集,差點掉下眼淚。
我生平寫的第一首歌,很普通的歌詞,很簡單的旋律,就是用三個琴弦斷續彈出來的:我把它叫做:《沒有人像我一樣》。
沒有人像我一樣
沒有人像我一樣
沒有人像我一樣
沒有人像我一樣
啊啊啊啊啊
執著的愛
情深意長
你已經離開
我還在瘋狂
世界那麼的小
我找不到你
哪裡有主張
沒有人像我一樣
在離你很遠的地方
獨自渴望
地老天荒
第一天晚上,七七是我唯一的聽眾。
黑夜裡,她的眼睛閃著光,她說:「林南一,這歌我喜歡。」
「真的嗎?」我有些不相信。
「真的真的。」她拚命點頭。
第二天,我在酒吧演唱了這首歌。一片沉寂之後,是好久沒聽到過的掌聲。
很神奇,好像就是這一首歌,酒吧被慢慢救活,人氣開始旺起來。慢慢的,我們的酒吧開始擁有老客戶,點唱我的歌曲,還有姑娘為我送花。我變得很忙,七七卻還是那麼閒,很多時候,她都獨自呆在家裡。這個從天而降的女孩成了我最大的心病,我一有空就思考該如何把她送回去。
我想了又想,終於在一天早晨認真地跟她說:「七七你聽好了,不管你告不告訴我,我一定要找到你的家人,把你送回家。在這之前,我替你報了一個補習班,補外語語文數學,一週四天課。」
她哼哼,不講話。
「反正你是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這樣呆在家,你遲早會生病。」我覺得自己應該強硬點。
她冷笑:「到頭來你們都是這副嘴臉。」
她的脾氣一向這樣,我也懶得和她計較。我告訴她,我要上街去採購一些東西,她願意留在家的話還是願意跟著我出去透透氣,悉聽尊便。
但是我出門的時候,她居然還是跟出來。
她戴著那只藏銀鐲子,頭上壓一頂黑色棒球帽,mix-match得相當有型,走在街上行人側目,她卻始終皺著眉頭,似乎在想心事。
我知道,她只是不想一個人呆著。
可是,她要何時才能學會主動對我開口,告訴我,在她身上,都發生了什麼?
我們去了鬧市區,市中心的新華書店門口亂哄哄的,都是和七七年紀一般大的小姑娘,好像在舉行某個青春作家的簽售。對這類所謂作家,我的觀點歷來是,不看不買不關心。七七站在那裡,看著那個巨大的廣告牌,抿著唇,不做聲。
「進去一下吧。」我說,「替你買點複習資料。」
她居然沒有表示反對。
我一進去就發現自己失策了,書店裡圍著的人實在有點多,通道被擠得水洩不通,我邊高喊著借過借過,一邊納悶,難道哈利波特的作者來了麼?
就是在這片混亂中,我發現,七七不見了。
她不見了。
我的第一反應,並不是人流偶然地衝散了我們,而是,她跑掉了!
可見我的心理陰影不是一般的重。
我好不容易擠到服務台,想讓她們幫我播個尋人,可是在美麗的播音員有空搭理我之前,先鎮定地把下面的廣告播了三遍。
「參加青春作家暴暴藍簽售活動的讀者請注意,簽售地點在圖書大廈的五樓多功能廳,」請大家再上電梯的時候不要擁擠,注意安全,謝謝合作!」
我耐心地等她播完,然後說:「小姐麻煩你——」
她用手攏住耳朵問:「你說什麼?」
我對著她喊:「我要廣播尋人!」
這時候一包T恤從我腦袋上飛過,重重砸到服務台上。
「快播快播,」有人焦急地喊,「凡一次購買《小妖的金色城堡》超過五本,均可獲得紀念T恤一件,請來服務台領取!」
我抓狂了,賣書是賣菜嗎?促銷得也未免太過**裸,這種方式,實在超出我的理解範圍。
服務台前面迅速派起了長隊。
「快來人搭把手!」又有人喊,「有人買了一百本小妖,要到書庫拿貨!」
這個爆炸性的消息更激起眾聲喧嘩,我忽然感到說不出的疲憊。
這就是買賣的氛圍,書是如此,音樂,怕是也不能例外。
靜靜地做一首好歌,會越來越成為愚不可及的夢想。
我沉默地推出了瘋狂人群的包圍圈,一下子失掉方向,忘了自己要幹什麼,忘了何去何從。
「林南一!」七七的聲音,把我嚇一跳。
她忽然出現,就那麼孤孤單單地站在離我兩米左右的地方,臉色蒼白,好像剛受傷那會,眼神渙散得讓人心驚肉跳。
「七七你怎麼了?」我衝過去抓住她,「你剛才上哪去了?」
「林南一,我們回去吧。」她輕輕掙脫我的胳膊,只說了這麼一句。
「書都還沒有買。」我猶豫。
「回去回去回去!」她沒有徵兆地尖叫起來,「我要馬上回家!」
她跟我生拉活扯,差點把別人撞翻在地,周圍的人用看搶劫犯的眼神看我,搞得我只能一邊拖著她下電梯一邊跟人解釋:「對不起,我妹妹,啊,精神不穩定……」
聽到「精神不穩定」幾個字,她像受了什麼刺激似的,撲到我肩膀上,愣生生地咬了我一口!
雖然天氣還很冷我穿得還很厚,但她那一咬還是疼得我齜牙咧嘴。
「你瘋了!」我終於忍無可忍地甩開她。
那時我們已經走到新華書店的大門口,很多和她一樣年紀的女孩手裡拎著《小妖的金色城堡》進進出出談笑風生。我甩開她以後,她愣了一秒,就慢慢地蹲下來,把頭埋在兩膝中間,開始號啕大哭。
她的哭聲裡好像有天大委屈,行人駐足,連保安都已經往這邊走過來,我情急之下只能把她抱起來,塞進了最近的一輛出租車。
她並沒有掙扎。
在車開回家的路上她一直在發著抖,眼淚也不停地流下來,我問司機要了一包紙巾,很快就用完。我不停問她「怎麼了怎麼了」,她只會搖頭。
我不知道在我沒看見的那幾分鐘到底發生了什麼,能讓她這樣接近崩潰。她在不停地哭,把眼淚蹭在我左邊袖子上,我心疼地摟住她,她稍稍掙脫了幾下,沒成功,終於放下防備,把臉埋進我的肘彎裡。
在出租車上的那十幾分鐘,是我們有史以來,最為貼近的時刻。
剛剛回到家,我正彎腰換拖鞋的時候手機響了。
「林先生,」我聽到一個熟悉的甜美聲音,「請問是否您購買了一百本《小妖的金色城堡》?」
「一百本?」我嚇一跳,「沒這事,你們搞錯了!」
那邊鍥而不捨:「可是,您已經付過錢了,我們要把書給您送過去,請問您的地址是不是……」
她報出了一個我完全不知道的地名。
我摀住聽筒對七七低吼:「是不是你搞的鬼?」
她不承認,也不否認。
我乾脆把電話掛掉,然後開始發作:「一百本?你打算開圖書大廈嗎?」
她喃喃地說:「我答應她的。」
我更是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你答應誰的?」
「你管不著。」她很直接。
「我今天還偏要管了!」我火了,「還管不了你了?住在我這就歸我管!」
她徑直坐到沙發上,蜷成一團,堵住耳朵。
事到如今,連生氣也顯得多餘了。我只能到廚房去搗鼓吃的,中途偷偷往客廳瞄幾眼,她一直保持那個姿勢在沙發上一動不動,似乎睡著了。
她睡著的時候像極了乖孩子,讓人心疼。我忽然知道,其實,我是不會真的對她生氣的。為了讓氣氛暫時緩一緩,我一轉身又進了廚房。
我在廚房裡燒一尾魚,忽然聽到一聲尖叫。
我用百米速度衝進客廳:「怎麼了怎麼了七七?出什麼事了?」
她抱著膝坐在沙發上,臉上濕漉漉,不知道是汗是淚。
「我的結局呢?」她問我。
「什麼結局?」
「她答應我的結局。」她怔怔地,「我夢到,可是又被拿走了。」
說完這句,她倒頭又睡下,彷彿疲倦已極。
儘管我們已經共同生活這些日子,她對於我,還是神秘莫測。
昂貴的鱖魚啊,就這樣煎糊了。
我一邊手忙腳亂地補救,一邊腦子裡靈光一閃,結局,是不是就是那本書,《小妖的金色城堡》?
那也就是說,她不見的那段時間,很有可能,是去參加那場莫名其妙的簽售會?
她的身世來歷簡直呼之欲出,我耐著性,慢慢清理思路,如果真的是一場簽售就搞得她心情大變,只有兩種解釋:1、她在簽售會上被人非禮。2、她在簽售會上看見認識的人。
鑒於她平時的強悍表現,我初步認為第二種猜測比較合理。
那個她認識的人,又會是誰呢?她的爸爸,媽媽,或是作者?
又或者,她的爸爸媽媽就是作者?
我被自己的胡思亂想搞得心煩意亂,扔下菜刀奔向臥室,上網檢索《小妖的金色城堡》。
檢索結果很快出來,居然超過20000個,原來這是一本近來少有的暢銷書,旗號「青春疼痛」,作者暴暴藍,主人公,妖精七七。
妖精七七。我牙疼似愣在原地。
繼續往下看,我看見一個叫「小妖的金色城堡」的網頁,讓我駭異的是,首頁的圖案居然就是七七手機屏保的圖案。我在城堡大門上鼠標輕輕一點就進去,映入眼簾的是一個閃爍的flash,有人在裡面寫了一句話:七七,我知道你會看到。我們都很愛你,希望你早日回來。
繼續往裡點,一個新的通告,關於一個「少女作家」暴暴藍,預告了她的每一場簽售。
最醒目的,還是一個長長的「尋找七七」公告欄,很多網友通報著「妖精七七」的情況,她們都聲稱自己發現了妖精七七,然後有人一個一個去求證,得到的結果,都是失望。
無需去看照片了。我已經確定,這個從天而降到我身邊的女孩子,到底是誰。
然而真正讓我震撼的,是公告欄置頂的一條消息。
用很大的紅色字體鮮明地標出:七七快回來,爸爸病了。
我點開它看,發佈的時間是十月,而現在,已經是二月。
雖然裡面對病情描寫得語焉不詳,但是,是很嚴重的病,連我都能感覺到。
我的第一個反應是,七七是否已經看到了這則消息?
我正在想的時候,她走到我身後,問我:「滿意了吧,該知道的都知道了是吧?」
「你是誰?」我問她。
「我也想知道。」她說。
我把網站點到首頁:「我會通知他們,把你領回去。」
她不敢和我對視,但我看得到她的顫抖。我走過去,輕輕地扶著她的肩膀。
「七七,為什麼不回去呢?」我心疼地問她,「你看看,有很多很多的人,他們都非常想念你。」
「那又怎麼樣呢?」七七說,「林南一,你別趕我走。再給我一點兒時間,好嗎?」
「好的。」我說。
「你別騙我。」她警告我加威脅我,「如果你騙我,我就只能去死了,你知道嗎?」
我信。
於是我點點頭。
原來女孩子們狠心起來,都是如此的不要命。
那天半夜下起了雨。我在沙發上睡得不安,開始,聽到有雨點沙沙落在窗邊的樹上,然後,一大顆一大顆砸下來,我在夢裡也知道這是一場鋪天蓋地的大雨,無情地洗刷一切,世界末日一般。
末日就末日吧,我不在乎。
但我終於還是醒了。被子全部掉到地上,我費力地拉上來,腳一伸,天,我踢到什麼?
我一下全醒了,在黑暗裡試探著問:「七七?」
她不應聲,但我能聽到加重的呼吸,似乎有無限的擔憂和恐懼。
「七七,」我彎腰夠到她,「你害怕嗎?」
她固執地躲避我的觸碰,縮得更遠一點,像受驚的小動物。
我們在黑暗中各懷心事,各自沉默。
「林南一,」她氣若游絲地開口,「你知道嗎?」
「什麼?」
「我有病。」
「什麼病?」
「抑鬱症。」她說,「有時候無法控制,我想毀掉我自己。」
「不會的。」我說,輕輕地摸摸她的頭髮,「我不會讓你那樣做。」
她沒再說什麼,只是稍稍向我靠近一點,在沙發腳下,慢慢蜷成一團。
她保持著那樣的姿勢,我聽著她慢慢發出均勻的呼吸,把她抱到床上,她輕聲地喊「爸爸,爸爸。」終於睡熟。
我回到沙發上,已經失去剛才的深睡眠狀態,接下來的時間我一直睡得輾轉反側,不停做夢,噩夢一個,好夢一個,交替得精疲力竭。
最後圖圖如期來到我身邊。
「林南一,」她溫柔地說,「你會不會慢慢把我忘記?」
「不會的不會的。」我把頭搖得像撥浪鼓。
第二天早晨我發現自己落枕了。
醒來後的第一件事,當然是到臥室去看她,上帝保佑,她還在,長長的睫毛蓋在臉頰上,有種像花朵一樣轉瞬即逝的美好感覺。
我大概看她看得太久,她終於感覺到,醒來。
我居然有點慌亂。
「你再睡會兒。」我說,「酒吧事情多,我今天又要忙一天,肯定沒空回來做飯給你吃,你要是沒事,就過來玩,不要在家死睡。」
她迷迷糊糊地抱著被子點頭,那樣子莫名其妙讓我心動。
「林南一你發什麼呆?」她問我。
「啊,沒。」我說,「我要趕去酒吧了。」
「林南一!」她在我身後喊。
我站住了,聽到她輕聲說:「謝謝你。」
她說得那麼認真,以至於我臉都紅了。我沒有轉身,差不多等於是落荒而逃。
那一整天我確實很忙,怪獸寫了一首新歌,我跟他們排練了好一陣,累得全身快散架,那晚生意也很不錯,來了許多人,貌似酒吧會一直興旺下去的樣子,我很開心,怪獸也很開心,差一點又喝多了。直到夜裡一點多鐘,我才買了夜宵回到家裡。
我聽到客廳裡有動靜,知道七七沒睡。
「開門開門!」我大聲喊,「芝麻開門!」
動靜忽然沒了。
我只好自己掏出鑰匙來。
天色已經昏蒙,屋裡還沒有開燈,客廳裡亮著電腦的光。七七坐在電腦前面,像一尊小小的木雕。
「幹嗎不開門?」我有些氣惱地問。
她還是不作聲。
我好奇地湊近,想看看她如此專著在看什麼,她卻啪地一聲,直接關掉電源。
「喂,」我不滿,「請愛護公共財物!」
「賠你一台好了。」她冷冷地說。
這叫人話麼?好在我已經習慣了她的沒禮貌和小暴發戶的種種令人髮指的消費行為,自己在桌邊打開了外賣餐盒。她還是面向電腦坐著,好像要從黑乎乎的屏幕上看出寶來。我飯吃到一半終於忍不住:「你不餓嗎?」我問。
她轉身,看都不看我一眼,摔門進了臥室。
我去敲過一次門,她不理我,沉默得像死人。
不開心就讓她不開心吧,興許明天就會好的,我這麼一想,再加上本來就很累,也無心再去安慰她,倒在沙發上很快進入了夢鄉。
我壓根沒想到她會出事。
第二天是週末,客人來得比昨天晚上的還要多出許多,我有些得意,在前台吹著口哨,準備過會兒好好地把我的吉它秀一秀。木耳晃到我面前來問我:「七七呢?」
「她在家。」我說。
「這麼美好的夜晚,你怎麼可以把她一個人放在家裡?」
我想了想,說得對,於是拿起手機來打家裡的電話,她沒有接。她一向不接電話,我朝張沐爾聳聳肩。
「不如我打個車去接她吧。」張沐爾說。
「你小子!」我拍拍他的肩,「快去快回!一小時後要演出。」
張沐爾很高興地出了門。二十分鐘後,我接到了張沐爾的電話,他用無比低沉的聲音對我說:「林南一,你得回來一趟,馬上!」
「你搞什麼鬼?」我問他。
「叫你回來你他媽就給我滾回來!」他在那邊咆哮。
我沒再猶豫一秒鐘,不管怪獸在我身後的呼喊,收起手機就往家裡沖。
我到了家,上了樓,看到房門大開著,七七躺在沙發上,張沐爾跪在地上,正在餵她喝水。空氣中瀰漫著刺鼻的煤氣味。
「怎麼了?」我聲音顫抖地問。
「沒什麼。」張沐爾說,「開煤氣自殺而已。」
我走近七七,她躺在那裡,閉著眼睛。不知道是死是活。我生氣地一把把她從沙發上拎起來:「你告訴我,你到底要幹什麼?」
她忽然睜開眼,眼神裡的不安和痛苦讓我的心糾成一團。
我一把抱住她:「好了,有什麼事,你跟我說好不好?」
她的眼淚無聲地流下來,流到我的衣領上,流進我的脖子,彷彿過了一個世紀,我才聽到她說話,她氣若游絲地說:「林南一,對不起,我真的有病。我逃得過這一劫,也逃不過下一劫,你以後都不要再管我了。」
她的話我讓我火冒三丈,我當機立斷地推開她,狠狠地給了她一耳光。
張沐爾把門關上,跳過來抓住我。
我指著七七,用從沒有過的嚴厲的口氣說:「你給我聽好了,不許再說自己有病,不許再做這種傷害自己的事,否則,我饒不了你!」
七七看著我。
我在她的眼睛裡看到我自己,我第一次深刻地認識到,這個叫七七的女孩,她進入我的生活並不是無緣無故的,不管她來自何方,去向何處,她都是我的親人,我不能失去她,就像我不能失去圖圖。
絕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