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做個佛光人》

第一講

台灣大學的師生,都自稱“台大人”,在中國文化大學的華岡師生,稱做“華岡人”。所以過去、現在,凡與佛光山有緣分的人,都應稱為“佛光人”。

“怎樣做一個佛光人?”佛光山的大眾等,都應該先知道這個問題。舉凡佛光山的宗旨、目標、道風、守則等等,在山上住餅的老師、學生、徒眾,都應有深切的認識。

現在我把“怎樣做一個佛光人”分成數點,貢獻給與佛光山有緣的大眾。

第一、佛光人是常住第一,自己第二!

在家,父母生我形體,養我色身;因此父母第一,自己第二。出家,常住生我慧命,養我法身,同樣的是常住第一,自己第二。常住是我們的根,沒有根的草,生命不能長久;沒有根的樹,既不能開花也不能生果。沒有常住的人,就好似沒有靈魂的人。

常住是我們的家,家裡有溫 暖,家裡有教言。沒有家的孤兒,日子不好過;沒有常住的徒眾,既沒有師承,也沒有法統,哪裡像是佛弟子呢?

古德們有的為常住服務終生,甚至艱苦或兵難都不和師長分離;有的人為常住奉獻所有,與常住生死相依。現在有一些人擅離常住,忘失初心,不知恩義,不重根源,人道既虧,何能進入佛道?佛光人應把常住的利益建立在自己的利益之上。一個國家如果沒有忠臣義士,甘願為國犧牲,這個國家哪有國魂?一個團 體如果沒有盡心盡力的幹部,這個團 體怎有生命?所以吾人榮幸的做一個佛光人,凡常住需要,無不全心全力而來承擔,因為在我們的思想精神裡,本來就是常住第一,自己第二。

第二、佛光人是大眾第一,自己第二!

有常住就有大眾,常住是我們的家園,大眾是我們的法侶。沒有大眾,不能辦事;沒有大眾,不成僧團 。愛護大眾的人,才是尊重自己的人。維摩經裡說:“佛道到哪裡去求?佛道在眾生中求!”凡是具有聖賢氣質的人,都是把大眾的存在建立在自己之上,凡是自私的俗人,才忽視大眾,注重自己。我們到佛光山來成為佛光人的一份子,要知道佛光山不是靠一人所能擔當的,荷擔佛光山弘法利生的是常住三寶和十方大眾!可以說:沒有大眾,就沒有佛光山;沒有大眾,就沒有個人。佛光人應尊重大眾,不可忽視大眾;應容納大眾,不可排除大眾。

僧團 ,本來就是和合眾的意思,也就是清淨和樂的大眾。個人,只是大眾裡的一根螺絲釘,只是混凝土裡的一粒砂石。我們應該用自己的這根螺絲釘,把整個機械鎖緊;用自己的這粒砂石,把混凝土牢固。要尊重大眾,幫助大眾,不可自己先做了大眾裡的逃兵!

第三、佛光人是事業第一,自己第二!

佛光人很多,在佛光山的聚集,不是癡聚!我們有興隆佛教的理想,我們有普濟社會的願心。我們知道未來佛教的慧命,完全寄在佛法的事業上。教育、文化、慈善等佛化事業,都是傳教的方便。

我國自明清以來,教務衰微,僧伽素質下落,主要原因就是佛教沒有事業。社會信眾除了喪葬儀式偶需佛教外,竟不知佛教對它們還有其它關係。

三十年來的台灣,我們為佛教造就人才,而這些人才辦了養老院、育幼院、托兒所、幼稚園、學校、雜誌、電台、電視、講堂、醫院、出版社、圖書館等,可以說我們的事業帶動了佛教的發展。

菩薩道的弟子,本來就該以“弘法為家務,利生為事業”,台灣號稱大乘佛教地區,但目前能有幾人具備菩薩道的慈心悲願?所以吾人應披心瀝肝,誓願身為佛光人,要以弘法利生的事業為職志!“但願眾生得離苦,不為自己求安樂。”只求佛教的發展,不管自我如何犧牲,也是甘心情願,我們決以弘法利生的事業,供養三寶,奉獻給一切眾生。

第四、佛光人是佛教第一,自己第二!

語云:“金錢誠可貴,生命價更高,為了自由 故,兩者皆可拋。”吾等佛光人應改為“生命誠可貴,自由 價更高,為了佛教故,兩者皆可拋。”吾人如果不把對佛教的信仰,建立在自己之上,是無法獲得宗教所給予的價值。

自古以來,歷代都有英雄豪傑們殺身成仁,捨生取義的事跡,他們成仁取義的風標,應該就是我們佛光人信仰上的藍本。

唐玄奘為了佛教譯經事業,親往印度求法,沙漠失水,他立誓:“寧向西天一步死,不往東土一步生”的精神,便是以佛教為第一生命,自己為第二生命的精神;揚州鑒真大師為了前往日本弘法,歷經七次危險,共費十二年時光,才能將佛法帶到日本,那種“為大事也,何惜生命”的精神,也就是佛教第一,自己第二的認識,古德們憑借這種精神和認識,佛教在世間才能放出燦爛的光輝。

吾人非為衣食而信仰佛教,非為名利而信仰佛教,非為安逸而信仰佛教,非為逃避而信仰佛教,吾等佛光人是為了佛教而信仰,為了佛教而服務,為了佛教而奉獻,為了佛教而犧牲。所以,我們佛光人的守則是佛教第一,自己第二。

怎樣做一個佛光人?今天先作第一講共分四點:第一、佛光人是常住第一,自己第二!第二、佛光人是大眾第一,自己第二!第三、佛光人是事業第一,自己第二!第四、佛光人是佛教第一,自己第二!

佛光人所以稱做佛光人,當然在思想、精神、風格等等的上面,佛光人稍與一般人不一樣。

怎樣做一個佛光人?今天第二講中,我也將提出四點意見,希望和稱做佛光人的大家共同勉勵。

第一、佛光人要先入世後出世

佛法分世間法、出世間法;一般把世間法稱做俗諦,把出世間法稱做真諦。佛教一向尊重出世間法,鄙視世間法,但是我們佛光人的感覺裡,所謂“佛法在世間,不離世間覺,離世求菩提,猶如覓兔角。”世間人道未成,怎能完成出世的佛道?故太虛大師說:“仰止唯佛陀,完成在人格,人成即佛成,是名真現實。”

我們不容否認的,今日佛教衰微的原因,就是過份地忽略了世間資生的問題,急於要求證出世的解脫,致使世人病我佛教為消極、為厭世,不知大乘佛教的精神,雖然有出世的思想,但也要先作入世的事業!

沒有入世的事業,和人間實際的生活脫了節,假如天天高呼出世的口號,國家不愛,父母不孝,族友不親,這樣就能容存於天地社會之間嗎?

耶穌教雖有天國的思想,但他們對人間的事業非常熱心,學校、醫院,賺了大家的錢,大家還要說他好。佛教提到世間,就認為娑婆似苦海,三界如火宅,把人間比得像牢獄一般地可怕,但誰又不在三界娑婆的人間討生活呢?

就因為這種思想的偏差,可憐的佛教自隋唐以後,出現了數百年日漸衰微的現象。近三十年來,因為社會的進步,時代的需要,佛教入世的事業越來越多,跟著佛教的發展也越來越蓬勃。所以我們佛光人要肯定復興佛教的不二法門,必然是先有入世的事業,然後再求出世的依歸!

第二、佛光人要先度生後度死

佛教給社會最大的誤解,就是誤解佛教是度死的宗教。平時不知佛教何用,到了大死時,才知需要誦經超度,致使人天師範的僧寶,淪於以經懺為職業,誤盡了天下蒼生,損失了無限的人才!

我們佛光人並不反對功德佛事,但我們認為度生比度死更重要,我們必須先度生後度死!

不用說,在佛教裡度生的活動難做,度死的功德好為,諺云:“會得香雲蓋,到處吃素菜。”假如要弘法利生,就不是那麼簡單,你是一個人間佛教的推動者,你不但要博通經論,而且要具有一般社會知識,甚至天文地理、政經常識、講說寫作、各種技能,還有那宗教體驗,莊嚴行儀,如果這些不能具備,就成為度生事業的缺失。

度死的功德,當然也可作為度生的因緣。一場如法的功德佛事,不但亡者受益,就是生者也會以此有了得度的因緣。不過我們佛光人還是應該先充實六度四攝的修養,佛光比丘要以做醫師、教師、教誨師、布教師、工程師、領導師為職志;佛光比丘尼要以從事護士 、幼教、音樂師、美術師、家政師、語文師等為目標;佛光優婆塞、優婆夷,要護持真正的佛法──所謂真正的佛教就是人間先度生後度死的佛教!

我們佛光人要把佛化教育從幼稚園、小學、中學、一直推動到大學;從各人家庭一直推動到整個社會:從寺廟出家眾一直推動到大眾生活裡去。我們佛光人要把佛教文化普及於一切家庭,一切社會;我們佛光人要把佛教慈濟事業到處設立,我們要把佛光幸福、歡喜,佈滿人間!

我們佛光人先度生後度死,至少佛光人也要能做到生死一起度,千萬不可只度死不度生!

因為我們佛光人感到生者需要佛教比死者為需要!

第三、佛光人要先生活後生死

我們經常聽到有人問你為什麼學佛?回答總是了生脫死,你為什麼出家?回答也是了生脫死。“了生脫死”,當然是我們學佛出家的最高目標,但是把這件神聖大事,已當作了一句應付的口號,豈不是太不重法尊教,由於吾人學佛太過躐等,好高騖遠,致使許多言行都像空中樓閣,不切實際。把話說得很大,連一點實踐也沒有。

佛光人所以要這麼想,並不是不重視了生脫死,只是說生活問題尚未解決,如何解脫生死?比方:你沒有吃飯,沒有衣穿,如何能借假修真?如何能安心辦理生死大事?

我們往常遇到現在初學的佛教人士,一開口都說:“我喜歡過清淨的生活”,一閉口也說:“我喜歡入山修行”,這本來是非常冠冕堂皇的話,但仔細研究,就發生了問題。因為你喜歡過清淨的生活,而我就應該忙碌給你吃飯;你喜歡入山修行,而我就應該苦命工作,幫助你生活所需?你不覺得你的學佛太過自私嗎?你去修行了生脫死,我們為你謀取生活,永遠就沉淪 生死苦海,我們怎麼辦呢?

古來的大德宗師們,他們學佛修行,都先發心為人服務,有的願生生世世做一條老牯牛,為眾生拉車負重;有的人陸沉頭陀苦行中,一工作就是數十寒暑;因為他們知道,生活的資糧不具備,生死又何能了脫?

阿彌陀經裡說:“若人欲生極樂國土,不可少福德因緣。”這意思就是要我們辦好生活上的福德資糧;佛陀住世時每在說法中強調穿衣吃飯,經行勞動;我國百丈禪師更提出“一日不作,一日不食”的生活呼籲;故吾等佛光人應上體佛陀和祖師們的慈悲,生當此高度工業化的時代,人人都能先照顧自己的生活,進而斷除憂悲苦惱,超越三界,永離生死輪迴。

第四、佛光人要先縮小後擴大

在社會人群中,流行著這麼一句話:“滿瓶不動半瓶搖”,意謂真正有學問能力的人,不急於求著表現,反而一些不成熟的人卻喜歡耀武揚威,爭取表現。

在佛教中的學道者,不少人不知養深積厚,不明白大器晚成,總汲汲於攀緣,希望一蹴就能功成名就。

目前佛教中的情況,自己未受僧眾教育,卻喜歡作僧伽師資;自己尚未受具足大戒,已經招收徒眾;出家後不安於學,卻喜歡雲遊浪蕩;佛門規矩不懂,已在專職販賣如來。在這種情況之下,怎能出現法門龍象?佛寺叢林怎能成就聖賢?

所以我們佛光人,不可流於時習 ,我們學道,要甘於十載寒窗的煎熬,要接受安貧樂道的生活,寧可無錢無位,不能無道無格。我們要先縮小自己,不要急於求售,等到因緣成熟,再自然擴大。

最後,我希望我們佛光人像千年老松要能經得起歲月寒暑的遷流:我希望我們佛光人像嚴冬臘梅,要能受得了冰天雪地的考驗;我希望我們佛光人像空谷幽蘭,要能耐得了清冷的寂寞;我希望我們佛光人像秋天黃菊,要能熬得過寒霜雨露的摧殘!因為唯有有能耐的人才能成功,唯有能縮小的人才能擴大自己!

怎樣做一個佛光人,今天第二講共分四點:

第一、佛光人要先入世後出世。

第二、佛光人要先度生後度死。

第三、佛光人要先生活後生死。

第四、佛光人要先縮小後擴大。

第二講

我所以一次又一次的講佛光人應該如何如何,主要因為佛光山自開山十五年以來,佛光人一天多過一天,我們佛光人不能不樹立風格,不能不確立原則。其實這些佛光人所應樹立的風格和確立的原則,也不一定只限於佛光人要這麼做,這是所有佛教徒,不分宗派,不論老少,大家都應該遵守這些規定,自能影響到佛教的興攏

怎樣做一個佛光人的第三講,我也分四點來說:

第一、佛光人不私收徒眾

印扁大師論及佛教衰微的原因有所謂三濫,即濫收徒眾、濫傳戒法、濫掛海單,其中尤以濫收徒眾,致使僧格墮落,教團 散漫。吾人如有志於重整佛教僧倫,應從不濫收徒眾做起。

目前,出家太過容易,因為有一些人他的福德因緣和善根既不具備,預習 僧團 的生活行儀和信心也不多,急急忙忙的出家,也急急忙忙的還俗,進出佛門太過容易,這是佛教的缺失,也是這一代青年的悲哀!

出家,不能不找一個師父剃度,在佛教裡,師父度人心切,告誡弟子的條件並不苛刻,甚至還有些討好徒弟的諾言,因此,師教徒不嚴,徒敬師不夠,師不像師,徒不像徒,就這樣形成。

尤有甚者,師父收徒並不是為了佛教培養人才,而是為自己增加了臧獲,徒弟拜師也不是為了獻身佛教,而是找尋一個關心愛護自己的親人。經云:“因地不正,果遭迂曲”,師徒間用心如此,真是差之毫釐,繆之千里了。

就算在家信徒宣誓入佛,那也是皈依三寶,不是如一般所說“拜師父”,佛教所以缺少推展的力量,就是因為信徒全都給師父佔去,真正佛教已沒有佛教徒了。

不少在家信徒,也只知有師父,不知有佛教;只知供養師父,不知護持佛教;教與徒分了家,佛教怎會產生弘法利生的力量!

我們佛光人不可以私收徒眾,我們要把徒眾還給常住,甚至還給佛教!出家弟子只論輩份,不依某一人,例如第二代的都是師父,則第三代的就都是徒弟;如果是在家眾的弟子,所有出家人都是師父,所有在家眾都是弟子。

佛光人的僧寶,人人都可以收徒弟,但男女眾只有大師兄為法定的代理師父,自己只是很多師父之一,佛光人應明白將此告訴下一代,否則,不算佛光人!

我所以如此主張,實因所見佛教中人人收徒收孫,有時師父們各自衛護自己徒弟,造成同參道友彼此勢如水火;就算師父們無爭,眾弟子也會各自以師為背景,劃清界線,“這是我師父的!”“那是你師父的!”自然而然就會鬧得人我是非烏煙瘴氣了。

希望吾等佛光人,體念佛法根本精神:“我只是眾中之一!”讓清淨和合的僧團 ,真正做到:一切是公的,一切不是私的!徒弟是佛教的,徒弟不是自己的!

第二、佛光人不私蓄金錢

金錢是煩惱禍患的根源,但也是修道的資糧,佛化事業的資本,發心出家為僧的佛光人大眾,應該對金錢有一正確的認識,對金錢有一合理的態度。

我們不可貪財,但我也不必自鳴清高:“我們不要錢”。煩惱禍患的金錢應該遠離,淨財資糧對於修道也非常重要。個人可以沒有錢,佛教不能不富有。

目前佛教界對金錢一些不正確的看法有下列數點:

一、以為有錢就沒有道德,有道德的人不該有錢。

二、佛教的人士不會用錢,但會積聚。

三、個人比寺廟富有,寺廟比教會富有。

四、委託信徒放高利貸,和信徒合作投資世俗事業(如養魚、開百貨公司),供俗家親人使用,留給子孫。

五、用在少數人的身上,不知道用在佛法事業上。

六、只知道收,不知道捨。

世俗人對金錢不能看開,貪求無厭,還情有可原,但佛教人士對金錢放不下,甚至不會使用,實在是太不應該了。

佛光人不是該擁有金錢,但佛光人不該私蓄金錢。

佛光人對金錢處理的方法應該如下列數點:

一、出家在家彼此不可有金錢的借貸。

二、為常住大眾積聚淨財,不為自己儲蓄。

三、不私自化緣,不輕易貪取檀越的供養,所謂信施,只是通過我們用來做弘法利生的事業。

四、有錢,隨來隨去,會把錢用在佛教和大眾身上的人,才是會用錢的人。

五、假如為理想、事業、和計劃中的需要而儲蓄,應存在本山小銀庫中,否則,即不合法。

六、假如本山大眾,不管任何人,而查詢某人在小銀庫中存款多少,或議論其長短,乃是干涉他人之行為,應提出糾舉。

吾等佛光人,所有淨財資糧,如果能遵照以上原則奉行,庶幾對錢就無過了。

第三、佛光人不私建道場

佛光人的聚合,乃是有志奉獻佛教的僧團 ,我們認為佛教比寺院重要,常住比個人重要。因為個人只是常住的一份子,常住只是佛教的一個單位。佛教的利益才是寺院常住的利益,寺院常住的利益才是個人的真正利益。

佛光人應有團 隊的精神,應有整體的觀念,以佛教的利益為利益,以常住的利益為利益,往大處去設想,往遠處去計劃,自己不要營求私利,自己不可私有道常道場,乃修行辦道的場所,供十方大眾修學之處,不是個人的安樂窩。今日佛教界,到處都有私自營建的道場,分散了佛教的力量,像一盤散沙,各自為政,不易發揮集體的力量,例如有些佛教僧眾的觀念,是“寧可吃一家飯,不願吃萬家飯”,意謂只要侍候好一兩位有財力的信者,免得麻煩為信徒大眾服務,致使佛教弊病叢生,佛教衰微的現象。此為甚!

佛光人不可私建道場,古德所說:“寧可在大廟裡睡覺,不在小廟裡辦道。”佛光人要從大眾裡培養奉獻的精神,要從團 體裡磨鏈入道的信念。吾人學佛,首重發心,不發心弘法,如何能普及佛法?不發心利生,如何能擁有眾生?佛教的慧命乃寄在傳教的事業上。吾人朝暮所求的佛道,是在一切眾生間,佛光人如要保持一份佛子純真的德性,千萬不可謀求私利,自圖安樂。吾人寧可庸庸碌碌在僧團 中修行,不要瞎打主意,以為自己有些信徒護持,有力量擁有道場,這裡成立一間精舍,那裡開設一間佛堂,既不能掛單接眾,又不能專心辦道,同樣的應付於生活之間,當初出家時的大心宏願,因此,反而更不能貢獻於佛教,也可說是自己最大的損失!

佛光人雖不要私自的道場,但可以有公眾的道場,把自己的心量放大,公眾的道場就是自己的道常在公眾的道場裡,可以獲得大眾的助緣,可以增加學道的見聞,還有同參們的激勵,職務上的觀摩。佛光人若是擁有私自的道場,不只會失去大眾,甚至還會失去自己!

第四、佛光人不私交 信者

佛教裡經常把信徒看作是自己私人的,你不是常聽說:“某某信徒是某某法師的徒弟。”私人的徒弟多了,“佛教”反而沒有“徒”了。

信者皈依的時候,本來就是皈依三寶,不是皈依某某人,即使皈依某某師父,仍然應該稱做佛教徒。

佛教徒,是佛教的,是僧團 的,是大眾的,我們在感情上不可把他們看作是屬於自己所有的!

佛光人和信徒來往,要以常住代表的身份,接引信徒,照顧信徒,這純是道情法愛,不可建立私人上的來往關係,因為一有私人來往,就不會以常住為重,最後必然自己和信徒都為常住和大眾所棄。

我見到一些和信徒有私交 的僧青年,接受信徒的饋贈,等於公務員,接受了民眾的賄賂,吃了五穀不能不消災一樣,因此就會循私,不是拿佛法作人情,就是拿常住作犧牲,甚至和信徒結成世俗的兄弟姊妹,反認信徒為義父義母,使僧格墮落,法統廢弛,良深浩歎!

我又見到一些佛教中的大德們,和信徒合夥經營事業,最後失敗時要死要活;或托信徒轉放貸款,最後倒閉時不敢吭聲;就算不致失敗倒閉,當自己無常一到,是他自己的但也是佛教的淨財,究竟存放在那裡,卻沒有人知道,這不是很大的損失嗎?

我主張佛光人不可在世俗人家輕易走動,不可輕易交 托信徒購買物品,不可把錢財存在信徒之家,不可隨便接受信徒的饋贈,我們佛光人與信徒來往純是佛法的、公眾的、僧俗之間需要淨化,不可俗化。

怎樣做一個佛光人?在第三講裡我希望大家做到:第一、不私收徒弟,第二、不私蓄金錢,第三、不私建道場,第四、不私交 信者。因為無私才能大公,大公才能入道,入道才能辦事。

我自童年進入僧團 ,至今已有四十年的歲月,在佛教裡所修所學,所見所聞,自有些心得,尤以目前佛教的現狀,僧眾的臧否,有一些耿耿於懷,甚至憂心忡忡。像現在醉生夢死的生活,自私愚癡的觀念,怎能紹繼如來,弘范三界?故情不自己,只有從吾等佛光人自我要求,改革思想,增強信念,把不當的習 氣揚棄,把不正的言行摒除,所以在第四講的怎樣做一個佛光人裡,再提出四點意見:

第一、佛光人不私自募緣

化緣,在佛教裡是件很美而又很有意義的好事,宇宙的一切人和一切事,要靠緣才能存在,佛教界的事業,要靠緣才能辦理。可惜多少善緣善事,都給不當的運用,成了惡緣惡事,強捐強募,私有私占,致使美好的緣法,成了今日佛教給社會認為最大的垢病!

例如出家尚未受戒,或受戒尚未參學,就先學會化緣,那些挨門挨戶的索討,只贏得一句“老闆不在家”的回答,佛教丟失體面,莫此為甚!

近來,由於各大德的弘傳聖教,佛教徒也逐漸增加,化緣並非十分困難之事,所以一些無志無願的僧徒,不想去用自己的智能道德、苦勞犧牲來奉獻給佛教,卻先想到化緣,濫用了化緣,自己縱有收穫,但佛教的公益,佛教的尊嚴,損失了更多!

本來,佛教有句諺語:“不破參,不閉關;不開悟,不住山。”但一些初出家者,假借閉關住山之名,先向信徒化緣,先找信徒護法,甚至買電視機向人化緣,出外旅行向人化緣,要衣服穿向人化緣,要買書向人化緣。化緣,化緣,招致了信徒的窮於應付,最後他們只得宣佈對佛教無緣!

吾等佛光人,應有憂道不憂貧的精神,除佛法公眾的事業以外,絕不私自向信徒化緣,寧可無衣無食,無錢無緣,也不私自化緣。

第二、佛光人不私自請托

佛光人不私自化緣,更不私自請托。

一些不明事理不顧大體的僧眾,見到信徒,就訴說不完的一些請托:“請代我買一件布料”,“請代我買一雙鞋子”,“我想要維他命藥品的治療”,“我想要日制收錄兩用機”,信徒買好以後,你是出家師父,他不好意思要錢,只得說由我供養好了,受者自鳴得意,以為自己德高望重,受人尊敬供養,不知道這是最惡劣的行為!

不但如此,還有一些好走官勢豪貴之家,今天拜託你護持法會,明天拜託他幫助化緣,引權位而自重,托巨室為後援,庸俗腐化,腐化庸俗,僧格墮落,僧倫不修,無過於此!

更有甚者,自己無才無能,無學無道,但又喜好建寺,待寺成之,既無信者,又無徒眾,只好請托地方土豪劣紳,參予名位,你做管理人,他做董事長,最後這些臨時的集合,因為理想不一,信念不同,糾紛者有之,訴訟者有之,這一切皆種因於請托所造成的後果。

語云:“人到無求品自高”,八大人覺經云:“無自多求,增長罪惡。”故吾等佛光人,可學普賢王之願“請佛住世”,“請轉法輪 ”,寧可求法求道,也不要向世俗請托。當然,人間所貴者,相互依助,虛心請托,也是公共關係,但為弘法利生,即使向人叩頭請托也無可厚非,但不可為一己之私利,忘記僧寶的尊嚴,走權勢之門,托自己私事。佛教裡如能請托越少,僧寶的地位就會越高。

第三、佛光人不私置產業

我在第三講裡會希望佛光人不可私建道場,現在我還要強調佛光人不應私置產業!

有一些年輕者,常常希望自己有一幢房子,或是希望父母分給他一份產業,我常看到年輕的學道者,當他們產業有了的時候,自己的道業就沒有了。

過去有位信女不願嫁人,而來山要求出家,他帶來了父母給他預備的嫁妝,如電冰箱、電視機、汽車等,我當時叫他把那些東西送回去,他說,他自己並不要那些東西,送給常住大眾用好了。我說:“不行!你以後在教室裡聽課,如聽到電視機的聲音,你就想那是你的電視機,你看到有人吃冰棒,你就會想到那是你電冰箱裡的東西,你怎麼能安心修學?”

他回答說不會,他又說了很多好聽的話,但後來當我仍堅持叫他把東西送回去的時候,他捨不得那些東西,只有自己和那些東西,一起回家不再來了。

還有一些原來已出家多年的人,本來在佛教裡很安住身心的求學求道,但後來他的父母要買一棟樓房給他,他為了要管理那棟樓房,也只好回家守門戶去了。

財產,對俗家人有其必要,但對出家人,如果他不會運用財產的話,產業會埋葬一個修道者。

世俗之人,產業越多越好;學道之人,產業越少越好。否則,產業不但不能幫助修道,反而成為修道的障礙。基於上述理由,吾等佛光人除了常住鮑眾的產業以外,自己千萬不可存有置產的私心,因為私置產業,長養貪心,貪慾的洪流,會把吾人本已安住的身心沖失啊!

第四、佛光人不私造飲食

在佛教裡做住持當家,學問是次要的,主要的是品德和供養心。本山對大眾是有心供養的,尤其飲食、燈光、熱水,不願意限制大眾,但私造飲食,絕對不許可的。

有名的律宗首剎──江 蘇龍潭寶華山隆昌寺,自古以來,每年春秋二季傳戒,住眾千人,嚴持戒法,被尊為模範道常不知由什麼時候開始,准許大眾除正餐過齋堂以外,各人可以“燒小兵”,私造飲食。從此,住眾成年累月不上殿者有之,不過堂者有之,在房中宴請外客者有之,偷竊山中蔬菜竹筍者有之,盜用常住油鹽者有之,僧格之墮落,制度之破壞,自此,寶華山無復昔日之莊嚴神聖矣!

偶而私造飲食,本是輕微小事,但影響所及,因私造飲食,而使僧團 弊病叢生,能不戒之慎之乎!

叢林裡面在大寮監齋侍者像旁,寫一聯曰:“未供先嘗三鐵棒,私造飲食九銅鎚。”可見過去大陸 諸大叢林,已早注意及此,故提早防患未然。今我佛光人,應體會開山建寺之苦心,瞭解僧團 制度之重要,千萬要遵守,絕不私造飲食。

本山所有設備,已夠大眾使用。若有賓客,可在朝山會館用餐,若是有病,如意寮中可以方便飲食;若因公務誤餐,法味堂中留有菜飯;若是特別喜吃酸甜苦辣者,可以吩咐典座持別製造供養大眾。

佛光人如系精舍頤養天年者,年老對常住有貢獻者,或已擔任常住堂主多年者,對於飲食雖可方便,但仍不可邀約他人共進餐飲也。

本第四講,即希望佛光人第一、不私自化緣,第二、不私自請托,第三、不私置產業,第四、不私造飲食。佛光人如果都能奉行以上各點,則我佛光常住,必能團 結自強光大佛教也。

第三講

我每於周會時和本山職事、學生、徒眾等講說“怎樣做一個佛光人”,並非是標新立異、創宗立派,我只是慚愧自己無德無能,無法要求全佛教的人士接受我的意見,我只是希望我的學生和我的徒眾能遵照我的指示,確立做人的原則、軌範、弘法的觀念,故此只敢希望佛光人能切實奉行。

佛光人須知目前佛教現狀,既無制度,又無是非,到處是苟延生活,胡 混時光,吾人如不高舉信念上的旗幟,思想上的目標,怎能為佛教承先啟後,策勵將來?故在第五講中,我亦提出四點希望:

第一、佛光人要有宗教情操

吾人學佛,不同於一般世俗之人,蓋吾人有宗教情操之故也。

什麼是宗教的情操?宗教情操應該就是宗教的性格,就是生來俱有的犧牲、奉獻、忍耐、慈悲、公正、無私、誠信、淳樸等的宗教美德。如果在自己的性格裡沒有這些宗教美德,就是此人沒有宗教情操。

宗教情操固然是與生俱來的美德,但也可靠後天的培養,佛教徒每天的朝暮課誦、過堂用餐、出坡作務、參禪念佛,主要目的就是培養宗教情操。佛教徒以為一切修行都是為了了生脫死,其實宗教情操都沒有培養好,怎能了生脫死呢?

現在一些雖然出家剃度受戒之人,考其志願與精神,有幾人具有犧牲奉獻的發心?有幾人具有慈悲忍耐的德性?其它公正、無私、誠信、淳樸,有時連一般的做人之道都不具全,怎能對佛教和眾生提出最大的貢獻?更進一步說,怎樣才能證悟自性了生脫死呢?

發心學佛,把自己奉獻給三寶,先要考查一下自己的宗教性格。現在佛教衰微的原因,就是僧團 裡具有佛教性格的人太少了。故我希望佛光人不能疏忽宗教性格,不能不培養宗教情操。

怎樣培養宗教情操?應先具有四心:

一、離欲心,二、慚愧心,三、平等心、四、慈悲心。

然後再具有四德:

一、威儀德,二、行持德,三、忍耐德,四、普濟德。

總之,佛光人的佛教性格,應該是信仰比生命重要,佛教比自己重要,大眾比個人重要,道德比金錢重要。有了佛教的性格,做好佛光人就不為難了。

第二、佛光人要有因果觀念

現代的社會,常被有道之士批評為“人心不古,世風日下”,為什麼會人心不古世風日下呢?主要的原因就今日社會大眾,普遍的缺少因果觀念!

佛法召示我們說:“菩薩畏因,眾生畏果”,生為現代慾海洪流的芸芸眾生,普遍不明白因果,不怕因果,可以說,目前的社會上,到處是能騙的則騙,能貪的則貪,能搶的則搶,能佔的則占,橫豎法律不是萬能寶典,違法也不一定有人知道,就是有人知道,法律也不一定有制裁,因為他不知道法律不會制裁,但因果不會不制裁的!

一個人如果做了違背道德的事,逃得了法律的審判,逃不了良心的審判,逃不了因果的審判,日本楠正成死後,在衣服裡留了五個字“非、理、法、權、天”,此五字的意思就是“非”不能勝“理”、“理”不能勝“法”、“法”不能勝“權”,“權”不能勝“天”,“天”就是因果,因果是最後的勝利者。

過去佛教長老大德,考驗後學,也是先觀察他是否志誠,然後要明瞭他有否因果觀念?因為學道之人,若不志誠,若無因果觀念,即此人一定會營私舞弊,弄法玩權,非無益於大眾,甚至還要傷害到常住和佛教。

不幸的是現在佛教僧團 ,亦如社會,對因果觀念越來越薄,沒有為教的熱誠,沒有為眾的公德。曾任中國佛教會秘書長的常惺法師以“惑業苦”的定律,譏諷應赴者為“和尚怕齋主,齋主怕因果,因果怕和尚”,真是刻畫到了極頂。

吾等佛光人,應不同於流俗,僧格的樹立,應先有因果觀念!寧可無錢、無衣、無物,也不能不明因果;寧可無名、無位、無用,也不能違背因果。

侵犯常住鮑物,這是違背因果的定律,浪費常住所有,這是違背因果的行為。只憑一己之私,不顧佛教榮譽,不念他人利益,所以古德慨歎為“袈娑下失卻人身,而作披毛戴角還”的警語,即此之謂也。

第三、佛光人要有慚恥美德

佛遺教經云:“慚恥之服,無上莊嚴。”在佛教裡要想激勵自己的菩提心、榮譽感,以及進德修業、敦品向學,沒有再比慚愧的美德更重要的了。

所謂慚愧,慚者怕對不起自己,愧者怕對不起他人。一個人能時時仰無愧於天,俯無怍於人,則此人的道德梵行,就幾近於圓滿了。

但是遺憾的是現在的人已經不大重視慚恥的美德了。例如目前有些明明是僧寶,他不知僧寶的尊嚴,居然出賣僧格,親近白衣,有的美其名曰灌頂,有的美其名曰傳法,白衣上座,僧裝下跪,這不是佛說的末法現象?有少數經懺之流,上著袈裟,下穿革履:口誦經文,心計單嚫,這不是無慚無愧的寫照嗎?還有那些身披法衣,手持引磬,挨門挨戶的敲打,說得好聽是化緣,其實是如丐者乞討,這不是喪心病狂忘失慚恥的美德了嗎;還有一些坐享信施供養,不知福利大眾;一意攀緣世俗,不知安份修持;這豈非不重己靈不知羞慚為何事嗎?

省庵大師在勸發菩提心文中說:“正法像法,皆已滅盡,僅存末法,有教無人,邪正不分,是非莫辯,競爭人我,盡逐利名,舉目滔滔,天下皆是,不知佛是何人?法是何義?僧是何名?衰殘至此,殆不忍言!”省庵大師繼續說:“每一念此,不覺淚下”,這就是慚恥之心,這就是菩提正念。希望我佛光人亦如省菴大師,常念眾生受苦,常思正法久住,痛切懺悔業障,發心弘法利生,做一個保持慚恥心的真正佛子!

第四、佛光人要有容人雅量

我經常告訴大家:我們要有容許異己者的雅量!

人,是非常複雜的一類眾生,有地域的不同,有性別的差異,有年齡的懸殊,有職業的類別,還有信仰、思想、興趣、利害種種的不同,沒有容許異己存在的雅量,就不能體會因緣和合的佛法!就不能認識互相依存的真理!

語云:“有容乃大”,大海容納百川眾流,所以才能成為大海;虛空容納森羅萬象,所以才能成為虛空;做人要能包容異己,人格才能崇高!

非常可惜的是,佛陀開示我們的“遠離我執法執”的寶訓,自古以來,一直仍成為古今佛子的通玻

參禪的禪人不容念佛的淨人,念佛的也批評禪者的不是;學教的指斥修行的盲修瞎鏈,修行的人指斥學教的不重修持;住茅蓬的頭陀說大寺院的住持好名好利,大寺院的住持說住茅蓬的頭陀是自了漢的焦芽敗種。總之一句,在佛教裡,到處都是你說我不對,我說你不該,批評譭謗,譭謗批評,到以後同歸於盡佛教滅亡就天下太平了。

過去有某秘書長告訴我:某領導人 要研究如何打倒東方佛教學院。他說:天主教的神學院,耶教的聖經書院都不必打倒,為什麼同教的人要打倒同教的佛教學院呢?所幸有這位好心的秘書長,要不然,我們的佛教學院不被打倒也會遭遇更多的麻煩了。

我希望凡是做佛光人的大眾,不要強人同己,要明“方便有多門,歸源無二路”,更不必人人順我,眼耳鼻各司其用,才能成為健全的有用之人。有了鐵路,再建一條公路,甚至再加高速公路,分工合作,才能發揮更高的功能。

諺云:泰山不辭土壤,所以泰山才會高大;大海不揀細流,所以大海才更寬廣。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何必不容許他人存在?不能明白這個道理,自相殘殺,只憑私怨、嫉妒,那會成為佛教的罪人啊!

怎樣做一個佛光人?在這第五講裡,我希望佛光人做到:

第一、要有宗教情操第二、要有因果觀念

第三、要有慚恥美德第四、要有容人雅量

佛光人果能做到以上四點,則進德修業、增福增慧,不為難也。

《星雲大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