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奇槍殺案
一天早晨,僕人發現鄭強離奇死在了自己的臥室裡,於是立即報了警。
警察趕到現場,發現死者的屍體倒在臥室正中央,胸前中了一槍,帶著燈罩的電燈從天花板垂下,白熾燈還 亮著。他還 穿著昨天的衣服,倒在了燈下。
警方勘查了現場,發現臥室的窗戶關著,窗簾也拉上了,在窗戶和玻璃上有一個彈孔,死亡時間推定為昨晚12點左右。警方推測兇手是從死者臥室對面的樹林開槍的。但奇怪的是,死者臥室用的是很厚的黑色窗簾,就算屋內開著燈,人影也不會映在窗上,更何況死者是在電燈下方被擊中的。
通過偵查,警方很快鎖定了嫌疑人,死者的同事曹亮和李濤。聽說最近他們單位要提副處,他們三個是候選人。
案發當晚,死者請了一大幫同事來家裡吃飯,唱歌。在這期間,只有曹亮和李濤進過死者的臥室。先是曹亮進臥室拿了他私藏的法國紅酒。李濤臨走前去鄭強的臥室拿了本書。11點半左右,聚會就散場了。
警長檢查了屍體,對亮著的電燈發了會愣,突然說道:「我知道兇手是誰了!他是利用電燈狙擊的。」
聰明的小讀者,根據警長的推理,你們認為罪犯是誰?他又是怎麼作案的呢?
罪犯是李濤,他是最後一個進臥室的人,這就是證據。
他從臥室出來時,關上燈頭上的開關,或者摘下了電燈泡。同事都走後,鄭強進入臥室,他按下牆上的開關,發現燈不亮。於是,他便去打開燈頭上的開關,或者換上新的燈泡,把電燈弄亮。這時,不管怎樣,他都是站在燈的正下方。
所以,從書房的窗戶看到電燈亮的瞬間,被害人肯定在電燈的正下方,即使窗上沒映出影子,罪犯也能瞄準射擊。
當然,書房的電燈在什麼位置,則是事先以測定好的。