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那把火,其實是我媽放的。
    那天衝進我家的兩個人,女的是池振宸的丈母娘,男的是他丈母娘花兩百塊從大街上雇來的一神經病,他差點要了我媽的命。
    見我衝出家門以後,我媽掙脫那個男人,打翻了放在床底下的煤油壺。堂子街常常停電,煤油是家家戶戶必備的東西。那天我媽真是不想活了,要跟他們同歸於盡。池振宸趕到的時候,火已經燒了起來,他只來得及救一個人,於是他救了我媽媽。那個男的自己從窗戶跳出去,滾在泥地裡,也沒事。最慘的是池振宸的丈母娘,全身百分之四十的面積重度燒傷,聽說在醫院裡躺了足足一年有餘。
    我想在很長時間以後,那場火都會是堂子街婦女們的談資。還有我的同學們,在玩官兵捉強盜之餘,或許還會輕蔑地吐出那一句:「闕薇啊,她媽媽是二奶!」
    所幸的是,不管他們說什麼,我都不用再聽了,因為我們徹底地離開了堂子街,離開了那些隨時隨地都有可能將我們母女置於死地的流言飛語。
    這一回,池振宸把我們帶到了省城,安置在某個不錯的小區,十二樓。房子不算很大,兩居室,但是寬敞明亮。我終於有了自己的小房間、自己的小床、寬大的寫字檯以及可以看到點點星光的陽台,很是滿足。
    我不知道池振宸最終是如何搞定他的老婆和他終身殘疾卻依舊凶悍無比的丈母娘的,不過這跟我都沒什麼關係,我也懶得去關心。
    我和我媽,從此有了我們的新生活,不用再東躲西藏,擔驚受怕,還有什麼比這個更重要?
    我進了全省一流的重點小學讀書,我媽學會了開車。池振宸給她買了一輛小小的跑車,除了每天送我上學放學,她沒什麼特別的事要做。也許是無聊,生活穩定下來後,她開始報名去上什麼服裝設計班、太太廚藝班、茶藝插花班等,用以打發時間。其他的事她並不見得有多擅長,但是做衣服她還真有兩下子,只要我穿著她親手做的衣服走在校園裡,回頭率總是很高的,就連老師都喜歡拉住我問:「這衣服從哪裡買的?真是好看。」
    我總是搖搖頭說不知道。
    是她教我這麼說的,就連池振宸也不知道她喜歡做衣服。不知道是不是怕他會不高興,反正每次他來,她都會把那些針線布頭什麼的仔細收拾乾淨,再用布把縫紉機好好蓋起來,好像從來都不曾使用過一般。池振宸並不是天天來我家,差不多半個月一次的樣子,名義上是出差,來了也只是住幾天而已。他並不怎麼管我,只是偶爾象徵性地過問過問我的學習。作為一個特殊家庭長大的孩子,我媽總是培養我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盡量不要給別人添麻煩。而我很小便懂得,只要他在,我最好是躲在自己的房間裡不要出來。如果他們叫我吃飯,我也會用最快的速度把飯吃完,然後繼續躲回房間裡。
    我成績也還可以,雖然基礎差了些,但還算跟得上。
    唯一讓我媽擔心的,是我總是吃得很少。五年級那年的春天,不知道為什麼就染上了百日咳,我快被咳嗽折磨死了,早上咳晚上咳,每天回家都猛灌糖蒜水,可是毫無起色,喉嚨又乾又澀,難受得要死。常常在上著課的時候,我就咳得驚天動地,全班同學都同情地看著我,老師也沒有辦法再繼續把課講下去。
    「闕薇,叫你爸把你接回去,到醫院好好看看病。」老師把我領到辦公室,給他打完電話後回教室上課去了。
    學校是他替我安排的,家長聯繫簿上留的是他的電話。我總覺得他不會來接我,我跟他其實什麼關係都沒有,不是嗎?更何況,他有可能根本就不在省城,可是我不敢跟老師講換個電話打給我媽媽,因為我怕她會問更多我不願意回答的問題,比如,為什麼爸爸不能來接,爸爸很忙嗎,爸爸是做什麼的?等等等等。
    沒辦法,我從小就思慮過多。
    記得五歲那年,我的掌紋就震懾了家門口一個號稱半仙的老人,他說從沒見過像我這麼複雜的掌紋,我這一輩子注定會過得跌宕起伏。
    我媽特別擔心地問他該怎麼辦,他只是搖搖頭,不肯洩露天機。但我跟我媽想法不同,跌宕起伏?總好過平平談淡吧,我願意當它是褒獎。
    那天來接我的還是我媽。她穿得特低調,就一條白色的棉裙外加一雙普通的球鞋,可我覺得整個辦公室的老師看著我媽的眼神都快直了。其中有一個還趁我媽跟班主任說話的時候,把我拉到一旁悄悄問我說:ˍ你媽是明星嗎?我怎麼覺得那麼眼熟?」
    我本來應該很肯定地答」不是的「,但不知道為什麼,答案到了我嘴邊卻變得如此模稜兩可,我說:」也算不上吧。」
    之所以不願意否定,是因為我喜歡他們眼神裡那種鮮活的仰慕,簡直就要令人熱血沸騰!活著老被人瞧不起,有什麼意義!
    池振宸知道我生病的事,一來省城就帶我去看了專家門診,是中醫。那個醫生說,我其實沒什麼問題,就是從小營養不良,體質太虛弱所致,需要加強鍛煉。
    那天晚上我在房間裡做作業,我媽把我叫出去,池振宸也在,他手裡拿著一個玉墜,我一看便知不同尋常,整個墜的形狀似一條魚,但中間卻嵌著一個憨態可掬的彌勒佛頭像,看上去晶瑩剔透妙不可言。
    池振宸把它遞給我說:「掛著它,可以保佑你平安。?我不敢伸手去接。最後還是我媽接過玉拉我到她身邊,把它掛到我脖子上,吩咐我說:」可千萬不能弄丟了,快謝謝池伯伯。」
    「是不是該叫爸爸了?」池振宸說,「還怕我負不起責任嗎?」
    如此大事,我哪敢造次,只能拷頭看我媽的反應。她卻只是裝作替我調整掛墜,笑而不語。
    第二天,池振宸給我請了個教練,教我打太極。他對我說他兒子也是從小體質不好,堅持打太極後就好了許多。那是他們第一次毫不避諱地在我面前提起他的兒子。我知道了他叫池軒,比我大三歲左右,很聰明,小學連跳兩級,又因為生病,休學了兩年,明年就要到省城來念高中。
    我媽讚歎說:「我真沒見過比池軒更聰明的孩子!好像沒有什麼他學不會的。」
    「聰明不抵用。做事總要踏踏實實。」池振宸一面說一面搖頭,從語氣上聽來,這兒子帶給他萬千煩惱。
    因為練太極,我被要求早睡,每天早上六點起床,跟著教練打完一整套拳,吃完早飯再去上學。怕我堅持不下去,我媽也陪著我練。因為曾經當過池軒的陪練,我媽比我基礎好,教練不在的時候,就換成她教我。池振宸總是開玩笑,說她去參加個什麼全國比賽啥的,沒準都能得到冠軍。我討厭所有的體育鍛煉,但奇怪的是,我對練太極並不抗拒。彷彿在暮鼓晨鐘的吐納之間,我可以發現一個新的自己一—那個自己一直是被藏在最深處的、我軎歡的可以引以為傲的自己,她不脆弱,不膽小,她行走自如,步伐穩當,底氣綿綿不絕,無畏這個世上所有的災難和風雨。
    不知道是不練太極真的起了作用,夏天到來的時候,我的咳嗽差不多已經完全好了,而我的個頭也一下子竄出去好高,舊衣服一下子全都穿不上了,我媽只能不停地給我做新衣服。一塊式樣普通的布在她的手裡,她總有很多出其不意的靈感,賦於它新的生命。而我,就是她最好的模特兒。相對我的花枝招展,她自己實在是太樸素了。池振宸去香港美國什麼的,給她帶回的新衣服,她總是掛在櫥裡,如果他不來,他幾乎是不願意去動它們的。那時候的我,還完全不懂什麼是愛情,但我知道,池振宸是愛她的,因為他看她的覼光,總是充滿了寵溺,如鳥兒貪戀枝頭,久久不願離開。
    我小學五年級的暑假,池振宸計劃著帶我和我媽去海南旅行一趟。這趟旅行,從一開始就讓我媽覺得很糾結。因為按照慣例,每年暑假,池振宸都會花很多時間陪他兒子和老婆到處遊玩。那些曰子,因為不方便,他電話也很少打給我媽,而我媽,也只能拚命地做衣服來打發她內心的鬱悶,掩飾她的在乎。所以這一次,我媽覺得他的這次安排好像是一種補償,而這種補償並不是她真正想要的,猶豫再三後,她對他提出了拒絕。
    「還是等小薇六年級吧,那個暑假升初中,不用補課什麼的,也有的是時間。」這是她的理由,她在飯桌上小心地提出來。
    「你有時間就行。」估計是當著我的面也不好發作,池振宸只說了這一句,就繼續悶聲吃飯。
    聰明如我,當然明白他的話中之意。是的,我從不介意我自己的多餘,是因為我知道自己總有一天會離開他們身邊,過我自己的生活。
    到那一天,他們未必不會羨慕我。
    吃完飯,媽媽去廚房收拾,我走到正坐在沙發上抽煙的池振宸身邊,很小聲地對他說「我媽媽其實是很想跟你去的,她真的是擔心我的學習。不過我想過了,這一次我不用去的,我還小,以後有的是機會。」
    池振宸伸出手,摸了摸我的頭髮。
    記憶裡,那是他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對我做出親暱的動作。
    最終,在我「大度」的堅持和促進下,池振宸單獨帶我媽媽去了海南,請了鐘點工在家照顧我的生活。臨走前一天,池振宸帶我們去吃日本料理,經過商場時,我看中了一雙鞋,紅色的公主鞋,四周鑲著水鑽,蝴蝶結是水晶的。就是有點貴,要七百多元。我都試穿過了,池振宸都打算付錢了,我媽卻非說什麼我腳長得快,那雙鞋又有點兒跟兒,小女孩子穿著不適合,硬把我拖走了。
    一頓飯,我都悶悶不樂,吃得甚少。趁著我媽去洗手間,池振宸從錢包裡掏出一千塊錢對我說:「喜歡就自己去買,女孩子穿得漂漂亮亮的才好。」
    「不不用了。「我說,「省得討她罵。」」拿著吧。」他起身,把錢硬塞到我口袋裡說,「我不說,你不說,誰知道。」
    有時候覺得大人真是幼稚,買了鞋總不能不穿吧,穿在腳上她豈有看不見的道理。但錢都放在我口袋了,我也不會傻到再把它掏出來還回去,就算買不了鞋,買點任何別的東西,總能彌補一下我心靈上的小小傷口吧。『「謝謝爸爸。」我低頭說。
    他哈哈笑,夾了一個大蝦放到我盤子裡說:」來,放開吃,多吃點!」
    不知道是不是我叫了他一聲爸爸,反正那一晚,池振宸情大好,他喝了好多清酒,指著我對我媽說:「我們要好好培養咱閨女,給她最好的生活,最好的教育!」
    我媽掃興地說:「吃得苦中苦,方為人上人,我就怕她日子過得太好了,不懂得珍惜!」
    「你才不懂!」池振宸糾正她說,「女孩子,要富著養,將來才不會被窮小子一片麵包就騙跑了!」
    我媽看著他。
    他說:「看著我幹嗎?我說的就是你!當初你要是肯等一等再出嫁,哪來這麼多事!」
    「你喝多了。「眼看他越說越離譜,我媽沒敢再接下去,而是給他倒了一杯茶端到他面前,他竟然當著我的面一把抓住了我媽的手,眼神曖昧,湊得很近地問道:」夫人,你說是不是?」
    說實話,當時我的心裡有些異樣。對年紀還小的我來說,大人之間的種種糾纏是我幼稚的大腦模糊知道卻並不真的理解的東西。第一次直面他們在我面前肆無忌憚的表達感情,我是很有些害羞的。所有的童話故事裡都說「王子和公主過著幸福的生活」,卻從不提到他們是如何過的。當「愛情」這兩個字第-次以細節的面目出現,我卻忽然想一個毫不相千的人:我的爸爸。不知當年他和我媽是不是也是這麼熱烈的「要好」?我的內心已經臉紅了,但表面風平浪靜。不懂掩飾情感的人是我媽。她面紅耳赤地推開了他。
    她窘迫的樣子竟讓我有些嫉妒。不管她吃過多少苦,現在總算有人肯疼她,怎麼說都是她的福分。只是我,池振宸說得對,我才不會像我媽那麼傻。人生若不想走那麼多彎路,把握方向,小心翼翼,不要輕易說出心中所想,都是必備的素質。
    回到家,我趕緊把那一千塊藏到了我的枕頭下面。琢磨著等他們兩個人一出門,我就去把那雙鞋買回來,就算被她發現,生米煮成熟飯,她又能奈我如何?誰知道人算不如天算,她競然心血來潮,決定在旅行前替我換上乾淨的被套。所以,當我洗完澡出來,她已經坐在我的床邊,捏著那一千塊錢臉色鐵青地看著我了。
    「哪裡來的?」怕池振宸聽見,她壓低了嗓音。
    我用毛巾擦著濕嗒嗒的頭髮,委屈地說:「池伯伯給的,他讓我不要講。」
    「沒出息的東西!」她狠狠地瞪我一眼,拿著我的錢從我的房間裡氣呼呼地走出去了。
    那天晚上,我睡不著,趴在陽台上看星星,從他們房間裡傳來我媽的哭聲,我清楚地聽見我媽在說:「我就怕小薇以後看不起我這個當媽的……」
    她的聲音漸漸弱了下去,我心裡的痛卻奏起了最強音。寄人籬下,靠人養活,不過是買雙軎歡的鞋也變成奢望,如果這就是我們母女倆的命運,只有十二歲的我,又該如何去抗爭命運?
    但池振宸,他應該是心甘情願的吧?
    既然如此,我媽媽的倔強又是何苦呢?
    夏夜的星空高遠而寂寥,我閉上眼睛對自己說:薇,如果這是一個命運的跳板,你不要怕,能跳多高就跳多高。跳不到新天新地,這些委屈痛苦就白白受了。」
    第二天一早,他們就去了機場。臨走前,我媽來到我房間,丟給我三百塊的零花錢。他們出門總共六天,算起來,差不多一天五十塊那麼多。她出手從未如此大方,但一千塊只換回三百塊,她可別指望我會因此感激涕零。
    「別亂花。「她說,「掙錢不容易。」
    我點了點頭。
    「別生媽媽的氣,等你長大了,就會明白我。」她說完,要過來擁抱我,我裝作整理床鋪,閃了開去。
    她很有些尷尬地立在床邊。我擠出點笑容對她說道:「你快去吧,玩得開心。」
    「在家一定注意安全。」她忽然眼眶就紅了。
    我推她一把說:「走吧走吧,又不是生死離別,膩膩歪歪的真煩人!」
    事實也是,我長這麼大,這還是第一次與我媽分開。以前躲債流浪的曰子,不管再辛苦,她從未拋下我留我獨自一夜。一個人呆在空蕩蕩的家裡,才發現其實她對我蠻重要,心裡也慢慢原諒了她對我的苛刻。她每晚給我打電話,還給我發彩信,海邊的她,戴著頂大大的寬邊帽子,穿著她自己做的花裙,笑起來就像是一個孩子。隔著遙遠的距離,透過手機小小的屏幕,我第一次驚覺她的美,也算是有些明白了池振宸的眼光。不管怎樣,她開心,也算是讓我開心的一件事吧。

《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