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日本東京以南千餘里的海洋上,有一個叫沖鳥島的地方。這個島在漲潮時,最高處離海面僅有45厘米,只有兩塊光禿禿的珊瑚環礁,其長度不足5米。由於海水長年侵蝕,露出海面的巖礁逐步降低。島上既無礦藏,也無人煙。
然而,令人不解的是,1987年,日本政十府專門撥款300億日元(約合2.2億美元),用了三年的時間,對這兩塊石頭進行加固搶救。日本人是錢多得出了十毛十病,竟大把大把往水裡扔鈔票?
其實,日本人一點十毛十病也沒有,而是十精十明到家了。按照國際慣例,只有露出十水面的島嶼才能算是領土;只要是領土,依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花300億日元保住這兩塊石頭,日本人就能得到以這兩塊石頭為圓心,以12海里為半徑的1500平方公里的領海區(這相當於三個新加坡的面積)以及以200海里為半徑、總面積達43.1萬平方公里的專屬經濟區(這相當於四個浙十江十省的面積)。
啟發:
考慮長遠,是辦大事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