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善業道經講話 第二十七講

十善業道經講話 第二十七講

各位聽眾!今天的十善業道經,講到:

乙字下第九段,以十善融四正勤。

經上說:

‘正勤莊嚴故,悉能斷除一切不善法,成一切善法。’

勤者不間斷,不休息。古人所謂焚膏油以繼晷,恆矻矻以窮年,就是勤的形容。正勤的正,揀別不是邪勤。假如不休不息的去作惡,那就不是正勤了。

按正勤有四種:一已生惡令斷。二未生惡令不生。三已生善令增長。四未生善令生。

我們是人,人以保有安定生存的條件為第一要義,我們不妨礙他人的生存,或更進一步能幫助他人的生存就是善;反過來說:運用機詐、暴力、權力、侵害他人的生存就是惡。這裡所說的幫助與侵害,對於人們的名譽、財產、生命都包括在內。然而、這還是就一般人的善惡,定的這樣的界說。至於佛教裡所說的,不住色佈施,不住聲、香、味、觸、法、佈施,菩薩於法應無所住而行佈施。也就是不見有能佈施的人,不見有受佈施的人,於中也不見有佈施的物品,這叫做三輪體空的無相佈施。無相佈施,是無漏無為的善。為佛果上的莊嚴,這是佛教最高尚而徹底的善。經上的意思是說:

修學十善的菩薩,應當兼修四種正勤。四正勤的修法,就是時時刻刻的自己省察。省察到自己,已經有了不合理的言語行動,趕快將他停息下來,不要讓這惡的言語行動延續下去;遇到某一種環境,使我可能發生惡行為的話,趕快遏止住他,不要讓他成為事實。反過來說:已有的善行,應當以恆常心使他繼續下去;我應當做而又為我力之所能及的善行,我如果沒有做,我應當以勇敢心,使他很快的實現。因此、一切的不善,皆可以斷除;一切的善舉,皆可以實現。這就是四正勤。

四正勤,是一種自我檢討。都如論語上說:‘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為人謀而不忠乎?與朋友交而不信乎?傳不習乎’?這是儒家自我檢討的模範。佛教寺廟裡每當晚課完畢,必定要唱警眾偈。警眾偈的詞句是:‘是日已過,命亦隨減,如少水魚,斯有何樂!大眾!當勤精進,如救頭然,但念無常,慎勿放逸’。這裡、除了當勤精進,代表了四正勤外,還將為什麼要勤?為什麼要精進的理由表達出來。當然啦,這理由就是人命無常,一口氣不來,便與鬼為鄰。彼時、要想再誦一卷經,唸一聲佛號,便不可能了。所以學佛的人,常常將一個死字,放在心頭,掛在眉梢,自然而然的就會常勤精進而不敢放逸了。以下講到:

乙字下第十段,以十善融四神足。

經上說:

‘神足莊嚴故,恆令身心輕安快樂。’

神足有四,故名四神足。四神足者,一欲神足。二勤神足。三心神足。四觀神足。又名四如意足。

神者、靈妙不測的意思。足者、如人之雙足,為全身的重量所依止,所以叫足。又名如意足的如意,如我所要求而能獲得的意思。這是四種禪定,因為從能得的方法上而立的名,所以叫欲、勤、心、觀。依此四法,使修行的人、能如意而獲得靈妙不測的德用。換句話說,此四法為靈妙不測的德用之所依止,所以叫四神足,又名四如意足。

前面的四念處,和四正勤,是偏於智慧的一邊,智慧增多,則定力微弱,則定慧不平均,也會出毛病的。現在修四種定功,用以收攝散亂的妄想,使趨於一,則定慧均等,可以生發靈妙的德用,也就是神通。因此神足的名詞在六種神通中叫神足通,又叫神境通。又名神境智證通,是乃變現不可思議境界的神通力用。

第一欲神足的‘欲’,可以作希望解。於四正勤之後,以加行力,希望獲得禪定。所以依‘欲’的力量,因之而引生禪定。二依‘勤’之力。三依‘心’專注之力。四依‘觀’之力。依次做去,使定生起,由定而發不可思議自在的神力。依次者,由於先有希望,再精勤修習,使心力專注一理而詳加觀察,循序漸進,才可以成功。經上的意思是說:

修十善的菩薩,應修四種神足以為莊嚴。如果修成功的話,可以使身體上,心理上,獲得輕安快樂。輕安是粗重的反面。什麼叫粗重呢?我們往往感覺到身體上很多不舒服,心理上神志昏亂。睡下來、靜下來、則比較安逸。那一種不舒服、昏亂、就是粗重。至於輕安,那就不是我們未得禪定的人,所能形容得出來的了。以下講到:

乙字下第十一段,以十善融五根。

經上說:

‘五根莊嚴故,深信堅固,精進匪懈,常無迷妄,寂然調順,斷諸煩惱。’

五根:就是信、精進、念、定、慧。根、是根本,有根才有枝末。如樹木之有根,他的干、枝、葉、才有依托而得生長。信、精進、念、定、慧、這五種修法是進趣大菩提的根本。

信者、信仰,信仰釋迦牟尼佛的言無虛妄。信仰我心與佛心平等,我也一定能成佛。信仰成佛以後絕對能起殊勝的德用。海可以枯,石可以爛,須彌山可以搖動,我這信仰心,是永遠不變,永遠不動。是為信根。華嚴經說:信為道源功德母,長養一切諸善根,可以作為證明。

精進者、信仰和修持,不要複雜叫做精;不休息、不懈退叫做進。但四正勤、四足中,不是都有了精進嗎?這裡又講精進,豈不嫌重複嗎?要知道,修學佛法如登高山一樣,山逾高也逾險,人的體力,也逾用逾少,到了山的高峰,如果一不努力則必半途而廢了。儒書上說:‘為山九仞(音刃ㄖㄣˋ),功虧一簣(音愧ㄎㄨㄟˋ),’那就是缺乏高度的精進。所以修學佛法,先後的程度,容有高低,而精進是其中的骨幹。

念者、明記不忘的意思。修學佛法的人,對於輪迴生死的大苦,不要忘記,因而對於所學所修,以為超越生死輪迴之教法,也不要忘記。儒家所謂‘克念作聖’。阿含經上的‘念佛、念法、念戒、念天’的念、都具有同樣的意義。

定、有澄清的意思。心馳外境,昏亂渾濁,易於喪失理智。所以必須攝心內照,專注一境,使之瑩澈澄明,啟發照了的作用,叫做定。

慧、具有揀擇的功能。鑒別機教,認識事理,皆是慧的表現。通常皆以定能發慧,好像水清靜了,月就能顯現一樣。其實得定而後,對於慧還有一番功夫,那就是博覽多聞,天下事未有不學而能的,只是有了定力以後,也許有聞一以知十的敏捷罷了。經上的意思是說:

修學十善的菩薩,以五根為莊嚴故,就能具有堅固而不可破壞的信仰。不懈怠而精進。心常明瞭而無迷妄。身心寂靜,調和而柔順。不起貪、嗔、癡、愛等等的煩惱。

高樓大廈的建築,必須堅固他的基矗人們要想建功立業,名垂萬古,也必須要充實其學問與道德,而後事業才能有成。信、精進、念、定、慧、是修學佛法唯一的基礎,所以叫五根。凡百事體,若不先本而後末,沒有不歸於失敗的。以下講到:

乙字下第十二段,以十善融五力。

經上說:

‘力莊嚴故,眾怨盡滅,無能壞者。’

力、就是力量,力用,或作用。如火有燃燒的力量,水有沖激的力量。修學佛法者,於上文所說的五種根本,既然培植得非常牢固,自然的就會發生出五種力用來。這五種力用的顯發,誠如經上所說的:

‘眾怨盡滅,無能壞者’。怨者仇怨,在佛法裡講,也可以說是魔怨。人與人之間,往往都有一種嫉妒心,看到他人事業的成功,喜歡設法來破壞。修學佛法的人,到了相當的程度,宿世的怨家,或現前的魔道,就肆其破壞之力,起而與之為難。或用誘惑,或施威脅,非使你放棄道心,與他同化不可。如果上文的五根培植好了,他能發出力用,摧伏魔怨,不受他的擾害。所以說:眾怨盡滅,無能壞者。

大智度論上曾經說過:信根如果得力,對於修學的效果,決不因其遲而有所疑惑。精進如果得力,雖然未能見道,而能不惜身命,不休不息。念根如果得力,對於師教,就能憶持不忘,善的事來了,知道迎合;惡事來了,知道拒絕。定根如果得力,能攝心內照,不隨境奔馳,而助生智慧。智慧如果得力,於諸法實相,能如理觀察。據大智度論的解釋,就可知道五根、五力,並不是兩件事,以普通話來說,就是五根兌現不兌現的不同。

《十善業道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