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講 11.佛法總綱

 佛法總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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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陀法藥,廣說雖有八萬四千,簡約之則不外三大綱領,曰戒、定、慧,此名三無漏學;以能斷煩惱,能了生死,故稱無漏(漏喻煩惱)。這可說是佛法的本體,若離此三,則非真正佛法。

一、戒即戒律。譬如家有家規,國有國法。修學佛法,則需持佛戒律,這是學佛的根本。因為持戒,才能防非止惡,清淨三業。三藏經典中,律藏屬於戒學,故曰“律規三業”,規範三業,非戒而何。然戒有禁止與勒令,禁止是消極的去惡,勒令是積極的為善,所以戒也包括一切的善法。

二、定即禪定。禪是梵語“禪那”省稱,定是梵語“三昧”譯名。禪定要義,在於息慮靜緣,內須不打妄想,外要不亂攀緣,這卻是入道的樞紐。三藏經典中,經藏屬於定學,故曰“經詮一心”,一心即是定。若能入定,自可引發本性的功德;譬如盆水,擾動則混濁不清,靜寂則光明映照,眾生的心水亦然,所以定也包括一切的神通功德。

三、慧即智慧。智是決斷,慧是簡擇。這是學佛最終目的,開發智慧,就能去惑證理,所謂破諸煩惱,證真實理。三藏經典中,論藏屬於慧學,故曰“論辨邪正”,辨析邪正,最能開發智慧。然智有實智、權智,達真實理是實智,用之權巧攝眾是權智,所以慧也包括一切的權智。

須知,三學有其次第,必先持戒而後有定,若能入定自然開慧。故楞嚴經云:“攝心為戒,因戒生定,因定發慧,是則名為三無漏學。”

《佛學入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