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毛筆的大將軍蒙恬
傳說,毛筆是兩千多年以前的戰國時期由蒙恬發明的。
公元前223年,蒙恬領兵與楚國交戰。為了讓秦王及時瞭解戰場上的情況,蒙恬定期寫戰況遞給秦王。
在蒙恬那個時候,紙還 沒有發明,筆也沒有完全成形。人們用竹籤蘸了墨將字寫在絲做的絹布上,這種「筆」稱作「聿」。「聿」硬硬的很不方便。蒙恬以前就萌生過改造「聿」的念頭,現在,這個願望就越來越強烈了。
戰鬥的間隙中,蒙恬喜歡到野外去打獵。有一天,他打了幾隻野兔子回營,由於打的兔子多,拎在手裡沉沉的,一隻兔子的尾巴拖在地上,血水在地上拖出了彎彎扭扭的痕跡。蒙恬見了,心中不由一動:「如果用兔尾代替聿寫字,不是更好嗎?」
回到營房後,他立刻剪下一條兔尾巴,把它插在一根竹管上,試著用它來寫字。可是,兔毛油光光的,不吸墨水,在絹布上寫出來的字斷斷續續,不像樣子。蒙恬又試了幾次,還 是不行,好端端的一塊絹也浪費了。他一氣之下,把那支「兔毛聿」扔進了門前的一個山石坑裡。
這一天,他走出營房,想透透新鮮空氣。無意之中,他發現了山石坑裡那支被自己扔掉的「兔毛聿」。蒙恬將它撿了起來,用手指捏了捏,發現兔毛濕漉漉的,毛色變得更白了。他心中一動,馬上跑回營房,將它往墨汁裡一蘸,兔尾這時竟變得非常「聽話」,吸足了墨汁,寫起定來非常流暢,字體也顯得圓潤起來。原來,山石坑裡的水含有石灰質,經鹼性水的浸泡,兔毛變得柔順起來。
由於這支聿是由竹管和兔毛做成的,蒙恬就在「聿」字上加了個「竹」字頭,把它叫做「筆」。
想一想:發明來源於創意和靈感,只要你不斷的觀察思考和想像,你就會有所收穫的。只要你堅持著這個好習慣,什麼都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