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紋

指紋

一個下雨的晚上,方正在家裡看電視,突然聽到一陣急促的敲門聲,他去開門,站在外面的,居然是他的死對頭小路。

方正對小路懷恨至極,他不光搶走了本應屬於他的處長職位,還 搶走了他戀愛7年的未婚妻。小路後天結婚,給方正送喜帖的。

「吃點飯再走吧!」說完,他從廚房拿出米飯和菜餚,又拿出一把刀子。

然後他趁小路不注意,拿起刀子像小路的頸部插去,小路當即死亡。

殺了小路後,他戴上手套,開車把屍體扔到了幾公里外的小河裡。隨後,他清理了車子,把屍體碰到的地方擦乾淨,然後脫下了衣服,把家裡的所有的東西都重新清理了一遍,連牆角都不放過。折騰半天後,在確定房間裡面不會有小路來過的痕跡了,他才放下心來。

第二天一大早,方正剛從夢中醒來,就聽到了一陣敲門聲。他打開門,門外站著小威警官,警官對他說:「昨天晚上我們發現了小路的屍體,在他的衣服口袋裡發現了你的家庭住址,所以我們來錄一下口供。」

「噢,小路啊,我前天還 見他了,他怎麼了?」方正故作驚訝地問道。

警官看了看方正,又把房間裡的每個角落都掃視了一遍,然後說:「告訴我你為什麼要殺他?」

「我殺他?這怎麼可能呢警官先生?你有什麼證據嗎?」他反問道。

「當然,在你家裡留下了他的指紋。」說著小威警官便朝著指紋的方向示意方正,他頓時嚇得面如土色。鐵證如山,他只得招供。

聰明的小讀者,你們知道指紋在哪嗎?

指紋在門鈴上。

方正百密一疏,沒有擦拭門鈴,這期間也沒有人來訪,所以露出了馬腳。

《兒童益智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