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學要略

律學要略

乙亥十一月在泉州承天寺律儀法會講萬泉記

我出家以來,在江 浙一帶並不敢隨便講經或講律,更不敢赴什麼傳戒的道場,其緣故是因個人感覺著學力不足。三年來在閩南雖曾講過些東西,自心總覺非常慚愧的。這次本寺諸位長者再三地喚我來參加戒期勝會,情不可卻,故今天來與諸位談談,但因時間匆促,未能預備,參考書又缺少,兼以個人精神衰弱,擬在此共講三天。今天先專為求授比丘戒者講些律宗歷史,他人旁聽,雖不能解,亦是種植善根之事。

為比丘者應先了知戒律傳入此土之因緣,及此土古今律宗盛衰之大概。由東漢至曹魏之初,僧人無歸戒之舉,惟剃髮而已。魏嘉平年中,天竺僧人法時到中土,乃立羯磨受法,是為戒律之始。當是時可算是真實傳授比丘戒的開始,漸漸達至繁盛時期。

大部之廣律,最初傳來的是《十誦律》,翻譯斯部律者,系姚秦時的鳩摩羅什法師,廬山淨宗初祖遠公法師亦竭力勸請讚揚。六朝時此律最盛於南方。其次翻譯的是《四分律》,時期和《十誦律》相去不遠,但遲至隋朝乃有人弘揚提倡,至唐初乃大盛。第三部是《僧律》,東晉時翻譯的,六朝時北方稍有弘揚者。劉宋時繼《僧律》後,有《五分律》,翻譯斯律之人,即是譯六十卷《華嚴經》者,文精而簡,道宣律師甚贊,可惜罕有人弘揚。至其後有《有部律》,乃唐武則天時義淨法師的譯著,即是西藏一帶最通行的律。當初義淨法師在印度有二十餘年的歷史,博學強記,貫通律學精微,非至印度之其他僧人所能及,實空前絕後的中國大律師。義淨回國,翻譯終畢,他年亦老了,不久即圓寂,以後無有人弘揚,可惜!可惜!此外諸部律論甚多,不遑枚舉。

關於《有部律》,我個人起初見之甚喜,研究多年;以後因朋友勸告即改研《南山律》,其原因是《南山律》依《四分律》而成,又稍有變化,能適合吾國僧眾之根器故。現在我即專就《四分律》之歷史大略說些。

唐代是《四分律》最盛時期,以前所弘揚的是《十誦律》,《四分律》少人弘揚;至唐初《四分律》學者乃盛,共有三大派:一《相部律》,依法礪律師為主;二《南山律》,以道宣律師為主;三《東塔律》,依懷素律師為主。法礪律師在道宣之前,道宣曾就學於他。懷素律師在道宣之後,亦曾親近法礪道宣二律師。斯律雖有三大派之分,最盛行於世的可算《南山律》了。南山律師著作浩如煙海,其中《行事鈔》最負盛名,是時任何宗派之學者皆須研行事鈔;自唐至宋,解者六十餘家,惟靈芝元照律師最勝,元照律師尚有許多其他經律的註釋。元照後,律學漸漸趨於消沉,罕有人發心弘揚。

南宋後禪宗益盛,律學更無人過問,所有唐宋諸家的律學撰述數千卷悉皆散失;迨至清初,惟存《南山隨機羯磨》一卷,如是觀之,大足令人興歎不已!明末清初有益、見月諸大師等欲重興律宗,但最可憾者,是唐宋古書不得見。當時益大師著述有《毗尼事義集要》,初講時人數已不多,以後更少;結果成績頹然。見月律師弘律頗有成績,撰述甚多,有解《隨機羯磨》者,毗尼作持,與南山頗有不同之處,因不得見南山著作故!此外尚有最負盛名的《傳戒正范》一部,從明末至今,傳戒之書獨此一部,傳戒尚存之一線曙光,惟賴此書;雖與南山之作未能盡合,然其功甚大,不可輕視;但近代受戒儀軌,又依此稍有增減,亦不是見月律師傳戒正范之本來面目了。

南宋至清七百餘年,關於唐宋諸家律學撰述,可謂無存;清光緒末年乃自日本請還唐宋諸家律書之一部分,近十餘年間,在天津已刊者數百卷。此外續藏經中所收尚未另刊者,猶有數百卷。

今後倘有人發心專力研習 弘揚,可以恢復唐代之古風,凡益、見月等所欲求見者今悉俱在;我們生此時候,實比益、見月諸大師幸福多多。

但學律非是容易的事情,我雖然學律近二十年,僅可謂為學律之預備,窺見了少許之門徑;再預備數年,乃可著手研究,以後至少須研究二十年,乃可稍有成績。奈我現在老了,恐不能久住世間,很盼望你們有人能發心專學戒律,繼我所未竟之志,則至善矣。

我們應知道:現在所流通之傳戒正范,非是完美之書,何況更隨便增減,所以必須今後恢復古法乃可;此皆你們的責任,我甚希望大家共同勉勵進行!

今天續講三皈、五戒、乃至菩薩戒之要略。

三皈、五戒、八戒、沙彌沙彌尼戒、式叉摩那戒、比丘比丘尼戒、菩薩戒等,就普通說,菩薩戒為大乘,余皆小乘,但亦未必盡然,應依受者發心如何而定。我近來研究南山律,內中有云:“無論受何戒法,皆要先發大乘心。”由此看來,哪有一種戒法專名為小乘的呢!再就受戒方法論,如:三皈、五戒、沙彌沙彌尼戒,皆用三皈依受;至於比丘比丘尼戒、菩薩戒,則須依羯磨文受;又如式叉摩那,則是作羯磨與學戒法,不是另外得戒,與上不同。再依在家出家分之:就普通說,在家如三皈、五戒、八戒等,出家如沙彌比丘等,實而言之,三皈、五戒、八戒,皆通在家出家。諸位聽著這話,或當懷疑,今我以例證之,如:明靈峰益大師,他初亦受比丘戒,後但退作三皈人,如是言之,只有三皈亦可算出家人。

又若單五戒亦可算出家人,因剃髮以後,必先受五戒,後再受沙彌戒,未受沙彌戒前,止是五戒之出家人。故五戒通於在家出家,有在家優婆塞、出家優婆塞之別;例如:明益大師之大弟子成時、性旦二師,皆自稱為出家優婆塞。成時大師為編輯《淨土十要》及《靈峰宗論》者,性旦大師為記錄彌陀要解者,皆是明末的高僧。

八戒何為亦通在家出家?《藥師經》中說:比丘亦可受八戒,比丘再受八戒為欲增上功德故。這樣看起來,八戒亦通於僧俗。

以上略判竟,以下一一分別說之。

三皈:不屬於戒,僅名三皈。三皈者: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未受以前必須要瞭解三皈道理,並非糊里糊塗地盲從瞎說,如這樣子皆不得三皈。

所謂三寶有四種之別,一理體三寶,二化相三寶,三住持三寶,四一體三寶。盡講起來很深奧複雜,現在且專就住持三寶來說。三寶意義是什麼?佛,法,僧。所謂佛即形像,如:釋迦佛像、藥師佛像、彌陀佛像等;法即佛所說之經,如:《法華經》、《楞嚴經》等,皆佛金口所流露出來之法;僧即出家剃髮受戒有威儀之人。以上所說佛、法、僧道理,可謂最淺近,諸位諒皆能明瞭吧。

皈依即回轉的意義,因前背捨三寶,而今轉向三寶,故謂之皈依。但無論出家在家之人,若受三皈時,最重要點有二:第一要注意皈依三寶是何意義?第二當受三皈時,師父所說應當十分明白,或師父所講的話,全是文言不能瞭解,如是決不能得三皈;或隔離太遠,聽不明白亦不得三皈;或雖能聽到大致瞭解,其中尚有一二懷疑處,亦不得三皈。又正授之時,即是“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三說,此最要緊,應十分注意;以後之“皈依佛竟”,“皈依法竟”,“皈依僧竟”,是名三結,無關緊要;所以諸位發心受戒,應先了知三皈意義,又當正授時,要在先“皈依佛”等三語注意,乃可得三皈。

以上三皈說已。下說五戒。

五戒:就五戒言,亦要請師先為說明。五戒者:殺,盜,淫,妄,酒。當師父說明五戒意義時,切要用白話,淺近明瞭,使人易懂。受戒者聽畢,應先自思量如是諸戒能持否,若不能全持,或一,或二,或三,或四,皆可隨意;寧可不受,萬不可受而不持!且就殺生而論,未受戒者,犯之本應有罪,若已受不殺戒者犯之,則罪更加重一倍,可怕不可怕呢!你們試想一想,如果不能受持,勉強敷衍,實是自尋煩惱!據我思之:五戒中最容易持的,是:不邪淫,不飲酒;諸位可先受這兩條最為穩當;至於殺與妄語,有大小之分,大者雖不易犯,小者實為難持;又五戒中最為難持的莫如盜戒,非於盜戒戒相研究十分明了之後,萬不可率爾而受。所以我盼望諸位對於盜戒一條緩緩再說,至要!至要!但以現在傳戒情形看起來,在這許多人眾集合場中,實際上是不能如上一一別受;我想現在受五戒時,不妨合眾總受五戒,俟受戒後,再自己斟酌取捨,亦未為不可;於自己所不能奉持的數條,可以在引禮師前或俗人前捨去,這樣辦法,實在十分妥當,在授者減麻煩,諸位亦可免除煩惱。另外還有一句要緊的話,倘有人懷疑於此大眾混雜擾亂之時,心中不能專一注想,或恐猶未得戒者,不妨請性願老法師或其他善知識,再為重授一次,他們當即慈悲允許。要注意三皈五戒;當受五戒,應知於前說三皈正得戒體,最宜注意;後說五戒戒相為附屬之文,不是在此時得戒。又須請師先為說明五戒之廣狹;例如:飲酒一戒,不惟不飲泉州酒店之酒,凡盡法界虛空界之戒緣境酒,皆不可飲。殺,盜,淫,妄,亦復如是。所以受戒功德普遍法界,實非人力所能思議。

寶華山見月律師所編三皈五戒正范,所有開示多用駢體文,聞者萬不能瞭解,等於虛文而已;最好請師譯成白話。此外我更附帶言之:近有為人授五戒者於不飲酒後加不吸煙一句,但這不吸煙可不必加入;應另外勸告,不應加入五戒文中。

以上說五戒畢,以下講八戒。

八戒:具雲八關齋戒。“關”者禁閉非逸,關閉所有一切非善事。“齋”是清的意思,絕諸一切雜想事。八關齋戒本有九條,因其中第七條包含兩條,故合計為八條。前五與五戒同,後三條是另加的。後加三者,即:第六,華香瓔珞香油塗身,這是印度美麗裝飾之風俗,我國只有花香,並無瓔珞等;但所謂香如吾國香粉、香水、香牙粉、香牙膏及香皂等,皆不可用。

第七,高勝床 上坐,作倡伎樂故往觀聽。這就是兩條合為一條的;現略為分析:“高”是依佛制度,坐臥之床 腳,最高不能超過一尺六寸;“勝”是指金銀牙角等之裝飾,此皆不可。但在他處不得已的時候,暫坐可開:佛制是專為自製的須結正罪,如別人已作成功的不是自製的,罪稍輕。作倡伎樂故往觀聽,音樂影戲等皆屬此條;所謂故往觀聽之“故”字要注意,於無意中偶然聽到或看見的不犯。以上高勝床 上坐,作倡伎樂故往觀聽,共合為一條。受八關齋戒的人,皆不可為。

第八,非時食。佛制受八關齋戒後,自黎明至正午可食,倘越時而食,即叫做非時食。即平常所說的“過午不食。”但正午後,不單是飯等不可食,如牛奶水果等均不可用。如病重者,於不得已中,可在大家看不到地方開食粥等。

受八關齋戒,普通於六齋日受;六齋日者,即:初八,十四,十五,甘三,及月底最後二日;倘能發心日日受,那是最好不過了。受時要在每天晨起時,期限以一日一夜 ——天亮時至夜,夜至明早。——受八關齋戒後,過午不食一條,應從今天正午後至明日黎明時皆不可食。又八戒與菩薩戒比較別的戒有區別;因為八戒與菩薩戒,是頓立之戒。(但上說的菩薩戒,是局就梵網瓔珞等而說的;若依瑜伽戒本,則屬於漸次之戒。)這是什麼緣故呢?未受五戒、沙彌戒、比丘戒,皆可即受菩薩戒或八戒,故曰頓立;若漸次之戒,必依次第,如先五戒,次沙彌戒,次比丘戒,層層上去的。以上所說八關齋戒,外江 居士受的非常之多;我想閩南一帶,將來亦應當提倡提倡!若嫌每月六日太多,可減至一日或兩日亦無不可;因僅受一日,即有極大功德,何況六日全受呢!

沙彌戒:沙彌戒諸位已知道了吧?此乃正戒,共十條。其中九條同八戒,另加手不捉錢寶一條,合而為十。但手不捉錢寶一條,平常人不明白,聽了皆怕;不知此不捉錢寶是易持之戒,律中有方便辦法,叫做“說淨”,經過說淨的儀式後,亦可照常自己捉持:最為繁難者,是正戒十條外於比丘戒亦應學習 ,犯者結罪。我初出家時不曉得,後來學律才知道。這樣看起來,持沙彌戒亦是不容易的一回事。

沙彌尼戒:即女眾,法戒與沙彌同。

式叉摩那戒:梵語式叉摩那,此雲學法女;外江 各叢林,皆謂在家貞女為式叉摩那,這是錯誤的。閩南這邊,那年開元寺傳戒時,對於貞女不稱式叉摩那,只用貞女之名,這是很通;平常人多不解何者為式叉摩那,我現在略為解釋一下:

哪一種人可以受式叉摩那戒呢?要已受沙彌尼戒的人於十八歲時,受式叉摩那法,學習 二年,然後再受比丘尼戒;因為佛制二十歲乃可受戒,於十八歲時,再學二年正當二十歲。於二年學習 時,僧作羯磨,與學戒法;二年學畢乃可受比丘尼戒;但式叉摩那要學三法:一學根本法,——即四重戒。二學六法,——染心相觸,盜減五錢,斷畜命,小妄語,非時食,飲酒。三學行法,——大尼諸戒,及威儀。

此僅是受學戒法,非另外得戒,故與他戒不同。以下講比丘戒。

比丘戒:因時間很短,現在不能詳細說明,惟有幾句要緊話先略說之:

我們生此末法時代,沙彌戒與比丘戒皆是不能得的,原因甚多甚多!今且舉出一種來說,就是沒有能授沙彌戒比丘戒的人;若受沙彌戒,須二比丘授,比丘戒至少要五比丘授;倘若找不到比丘的話,不單比丘戒受不成,沙彌戒亦受不成。我有一句很傷心的話要對諸位講:從南宋迄今六七百年來,或可謂僧種斷絕了!以平常人眼光看起來,以為中國僧眾很多,大有達至幾百萬之概;據實而論,這幾百萬中,要找出一個真比丘,怕也是不容易的事!如此怎樣能受沙彌比丘戒呢?既沒有能授戒的人,如何會得戒呢?我想諸位聽到這話,心中一定十分掃興;或以為既不得戒,我們白吃辛苦,不如早些回去好,何必在此辛辛苦苦做這種極無意味的事情呢?但如此懷疑是大不對的:我勸諸位應好好地、鎮靜地在此受沙彌戒比丘戒才是!雖不得戒,亦能種植善根,兼學種種威儀,豈不是好;又若想將來學律,必先掛名受沙彌比丘戒,否則以白衣學律,必受他人譏評:所以你們在這兒發心受沙彌比丘戒是很好的!

這次本寺諸位長老喚我來講律學大意,我感著有種種困難之點;這是什麼緣故?比方我在這兒,不依據佛所說的道理講,一味地隨順他人顧惜情面敷衍了事,豈不是我害了你們嗎!若依實在的話與你們講,又恐怕因此引起你們的懷疑;所以我覺著十分困難。因此不得已,對於諸位分作兩種說法:(一)老實不客氣地,必須要說明受戒真相,恐怕諸位出戒堂後,妄自稱為沙彌或比丘,致招重罪,那是不得了的事情!我有種比方,譬如:泉州這地方有司令官等,不識相的老百姓亦自稱我是司令官,如司令官等聽到,定遭不良 結果,說不定有槍斃之危險!未得沙彌比丘戒者,妄自稱為沙彌或比丘,必定遭惡報,亦就是這個道理。我為著良心的驅使,所以要對諸位說老實話。(二)以現在人情習慣看起來,我總勸諸位受戒,掛個虛名,受後俾可學律;不然,定招他人誹謗之虞;這樣的說,諸位定必明瞭吧。

更進一層說,諸位中若有人真欲紹隆僧種,必需求得沙彌比丘戒者,亦有一種特別的方法;即是如益大師禮占察懺儀,求得清淨輪相,即可得沙彌比丘戒;除此以外,無有辦法。故益大師云:“末世欲得淨戒,捨此占察輪相之法,更無別途。”因為得清淨輪相之後,即可自誓總受菩薩戒而沙彌比丘戒皆包括在內,以後即可稱為菩薩比丘。禮占察懺得清淨輪相,雖是極不容易的事,倘諸位中有真發大心者,亦可奮力進行,這是我最希望你們的。以下說比丘尼戒:

比丘尼戒:現在不能詳說。依據佛制,比丘尼戒要重複受兩次;先依尼僧授本法,後請大僧正授,但正得戒時,是在大僧正授時;此法南宋以後已不能實行了。最後說菩薩戒:

菩薩戒:為著時間關係,亦不能詳說。現在略舉三事:(一)要有菩薩種性,又能發菩提心,然後可受菩薩戒。什麼是種性呢?就簡單來說,就是多生以來所成就的資格。所以當受戒時,戒師問:“汝是菩薩否?”應答曰:“我是菩薩!”這就是菩薩種性。戒師又問:“既是菩薩,已發菩提心否?”應答曰:“已發菩提心。”這就是發菩提心。如這樣子才能受菩薩戒。(二)平常人受菩薩戒者皆是全受;但依瓔珞本業經,可以隨身份受,或一或多;與前所說的受五戒法相同。(三)犯相重輕,依舊疏新疏有種種差別,應隨個人力量而行;現以例說,如:妄語戒,舊疏說大妄語乃犯波羅夷罪,新疏說,小妄語即犯波羅夷罪。至於起殺盜淫妄之心,即犯波羅夷,乃是為地上菩薩所制。我等凡夫是做不到的。

所謂菩薩戒雖不易得,但如有真誠之心,亦非難事;且可自誓受,不比沙彌比丘戒必須要請他人授;因為菩薩戒、五戒、八戒皆可自誓受,所以我們頗有得菩薩戒之希望!

今天律學要略講完,我想在其中有不妥當處或錯誤處,還請諸位原諒。最後我尚有幾句話:諸位在此受戒很好。在近代說,如外江 最有名望的地方,雖有傳戒,實不及此地完備,這是這裡辦事很有熱心,很有精神,很有秩序,誠使我佩服,使我讚美。就以講律來說,此地戒期中講沙彌律、比丘戒本、梵網經,他方是難有的。幾年前泉州大開元寺於戒期中提倡講律,大家皆說是破天荒的舉動。本寺此次傳戒之美備,實與數年前大開元寺相同;並有露天演講,使外人亦有種植善根之機緣,誠辦事周到之處。本年天災頻仍,泉州亦不在例外,在人心慘痛、境遇蕭條的狀況中,本寺居然以極大規模,很圓滿地開戒,這無非是諸位長老及大護法的道德感化所及;我這次到此地,心實無限歡喜,此是實話,並非捧場;此次能碰著這大機緣與諸位相聚,甚慰衷懷,最後還要與諸位恭喜。

《李叔同說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