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為自己找借口

不為自己找借口

好高騖遠的人,頭腦裡常常動著各種念頭、各種謀略,自認為心懷大志,只是機會還沒到或者是還沒有執行而已。

做事應該要從近處著手、遠處著眼,光是有遠大的志向和願望,而沒有腳踏實地去做,那永遠都是一種虛幻的狂想或妄想,縱然心懷大志,仍然是個無能的人。如果從這個角度來說,應該也可以稱為「懶人」。

真正心懷大志的人,在還沒有得志之前,他一定還是很實在地生活和工作。就像古代有一些宰相、將軍,在還沒有任官之前,都是做農夫或是工人、樵夫,後來因為被發現,機會到了,才出來任官。但是,當他們在做農夫的時候,不但不會說:「唉呀!我是該做宰相的人,怎麼能做農夫呢?」

而且也不會因為是農夫,就畫地自限,心中仍然有大遠景。如果心裡老是幻想著:「我是準備做大事的,才不屑做這些小事。」那麼一定不可能有後來的成就。

除了狂想、妄想外,「拖」也是一種懶的心態。人多多少少都喜歡拖,原本今天該做的事,就想沒關係,反正明天再做還來得及。其實工作應該是要用「趕的」,不能用「等的」。雖然說做事不能急,但一定要用趕的,因為工作如果不用趕的話,通常不容易完成,事情唯有在迫切的情況下,不眠不休地趕工,才能順利把它趕出來。

或許有的人會認為今天做不完沒有關係,明天還可以做;明天做不完,後天再做;即使我自己做不完也沒關係,還可以留給後代做。這都是一種藉口,也是一種懶人心態。我們應該要隨時隨地提醒自己:今天要做的事今天就要完成,因為明天能不能活著還不知道,能夠趕出來就要盡快把它趕出來。

因此佛法很強調精進,譬如「剋期取證」,意思就是要我們發願,一定要在某一個時段完成什麼。很多人都曾發願,願自己這一生之中能完成什麼。但是願是要去實踐,否則就會變成空願。不過自己發的願通常做起來會比較有動力,只要一開始動,你的願心就可以慢慢地完成。如果不發願的話,大概連自己要做什麼?往哪個方向?做到什麼程度?都不知道。因此,我常勸人要發願,因為發願之後你就一定要做,你也一定會去做,而會努力去完成這個願心。

其實,只要能瞭解「生命無常、人身可貴」,就能克服喜歡拖延或懶惰的心態。因為生命是無常的,人隨時都可能死。但是我們人身是可貴的,失去了這個身體之後,就再也沒有辦法用我們的身體來完成工作了。所以,在我們還沒有失去人的生命之前,就要好好地運用這個無價的生命,來做無限的貢獻。這樣的話,就能夠激發一個人上進的心並驅除懈怠的心,否則得過且過,認為自己反正就只能這樣過一生,那實在是太可惜了。

人身是可貴的,人的生命是很難得的,並且非常短暫,我們要好好地珍惜、運用它,才不枉費這個寶貴的生命。

《放下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