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在北京、天津、上海等城市,都有以張自忠命名的街道。因為張自忠是為國捐軀的將軍,是「抗戰軍人之魂」。
張自忠經常教育部下:軍人只有以必死的決心去戰勝敵人,才能對得起國家和自己的良心。
1940年5月,國民黨軍三十三集團軍總司令張自忠率軍在湖北襄樊一帶抗戰。大洪山一戰,他們消滅了1000多名日寇。日軍瘋狂報復,派重兵包圍過來。張自忠和士兵們堅決抵抗,他手舉步槍高喊:「弟兄們,一定把敵人消滅!」一天過去了,陣地還 在,他們卻一天沒吃東西。第二天,敵人用飛機大炮轟炸。張自忠幾次率軍反擊,沒有成功。部下勸他突圍,他說:「我要撤了,這一帶就保不住了。我要用身體來保衛湖北西部河山!」後來他們被困在杏兒山上,無法衝出去。張自忠左肩受了傷,他說:「我是不打敗仗的,敗只有死,我不能對不起部下。只有誓死不退,才能抗敵保國。」
日軍衝了上來,張自忠身中數彈,仍然立在山頭,堅持抵抗。一顆子彈擊中他的胸部,血噴不止。他倒在地上對副官說:「我這樣死得好,對得起國家,對得起民族……心裡平安。」說完,他又頑強地站起來,向敵人撲過去,敵人的子彈又射中他的腹部和頭部。張自忠為國盡忠了,他是在抗戰中犧牲的中國軍人中職務最高的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