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不管怎麼說,我首要的任務是迎接我的新學期。
開學的第一天,當我穿著那條scofield的裙子低調地出現在教室門口的一剎,還是艷壓群芳了。幾乎能聽見班上那群沒見過世面的女生壓抑著的驚呼,還有箭一般向我射來的嫉妒的目光。
比我有錢的沒我漂亮,比我漂亮的沒我聰明,所以,我完全能寬容並且體諒她們對我的嫉妒之心。
一切都沒有變,學校還是那個學校,教室還是那個教室,我的同桌還是田丁丁。變的是我的心,它已經不受我的控制,老是飛到別的地方去。
「林枳壞。」田丁丁嘟著嘴對我說,「一個暑假都不理我。」
「手機停機了,電腦壞了。」我說,「不知道怎麼找你才好。」
「沒事啦。」她咧開嘴笑,「誰都知道你是大忙人。可是我真的很想你哦,我從上海帶啊好吃的回來給你,喏!」
她掏啊掏,掏啊掏地,從口袋裡掏出一塊巧克力,已經快化了,看上去皺巴巴的。
「進口巧克力。」她像一個銷售小姐,「味道好得不得了噢。」
我勉為其難地接了過來。
「嘗嘗嘛。」她說,「告訴我你喜歡不喜歡?」
瞧,這就是我的同桌田丁丁。這個對我一直好得不得了的女生,總是執著地付出也不管對方到底是喜歡不喜歡。有時候我也想不明白為什麼會和她成為朋友,她真的和我不是一個世界的人,不僅沒腦子,而且很土,平凡之極。自從我跟她成為同桌之後,她動輒就向我借我的服裝雜誌,然後按照巴黎本季最新的流行風尚把自己武裝起來。只是很可惜,她買的那些東西,都是地攤上的便宜貨,金光燦燦惡俗無比,而她一向良好的自我感覺,又給了她堅持下去的非凡勇氣。
今年流行公主風,這個傻女居然就去女人街買了一條粗製紗布的蛋糕裙,配著一雙銀色的運動鞋,整個人看上去就像一個假扮公主的小丑,只要再在腮邊塗上兩抹紅,立馬可以去馬戲團登台表演!不過說真的,要不是她,我的高中生活就太單調無趣了。
我終於看不下去,指導她去一間小店買了一件淺粉色短袖T恤,一條款式簡單但裁減不錯可以掩蓋她大象腿的牛仔褲,終於讓她看上去像點人樣。
她從此對我感恩戴德。
其實讓人感激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只要知道他最想要什麼。
相比之下,挑對那個感激你的人,才是一個真正的難題。
所以,不管田丁丁是一隻多麼巨大的土包子,我都要有點得意地承認,當初我挑選她當我的朋友,是挑對了人。
她那直線條的神經,完全不懂得掩飾她對我的崇拜,而且,這種崇拜被她演繹得不含一絲雜質。為此,她跟班上一個對我極其看不順眼又無可奈何的普通女生莊悄悄幾乎天天要鬧矛盾。
比如課間時,她每次自己倒水,都會替我也搶上一杯。莊悄悄恨得咬牙切齒,她恨不得用自己粗粗的身子和莊悄悄拚命。最恐怖的是,她居然能敏銳地發現我來例假的週期,這樣,那幾天,我那並不保溫的水杯裡,必然是無時無刻不裝著熱水。儘管,我從來都沒有告訴她我有過痛經。
我無從知曉她的來歷,也並不好奇,可以肯定的卻是,她一定在一個比我寬容得多溫暖得多的環境下長大,才可以如此頑固地沒心沒肺。或許,她的爸爸是幼兒園園長,媽媽是幼兒園老師也說不定。我習慣思考過度的大腦又開始暢遊。但很快我知道,她其實完全不是我想像中的那麼幸福。
我們年少的幸福,其實都是那麼來之不易。
當然,愛上一個人的感覺除外。
我想,我一定是愛上周楚暮了,不然,為何一想到他,我就那麼愉快和激動呢?
我甚至為他逃課了。換在以前,逃課這件事在高材生美女林枳的身上,簡直是不可想像的事情呢。
在這之前,我們每天發很多的短信。短信內容稀鬆平常但在我看來卻早已暗藏波瀾,他喜歡我,這是一定的。
周楚暮是一個驕傲的人。雖然他的驕傲被他自己用玩世不恭的外表所掩蓋,但我瞭解他。天中的制度是很嚴格的,我們平時要出門,一定要有老師的批條。而周楚暮絕不會在校門外傻等一個女孩幾個小時,只為了能有十分鐘見上一面。
所以他從一開始就對我說:「我很忙,所以,如果你想我,請來找我。」
「如果我不去呢?」我問他。
他嘻笑:「無所謂啊,隨你便啊。」
幾乎是毫無抵抗地,我沒尊嚴地讓了步:「你,會在哪裡?」
他在電話那邊哈哈哈哈地笑。
我第一次去「算了」,是在晚飯之後。我按捺不住內心的衝動,跑出了校門,一路小跑到了酒吧街。
看到那遠近聞名的「算了」的大門,我直接衝進去:「我找周楚暮。」
「周楚暮,你妹妹找你!」不知道是誰衝著一個包間裡喊了一句。
過了兩分鐘周楚暮叼著根煙出來,那樣子很頹廢也很酷。
他,果然,真的,在這裡。
「哪一個妹妹?」他大聲嚷嚷,可聲音顯得有氣沒力。
看見我,他居然小小地吃了一驚。
「林林,真的過來啊。」他終於笑著看我,「怎麼先也不說一聲?」
我看著他,說不出話。那張想念已久的臉忽然重新出現在我面前,竟然有一種說不出的陌生的滋味,讓我心裡百感交集起來。
我一定是太想他了,所以才會有不認識他的幻覺吧。
「你在想什麼?」他拉我一把。
「你跟他們說起過我?」我問他,因為我很奇怪,為什麼別人會知道我是他妹妹。
可他搖搖頭,然後,一把把我拉進舞池:「來,放鬆放鬆。」
後來我才知道,凡是有女的來找周楚暮,他都會說:「那是我妹妹。」
這真是一種老掉牙的欲蓋彌彰。從那時候,不,從一開始,我就知道,周楚暮是個小混混,他跟其他的小混混,其實並沒有什麼不同。
也許,他長得要帥一點。
可是這又有什麼關係呢,只要他是周楚暮。
那一天,周楚暮拉著還穿著天中校服的我滑進舞池,DJ播放的音樂逐漸變得狂放,他雙手緊緊摟著我的腰,在我耳邊大聲喊:「你來得真巧,今天是『算了』的狂歡夜。」
我不說話,因為我在緊張地想,所謂「狂歡夜」會是什麼意思,難道是舞會結束之後,還會有另一種的狂歡?我和他走到這一步,是不是太快了一點?這個突如其來的想法燒得我耳朵滾燙,我下意識地想要掙開周楚暮的手,可他摟著我不放,摟得緊緊的。
「你知不知道,我想這樣,已經想了很久。」他無恥地在我耳邊說。
可是為什麼,我對這種無恥,是如此地缺乏免疫力?
音樂聲越來越吵鬧,燈光開始更快地變幻,不知從哪裡噴出來一陣一陣的乾冰,在忽然變得模糊的世界裡,每個人的臉上都帶著瘋狂的表情。
「跳啊,妹妹!」周楚暮忽然鬆開我的腰,著魔似地喊,「在這裡,沒有人認識你,沒有人在乎你!」
伴著他的喊聲,忽然又起了一陣強烈的鼓點,我的心裡,忽然有什麼東西轟地一震,然後,嘩啦啦地倒塌。
是的,我還裝什麼?
在這個沒有人認識我,也沒有人在乎我的地方!
我開始不由自主地隨著音樂狂熱地跳動著,不顧自己大汗淋漓。
直到,我別在腰帶上藏在校服底下的手機,開始猛烈地震動。
我條件反射似的從舞池裡跳出去。因為我和田丁丁說好,如果今天老班去查人數,一定要幫我說個謊。
果然,當我在一個相對安靜的角落察看短信息,田丁丁的名字,就隨著那一隻一隻的小翅膀跳出來。
「你什麼時候回?」
「老班來了,怎麼辦?」
最後是一條:「我對他說今天傍晚你媽來接你回家了,具體為什麼我不知道。」
我在心裡咕咕笑,她這輩子還沒見過我媽呢,沒想到這個小妮子,平時看起來老實巴交,說起謊來,還著實有一套。
當然,這和我平時勤學好問謙恭有禮成績優異,在老班心裡建立起了良好的形象,也有莫大的關係。
我發短信回她:「謝謝你丁丁,我愛死你了。晚自習後我會回宿舍。」
她很快回了一條:「那就好。注意安全。」
我看著那條短信,不知怎麼地愣了半秒,才把手機重新裝回口袋裡。
然後,我就站在舞池旁邊等周楚暮。
一曲終了,他才終於出現,詫異地看著我:「怎麼,玩得不痛快?」
「很痛快。」我對他笑著說,「不過,我必須回學校了,太晚了會進不了宿舍。」
我聽見他低聲地說了句:「靠。」但我裝作沒聽見。
「你不送送我?」我問他。
他猶豫了一下,我知道,他大概是在考慮值不值得為了我錯過下面精彩的節目。
可是最後,他還是把煙頭用腳底踩滅,惡狠狠地說了句:「走。」
我們走出酒吧街,外面的風很熱,周楚暮一邊走一邊撩起衣角扇風,那模樣不是一般地粗俗,也不是一般地,讓我感到安全和放鬆。
「就到這裡了。」可是我們並沒走出去多遠,他就忽然停下腳步說,「恕不遠送。」
我也停下來,看著他:「你就不怕我自己回去遇到流氓?」
他嘿嘿笑,指出我的錯誤:「有比我還牛逼的流氓嗎?」
這一句,莫名其妙地讓我飛紅了臉。為了掩飾我的小尷尬,我也不再和他爭論,轉身就走。
「連再見都沒一句?」他在我身後喊。
我頭也不回地答:「沒有。」
然後我就一直往前走,我忽然間覺得很委屈,而這委屈並不是因為他不肯送我。現在想來,我委屈的是我以後的命運,那一個晚上我似乎已經預感到將來的日子裡我為了周楚暮要犧牲掉的一切,金錢,身體,青春,尊嚴,在我和他即將展開的關係裡我將不再是一個尊貴而乾淨的女孩,而是一個喪失了所有只求他一線溫存的小乞丐,也許做乞丐就是我的命運吧,從於根海那裡乞求金錢,從周楚暮這裡乞求愛。
是的,即使在那時,我就預感到了這一切。
可是,我不想折返。我喜歡急速墜落,那感覺就像我小時候所神往的飛翔。這種快感,若非和周楚暮戀愛,我一輩子也許都無法體會。
所以,當我聽到周楚暮從身後追上來的聲音時,已經沒辦法再挪動我的腳步。
他輕而易舉就把我的身體掰回過來。
「你,以後想清楚再來,」他忽然說,「你不屬於這裡,你自己知道不?」
「那我屬於哪裡?」這一下我好奇地問。
「你屬於……」他好像真的很費勁地在想,想到山窮水盡,他忽然自認為靈光一現的說,「你……屬於科學家,居里夫人。」他為他的「博學多識」而感到有些得意,好像一點都沒發覺自己說了一句多麼狗屁不通的話一樣。
我忍不住笑起來。這一笑我就收不住,哈哈哈哈好像精神失常般,連自己聽著都有一絲詭異。看來我真的裝得很成功。我把自己裝成了千金之軀的大小姐,裝成了心地純潔的美少女,裝成了循規蹈矩的優等生,就連周楚暮都認為他的「妹妹」將來會是一個無所不能的科學家。
「笑什麼?」他好奇而著急的問,「居里夫人,你在笑什麼?」
我忽然停止了笑,看著他很認真的說:「笑可笑之人。」
「誰是可笑之人?」他慍怒的說,「你在笑我?」
他的自卑感又一次作祟,這是我最不能忍受的,我簡直要急得跳腳,打了他一下,說:「不跟你說了,我要走……」
走字還沒有說完,他一把把我的手用力扯過來,狠狠地按進他懷裡。
那一刻我才知道自己上了當。
我閉上眼睛,又睜開,又閉上,第一次這樣被一個人抱著,而且,是在大馬路上。不知道為什麼,想到可能被過往的行人看到,我甚至有些說不清道不明的興奮感。
我從來沒有懷疑,自己天生就是要成為主角的,只是沒想到連這樣的方式都可以。
他用力揉了揉我的頭髮,說:「我早就想這樣揉你的頭髮了,林林。」
要知道,他是第一個敢破壞我髮型的人。我抬起臉,也想揉他的,卻被他用另一個動作粗暴的打斷了一切——他吻了我。
是的,這個平白無故或者說早有預謀我已經辨別不清的吻,這是我的初吻。
然而,它的發生,卻和我想像中的截然不同,它不是潔白輕柔帶著微微的顫抖,而更像一場明目張膽的掠奪。周楚暮的嘴唇緊緊地壓住我的,他的舌頭熟練地伸到了我的嘴裡,似乎在索取我的所有。我緊張到喘不過氣,雙手下意識地狠狠推他,他卻更霸道地摟緊我,我似乎能聽見自己全身的骨節在他力大無比的擁抱中格格作響,而我的身體,雖然帶著一種羞恥的不情願,卻慢慢地,變得灼熱和柔軟起來。
我想我永生永世都忘不了這個吻,它帶給我的不是初吻應有的甜蜜和詩情畫意,而是一種近乎窒息的痛苦。身處一個孤島,周圍的水漫漫漫漫地湧上來,而你無處逃亡無處呼救的痛苦。
就是這種痛苦,讓人刻骨銘心。因為它無比真實,沒有一點偽裝。
我們所有人的生活,難道不就是這樣一場無邊無際的痛苦?
那天晚上,我終究是沒有回宿舍。
我和周楚暮回到「算了」,在一間燈光昏暗的包廂裡,旁若無人地擁抱和親吻。我想起給田丁丁發短信已經是凌晨12點有餘:太晚了,我直接回家了,勿掛。田丁丁還是迅速就回:嗯,這裡一切平安。明早見。
我心裡一熱,想給她發一條「謝謝你。」
可是周楚暮忽然把一杯酒端到我面前來,又對我耳語:老婆我餵你。我把手機關了,轉過身去迎接他。那間包廂裡其實還有很多人,但沒有人在意我們,他們大聲地喝酒划拳,嘩啦啦地擲著骰子,偶爾有一兩聲女人銳利的尖叫,或是男人粗魯地罵娘,但這一切都不能打擾到我們,一切都不能。
當然,別的我們什麼都沒做。
我終究是有我的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