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患了眼病的老太婆,請一位醫生給她治病,並談定了治療費。那醫生每次來給她上藥治療時,總是乘她閉著眼睛,順手牽羊地偷走一些傢俱。老太婆的病終於治癒了,可她家裡的東西幾乎被偷光了。醫生便向老太婆要商定好的治療費,老太婆不肯付錢,便被帶到法官那裡。她說她許諾過要付給醫生治療費,條件是把她的眼病治好,可是經過醫治後,她的眼睛卻比以前更糟了。她說:「以前我還能看見家裡的所有物品,現在卻都看不見了。」這故事是說,貪得無厭的人,總會不知不覺地留下自己的罪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