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的時候,有一個吟詩和作文章都很出色的人,名叫劉禹錫,他中了進士後,便在京做監察御史;因為他的名放蕩不羈的性格,在京中受人排擠,被貶做蘇州刺史。就在蘇州刺史的任內,當地有一個曾任過司空官職的人名叫李紳,因仰慕劉禹錫的聞名,邀請他飲酒,並請了幾個歌妓來在席上作陪。在飲酒間,劉禹錫一時詩興大發,便做了這樣的一首詩:“高髻雲鬢新樣,春風一曲杜韋娘,司空見慣渾閒事,斷盡蘇州刺史腸。”“司空見慣”這句成語,就是從劉禹錫這首詩中得來的。這首詩中所用的司空兩個字,是唐代一種官職的名稱,相等於清代的尚書。從劉禹錫的詩來看,整句成語的意思,就是指李司空對這樣的事情,已經見慣,不覺得奇怪了。這是一句很常用的成語,但有很多人仍會把它錯用,因為尋常的事情,如果是發生的很自然,便不可以引用這句成語。如早晨的時候,太陽從東方出來,到黃昏的時候,太陽便在西方沒落,這樣便不能說“司空見慣”。有些事情發生的很偶然,而又常常會聽到的,此方在大都市街道上夾往的車輛,平常都是很安全地來往看,但很多時候,常會發生意外,不是輾傷了人,便是碰傷了車,這樣的事情,我們看多了,則用“司空見慣”四字便恰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