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決疑論 婚嫁窮源類(八問八答)

婚嫁窮源類(八問八答)

問:婬既為萬惡之首,則聖王治世,當有以絕之。而伏羲通媒妁,合二姓之好,何耶?

答:此正所以息天下之婬也。婚禮不設,無論天下男女,必入禽獸 之為,而所生子女,亦必致棄而不育。以故開一方便之門,定為婚姻之道,使男子各妻其妻,女子各夫其夫,父母各子其子,守其一而不亂也。

問:歸作合之權於媒妁,何也?

答:恐巧詐者取妍棄媸,開天下之爭也。

問:設問名、納吉、請期之禮,何也?

答:恐開後世苟合之途,故多其曲折也。

問:婚嫁之故,余既知之。男女之道,始於何日?

答:按《起世因本經》,劫初之時,眾生皆從光音天下,自然化生,不由母腹。逮食地味既久,形色醜惡,便有筋脈骨髓,分男女之相,而後有婬欲之情。此男女之道所由始也。

問:儒謂不孝有三,無後為大。而佛制辭親出俗,極言室家之為害。儒釋兩途,何以判然若此?

答:為善不同,同歸於治。世人根器不一,有佛法不足化,而儒教可化者。有儒教不足化,而佛法可化者。故三教聖人,雖同心協力,不得不分任其事,各立一種門庭,各垂一種教化。名雖三,而實則一也。譬如三大良醫,皆欲治病,而病有不同,若三人皆習 一業,所濟必不能廣。又如刀兵劫至,有三大長者,各欲救人出城,若止開一門,所救亦必不廣。是故能盡仲尼之道,釋迦見之必喜。能盡釋迦之道,仲尼見之亦必喜。若謂從吾之教而善,則悅。不從吾之教而善,則不悅。亦不得為佛,不得為聖矣。隋李士謙曰:“三教如三光也,豈可缺一哉?”(出《隋書》)後人議論紛紛,徒形其隘耳。

問:或疑羲皇諸聖,皆是大菩薩應化,不識有諸?

答:或亦有之。良弓之子,必學為箕;良冶之子,必學為裘。【制弓之家撓屈弓材以制弓,其子弟便先學著彎折柳條以制箕。冶造之家陶熔金鐵以補治破器,其子弟便先學著補綴獸皮以成裘。喻其事雖大小不同,其理卻彼此相通,語出《禮記·學記》。】佛教有權有實,有漸有頓。離欲出家,實教、頓教也。配合兩姓,漸教、權教也。譬之不能持齋者,先勸之食三淨肉耳。三教聖人此心同,此理同也。

問:天下人人絕欲,百年後無復人類,奈何?

答:此等濁世,男女二十不嫁娶,則相窺相從矣,安得人人絕欲?只如足下自反,恐亦不能,況其他乎?漁人一日不捕魚,遂患舟楫之不通,是杞老憂天墜矣。

問:設或有之,奈何?

答:果爾,則一切世間,皆如諸天化生,不由胎獄。

《慾海回狂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