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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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想要忘掉一種東西的存在,最好的辦法就是讓它一直在那裡。
  對我而言,胸口的掛墜就是這樣。
  我承認我很珍惜,因為那是他留給我的唯一紀念。有時我會天真地想,他的護身符,如果我好好保護,想必他也會過得不賴吧。那年冬天,當他像空氣一樣從我的生活中消失以後,我也曾經試圖想要伸手抓住些什麼,以此來告慰我單薄傷感的初戀。但很快我就發現這是一件不可取的事,他不會再回來,我的17歲不會再回來,往事不會再回來,甜蜜傷感統統都不會再回來。要來的永遠只有一個又一個的明天,不管你願意不願意喜不喜歡,每日清晨睜開眼,它都會準時地好脾氣地再次降臨。
  多多少少有些遺憾的是,故事從一開始就注定了,這些都只能是我一個人的,沒有他參與的明天。
  高三畢業那年我還去過艾葉鎮,那個曾經在建設中的小花園早就面目全非,寫著我名字的小木牌也早就不知道去了何方,四周除了青草,一片荒蕪。唯一還在的是夏花住過的那個房子,斑駁蒼老,卻在陽光的照射下顯得別有韻味。
  廚房的門沒鎖,我推開門進去,灰塵簌簌地從屋頂掉落。灶台上的鐵鍋銹跡斑斑,我彷彿還能在空氣中聞到中藥奇異的香味。據我猜測,阿南和夏花就是在那年夏天分開的,除了那一次偶然的偷窺,我從不曾再見他們親暱,當然也未曾聽過他倆吵架。為了給他倆的愛情更多的發展空間,不至於讓他覺得難堪,高三那年,我差不多都是在學校裡度過。偶爾回趟家,也談笑風生,絕口不提任何。在那些心照不宣的日子裡,我雖然一直努力做一名局外人,但也清楚明白地知道他們一定是分手了,因為阿南又住回了家裡,每天晚上都半躺在沙發上看電視,很少出門,無心打理超市,再也不聽鄧麗君的歌。
  我心裡的感覺很怪,說不清楚到底是遺憾,還是釋然。
  那些日子他老的很快。我大一寒假回家過春節,感覺他已經換了一個人,頭髮半百,語速更慢。我給他買了維生素E片和深海魚油,他並不埋怨我省吃省喝亂花錢,而是按藥盒上的規定乖乖服下。
  說穿了,全天下的失戀人都是一個樣子,再痛不欲生也總有一天風輕雲淡。所以,我並不是很擔心阿南,我相信他會好起來,就像當年失去林果果。他日收拾一顆破碎的心,必定又是一條好漢。
  時間是用於遺忘的最好的藥片。
  而臥,如果不是遇到那個腦殘九零後洛丟丟,此時此刻胸口也絕不會想掛了塊烙鐵般地透不過氣來吧。
  我在律師事務所的走廊裡深吸了一口新鮮空氣,準備到休息室去喝杯咖啡穩定一下心情。推開門才發現屋內另有其人,我們互相都嚇了一跳。她嚇到可以是因為我的唐突,而我,則實在是因為她的美麗。
  她並沒有化妝,但皮膚很白,一襲黑衣,氣質出眾。我見過很多「美女」,但她真的很不一樣,最重要的是,她眼角含淚,正拿紙巾輕拭,不知道為何事悲傷。
  不過出入律師事務所的人,想必遇到的事都不會是什麼順心的事。
  「對不起。」我很不好意思地說,「您是等方律師吧,他很快就回。」
  「你是馬卓吧?」她站起身來,「我們通過電話。」
  我驚訝。
  「我是洛丟丟的媽媽。」她說。
  我呆住。原來她竟然就是傳說中的吳媚媚!關於洛丟丟的事,我們之前曾通過數次電話。但說實話,眼前的吳媚媚和我想像中那個還是差得太遠。經驗害死人,我一直以為身為富婆的她一定是體態豐滿,珠圓玉潤。卻沒想到她是如此年輕漂亮,水嫩鮮貨,如果說她是洛丟丟的姐姐,我想十人中也有九人半對此深信不疑。
  「這幾天,丟丟的事真是麻煩你了。」她感激地對我說。
  我的臉就要紅了。其實說起來,我連方律師的助理都算不上,我只是一個小實習生,還在法學院念大三,因為師姐介紹,才可以得到這麼一個實踐的機會。我所能做的,真的太少太少了。
  她小心翼翼地問我:「她看了那些東西怎麼說,願意配合嗎?」
  「為什麼你不自己去問她?」我說,「她就在隔壁。」
  「算了,還是別讓她知道我在這裡,她看到我,只會發脾氣。」吳媚媚歎氣。
  老實說,我真沒見過如此怕自己女兒的母親。
  我安慰她:「放心吧,她應該知道此事非同小可。」
  她的表情看上去放鬆一一些些,但轉瞬又很擔心地說:「馬小姐,我真不知道該如何感謝你。但是,我有一個不情之請,請千萬不要跟丟丟透露,那些資料是從哪裡來的,好不?」
  「好。」我說。
  看來美貌的確和智商成反比,反正如果我是洛丟丟,就是用腳趾頭想我也知道這事是她幹的。這種刻意的隱瞞真是一點意義都沒有。
  「養女兒像你這樣多好。」她又歎息,「我沒這個命。」
  她哪裡知道,我也沒有洛丟丟的命,因為在我十五歲的時候,我早就沒有一個可以為我歎息的媽媽了。
  她看著我幽幽地說:「不瞞你說馬小姐,我真的是快要崩潰了。每天呆在家裡都擔驚受怕,不知熬她忽然間會闖什麼禍出來。你說這一次居然跟毒品有關,不是要命麼!她要真有什麼事,我也不想活了,我們母女倆不如一起綁了去見閻王,反倒落得個輕鬆快活!」她一面說一面用那雙大眼睛盯著我,真是楚楚動人,我暗自無聊地想,不知道這世間有幾個男人能抵抗得了這種眼神。
  我笑:「哪有那麼嚴重。不過吳女士,你有沒有想過,要瞭解自己的女兒,不一定非要用
  私人真探的。」
  當著她的面叫她女士真需要勇氣,她看上去確實,真的,太太年輕了。
  「我實在沒法子。」她蒼白地辯解。
  「你知道她喜歡什麼顏色嗎?」我問她。
  「紅,黃?」她搖搖頭說,「她就喜歡把自己弄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
  「我猜她喜歡寶藍色。因為她身上最重要的東西都是寶藍色的。」
  「是嗎?那我還真沒發現。」吳媚媚說。
  「那你知道她喜歡聽誰唱歌嗎?」我又問。
  「周傑倫?」她說完又搖搖頭說,「她哪有閒情雅致聽什麼歌,整天就是瘋玩。」
  「錯了,她喜歡陳奕迅。」我說,「她跟自己最喜歡的男孩吵完架還能一個人去上海看陳奕迅的演唱會,可想而知她有多喜歡他。所以吳女士,恕我直言,你跟你女兒之間隔了個宇宙黑洞。或許,她並不是你想像的那麼淺薄無知。」
  「她不願意跟我說話,要麼不回家,回家就把自己關房間裡,」吳媚媚說,「你叫我怎麼去瞭解她?」
  「她不願意跟你說話,最大的可能是,你講的話她不願意聽。你試試,去相信她,鼓勵她,多陪她,或許會有轉機出現。」
  吳媚媚看著我,好像聽不懂我在說什麼,又好像很感興趣。
  「她自尊心很強,自信心又不夠,所以喜歡做過激的事。她過早離開學校,跟你沒有共同語言,所以覺得寂寞。她無所事事,才和那些你不喜歡的人混在一起。她只有15歲,卻喜歡把自己偽裝成大人,所以,她活得比誰都累。」
  「是這樣麼?」吳媚媚試探地說,「難道你不覺得她是無可救藥了麼?」
  「當然不。」我搖頭。
  「不怕你笑,有好幾次她鬧得出格了,我恨不得親手殺掉她。還有朋友甚至建議我送她取監獄關上兩年。」
  「對不起,也許是我站著說話不腰疼,但我真的覺是你不要太擔心,問題少女,我也接觸過一些些,我的經驗是,當她們長大後,大都會不治而愈。」
  「長多大?」她問。
  「二十吧。」我說。
  她笑,絕望地說,「我真怕丟丟活不到那個年紀。」
  「怎麼可能?」我說,「有你這麼疼她的媽媽,她應該更好運一些。」
  「丟丟也這麼想就好了。」她歎息。
  「其實她心裡是這麼想的,不然為何會表現得那麼任性?」
  她聽我這麼說心裡很高興,表揚我道:「方律師誇你聰明能幹,果然不假。」
  這回我的臉是真的紅了,避開她的眼光對她說道:「您坐坐,我去趟麥當勞就回。丟丟說她餓了。」
  我剛走到門邊,她喊著我的名字追上來,硬要遞上五百塊錢給我。我想了想,抽出其中的一百塊,對她說:「足夠了。」
  「我在這裡等你回來。」她孩子一樣地說,「馬卓,我想我們還應該好好聊一聊。」
  我關上門才想起,她笑起來,很像一個人——天中的校花於安朵。自從她轉學到南京以後,我就很少再有她的消息。聽說她後來考上了電影學院,但沒等畢業就去了美國。我們曾經加過QQ,但她的頭像一直都是灰的。她刻意地疏遠過去,肯定是想決絕地遠離。只是不知道時隔多日,她是不是也和我一樣,還在慢慢地學習忘記呢?

《離歌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