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喻戶曉」是「家家戶戶都知道」的意思。而原來卻叫作「戶告人曉」,這是怎麼一回事呢?
漢朝人編的一部《烈女傳》裡記載了這樣一件事:有個名叫梁姑的女子,一天,她的房屋不慎失火。她哥哥的一個小孩和她自己的兩個小孩,都在屋裡。她冒火衝進屋去,本來想先搶救她哥哥的小孩,可是搶出一看,卻是自己的一個孩子。這時,火勢已猛,沒法再進去了。她急得雙腳直跳,捶胸大哭道:「這怎麼得了呀!我不是要背上自私的惡名了嗎?我姓梁的豈能『戶告人曉』,讓人罵呢?我還有什麼臉面見人啊!……」說著,不顧一切,投身火海,最終被火燒死了。
這裡的「戶告人曉」是「家家互相傳告,人人都知道」的意思。後來又有人寫作「家至戶曉」是「家家都傳到,戶戶都知道」的意思。逐漸地,就變成今天的「家喻戶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