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又下雨了,每到這個季節,這個城市就是這種沒完沒了的雨,下得人心裡發慌。
    下了公交車,經過她的店,店門關著。小木牌上「雀斑」兩個字被風雨侵蝕,僅是依稀可見。我在那塊招牌前停了一小會兒,無法細數來到這個城市已經有多少日子。我只是非常清楚地知道,自始至終,我都沒有愛過這裡。沒有。
    我用鑰匙打開家門,思考該跟她說的第一句話。
    「我沒有做錯事,為什麼不相信我?」
    「我可以轉學,甚至退學,不要賠錢。」
    「如果你一意孤行,我會用自己的方式來解決這個問題。」
    ……
    可是,她不在家。打她的電話,又是該死的關機。
    我在家裡轉了幾圈,燒了一瓶開水,泡了一碗方便麵吃下,強迫自己鎮定下來。但是我很快發現,我開始有點心慌。並且,這種心慌漫漫淹沒了我內心的憤怒,讓我無法控制地去想以下問題:她是不是正在跟花家談判?她會不會被那家人欺負?她會不會已經對我失望透頂?
    夜裡十一點,我終於聽到開門聲。我從沙發上站起身,看到她推門進來,雨水淋濕了她的頭髮、衣服。她神情疲憊,但脾氣尚好。換完鞋,溫和地問我:「你吃飯沒?」
    「方便麵。」我說,「你呢?」
    「對付了一點。」她說。
    我到衛生間,取了浴巾給她。她接過去,揉了半天頭髮,這才對我說道:「花枝的事解決了,放心吧。」
    「你賠錢了?」我心都跳到嗓子眼。
    「沒有。」她說,「就給了點醫藥費,不多。」
    我鬆一口氣,原來她並不像我想像中那麼軟弱和無知。
    「對不起。」我真心道歉。
    她把毛巾放下,倒了一杯熱水捧在手裡,這才坐下對我說道:「小薇,我希望你能從這件事中汲取教訓。以後要學會控制自己的脾氣,不管發生什麼事,盡量不要跟別人起衝突,更不要動手。我們這樣的普通人家,能讀上天中已經是幸運,遇上點事,拼經濟實力也好,拼後台也好,咱都拼不過人家。你懂嗎?」
    她忽然像換了一個人,我還真有些摸不著頭腦。
    「她媽媽那麼凶,怎麼肯就這樣輕易算了?」我還是有點不相信。
    「多虧維維安願意幫忙做證,證明是花枝先動手,你只是自衛。再加上維伯伯還有點勢力,卓老師也從中周旋,好說歹說才肯讓的步。」
    竟是這樣。
    「小薇。」我媽看著我,停了好幾秒,這才艱難地對我說道,「有件事,媽媽想跟你說一下。」
    又來了。
    雖然還不知道是什麼事,但我敢肯定的是,這是一件大事。只有在跟我宣佈大事的時候,她才會是這樣的表情。
    「你說吧。」我已經做好準備。
    「我要結婚了。」她說。
    「嗯。」我屏住呼吸問,「和誰呢?」
    「你維伯伯。」她說。
    果不其然。
    我沒好氣地說:「不是因為這個他們才肯幫忙的吧,真是的話,也太誇張了點。」
    「怎麼會?」她說,「你維伯伯跟我求過很多次婚,我一直沒答應。」
    「那這次為啥改主意?」我逼問。
    「我表哥死了。」她說,「就在我回老家的前一天晚上。因為不想拖累家人,他選擇了自殺。他就比我大兩歲。我爸媽死得早,我跟著姨媽過,他一直照顧我,有什麼好吃的都讓給我。還記得你爸爸生病那一年,他賣掉了結婚鑽戒給你爸爸治病,活活把他老婆氣走了,改嫁了別人。後來他就一直單身,好不容易娶了一個鄉下老婆,對他也不好,整天就知道打麻將,孩子也沒給他生一個。回來的火車上我慢慢想明白了人生苦短,好多事說變就變,好多人說走就走,珍惜眼前人很重要。更何況媽媽沒什麼本事,給你一個安全有保障的成長壞境,是我必須做的。」
    「你的意思,你結婚是因為我?」我有點迷糊了。
    「也不全是。」她扶額說,「我累了。」
    聽她這麼一說,我低下頭,眼眶裡忽然就湧出了淚水,經過這麼多年,她終於放棄了她的倔強,但我為什麼沒那麼開心?難遒是因為,這姍姍來遲的一天對於我早已經失去了該有的意義?
    「打算什麼時候?」我問她。
    「下周。」她說,「沒有婚禮,也就是去民政局登個記,週五晚請上個一兩桌,都是平時生意上的朋友,算是做個見證吧。然後,我們會出去旅行一圈,再回來。」
    這就是傳說中的「閃婚」吧,還真是夠快的。
    「你打算怎麼安排我?」事巳至此,我只能直接問她我最關心的問題。
    「這個房子會賣掉。咱們住到維伯伯家裡去。他家很大,可以有自己的房間。我想你會很快習慣的,反正大多數時你也是住校。」
    我叫起來:「你的意思是,我以後要住到維維安家裡去?!」
    「有什麼不好嗎?」我媽說,「你倆是同學,朋友,正好可以互相幫助,互相照顧。」
    「你怎麼知道人家願意跟我互相幫助互相照顧?」我覺得我就快瘋了。
    「小安沒表示反對。」她說。
    已經改口叫小安。很好,原來什麼都商量好了,只等給我一個通知。
    我站起來,在房間裡來回走動,我也不知道我要干計麼,我把桌上的杯子拿起來,沒喝一口水,又放回去。我腦子裡在飛速地運轉,消化她帶給我的這件可笑的事實。是的,事實。我相信她沒有給我開玩笑,她要結婚了,她要賣掉這個房子,她要讓我從此寄人籬下,她腦子不是被門擠了便是被馬踩過了!
    「小薇,你冷靜點。」她試圖拉我坐下。
    「我沒法冷靜!」我說,「這樣,你嫁你的,你把這個房子留給我,每個月給我生活費,我自己一個人過。」
    「別說氣話。」她制止我。
    「不是氣話,反正這個房子遲早也是我的,我只當早一天繼承了遺產。」
    她一個重重的耳光甩到了我的臉上。
    我沒有哭,也沒有尖叫。我甚至一動不動。我早料到是這樣,這正是我想要的結果,我覺得她打得還不夠重,應該再狠一點,拳打腳踢,惡語相向。因為越是這樣,我離開她的決心才越是堅定。
    夜裡十點多鐘,我在西落橋邊的酒吧街順利地找到了劉翰文的摩托車。
    初中的時候,每天上學放學,西落橋是我的必經之地。這裡原來是一個垃圾場,散發著刺鼻的臬味。現如今,橋的兩邊已經被打造成了著名的「酒吧一條街」。每到夜晚,燈紅酒綠,成為這個城市年輕人聚會的最佳場所。
    據我所知,劉翰文最大的愛好,就是每晚躲在這裡跟人「炸金花」,輸了就回家睡覺,贏了就帶一幫人去吃吃喝喝,一直玩到天亮才散伙。
    沒耐心一家一家慢慢找他,我用了最簡單的辦法,對著他的車猛踹一腳,那輛怪車立刻發出嗚嗚的警報聲,響徹整條小街。劉翰文果然很快現身,見到是我,他顯然很興奮,但依然佯裝冷酷,靠在酒吧的門邊,向我招手。
    我走到他面前。他吸吸鼻子,高興地說:「就知道是你。?」
    「為什麼?」我奇怪。
    「你問問這條街上的人,除了你闕薇小姐,還有誰敢用如此特殊的方式召喚爺?」
    「看見你的車,問候你一下。」我說。
    他失望地說:「我還以為你想我想到不能呼吸,特意為我飛奔而來。」
    「這個想像嘛,」我笑著說,「也勉強可以成立。
    他笑了,從口袋裡掏出一隻筆,咬開筆蓋,攤開掌心說:「換電話了吧,來把號碼寫給我。」
    我把那一串數字寫在他手心,他拿出手機。將其儲存,然後滿意地問我說:「良辰美景,你想幹點什麼?」
    「隨便。」
    「那你讓我隨便你麼?」他像色狼一樣地瞇鳙起眼睛問我。
    我說:「看你表現。」
    他笑得曖昧而得意,伸出手,毫不含糊地摟住我的腰,一把將我攬到他懷裡去。雨又開始下,夜色迷離。我抑起頭,與他四目對視。今夜我鐵了心要放縱我自己,誰也無法將我阻攔,一定是我眼神裡的某種訊息準確地傳達給了劉翰文,他趁勢勢俯身過來,我伸手擋住他,低聲說:「不是在這裡。」他心領神會,拉我走向他的摩托車。雙手環抱住他腰那一刻,車子已經啟動。我們駛過西落橋,轉向最繁華的大街,最終在一家KTV前面停住。領班恭敬地迎上來,他拉著我的手,我則低著頭,與他一起飛速地穿過樂聲嘈雜的大堂。兩分鐘後,我們已經坐在其中的一間VIP室。
    「我二姐開的店,」他說,「這間是我的常包間,我要不來,也沒人敢用。裝修有點土,但是沒辦法,我二姐說,這地方的消費者就這個品位。」
    服務生很快送進來酒、飲料和小吃,啤酒一一打開,在桌上排成一小排。包間裡很熱,我脫了外套,自己拿了小瓶的嘉士伯開飲。劉翰文看看我說:「想唱什麼,我替你點。平時我要是心情不好,一般會跑來這裡喝點酒,瞎吼兩嗓子,就快活了。」
    「那想必你帶維維安來過嘍?」我說。
    「來過!」他毫不避諱地承認,不過又很快撇清關係說,「她是我二姐的小跟班。」
    懶得拆穿他,所以我保持沉默。
    「你如果有足夠的自信,就應該相信我的品位,不會亂來。」屏幕上是我不認識的女歌手,在唱一首哀怨得要了命的心酸情歌。劉翰文一面說一面不露聲色地坐得靠我近了一些手直接放到我肩上來。我聞到他身上混夾著酒精、雨水以及荷爾蒙的少年氣息。我知道他不懷好意,但我真的無所謂。
    我真的,從未有過一刻,像現在這樣覺得,無!所!謂!
    讓所有該來的都來吧,從今夜起,我要堂而皇之地為自己而活。
    「親一下。」他求我說,「就一下。」
    「Cheers!」我用啤酒瓶碰他的鼻子。
    「No,No,No.」他推開瓶子說,「先kiss,再說Cheers!」說完,他的唇已經迅速地碰上了我的。
    我沒有推開他,反而抱緊了他。這一刻,世界變成了一片汪洋大海,我就是大海中心那個孤獨的溺水的孩子。沒有人懂得我的恐懼和憂傷。我只是急於要抓住點什麼,哪怕只是一根稻草,也不致於全軍覆沒。
    得逞後的劉翰文滿意地喝下一整瓶酒。也許是覺得氣氛不夠,他拍拍我的臉頰說:「我給你唱首歌吧,用我的拿手曲目向你表白!」
    「……我愛台妹,台妹愛我,對我來說,林志玲算什麼。我愛台妹,台妹愛我,對我來說,侯佩岑算什麼……」他唱著唱著已經自動改詞,「……我愛闕薇,闕薇愛我,對我來說,林志玲算什麼。我愛闕薇,闕薇愛我,對我來說,侯佩岑算什麼……」他一面忘情地唱著,一面在我面前竭盡所能地扭動著大猩猩一樣的身子。當他唱到:「yoyo把手放在空中甩,我叫你什麼都不用管,讓我看你把手放在空中甩,把衣服都掀起來,把衣服都掀起來……,我笑到眼淚都快流出來。他用力把我扯起來,讓我跟他一起瘋。極度的搖擺中我已經忘記了我是誰,我聽到自己的笑聲,尖銳又刺耳,我們的身子貼得很近,我的胳膊吊到他的脖子上,他的口噴濺上我的臉,空氣裡讓人瘋狂的因子在音樂裡極速瀰漫,佔領著我們的大腦和神經。最終,劉翰文扔掉話筒,直接把我壓到了沙發上。
    「Ineedyou,baby!」他用沙啞的聲音說。
    我看到天花板上那鄉土味的裝修和近在眼前這張令人乏味的臉。忽然想,我這是在哪裡?
    音樂停了,突然的寂靜拯救了我最後的理智。
    「不。」我說,聲音變形得嚇了自己一跳。
    「Why?」他喘著氣。
    「你都還沒有追求過我。」我若無其事地推開他,起身笑著說,「想想看,你都沒為我送過花,沒給我寫過情書,沒在約會時為我等過失戀時為我哭過,我就這樣成了你女朋友,豈不是太便宜你了。」
    「操!」他不甘心地罵,「那都是小屁孩才幹的事。」
    「你不願意,就說明你不夠愛我。」我急中生智,把話題上升了一個高度。
    他果然中計,坐到一邊,扯扯他的衣服,手握一瓶酒,清清嗓子對我宣佈說:「姑娘,你讓我發現一個嶄新的我,一個坐懷不亂、道德高尚、極富正義、腦殼有病的新我。好吧,你給我等著,從明天起,我就開始正式追求你,我追不死你,我也要求死你!」
    我微笑,與他碰杯。
    「喝多少?」他問。
    「這個不給力,換香檳。」我說。
    「Sogood!」他擁抱我。
    瞧,這世界已經壞成這個樣子,丟失初吻的親愛的姑娘,今夜,就讓咱們不醉不歸。

《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