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查有個地方,地名就不用提了,不久前住著一位貴族。他那類貴族,矛架上有一支長矛,還有一面皮盾、一匹瘦馬和一隻獵兔狗。鍋裡牛肉比羊肉多1,晚餐常吃涼拌肉丁,星期六吃脂油煎雞蛋,星期五吃扁豆,星期日加一隻野雛鴿,這就用去了他四分之三的收入,其餘的錢買了節日穿的黑呢外套、長毛絨襪子和平底鞋,而平時,他總是得意洋洋地穿著上好的棕色粗呢衣。家裡有一個四十多歲的女管家,一個不到二十歲的外甥女,還有一個能種地、能採購的小伙子,為他備馬、修剪樹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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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當時羊肉比牛肉貴。
我們的這位貴族年近五旬,體格健壯,肌肉乾癟,臉龐清瘦,每天起得很早,喜歡打獵。據說他還有一個別名,叫基哈達或克薩達(各種記載略有不同)。推論起來,應該叫吉哈納。不過,這對我們的故事並不重要,只要我們談起他來不失真實就行。
人家說這位貴族一年到頭閒的時候居多,閒時常讀騎士小說,而且讀得愛不釋手,津津有味,幾乎忘記了習武和理財。他癡心不已,簡直走火入魔,居然賣掉了許多田地去買騎士小說。他把所有能弄到的騎士小說都搬回家。不過,所有這些小說,他都覺得不如聞名遐邇的費利西亞諾·德席爾瓦寫得好,此人的平鋪直敘和繁冗陳述被他視為明珠,特別在讀到那些慇勤話和挑逗信時更是如此。許多地方這樣寫道:「以你無理對我有理之道理,使我自覺理虧,因此我埋怨你漂亮也有道理。」還有:「高空以星星使你的神聖更加神聖,使你受之無愧地接受你受之無愧的偉大稱號而受之無愧。」
這些話使得這位可憐的貴族惶惑不已。他夜不能寐,要理解這些即使亞里士多德再生也理解不了的句子,琢磨其意。他對唐貝利亞尼斯打傷了別人而自己也受傷略感不快,可以想像,即使高明的外科醫生治好了病,也不免會在臉上和全身留下傷疤纍纍。然而,他很欣賞書的末尾說故事還沒有完結,很多次,他甚至提筆續寫。如果不是其它更重要的想法不斷打擾他,他肯定會續寫,而且會寫完的。
他常常和當地的神父(一位知識淵博的人,畢業於錫古恩薩)爭論,誰是最優秀的騎士,是英格蘭的帕爾梅林呢,還是高盧的阿馬迪斯?可是同村的理髮師尼古拉斯師傅卻說,誰都比不上太陽神騎士。如果有人能夠與之相比,那麼,只能是高盧的阿馬迪斯的兄弟加勞爾。他具有各方面的條件,不是矯揉造作的騎士,而且不像他兄弟那樣愛哭,論勇敢也不比他兄弟差。
總之,他沉湎於書,每天晚上通宵達旦,白天也讀得天昏地轉。這樣,睡得少,讀得多,終於思維枯竭,神經失常,滿腦袋都是書上虛構的那些東西,都是想入非非的魔術、打鬥、戰爭、挑戰、負傷、獻慇勤、愛情、暴風雨、胡言亂語等。他確信他在書上讀到的所有那些虛構杜撰都是真的。對他來說,世界上只有那些故事才是實事。他說熙德·魯伊·迪亞斯是一位傑出的騎士,可是與火劍騎士無法相比。火劍騎士反手一擊,就把兩個巨大的惡魔劈成了兩半。他最推崇卡皮奧的貝爾納多。在龍塞斯瓦列斯,貝爾納多借助赫拉克勒斯1把地神之子安泰2舉起扼死的方法,殺死了會魔法的羅爾丹。他十分稱讚巨人摩根達。其他巨人都傲慢無禮,唯有他文質彬彬。不過,他最讚賞的是蒙塔爾萬的雷納爾多斯,特別是看到故事中說,他走出城堡,逢物便偷,而且還到海外偷了全身金鑄的穆罕默德像的時候,更是讚歎不止。為了狠狠地踢一頓叛徒加拉隆,他情願獻出他的女管家,甚至可以再賠上他的外甥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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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赫拉克勒斯是古羅馬神話中的大力神。
2安泰一旦離開地面就失去了力量。
實際上,他理性已盡失。他產生了一個世界上所有瘋子都不曾有過的怪誕想法,自己倒認為既合適又有必要,既可以提高自己的聲望,還可以報效他的國家。他要做個遊俠騎士,帶著他的甲冑和馬走遍世界,八方征險,實施他在小說裡看到的遊俠騎士所做的一切,赴湯蹈火,報盡天下仇,而後留芳千古。可憐的他已經在想像靠自己雙臂的力量,起碼得統治特拉彼松達帝國。想到這些,他心中陶然,而且從中體驗到了一種奇特的快感,於是他立即將願望付諸行動。他首先做的就是清洗他的曾祖父留下的甲冑。甲冑長年不用,被遺忘在一個角落裡,已經生銹發霉。他把甲冑洗乾淨,盡可能地拾掇好,可是他發現了一個大毛病,就是沒有完整的頭盔,只有一個簡單的頂盔。不過,他可以設法補救。他用紙殼做了半個頭盔接在頂盔上,看起來像個完整的頭盔。為了試試頭盔是否結實,是否能夠抵禦刀擊,他拔劍紮了兩下。結果,剛在一個地方紮了一下,他一星期的成果就毀壞了。看到這麼容易就把它弄碎了,他頗感不快。他又做了一個頭盔。為了保證頭藍不會再次被毀壞,他在裡面裝了幾根鐵棍。他對自己的頭盔感到滿意,不願意再做試驗,就當它是個完美的頭盔。
然後,他去看馬。雖然那馬的蹄裂好比一個雷阿爾1,毛病比戈內拉2那匹皮包骨頭的馬毛病還多,他還是覺得,無論亞歷山大的駿馬布塞法洛還是熙德的駿馬巴別卡,都不能與之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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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此句為雙關語。「蹄裂」的原文又是一種輔幣誇爾托。一個雷阿爾等於八個誇爾托。
2戈內拉是意大利的滑稽家,有一匹瘦馬。
他用了四天時間給馬起名。因為(據他自言自語),像他這樣有名望、心地善良的騎士的馬沒有個赫赫大名就太不像話了。他要給馬起個名字,讓人知道,在他成為遊俠之前它的聲名,後來又怎麼樣。主人地位變,馬名隨之改,這也是合情合理的。得起個鼎鼎煊赫、如雷貫耳的名字,才能與他的新品第、新行當相匹配。他造了很多名字,都不行,再補充,又去掉。最後,憑記憶加想像,才選定叫羅西南多。他覺得這個名字高雅、響亮,表示在此之前,它是一匹瘦馬,而今卻在世界上首屈一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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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原文發音,羅西南多為「瘦馬」和「第一」的合音。
給馬起了個稱心如意的名字之後,他又想給自己起個名字。這又想了八天,最後才想起叫唐吉訶德。前面談到,這個真實故事的作者認為他肯定叫基哈達,而不是像別人說的那樣叫克薩達。不過,想到勇敢的阿馬迪斯不滿足於叫阿馬迪斯,還要把王國和家鄉的名字加上,為故里增光,叫高盧的阿馬迪斯,這位優秀的騎士也想把老家的名字加在自己的名字上,就叫曼查的唐吉訶德。他覺得這樣既可以表明自己的籍貫,還可以為故鄉帶來榮耀。
洗淨了甲冑,把頂盔做成了頭盔,又為馬和自己起了名字,他想,就差一個戀人了。沒有愛情的遊俠騎士就好像一棵樹無葉無果,一個軀體沒有靈魂。他自語道:「假如我倒霉或走運,在什麼地方碰到某個巨人,這對遊俠騎士是常有的事,我就一下子把他打翻在地或攔腰斬斷,或者最終把他戰勝,降伏了他。我讓他去見一個人難道不好嗎?我讓他進門跪倒在我漂亮的夫人面前,低聲下氣地說:『夫人,我是巨人卡拉庫利安布羅,是馬林德拉尼亞島的領主。絕代騎士曼查的唐吉訶德以非凡的技藝將我打敗了,並且命令我到您這兒來,聽候您的吩咐。』」哦,一想到這段話,我們的優秀騎士多得意呀,尤其是當他找到了他可以賦予戀人芳名的對象時,他更得意了。原來,據說他愛上了附近一位漂亮的農村姑娘。他一直愛著那位姑娘,雖然他明白,那位姑娘從不知道也從未意識到這件事。她叫阿爾東薩·洛倫索。他認為,把這位姑娘作為想像中的戀人是合適的。他要為她起個名字,既不次於自己的名字,又接近公主和貴夫人的名字。她出生在托博索,那就叫「托博索的杜爾西內亞」吧。他覺得這個名字同他給自己和其他東西起的名字一樣悅耳、美妙、有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