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作者當了船長出外航海——他的部下圖謀不軌,把他長期禁閉在艙裡,後又棄他於一塊不知名的陸地上——他進入這個國家——關於一種奇怪動物「野胡」的描寫——作者遇見兩隻「慧駰」。

我跟妻子兒女共同渡過了大約五個月的美好時光。要是我當時懂得怎樣才算是我的好日子就好了。我離開我那可憐的妻子時,她又懷孕了。我接受了一份待遇優厚的邀請,到載重三百五十噸的「冒險號」大商船上作了船長。這是因為我對航海非常精通;另外,儘管有時也可以干醫生,但我對在海上做外科醫生這樣的工作已漸漸地感到厭倦了,於是我就招了一位技術熟練的年輕醫生羅伯特·漂爾佛伊到船上來擔任外科大夫。一七一○年八月七日我們從樸次茅斯啟航;十四日,在田納瑞夫島[田納瑞夫島是距非洲西北海岸六十英里的坎乃瑞群島中最大的一座島。]遇到了布里斯托爾的坡可克船長,他正要到坎披契灣[坎披契灣就是北美洲東南岸的墨西哥灣的西南部分。]去採伐洋蘇木。十六日的一場風暴把我們吹散了。這次航海完畢後我才聽說他的船沉沒了,除一名船艙的服務員之外,無一人倖免。他為人誠懇,是位優秀的海員,不過有點固執己見,因此他和其他一些水手一樣毀滅了自己。如果當時他聽了我的話,也許這時候同我一樣平平安安地在和自己家人在一起過日子。

我船上有幾名水手患熱病死了,所以我不得不在巴巴多斯[巴巴多斯島是西印度群島中的一個小島。]和背風群島[背風群島是西印度群島的一個島群,位於巴巴多斯的西北方。]招募新水手;雇我的商人曾經指示我可以在這兩地作短暫停留。但過了不久我就開始懊悔起來,因為我事後發現,這些新水手大部分都做過海盜。我船上一共有五十名水手,僱主的命令是,要我到南洋地區與印度人做生意,並盡可能地開創一些新的生意渠道。我招募來的這幫惡棍把我船上的其餘水手全部扔到了海裡,他們一起圖謀不軌,要奪下這船,並且把我囚禁起來。一天早上,他們動手了,衝進船艙就把我手腳捆了起來,並威脅說,要是動一動,就把我扔到海裡去。我對他們說,我是他們的俘虜了,情願歸順。他們就強迫我發誓表示屈服,然後給我鬆綁,只用一根鏈子將我的一條腿拴在床跟前。同時在艙門口設了一個哨,讓他槍彈上膛,只要我企圖逃跑,就開槍把我打死。他們把飲食給我送到下面的艙裡來,自己開始指揮這船上的一切,他們的計劃是去當海盜,搶劫西班牙人,不過他們還得等糾集到更多的人時才能幹。他們決定先把船上的貨物賣掉,然後去馬達加斯加招募新手,原因是我被囚禁以後,他們中已經死了幾個。他們航行了好幾個星期,同印度人做了一些生意,可是我一直被嚴嚴實實地禁閉在船艙裡,不知道他們走的是哪條航線。他們一再威脅說要我把弄死,我也就認為自己只有死路一條了。

一七一一年五月九日,一個名叫詹姆斯·威爾契的人來到了船艙裡,聲稱他奉船長之命來放我上岸。我向他衷告,卻毫無結果;他也不肯告訴我他們的新船長是誰。他們讓我把最好的一身衣服穿上,那其實是一身新衣服,又讓我帶了一包內衣,可是除腰刀之外不准我帶任何武器;就這樣,他們逼我上了一艘長舢板。不過他們還算講點文明,沒有搜查我的口袋;那口袋裡放著我所有的錢和其他一些日常用品。他們劃了大約有一里格,隨後就把我丟到了一片淺灘上。我求他們告訴我這是什麼國家,他們卻一起發誓,說他們和我一樣不知道這是什麼地方,只說這是船長(他們這麼稱呼他)的主意,只要船上的貨賣光,一見有陸地,就把我趕下船去。他們立刻划船回去了,倒還勸我快點走開,要不潮水湧來就要把我吞沒。就這樣,他們和我告了別。

我在這荒涼的島上朝前走著,沒過多久也走上了堅實的土地。我在一處堤上坐下來休息了一會兒,考慮我最好該怎麼辦。稍稍緩過勁來之後,我就步入了這個國家,決定一碰上什麼野人就向他投降,用些手鐲、玻璃戒指以及別的玩具賄賂他們,使他們能夠饒我一命;這些東西當海員的在那樣的航海途中總要隨人攜帶,而我倒也帶了幾件在身上。這兒的土地被一長排一長排的樹木相隔著;樹並非人工種植,而是天然地長在那兒,毫無規則。到處是野草,還有幾塊燕麥田。我小心翼翼地走著,生怕受到突然襲擊,或者突然有一支箭從身後或兩邊飛來將我射死。我走上了一條由人踐踏出來的路,看見上面有許多人的腳印,還有一些蹄印,不過多數是馬蹄印。最後我在一塊地裡發現了幾隻動物,還有一兩隻同類的在樹上坐著。它們的形狀非常奇特、醜陋。讓我感覺到幾分不安,所以我就在一處灌木叢後面躺下來仔細觀察一下他們。其中有幾隻往前一直走,來到了我躺著的地方,這使我有機會把它們的樣子看得清清楚楚。它們的頭部和胸脯都覆蓋著一層厚厚的或捲曲或挺直的毛髮。它們長著山羊一樣的鬍子,脊背上和腿腳的前面部分都長著長長的一道毛,不過身上其他地方就光光的了,所以我倒能看到它們那淺褐色的皮膚。它們沒有尾巴,臀部除了肛門周圍以外也都沒有毛,我想那是因為它們要坐在地上,才讓它們在那兒長些毛以保護肛門的吧。這種坐姿它們經常採用,有時也躺下,還經常性地用後腿站立。它們爬起村來像猴子一樣敏捷,因為它們的前後腳都長著尖利如鉤的長爪。它們時常蹦蹦跳跳,竄來竄去,行動靈巧至極。母的沒有公的那麼大,頭上長著長而直的毛髮,除了肛門和陰部的周圍,身上其他地方就都只有一層茸毛。乳房吊在兩條前腿的中間,走路時幾乎常常要碰到地面。公獸和母獸的毛髮都有褐。紅、黑、黃等幾種不同的顏色,總之,在我歷次的旅行中,還是第一次見到這麼讓我不舒服的動物,因為從來沒有一種動物天然地就叫我感到這般厭惡。我想我已經看夠了,心中充滿了輕蔑和厭惡,就站起身來走到了原先那條人行道上,希望沿這路走去最終能找到一間印第安人的小屋。我還沒走多遠,就碰上了一隻動物實實地擋在路上,並且一直向我走來。那醜八怪見到我,就做出種種鬼臉,兩眼緊緊地盯著我,就像看一件它從未見過的東西。接著它向我靠攏過來更近了,不知是出於好奇還是想傷害我,一下抬起了前爪。我拔出腰刀,用刀背猛擊了它一下;我不敢用鋒刃的一面擊它,怕當地居民知道我砍死或砍傷了他們的牲口而被激怒。那畜生挨了這一擊之後就一面往後退去,一面狂吼起來;這一下立刻就有至少四十頭這樣的怪獸從鄰近的地裡跑過來將我圍在中心,它們又是嗥又是扮鬼臉。我跑到一棵樹幹底下,背靠著樹,一面揮舞著腰刀不讓它們接近我的身體。有幾隻該死的畜生抓住了我身後的樹枝竄到了樹上,從那兒開始往我的頭上拉屎。我把身子緊貼在樹幹上,總算躲了過去,但差點兒被從四周落下來的糞便的臭氣悶死。

正當這危機關頭,我看到這些畜生忽然全都飛快地跑開了,於是我就壯了壯膽離開那樹,繼續上路,一面心裡在想,會是什麼東西把它們嚇成這個樣子呢?我往左邊一看,卻看到了地裡有一匹馬在慢慢地走著;原來虐待我的那些言生比我先看到了它,所以全都跑了。這馬走近我身邊時先是小小地一驚,但馬上就鎮定了下來,它對著我滿臉地看,顯然非常地驚奇。它看看我的手,又看看我的腳,圍著我轉了幾圈。我本想繼續趕路,它卻硬擋在那兒,不過樣子倒很溫和,絲毫沒有要硬來的意思。我們站在那兒互相盯著看好一會,最後我竟壯大膽子,擺出職業騎師馴野馬時的架勢,吹著口哨,伸手要去撫摸它的脖子。可是這只動物對我的這番好意似乎不屑一顧,它搖搖腦袋皺皺眉,輕輕地抬起右前蹄把我的手推開了。接著它又嘶叫了三四聲,可每次音調全不一樣,我不由得要覺得它那是用自己的什麼語言在跟自己說話。

正當我和它這麼相持不下的時候,又有一匹馬走了過來。它很有禮貌地走到第一匹馬的跟前,互相輕輕地碰了碰右前蹄,然後用各不相同的聲音互相嘶叫了幾聲,簡直像是在說話。它們走開去幾步,像是要一起商討什麼事;又肩並肩地來回走著,就像人在考慮什麼重大事件一樣,可是眼睛又不時地轉過來朝我這邊看,好像要監視我,怕我會逃跑似的。看到沒有理性的畜生這種行為舉止,我萬分驚奇,不由得自己在那兒推斷,馬都這麼有靈性,要是這個國家的居民具有了相應的清醒的頭腦,他們一定是世上最聰明的人了。這一念頭給了我不少安慰,我因此決定繼續往前走,直到我找著房屋或村莊,或者遇到當地的居民。那兩匹馬願意談就隨它們在那兒談吧。可是第一匹馬(那是匹深灰色斑紋馬)見我要悄悄地溜走,就在我身後長嘶起來。那聲音極富表情,我都覺得我聽明白了它是什麼意思。我於是轉過身走到它跟前,看看它還有什麼吩咐,一邊卻盡量掩飾自己內心的慌恐,因為我已經開始感到有幾分痛苦,不知道這場險事到底會怎樣收場。讀者也不難相信,我是非常不喜歡我當時的處境的。

兩匹馬走到我跟前,仔細地端詳我的臉和手。那匹灰色馬用右前蹄把我的禮帽摸了一圈,弄得不成樣子,我只得摘下來整理一下重新再戴上去。它和它的夥伴(一匹栗色馬)見此更加驚訝了。栗色馬摸了摸我的上衣襟,發現那是鬆鬆地在我身上掛著時,它倆就露出了更加驚奇的神色。它摸摸我的右手,手的顏色和那柔滑的樣子似乎使它十分羨慕。可是它又將我的手使勁地在它的蹄子與蹄骸中間猛夾,弄得我疼得大叫起來;這麼一來,它們倒又盡量溫存地撫弄我。它們看了我的鞋和襪感到十分困惑,不時地去摸一摸,又相互嘶叫一陣,做出種種姿勢,就像是一位想要解決什麼新的難題的哲學家。

總之,這兩隻動物的舉止很有條理,很有理性,觀察敏銳而判斷正確,所以我到最後都作出了這樣的判斷:它們一定是什麼魔術師,用了某種法術把自己變成現在這個樣子,見路上來了個陌生人,用這樣的方法同他來尋開心。要麼或者真的是吃驚了,見到一個人,無論服裝、外形與面貌都和也許是生活在這麼遙遠的一個地方的人完全不同。我覺得這麼推斷很有道理,就大著膽子對他們說了以下的話:「先生們,如果你們是會變魔術的人,我想你們一定是的,你們肯定能聽懂任何語言,所以我要冒昧地告訴兩位閣下,我是一名可憐的英國人,由於遭遇不幸漂到你們這海岸上來了,我請求你們中哪一位允許我騎到背上,就像是騎真的馬一樣,把我馱到某個人家或者村莊,那樣我就有救了。為了報答你們的恩惠,我願意把這把刀和手鐲當禮物送給你們(說話間我就把它們從口袋裡取了出來)。」我說話時,這兩隻動物默默地站在那兒,似乎在極用心地聽我說。我說完之後,它們相互嘶叫了好一陣子,彷彿是在進行什麼嚴肅的談話。我清楚地觀察到它們的語言很能表達感情。不用多大勁就可以用字母拼寫下來,比拚寫中國話還容易得多。

我不時地可以分辨出有一個詞是「野胡」,它們都把這詞兒反覆地說了好多遍,雖然我猜不透那是什麼意思,可當這兩匹馬忙著在那裡交談的時候,我就試著開始學習這個詞。它們的交談一停止,我就壯了膽子高聲地叫了一聲「野胡」,同時還盡量地模仿那種馬嘶叫的聲音。它聽了之後都感到很驚訝。我就盡力跟著它學了幾遍,雖然還遠談不上盡善盡美,但發現每一次都有明顯的進步。接著那栗色馬又試著教我第二個詞兒,可是比第一個難發音多了;按照英語的拼寫法,它可以拼作「Houyhnhnm」(慧駰)。這個詞我的發音不如前一個成功,可又試了兩三次之後,也好多了;見我有這樣的才能,它們都顯得非常驚訝。

又談了一些話之後(我當時推想可能與我有關),兩位朋友就分手了,同樣又行了互相碰碰蹄子的禮節。灰色馬做個姿式意思是讓我在它前頭走,我想我在找到更好的嚮導之前還是依了它好。我一放慢腳步,它就會發出「混,混」聲音。我猜到它是什麼意思,於是就竭力設法讓它知道,我太疲倦了,快要就走不動了。於是它就停下來站一會兒,讓我休息一會兒。

《格列佛遊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