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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曉怡跑的很快,因為據她個人分析那個滿頭『櫻花』的王小凌一定是看上自己了,而且還根據她的個人分析那個王小凌一定是個變態,然後再根據她的個人又分析,那個王小凌一定是想把自己騙到他家之後逼自己吃青椒!對,沒錯!所有變態的人都會逼別人吃青椒!王小凌一定也不例外!想到這裡,黎曉怡跑的更快了……。
每個人都希望自己奔跑的速度可以超過劉翔,但是很可惜,黎曉怡就算吃飽了也達不到劉翔一半的速度^﹏^,更何況她現在肚子發出的聲響幾乎已經超過了她的腳步聲,漸漸的,黎曉怡的奔跑不知道什麼時候已經變成了爬行。
跑著跑著,爬著爬著,黎曉怡已經開始出現了輕微頭昏眼花的跡象,她現在又想,如果王小凌真的是把自己騙到他家去吃青椒,然後再加上幾碟小菜和一碗白白的米飯,興許自己也可以接受,而且現在的這種狀況,哪怕就是自己最最討厭的青椒!自己也許都可以勉強閉著眼睛吃下去〝</。
咕嘟!咕嘟!咕嘟!……捂著餓餓的肚子,黎曉怡硬撐著坐到了路邊的一條小小的木凳上,她的對面是大海,她的身後是小山,風景倒是不錯,就是這肚子……
黎曉怡的屁股都還沒有坐熱,一個用大帽子壓著半邊大臉的人忽然坐到了她的身邊,一股刺鼻的香水味撲鼻而來,黎曉怡聞的出來,這傢伙用的是男士香水,而且香水一定還不便宜,但是此情此景,黎曉怡卻有一種想吐的感覺。
「同學,一個人?」大帽子故作瀟灑的問道。
黎曉怡一隻手捂著肚子,一隻手捂著鼻子,沒有作聲。
「小生名叫張心藍,不知道小生有沒有榮幸請同學你吃個晚餐?」大帽子迫不及待的報出了自己的名號,看樣子他好像生怕黎曉怡不知道自己是誰晚餐!!!這兩個字猶如晴天霹靂般的射進了黎曉怡的大腦之中。
「快!快!……晚餐!晚餐!GO!GO!……」黎曉怡一把抓住了張心藍的右手大聲的叫道。
「這位同學,見到偶像也不用如此的緊張嗎,慢慢來,慢慢來。」自我陶醉是張心藍除唱歌之外的另外一個絕技。
「偶像???……是的!!!只要是現在可以請我吃飯的人都是我的偶像!快!快!GO!GO!」黎曉怡一躍而起,開始圍著張心藍以光速旋轉了起來。
「好吧,想不到你也是我瘋狂的FANS之一,走吧,看在你這麼崇拜我的份上,我今天就破例請自己的FANS吃個鬼子拉麵吧。」張心藍很瀟灑的站了起來,雖然,他的屁股上已經沾滿了落葉。
「快!快!GO!GO!」黎曉怡早已餓的說不出其他的話語。
「別急,待我梳個頭便去。」說話間張心藍竟然真的從自己的內衣口袋裡掏出一把梳子,作為一個偶像,張心藍的確是做到了時刻準備著,不過只是可惜,他今天遇到的偏偏是一個……『瘋子』「喂!喂!……我都說了別急!浪漫最重要!我的頭都還沒有梳!……喂!喂!手要斷了(°ο°)~!……錯了!錯了!拉麵館在那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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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男的奶奶今天要去見一個人,她給酷男留下了一張紙條,紙條上只有六個字,晚飯自行解決。
看著這張紙條酷男尋思了很久,酷男實在是想不出來奶奶會去和誰見面?因為這座美麗的海濱城市裡並沒有自己的什麼親戚朋友,更何況奶奶也並不是一個善於交際的人,再加上奶奶對自己的關心絕對超過了任何的事務,但是今天,這也是酷男人生中第一次看到奶奶要自己自行解決晚飯?到底是怎麼樣的一個人可以讓奶奶丟下手邊的一切迫不及待的去見上一面呢?
酷男看著這張奇怪的紙條站的腿都麻了,還是想不出來_<??
夜,華燈初上,海風輕揚,這座城市的妖嬈與迷幻毫無保留的浮現出來,只是在那城市的深處,總有些人,總有些事,思念依舊。
這座小木屋位於海洋館左邊的食街,木屋很舊,而且招牌上也只是簡簡單單的寫著一個『茶』字,和食街其他的門面比起來,它簡直就是隱形的。
如果你是一個外地路經此地的遊客,看到了這座小木屋,你會認為自己的眼睛產生了幻覺?,因為眼前的這種小木屋絕對不應該出現在這樣一個繁華的地方,按照人們的常識來說它應該出現在某個很隱秘的地方,比如說山巒之間,比如說孤島之上,還比如說,某個歷史博物館之中。
木屋的裡面,比外面看起來還要年代久遠,踏入其中,你彷彿瞬間置身於上個世紀的四十年代,木屋中一切的一切,彷彿都是為了與世隔絕而樹立在那裡。
爐子上有壺,壺很舊,壺裡有水,水很新,水還未開,世已流年。
木屋的角落之中有兩位老人正在品茶,方桌,圓凳。
「想不到這裡的茶水還是五毛錢一壺。」酷男的奶奶好像是在追憶著什麼。
「這家店的主人本就不是為了賺錢。」對面的老者,笑道。
「十八年了,這壺中的茶水味道依然香甜。」酷男的奶奶微微閉著眼睛說道。
「這家店的主人只會用清晨的朝露沏茶。」老者停頓了一下,接著問道:「你知道這一壺龍井需要多少滴露水嗎?」
「壺不大,正好需要九百九十九滴,一滴不多,一滴不少。」酷男奶奶回答的很肯定。
「這麼難沏的茶水他竟然只賣五毛錢一壺。」酷男的奶奶接著說道。
「我早已說過了,這家店的主人本就不是為了賺錢。」
「那是為了什麼?」
「他在等一個人。」
「什麼人?」
「一個懂得品茶的人。」
「人在哪裡?」
「就在他的面前。」
酷男的奶奶笑了,這麼多年來她的笑容依然還是那麼的純真,那麼的風華,對面的老者竟似看的癡了。
只是人,已老。
什麼是美麗?什麼是漂亮?什麼是風華?什麼是絕代?一抹夕陽就是美麗,一片落葉就是漂亮,一個轉身就是風華,一個微笑就是絕代,人已老,但是這些,早已擁有。
「你家的孫子今年也應該十八了吧?」老者追問了一句。
「比你家孫女正好大一歲。」
「你應該還記得我們年輕時的約定。」
「太久了,記不太清楚了。」酷男的奶奶搖了搖頭,說道。
「如果你不記得,今天又怎麼會來?」老者反問了一句。
「這麼多年了,你還是那麼的臭屁。」
「這可不像一個老人應該說的話。」
「老人應該說什麼?」酷男的奶奶問道。
「算了,現在大家都老了,我們說什麼就是什麼了。」老者拂了拂袖,笑道。
「聽說你家的孫女現在很紅?」
「拍了幾部電影,出了幾張唱片,騙騙小孩子而已。」老者搖了搖頭,一臉無所謂的樣子。
「我家孫子可就沒她有本事了,你還是讓她去找個更好的吧。」酷男的奶奶品了口茶,茶很濃,彷彿思念。
「其實,我也是這麼想的,但是我家孫女竟然指名非酷男不嫁,我有什麼辦法〤ι〤?」
「為什麼?你把那丫頭給催眠了?」酷男的奶奶笑著問道,笑很淡,但是很深。
「你應該記得酷男上幼兒園的時候曾經向另外班上的兩個小女孩示過愛。」
「小屁孩懂什麼?過家家你也當真,我看你真的是老糊塗了。」
「我當然沒當真,但是那兩個小女孩全都當真了,其中的一個,就是我家孫女,我想,這也許就是緣份。」
「什麼緣分不緣分的,現在的小女孩頭腦怎麼都這麼的簡單?」
「我們那個時候不是更簡單?」老者追了一句。
酷男的奶奶笑了笑,沒有作聲。
金淑媛今年正好十七歲,正如她爺爺所說的,她拍過幾部電影,出過幾張唱片,而且她的手中還有這座海濱城市最繁華的街道中的幾間店舖,可以這樣說,現在的金淑媛,想要什麼,沒有得不到的,一個小女孩這麼的順風順水也直接導致了一個結果,那就是金淑媛的任性絕對的超出了常人的想像凸_凸。
金淑媛的第一部電影和第一張唱片都是在她十四歲那年推出的≡?.?≡,金淑媛沒有任何的社會關係,她真的是靠自己的本事和天賦上位的,所以一直以來她都對自己非常的有自信,不管任何的事情,金淑媛只要覺得自己可以完成的,她一定想都不想就會去做^o^y,不過在金淑媛的名氣和財富的環繞之下,還真的沒有一件事情可以讓她煩惱過三分鐘的,從小到大,金淑媛只會聽一個人的教導,那個人就是她的爺爺。
金淑媛的爺爺當然也姓金",全名叫做金忠恆,金忠恆是一個很有生意頭腦的人,他年輕的時候是酷男奶奶的同學(在這裡我要註明一下,酷男奶奶的全名叫做沈素芳,這是一個非常具有中國傳統特色美的名字,金忠恆曾經非常的喜歡沈素芳,沈素芳那個時候其實也對金忠恆有些興趣,只是當時的人不像現在,三言兩語就上了床,當時人與人之間的感情都是非常含蓄的,絕對沒有誰會對誰直接了當的表示愛意∠※,通常的情況都會試探上個好幾年再說,就是因為這種試探實在是太耽誤時間了,以至於後來金忠恆被迫下放的時候都沒來得及和沈素芳互通愛意,金忠恆原本也打算回來之後再與沈素芳再續前緣,但是誰知道,他這一走,就是十年。
金忠恆下放回來之後直接就繼承了家裡的幾間大房子,這些房子正好全是一樓臨街的,因為房子的周圍全都是菜地和泥巴路,所以當時的金忠恆想要將這些房子低價轉手賣出去竟然都沒人要,但是誰都沒有想到過中國改革開放之後金忠恆繼承的那些大房子的門口竟然修起了一條步行街//,從此以後,金家的收入都是拿筐來裝的,不過富裕了之後的金忠恆對沈素芳的思念反倒是更深了,雖然那個時候的他們都已經有了家室,但是金忠恆還是會偷偷的跑去見沈素芳,不過還好沈素芳絕對屬於那種非常專一但卻又非常念舊的中國傳統女性,對於金忠恆一些異想天開的念頭沈素芳每次都堅決的毫不猶豫的一一拒絕了,最後沒有辦法,金忠恆只好指著沈素芳的兒子,也就是酷男的爸爸咆哮道:「以後如果他生出的後代要是男的,自己兒子生出來的如果是女的一定要逼他們成親,如果兩邊的都是同性,就逼他們搞同性戀凸(這句是我自己編的)!」沈素芳當時一聽真的慌了……,連夜就攜帶家眷開了溜。
不過,當很多年之後沈素芳的孫子(也就是酷男)出世的時候,沈素芳還是很不幸的接到了一封金忠恆親手給她送來的指腹為婚的協議書,第二天,沈素芳毫不猶豫就報了警,很不幸,證據不足,不予抓捕,沒有辦法,在金忠恆一再的死皮賴臉之後,沈素芳也是為了孫子的安全,當時也不得不答應了金忠恆的無禮要求//ㄒoㄒ//,但是同樣的,沈素芳也提出了她自己的條件,那就是十八年之內金忠恆不得再靠近自己半徑三公里的範圍之內,否則,自己便會以死相拼⊙﹏⊙∥∣,金忠恆知道沈素芳的個性,沒有辦法,當時他也是拍著胸膛答應的,不過兩年之後,金忠恆還是將自己的孫女送到了和酷男同一間幼兒園,而且還讓自己無知的孫女引誘酷男玩過家家::::,並且他還非常鄭重的告訴自己的孫女,酷男以後就是她老公了,一個幼兒園的小孩多單純啊°°°!硬是被金忠恆說的信了,以至於就連她成名之後都還堅信爺爺當年跟自己說的話是真的。
酷男,也就是那個傻頭傻腦的笨蛋就是自己未來的老公,整整十七年,金淑媛堅信不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