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和她之他》及《他和她之她》,帶給我的感覺很不錯。
我懷疑所謂成功的感覺,就是這樣的。
不過,我自己還是很有自知之明的,而我媽,卻從一個極端走向了另一個極端。
我媽一開始就很反感這個題目:「什麼他和她……之他,讀起來就拗口!」她還反對我寫小說,說小說是她那樣的人寫的,我這樣的小破孩,湊什麼熱鬧?
想不到有天晚上,我媽突然對我說:「我看了你的小說。」
「嗯?」我有點詫異——我媽的表情,看起來有點奇怪。
她猶豫了片刻,終於說了一句表揚的話:
「寫得還可以。」
後來從我媽寫的那篇散文裡,我知道了事情的經過——
先是兔子,接著有其他人,告訴我媽,說大頭馬貼在樂趣的小說,寫得像模像樣的呢!
我媽先是不屑一顧,接著就是自我懷疑,後來乾脆全文打印下來,下午約她幾個「花樣女友」喝茶的時候,就拿出來讀。
讀完,我媽說她感到很驚訝,她覺得小說語言之好,出乎她意料;情節也很吸引人,8000多字,她一口氣就看了下來。
於是推薦給在座的各位女友看。
她們看了也是讚不絕口,說大頭馬小小年紀,寫出這樣的東東,簡直就是很了不起!
在座的有一位美美,是一家少兒刊物的副總編,也是我比較喜歡的一位寫校園文學的知名作家,那時我還只是只見其書、未見其人。
美美在茶樓當場就跟我媽拍板說,她的雜誌明年要開大頭馬的專欄。
我媽那天才喝了些茶,頭腦就徹底地暈了!很有茶不醉人人自醉的味道。回家後見到我,她沒好意思立刻就在我面前做出喜上眉頭的樣子,就先那麼來一下,過渡過渡氣氛。
再說,也可能她怕自己做出很興奮的樣子,會滋長我的驕傲。
總之,我媽淡淡地說:「美美要組你的專欄稿。」
我頭也不抬地脫口而出:「她們雜誌稿費高不高?」
「噢!大頭馬,你寫稿就為了掙錢?境界不可以這麼低吧?」我媽一副跟我急的樣子。
我暗自好笑——其實我只是順口亂說而已。最主要的是,我覺得自己的水平還不夠開專欄的。
所以說,我覺得我媽在茶樓裡的興奮,純屬「狐狸誇自家的孩子香」那種盲目的母愛。
而她那些女友對我的追捧,一是因為她們佔了年齡的優勢,便不吝那些溢美之詞;至於第二個原因麼,不言自明——是為了安慰我媽那顆被母愛和野心蒸騰得業已膨脹的心。
我媽又喋喋不休地向我列舉開專欄的好處,其中之一便是:「可以提升你的人氣。」
我無奈地點頭。
「不過,你要注意點,寫小說不能影響了功課啊!」我媽又警告我。
不影響?那是不可能的!
只是影響大和影響小的區別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